媒介的暗面:数字时代的媒介文化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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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解媒介:媒介作为中介、讯息、环境、机构和文本

尽管文化可以呈现千姿百态,但它们也存在着一个共同的特征,即任何文化都必须经由人类的相互交流、传播活动而产生,没有群体性生活及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互动,文化就不会形成。因此,英国文化学者特伦斯·霍克斯指出:“人在世界上的作用,最重要的是交流。”[1]很大程度上,我们可以将文化视为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相互交流的产物。不过,众所周知的是,人的经验和思想的传达与交流并不能像传心术那样不通过任何中介来直接进行,否则,世界上所有的聋哑人、盲人或不同语言、文化的人就不会感觉到有任何交流的障碍了;不仅如此,人要认识环境、形成思维也必须通过某种形式的中介物来进行。表情、语言、文字、图像都是传达信息的中介物,离开这些中介,人与人之间就没有交流的可能了。可以说,中介的不同形态,也是造成文化差异的重要原因,而这里所谓中介,也就是广义的媒介。比如,符号就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媒介形式,没有符号表现形式的文化是不存在的。由于人类必须借助于语言、图像等符号形式进行思考,因此,也可以说具体生活中的人是不同媒介形式和媒介环境中所衍生出来的文化的产物。当然,媒介与文化之间的关系,并不仅止于中介的关系,媒介通常是作为我们的信息环境、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制造含有特定文化意涵的信息和娱乐来影响社会文化的。那么媒介究竟是什么呢?人们总是从不同的视角得出不同的结论,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媒介解释有如下几种。

(一)作为中介物的媒介

一般来说,媒介是指一种中介物(形象或实体),尤其指传达信息的中介物。雷蒙·威廉斯考察了英语中“媒介”的用法并指出,这个词从16世纪末期开始在英语中广泛使用,最迟从17世纪起,具有“中介机构”或“中间物”的意涵。1605年,培根使用这一词汇时写道:“通过文字的媒介来表达”[2],他在另外的地方写道:思想“是由词语这一媒介表达出来的”,这两个例子都是对媒介作为中介物的用法的例证。这种用法一直延续到现代社会,今天我们将凡是能够经由它的信息传递活动而将不同事物或现象联系起来的事物都称为媒介。这是最为广义的一种理解“媒介”的方式,比如报纸、广播、电话、电视、手机等等都能传达信息,通过它们传达的信息,我们可以了解到我们感官范围之外的世界。其他如语言、文字、声音、舞蹈、绘画、动作等等,只要它们承载和传达了信息,同样也可以被视为媒介。甚至连人自身也可以被视为媒介,俗称的“媒人”“媒婆”也就是传达、沟通信息的人。同理,汽车、火车、飞机、轮船以及它们借以运行的公路、铁路、航线、轮船也都可以被视为媒介,因为这些交通工具不仅承载运输人和货物,同时也传输信息,道路交通的发达往往不只是改变某个地区的物质流通状况,更重要的是通过传递信息而改变该地区的思想、观念和文化,因此,在过去的一个世纪前,人们经常将交通工具作为传播媒介来谈论,这种情况尤其见于中国现代学术著作中。如“五四”运动时期的新闻学家徐宝璜在谈到发展新闻事业、培养公共舆论时,将改善交通状况作为一条重要的条件,然而当代舆论研究者基本上不会将舆论与交通之间的关系联系起来,因此它是属于特定历史时期的媒介观念。

(二)作为讯息的媒介

媒介即讯息,是加拿大学者麦克卢汉的一句名言。他解释说:“所谓媒介即是讯息只不过是说:任何媒介对个人和社会的任何影响,都是由于新的尺度产生的;我们的任何一种新的延伸(或曰任何一种新技术),都要在我们的事物中引进一种新的尺度。”[3]在麦克卢汉看来,任何媒介(包括一切人工制造物或技术)都是人的器官和功能的延伸,比如斧子是人手的延伸,书籍是对人眼的视觉功能的延伸,广播是对耳朵的听力的延伸,汽车是对脚的延伸……,这些延伸都是由于新的技术尺度的引入所引起的,而真正改变我们生活的是媒介或技术形式本身,而不是这些媒介或技术的内容,因为有一些技术形式是没有内容的。麦克卢汉举了“电光”作为例子来说明这一点。“电光”是没有内容的,但是它却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而对于那些有内容的媒介来说,它们的内容只不过是另外一种媒介而已。“报纸的内容是文字表述,正如书籍的内容是言语、电影的内容是小说一样。”[4]媒介即讯息的论断是麦克卢汉最知名的论述,也是他的理论中影响最大的论点之一。

显然,麦克卢汉的用意是希望人们能够将关注的重点由媒介的内容转向媒介的技术形式,因为媒介的技术形式往往会影响我们的感官和心理,同时也会使我们的社会文化形式因为媒介技术变迁而产生巨大的改变。比如,我们有时候会纳闷为什么过去我们看的电影都是反映现实题材的影片居多,而现在电影市场上的电影总是一些幻想电影,比如武侠片、科幻片、魔幻片、灾难片等等,难道是因为现在的人们比十年前的人们更喜欢幻想的内容吗?事实显然不是这样,真正的原因还在于现在的电影影像技术和过去不同,过去的影像技术只能客观地记录现实生活中的事物,而现在的影像技术却可以生产出你能想象得出来的任何事物,并且这些事物看起来还跟真的一样,甚至比现实生活的景象还要显得更加真实。正是由于这种媒介技术上的差异,电影的内容才发生了变化,同时我们的审美兴趣、观影习惯也都相应地发生了改变。类似的文化现象不胜枚举,可见麦克卢汉的论断是很有价值的,从媒介文化的角度上总结他的观点,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媒介及讯息理解为:媒介形式决定着我们的生活方式,正是由于存在着这种显而易见的含义,因此麦克卢汉通常会被人们认为是一个技术决定论者。

(三)作为环境的媒介

现代社会的一大特征就是现代传播媒介的普及化,各种各样的媒介机构及其所传播的信息构成了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信息环境。也就是说,媒介普及化之后,人类的生活就一直处于现实与虚拟的双重环境之中:一个环境是我们感官范围之内的现实生活环境,它是我们感官所能感知的环境,真实、可靠但是范围比较狭窄;另一个环境则是由媒介信息构建的有关现实世界状况的虚拟环境,这个环境可以看成是媒介对现实环境的模拟,是一个插入到人与他的现实生活环境之间去的虚拟的环境,它并不真实但涉及的范围却非常广泛。我们的任何行为都是对所接受的有关环境变化的信息提示而采取的。如果信息正确,那么反馈行为自然就有益于我们的生活,反之,错误信息将导致行动变得盲目而有害。

沃尔特·李普曼是较早研究媒介拟态环境与人的行为之间关系的学者,在1922年出版的《公共舆论》一书中,他指出:由于现代社会的规模不断扩张,而个人生活卷入的社会系统也日益复杂化,已经大大超出了我们的经验范围,因此,人们只能通过传播媒介的信息去了解那些超越了自己经验范围的事件。在接受媒介信息之后,我们便通过想象机制将媒介信息在大脑中还原为图像,以形成对外部环境的认知,并进而成为我们采取实际行动的依据。然而,这些媒介传达的信息往往由于故意欺骗、操纵或者其他种种原因而偏离事实。这样,便造成了一种可悲的结果:我们依据媒介信息所构建的世界图像并不是现实生活中实际存在的那个世界,我们的行为依据媒介建构的环境而作出,然而它却要在真实的生活环境中产生实际的后果,并且这个后果会实实在在地反馈到我们的身上。这就好比一个人在看不见的情况下依据提示信息走路,如果提示信息没有将他面前的一堵墙准确地提示给他,那么结果必然是他的头会狠狠地撞到墙上。

将媒介作为环境的另外一种观点来自所谓的“媒介环境学派”的观点,他们的观点与李普曼的观点有异曲同工之处。他们也认为:“我们通过媒介感知或‘构建/重构’的‘现实’,是现实世界的一种翻版,这种翻版是透过媒介感知特征过滤的;因为翻版的‘现实’乃是插入周围环境和我们之间的一种东西。”[5]不过,媒介环境学派更详细地考察媒介对于人的生理—感知层面上的影响,认为人们使用的媒介技术的状况会影响到我们的感觉器官感知世界的方式,改变人们观察和看待世界的方式,从而也直接影响人们的文化活动。

英尼斯较早论述了媒介使用与文化偏向之间的关系,他认为甲骨、碑刻、金石铭文等媒介易于保存,但却难以运输,因此是偏向时间的媒介。在这种媒介条件下形成的文化以尊重传统和风俗习惯、注重历史和道德秩序为特点;而烽火狼烟、纸张、书籍以及现代的电子媒介是偏倚空间的媒介,它们易于在空间上加以扩散传播,但是不利于时间上的延续,这种空间偏向反映在文化上就是偏重于现在与未来,有利于在空间范围上扩展版图。古代的大型帝国之所以能够对广大地区形成有效统治,就是因为它们掌握了实施远程交流与管理的空间偏向的媒介。正像美国学者詹姆斯·凯里所说:“从文化的角度来看,时间意味着神圣、道德和历史;空间意味着现在和将来、技术与世俗。”[6]

麦克卢汉继承和发展了英尼斯的观点,不过他更热衷于将媒介偏向的研究解释为生理—感知层面的原因,换句话说,麦克卢汉认为媒介主要是通过影响人们的感觉器官来影响历史文化的。他认为任何媒介都是人的某种感官和功能的延伸,“每一种媒介都体现着一套感官特征。对每一种媒介的使用都要求使用者用特定方式使用自己的感觉器官。……阅读延伸或强调的是人的视觉器官;收音机延伸的是听觉;玩电子游戏延伸的是视觉、触觉和听觉的组合;如此等等。”[7]媒介的感官偏向影响了我们感知和接收外界信息的方式,也使得我们所获得的有关环境的资料发生了变化,而我们正好就是用这些资料和信息来理解和构建周围的世界。这也就是说,同时,我们所继承和内化的符号系统的形式和结构,在塑造我们与周围世界打交道的方式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我们可以把每一种传播媒介设想为一种感知环境”,因此,媒介技术的特性不同,人们由此而形成的文化也会不同。比如,习惯于看报纸的老一辈文化人与经常看电视长大的人在文化趣味、审美兴趣、价值观念等方面都会存在较大的差异。经常使用网络媒体的网民则经常在网络上形成自己的亚文化群体,这个群体在网络词汇、符号使用、言说方式、交流方式等方面都具有不同于其他文化群体的特征。对于当今时代的年轻人来说,网络几乎是他们生活中的另一个极为重要的生活环境,他们在网络上交流、恋爱、上课、求学、购物、游戏、种地……对于这些年轻人来说,网络已经重构了他们的生活环境,他们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必然在参与网络文化创造的过程中也被“网络文化”塑造成了依靠网络化生存的“网络人”。

(四)作为社会组织机构的媒介

当人们将报纸、书籍、广播等技术形式或传播工具视为媒介的时候,自然也一定会将以这些技术形式为核心组织起来的机构视为媒介。因此,报纸、书籍、广播、电视、网站一方面指一种媒介技术和工具,另一方面则是指按照特定的方式组织起来的社会组织机构。这些社会组织机构按照特定的组织原则来进行组织,同时又按照特定的联系方式与社会权力机制、市场机制和公众相联系。“它们是社会价值的载体和协调者。没有任何社会机构可以不与其他机构发生联系而独立运作;相反,它们相互支持,共同维护一个主导性的社会构架。作为一系列社会机构之一的媒体,与其他机构同时运作,分享并共同强化相似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就是有关我们社会关系的主导性的观点——比如关于阶级、性别等观念。……它们在协调社会和文化价值方面起到核心作用。”[8]

正是注意到媒介机构与社会文化和价值观念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西方批判理论家们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意识形态统治的时候非常注意重视对于媒介机构作用的批判。比如,著名的法兰克福学派就将资本主义媒介机构视为文化工业。这种文化工业的作用有两个:一是通过制造资本主义的文化产品来向人民群众灌输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通过制造满足人们娱乐需求的流行文化产品的形式麻醉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批判精神,使他们在娱乐中逐渐丧失批判意识;二是像其他资本主义工业部门生产的产品那样,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资本主义文化工业降低了文化的品位,不断制造声色犬马的娱乐性文化产品,然后在利用这些产品挣取大量利润的同时,也实现了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确立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政治目的。

法国的著名学者阿尔都塞甚至直接将媒介架构视为一种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也就是说,媒介机构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推行、维护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任何的国家政权都由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和强制性国家机器构成,强制性的国家机器指刑罚制度、警察、军队、立法与行政部门等具有强制性力量的机构。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很特别,它是隐性的统治力量,主要负责培植人们对现存生产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顺从意识,也就是把人们规训成那种最有助于保持与延续现存生产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包括学校、家庭、宗教、媒体等,其特征在于教化、认同而非强制力量。在这其中,媒体机构是当代社会中最重要的意识形态国家机构,因为媒介技术的迅速发展已经使当代社会成为一个媒介化生存的社会,媒介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媒介对于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日常生活经验的获取所产生的影响已经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不过,任何媒介机构都处于社会各种关系的网络之中,它一方面影响着人们的社会文化形成与消费,另一方面也受到新的技术文化、政治文化和受众文化的影响,这些相互影响的机制极为复杂,除非进行专门的研究,否则是很难进行判断的。在阿尔都塞的研究基础上,英国文化研究学派对媒介机构的意识形态性质做了新的阐释,这种阐释不再将媒介意识形态的运作视为单向运动的过程,而是视其为一个复杂的各种社会意识形态争取霸权的场所。这种解释的理论依据是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这个理论的要点在于,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霸权的获取事实上并不是以一种粗暴、强制性的方式取得的,而是通过与被统治者进行商谈的过程中取得的,这就意味着统治阶级意识形态霸权的获取同时也容纳了被统治阶级的一些要求和观念,尽管这种容纳是有限度的,但毕竟使得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成为了一种经过商谈而得到的结果。在将葛兰西的理论引入文化研究和媒介研究的过程中,霍尔等人发展出关于文本解读的编码解码模式理论。这一理论运用于考察媒介机构,事实上指明了媒介机构乃是一个多种意识形态进行商谈和竞争的场所,这种商谈与竞争的关系异常复杂,其目的意在掌握霸权而成为具有统治性的意识形态。

总的来讲,我们要想全面理解媒介及其文化影响,就必须将媒介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机构,从社会制度、所有权关系、意识形态、市场原则等不同的视角对其加以研究。

(五)作为文本的媒介

我们在前面谈到“媒介即讯息”的观点时指出,麦克卢汉的用意是通过一种直截了当的方式让人们注意到媒介技术形式的重要性。那么媒介内容是不是真的不重要呢?对于一些主要借鉴文学文本分析技巧和方法来分析媒介内容的学者来说,媒介的内容隐含了丰富的意义,通过对这些意义的解读,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内容中所隐含的难以被人们发现的社会意识形态。

可以说,最近数十年来媒介文化分析之所以能够取得丰硕的成果,与人们对文本分析方法和批评的运用有密切的关系。在前面所谈论的威廉斯的文化定义中,文化的文献式定义在实质上就是将各种媒介所记录的文献作为文化的基本理解维度来看待的。不论是古代文化遗产还是当下的活文化,我们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都在通过媒介进行编码和解码的文化活动。一本古籍、一部影片、一部电视剧或者一场选秀节目……其实都可以被视为类似文学文本那样的媒介文本,也都可以使用从文学研究中发展出来的分析技巧对其加以解读。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文本”是指由“符号与符码所组成的某一表意结构”,演讲、写作、电影、电视节目、穿着打扮都可以被视作这种表意结构的不同表现形式。从某种程度上讲,文本与“讯息”的含义相近似,但两者也不能等同,讯息通常是属于功能学派或过程学派的学者使用的词汇,用以指称“被传输的东西”。而“文本”更多的是符号学和结构主义传统的学者经常使用的术语,用于指称“意义生成与交换的核心”。“一个文本便由一个运行于许多层面的符码网络所组成,从而能根据读者的社会—文化经验产生不同的意义。”[9]文本分析的基础是符号学和结构主义的文学分析方法,如今这些方法已经被广泛而成功地运用于文化研究实践中。通过对媒介文本意义的解读,文化研究学派的学者使得媒介研究中的意识形态批判传统重新焕发了生机,也为我们了解媒介文化中所隐含的意义生成与霸权斗争机制提供了工具。

(六)当代文化与传媒之间的关系

生活在21世纪的大城市的人们可能不太注意:各种各样的媒介信息填充了人们的生活空间和思维空间,这些信息就像阳光和水那样构成了我们日常生活环境的现实,一旦这些媒介系统瘫痪,城市生活也就无法再维持下去。电视、报纸、书籍、网络、手机一刻不停地为我们提供大量信息,它们不仅提供新闻和娱乐,而且还建构我们的现实感,塑造我们对于世界的认知。可以说,正是新世纪的电子媒介网络,正在建构我们时代独特的不同于其他时代的文化,在当代媒介化生存的现实语境中,都市人所谓文化,也可以理解为由各种媒体共同制造出来的媒体文化。

如前所述,有史以来,在媒介与文化之间就存在着天然的密切联系,两者虽然不能等同,但是对于生活在高度媒介化的都市中的人群来说,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指的就是媒介文化,并且,通过媒介文化的研究,我们可以认识我们时代文化的精神状况。媒介与文化的关系,我们可以通过以下的三个方面来考察。

首先,任何文化都只能借助于媒介才能进行生产和传播,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不能够以传心术的方式进行,而是必须借助于某种形式的媒介进行,没有不借助于媒介手段组织、形成、传播的文化;另一方面,任何媒介的使用都会反映使用者的文化特质,因此也没有不反映特定文化特性的媒介及其内容。前述雷蒙·威廉斯对于文化的解释已经指明,“文化”事实上也包含了各种各样的媒介文化,不管这种媒介是静态的一个文本(书籍文献、电视节目、电影等),还是一种政治经济组织及其活动(这些组织、制度及其活动都是特定的生活方式的一部分);无论这种媒介文化形式是高雅的,还是通俗的,都属于“文化”研究的范畴。因此,从媒介使用与文化形成之间不可分离的关系上看,媒介与文化之间可以说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不同方面。不过一般来说,人们所说的“媒介”通常不是广义上的“媒介”,而是指大众媒介和电子媒介,因此,媒介文化也就成了“文化”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与广义的“文化”有所不同了。

其次,媒介本身的技术形态就决定了文化的形态,或者说媒介技术本身就构成了文化。这也就是麦克卢汉所谓的“媒介即讯息”的媒介文化观,即一种新的媒介技术必然会开启一种新的文化形式。例如,当我们谈到我国古代文化典籍特点的时候,必然会注意到那是一种由文字书于竹帛之上的文化,竹帛媒介自身的特点就决定了这些典籍在构成形式、书写方式方面所具有的特征。由于主要书写材料竹简很是沉重,不利于携带,因此,为了减轻重量带来的不便,人们在书写时就尽可能地精简,于是形成了古代典籍简洁精炼的特点。孔子的一部《春秋》记载了二百多年的历史,但总共的字数也只有区区不到两万字。这样高度精练的篇章和语汇所承载的信息量毕竟有限,难免会产生理解上的模糊性和歧义,加之历史变迁所造成的文化传承方面的断裂等原因,使得古籍往往难以为后人所阅读。于是为了读懂这些典籍,就有专门的学者著书来详细地解释这些经典的含义。后一代人解释前一代人的著书,一代一代的这种传承也就构成了中国学术文化的一大传统。此外,古代识字人群有限,记忆和传播文字内容很不容易,因此文人们在精简文字之外,通常采取押韵的形式写作以便于记诵。另一方面,文化环境的状况反过来也会决定媒介技术的进化方向,比如中国人很早就发明印刷术,但是和西方人不同,印刷术的产生在中国文化环境中更多地是用于使古代圣人的著作和解释他们的著作得到广泛传播,而不是用于宣传创新思想和文化。西方印刷技术所产生的那种变革社会文化的摧枯拉朽式革命在中国并没有出现,这就是文化环境对于媒介技术使用方向产生的作用。

再次,我们也应该看到,文化作为一种不能完全自由选择的结构性环境,对于媒介文化的形成、发展也会具有十分明显的影响。想象一下,如果我们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即我们的文化观念不是建立在启蒙时代以来所形成的现代价值系统上的话,那么我们的媒介技术和媒介文化形态会呈现怎样完全不同的面貌。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可以被看成是建立在科学、民主、进化、功利主义等一系列原则基础之上的混合意识形态,是支配现代社会发展的文化和精神上的动力。这种文化层面上的遗产是由历史的原因形成的,我们每个人都只能被动地接受它,并通过自己的行动重新塑造它。现代文化的价值观念可以简单地表述为更高、更快、更强、更大、更实际……这是一种以西方文化的历史逻辑为基础的文化观念,完全不同于中国文化的历史逻辑。只需稍加回想两千多年前中国哲人老子曾经描述的那个理想的社会,我们便可看出中西方两种价值观念之间存在的极大差异。对于现代文化的价值观念来说,更高、更快、更大、更实际的目标规定了媒介技术的发展方向。这种建立在功利主义和欲望满足的基础之上的媒介发展动力推动着媒介技术向着快速、高效、便捷的方向发展,同时也向着更加适合于感官享受、声色犬马的方向发展。如果按照老子所描述的社会理想和文化观念来决定媒介技术和媒介文化的发展,那么声色犬马和快速、高效都是必须禁止的,因为这些东西必定会破坏处于自然主义平衡状态之下的“小国寡民”的有机社会共同体的和谐。因此,我们在谈论媒介技术形态变化培养新的媒介文化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文化环境对于媒介技术形式选择和媒介文化的形成具有结构性的制约和影响力。在当代媒介文化中隐藏了我们时代的文化环境的密码,从那些形形色色的便利、高效、娱乐、享受中,无处不透露着资本、权力的欲望逻辑以及它们与普通百姓的利益诉求之间所存在着的错综复杂的关系。而要进一步认识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就必须对其进行文化分析和研究,通过不断地知性活动的努力,知识界已经积累了一些考察媒介文化现象的工具。借助于这些工具,我们能对那些已经司空见惯的媒介文化现象进行文化分析,解释其中所隐含的秘密。

[1] 〔英〕霍克斯:《结构主义和符号学》,瞿铁鹏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27页。

[2] 陈力丹、周宪等:《传播学关键词》,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03页。

[3] 〔加〕麦克卢汉:《媒介即讯息》,何道宽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33页。

[4] 同上书,第376页。

[5] 〔美〕林文刚:《媒介环境学:思想沿革与多维视野》,何道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8页。

[6] 〔英〕尼克·史蒂文森:《认识媒介文化:社会理论与大众传播》,王文斌译,商务印书馆第2001年版,第183页。

[7] 〔美〕林文刚:《媒介环境学:思想沿革与多维视野》,何道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8页。

[8] 〔英〕利萨·泰勒、〔英〕安德鲁·威利斯:《媒介研究:文本、机构与受众》,吴靖、黄佩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86页。

[9] 〔美〕约翰·费斯克:《关键概念》,李彬译,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2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