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材料计划的编制程序
1.计算需用量
(1)计划期内工程材料需用量计算。
1)直接计算法。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进行编制。在施工图纸到达并经过会审后,按施工图计算分部、分项实物工程量,结合施工方法与措施,套用相应的材料消耗定额编制材料分析表。按分部汇总,编制单位工程材料需用计划。再按施工形象进度,编制季、月需用计划。直接计算法为:
材料消耗定额根据使用对象选定。如编制施工图预算向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物资部门申请计划分配材料指标,以作为结算依据或据此编制订货、采购计划,应采用预算定额计算材料需用量。如果企业内部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向单位工程承包负责人及班组实行定额供应材料,作为承包核算基础,则应采用施工定额计算材料需用量。
2)间接计算法。当工程任务落实,但设计尚未完成,技术资料不全;有的工程初步设计还没有确定,只有投资金额与建筑面积指标,不具备直接计算的条件。为了事前做好备料工作,可采取间接计算的方法。按初步摸底的任务情况,根据概算定额或经验定额分别计算材料用量,编制材料需用计划,以作为备料的依据。
凡采用间接计算法编制备料计划的,在施工图到达之后,要立即用直接计算法核算材料实际的需用量,并进行调整。
间接计算法的具体做法如下:已知工程类型、结构特征及建筑面积的项目,选用相同类型按建筑面积平方米消耗定额进行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工程任务不具体,如企业的施工任务只有计划总投资,可采用万元定额来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2)周转材料需用量计算。周转材料的特点是具有周转性,首先根据计划期内的材料分析确定周转材料总需用量,结合工程特点,来确定计划期内周转次数,再算出周转材料的实际需用量。
(3)施工设备和机械制造的材料需用量计算。建筑企业自制施工设备通常没有健全的定额消耗管理制度,产品也是非定型的较多,可按各项具体产品,采用直接计算法来计算材料需用量。
(4)辅助材料及生产维修用料的需用量计算。该部分材料用量比较小,有关统计与材料定额资料也不齐全,其需用量可采用间接计算法来计算。
2.确定实际需用量编制材料需用计划
根据各工程项目计算的需用量,核算实际需用量。核算的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1)通用性材料,在工程初期阶段,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施工进度超额因素,通常都稍加大储备,其实际需用量就稍大于计划需用量。
2)特殊材料,为保证工程质量,常要求一批进料,因此计划需用量虽只是一部分,但在申请采购中常为一次购进,这样实际需用量就要大大增加。
3)在工程竣工阶段,由于考虑到工完料清场地净,防止工程竣工材料积压,通常是利用库存控制进料,这样实际需用量要稍小于计划需用量。
实际需用量采用以下方法计算:
3.编制材料申请计划
需要上级供应的材料需编制申请计划。申请量的计算公式为:
4.编制供应计划
供应计划是材料计划的实施计划。材料供应部门按照用料单位提报的申请计划及各种资源渠道的供货情况与储备情况,进行总需用量与总供应量的平衡,并于此基础上编制对各用料单位(或项目)的供应计划,明确供应措施(如利用库存、加工订货、市场采购等)。
5.编制供应措施计划
在供应计划中应明确的供应措施要有相应的实施计划。如市场采购,要相应编制采购计划;加工订货需有加工订货合同及进货安排计划,以确保供应工作的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