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鬼:中国古代志怪小说阅读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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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可以谈恋爱,但七夕不行

曾见到微信公号“一默如雷”发了篇《神仙为什么不谈恋爱》的文章,简单地说,他的观点是,由于天庭的资源有限,“所以,神仙不允许恋爱、结婚应该是天庭的一条基本戒律”。当然,他也列举了《西游记》中天庭成员偷偷恋爱被惩处的情况。

神仙之间是否不许恋爱、结婚呢?当然不是。《荆楚岁时记》说:“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织杼役,织成云锦天衣。天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纴。天帝怒,责令归河东。唯每年七月七日夜,渡河一会。”这里说得很清楚,天女嫁给牛郎还是天帝赐婚的。怎么可能不允许结婚呢?

我们要清楚,天庭并不是洪秀全搞的山寨式的太平天国,并没有制定禁欲的法规。《西游记》中提到的那些受惩处的情事,违犯的是其他法规。比如天蓬元帅因为调戏嫦娥,被贬入凡间,这和爱情无关。在任何正常社会,调戏妇女都是违法的,更何况是嫦娥这种级别的女神。另一个我们可能忽略的是,天庭并不是平等的社会,等级制是非常严格的,否则蟠桃宴人人都可以参加了。跨身份等级的婚恋,即使在今天的印度,也是要出问题的。所以在严格的等级制下,谈恋爱确实是一件比较奢侈或冒险的事。《神仙为什么不谈恋爱》举的“奎木狼和披香殿侍女之间的恋爱”,就是因为等级不匹配,所以两位才相约下凡。抗战时期,因为环境艰苦,我军曾明文规定,军官结婚必须符合“二五八团”的标准: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党龄(或军龄)八年以上、职务团职以上。这个规定并不是禁止恋爱结婚,而是设定了门槛。

而神仙的等级,恐怕比“二五八团”要复杂得多。按照道教的说法,神仙有八类:天神(如玉皇大帝、西王母、日月星辰之神)、地祇(山神、土地、河海之神等)、物灵(龙凤麟龟、花神、树神等)、地府神灵(泰山府君、酆都大帝、十殿阎王等)、人体之神(三尸神)、人鬼之神(关公、岳飞以及行业神)、仙人(八仙为代表)、真人(王重阳、丘处机等)。

这么一分,等级就清楚了,在下界赫赫有名的吕洞宾、何仙姑,因为是后天修炼才得以升仙的,其实在神仙界的地位并不高。上面提到的奎木狼,是二十八星宿之一,属于天神,而披香殿侍女,虽无明确说法,但最多不过是主人在下界收服的妖精,大约接近物灵。双方根本不属于同一等级,怎么能通过天庭的政审呢?

至于神仙与凡人之间的婚恋,这之间的差距有多大,就不必有鬼君多嘴了吧。在等级制无法消灭的情况下,即使做了神仙,门当户对的婚姻也还是最佳的选择。

关于天庭等级制的严苛,可以简单举一个例子说明,《玄怪录》卷二“李汭言”条说了一个故事:上仙太元夫人(疑为太元圣母,西王母的娘)属下的仓库主任,下界到凡间游玩,找了个“微有仙骨”的美女为妾,本来也就是露水姻缘。没想到这位仓库主任胆大包天,为了炫耀,竟然将太元夫人的一件衣服偷来给小妾穿着出席宴会。结果被严厉处罚,那位小妾直接被处死,打入无间地狱。

按照民间传说,牛郎织女是神仙凡人之恋,双方的身份差距太大,受惩处也是必然的。比起上面说到的太元夫人对仓库主任及其小妾的处罚,西王母还允许双方每年见一次面,简直仁慈得不得了了。

有鬼君反复说了这么些天界的婚姻家庭制度的原则,最主要的目的不是与人发生争执,而是要说七夕的问题。刚才引的《荆楚岁时记》的说法,牛郎织女之所以分开,是因为织女自出嫁后就好吃懒做,天帝震怒,才如此处罚。在明代小说《牛郎织女传》中,也沿袭了这个说法。更有甚者,织女红杏出墙的事也不少见(见《太平广记》卷六十八引《灵怪集》)。

简单地说,把七夕提升为中国的情人节,并且发出一系列“岁月静好”式的感慨,有鬼君觉得比较违和。

某年七夕,有报道说某宝在那天卖萤火虫人造“岁月静好”,但因为高温,快递的萤火虫大多死伤惨重,被称为“最残忍的七夕礼”。还有一层可能大家都不知道,这么多的萤火虫,难道不会是冤魂所致吗?且看这个故事:

明嘉靖年间,黎闻野担任山东乐平县令,此人刻薄寡恩,为了打击响马盗魁,滥用酷刑,杀了不少非死罪之人,最终以酷吏而被免职。因为宦囊颇丰,虽然免职,但在家里做员外爷也很清闲。七月七日晚,他在院子里乘凉。月色朦胧中,忽有大群萤火虫飞来,绕着他上下飞舞,煞是诡异。黎员外情知古怪,不过他胆儿肥,厉声呵斥道:“这样乱飞成什么体统,能聚成半月形吗?”那群萤火虫宛如排练团体操一般,立刻聚成上弦月的形状。黎又大喝道:“这没什么,有本事再聚成满月形。”萤火虫果然又聚成满月之形,然后又依次显现出下弦月和群星荟萃的样子。黎员外这回傻了,吓得赶快进屋关门睡觉。第二天一早,就有纪委成员将其双规,虽然没有入刑,但是一年后就忧惧而死。(《坚瓠余集》卷二“萤异”)

萤火虫如果自行组合成各种形状,不见得是什么好事,只有冤魂聚化才可能有这种主动意识。当然,如果萤火虫一会聚成S形,一会聚成B形,那反而是安全的,不过庆祝七夕的小清新大约会觉得煞风景吧。

每当七夕,除了满屏的“岁月静好”,另一个所谓的时尚乐趣就是充满恶意地虐单身人士。不过,古人早就为单身人士报仇了。

《玉台新咏》有诗云:“东飞伯劳西飞燕,黄姑织女时相见。”说的是牛郎织女难相见,其中黄姑指牵牛星。昆山县恰好有个黄姑镇(似今属浙江平湖),于是传说牛郎织女就降于此地。可是织女一到凡间,王母娘娘就用簪子在河中一划,河水暴涨,牛郎无法渡河。这条河后被人称为百沸河。乡民因为两颗大星下凡,就造了一座织女祠,里面安放着牛郎织女两座塑像。

南宋高宗年间,因金兀术入侵中原,不少士大夫到此避难。一位姓范的书生见到这座庙,不免犯了书呆子气,在墙壁上留下一首诗:“商飚初至月埋轮,乌鹊桥边绰约身。闻道佳期惟一夕,因何朝暮对斯人。”前两句是写景,秋风初起,月落乌啼,庙里的织女风姿绰约。后两句就不对了,意思是,传说中明明讲得很清楚,牛郎织女的佳期只有一晚,为什么你们要在庙里放两座塑像,让这夫妻俩朝夕相对?这不科学嘛!写完之后还向乡民解释,乡民一听有道理啊,于是把牛郎的塑像搬走,只留下织女的塑像,独守空房。(《坚瓠二集》卷二“织女祠”)

另一位耿介的秀才,更是在七夕那天,赋诗为单身人士代言:“一拳打破支机石,两手拆坍乌鹊桥。四十鳏夫犹未返,双星不许度今宵。”(《小豆棚》卷十一“杨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