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小结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我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统计工作经历了1949—1957年的初步建立阶段和1958—1977年的曲折发展阶段。
1951年,中财委首次发布了我国国民经济总产值(工农业总产值)估算办法,并以此为基础,估计推算出了抗日战争前和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工业、农业总产值数字。此后,又根据各行政区、各地区统计机构记载的资料,对工业、农业总产值数字进行了整理和修订。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国家统计局本着“边学边做”的方法,一方面持续地向苏联、印度学习综合平衡统计和抽样调查方法,另一方面按照苏联的物质生产体系建立了中国的统计核算体系,同时也着手进行了社会集团购买力、国民收入的计算。这一时期的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统计工作不仅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巨大成就,而且带动了地方的综合平衡统计核算工作。此外,还在国民经济的主要比例关系、国民经济中平衡表的编制上有所突破,可以说是成绩斐然。
但是在随后的“大跃进”期间,刚刚开展的国民经济平衡表的编制工作受到了批判,国家统计局既精简了报表,又缩小了统计范围,有的报表编制工作也被叫停,因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遭遇了第一次大的挫折。尽管如此,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统计工作仍然在挫折中取得了持续的进步。首先,召开了1957年全国综合平衡统计会议,第一次提出开展全国和地区综合平衡统计、建立综合财政统计。其次,针对第一个五年计划进行了总结与反思,召开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在总结的基础上布置1958年统计任务,并在各省市范围内落实下去。最后,建立了综合财政统计并颁布《综合财政统计制度》,用10张调查表进行统计与调查。
“大跃进”运动后,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严重失调,工业农业较大幅度减产,国民收入下降。虽然该时期表式有所简化,但综合平衡研究工作仍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统计机构被撤销,统计工作人员被下放,许多统计资料被销毁,国民经济统计工作停滞不前。自1970年以来,国民经济统计工作开始恢复,先后编印了《国民经济统计提要》和《1970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等重要文件。《国民经济统计提要》的编印,促使了1967—1969年三年因“文化大革命”而中断的统计数据得到采集、整理和补齐,并且将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国民经济统计工作进行了梳理与整合,回顾与总结。
总而言之,1949—1977年近三十年间,我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统计工作从无到有地发展起来了,这一阶段是在发展与停顿、进步与挫折中前行,所取得的成就为后续的统计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