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扶贫模式、机制与效益测评研究:以南疆地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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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旅游扶贫相关研究综述

1.2.1 贫困

贫困一直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其内涵和外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人类认知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得以丰富和拓展。纵观人类对贫困的认识过程,贫困的概念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早期,人们往往通过经济和物质来理解贫困问题,关注物质生活上的困难及生活资料的缺乏。如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1972)对“贫”和“富”含义的阐述:“一个人是贫是富,就看他在什么程度上享有人生的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不过,学界一般认为最先提出“贫困”概念的是英国企业家和管理学家本杰明·西伯姆·朗特里(1901)。他认为,“一个家庭处于贫困状态是因为其所拥有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其生理功能的最低需要,这种最低需要包括食品、住房、衣着和其他必需品”。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发现贫困并不仅仅是一个关于经济和物质的问题,还涉及资源匮乏、权利剥夺、能力不足或者社会排斥。于是,学者们提出了“权利贫困”“能力贫困”等概念。汤森(1979)认为,“所有居民中那些缺乏获得各种食物和社交条件资源的个人、家庭和群体就是所谓的贫困”。阿马蒂亚·森(2000)明确提出“能力贫困”,并将其与“社会排斥”联系起来。他认为:“在分析社会正义时,有很好的理由把贫困看作是对基本可行能力的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低下。”如今,更多的学者认为,“贫困的维度远远超出了收入不足的范围,其涉及不良的健康和营养状况、较低的受教育水平和技能、谋生手段的缺乏、恶劣的居住条件、社会排斥以及社会参与缺乏等诸多方面”(Ravallion, 2011)。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 UNDP)认为,“贫困是指无法获得包括物质福利在内的人类发展机遇和选择的权利,贫困不仅仅是收入缺乏的问题,还是一种对人类发展的权利、寿命、知识、尊严和体面生活标准等多方面的剥夺”。

经过多年的理论研究,学者们对于贫困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贫困已经不再是单一层面的概念,它已经逐渐发展成为具有综合性特征的涉及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等多要素、多方面、多领域的概念。认识贫困的内涵更有助于人们理解旅游扶贫的内涵。

1.2.2 旅游扶贫

1999年4月,英国国际发展局(UK Department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在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报告中提出了PPT(Pro-Poor Tourism,即有利于贫困人口发展的旅游战略)的概念,PPT直接以贫困人口为研究对象,结合旅游产业经济理论和贫困理论,研究贫困社区、贫困人口的特点及其在参与旅游业发展、获取发展机会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旅游发展与贫困缓解问题上,世界旅游组织在2000年发起了贫困地区旅游可持续发展倡议(Sustainable Tourism-Eliminating Poverty, ST-EP),作为对联合国在其《千年宣言》中提到的“2015年之前将贫困人口减少一半”作出的积极回应,并在2002年约翰内斯堡的世界可持续发展峰会上宣布了这一倡议。ST-EP提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将贫困成分纳入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的技术援助方案;二是成立ST-EP基金会资助研究,并与其他组织合作开展旅游扶贫;三是成立ST-EP信托基金,该基金资助技术援助项目,加大扶贫力度。为了计划和执行ST-EP活动内容,世界旅游组织(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 UNWTO)与荷兰国际双边救援机构、韩国国际合作机构、西班牙国际合作署、中国青岛啤酒有限公司、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荷兰委员会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在与这些合作伙伴并肩作战的同时,UNWTO也广泛地与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教育和私人部门合作,从财政和技术层面对ST-EP项目进行援助。

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核心是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一种合作的关系。我国PPP模式通常是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由政府与社会资本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的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刘英杰,2018)。《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关于在文化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文旅产业发〔2018〕96号)中提到,鼓励社会需求稳定、具有可经营性、能够实现按效付费、公共属性较强的文化项目采用PPP模式。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一定收益性的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特色文化传承创新、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以及促进文化和旅游、农业、科技、体育、健康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的文化项目。目前,PPP模式在我国仍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不论是在国家政策支持、社会经济需求,还是在资本运作等方面,PPP模式都有很好的应用前景。

旅游产业扶贫是通过旅游经济对区域经济产生带动作用而实现脱贫,是增强“造血功能”式的扶贫。吴忠军(1996)认为“旅游扶贫就是通过开发贫困地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兴办经济实体,使贫困地区人们走上脱贫致富道路”。周歆红(2002)提出“旅游扶贫应该明确以 ‘扶贫’为其宗旨,发展旅游业只是手段和途径,反贫困和消除弱势群体的贫困状态是其核心目标,应以经济效益为前提,以贫困社区的综合发展为内容,以贫困人口的发展为核心的社会积极变迁为其终极目标”。严春艳、王兴水(2009)认为旅游扶贫是指通过扶持旅游发展的方式带动旅游资源条件较好的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以此实现脱贫致富的一种区域发展模式。公丕明等(2018)提出,“旅游扶贫是一个开放、动态的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影响、相互联系。旅游扶贫开发支撑因素、相关利益参与主体、精准识别、有效帮扶以及动态管理共同构成旅游扶贫的有机系统,这一系统的运行是动态、开放和反馈的过程”。从学者们的定义中,可以发现旅游扶贫一般包含如下要素:第一要在旅游资源丰富的贫困地区发展旅游;第二要关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第三要确保贫困人口脱离贫困状态。

扶贫旅游与旅游扶贫具有不同的内涵,旅游扶贫是以扶贫为导向的一种旅游发展方式,是扶贫旅游的进一步深化。扶贫旅游与旅游扶贫虽然有一定的共性,但是它们之间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李佳(2010)指出:“扶贫旅游以贫困人口的持续获益和发展为目标,以可持续旅游为基石,以机制构建为核心,是一种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新理念。”他还认为扶贫旅游的提出有利于实现与国际研究的接轨。曾本祥(2006)指出,我国学者对扶贫旅游(Tourism-Assisting the Poor: TAP)的理解有多种,最主要的两种解释:第一,扶贫旅游是一种具体的减贫战略,即通过旅游发展增加收入,并且提高贫困人口的能力;第二,扶贫旅游是一种将减贫作为主要目标的旅游发展模式。中国的扶贫旅游的概念和实施过程虽然与西方国家的PPT与ST-EP存在一些相似之处,但它们之间依然存在诸多差异。“扶贫旅游”其关键词之一在于“扶”,更强调外部援助性力量的重要性,与PPT和ST-EP的含义并不相同。可见,扶贫旅游重点是旅游,与作为扶贫开发方式之一的旅游扶贫不同,其偏重于旅游研究,是旅游发展的一种模式,是可持续旅游与消除贫困的一种方式。贫困地区任何旅游活动、旅游线路、旅游产品都可能成为扶贫旅游的内容。“扶贫旅游”的概念远远小于“旅游扶贫”(张祖群,2012)。如表1.1所示。

表1.1 旅游扶贫与其他概念特征的比较

注:资料由作者整理。

1.2.3 旅游扶贫的研究过程

1999年,英国国际发展局(UK Department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首次提出PPT(Pro-Poor Tourism)概念,即有利于贫困人口发展的旅游。2002年,世界旅游组织(UNWTO)开始组织实施可持续旅游消除贫困计划(Sustainable Tourism-Eliminating Poverty,简称ST-EP),主要在世界范围内向每日生活费不足1美元的人创造工作机会并推动旅游发展。2003年,世界旅游组织全体大会审议通过旅游可持续发展战略(ST-EP),标志着旅游扶贫功能正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自此以后,旅游扶贫引发了国外学者的研究热潮,一是对自然旅游、遗产旅游、农业旅游等旅游扶贫方式的研究,探讨了不同的旅游开发方式对社区减贫和致富产生的作用(Lindberg K, 2011; Hawkins D E, 2007; Kennedy K, 2009)。二是对旅游扶贫效果的研究,着重关注旅游业的经济利益,同时也指出卫生、交通等社会效益的重要性(Richardson R B, 2012; Hampton M P, 2005; Poyya Moli G, 2003; Rid W, 2014)。三是对扶贫主体的研究,主要探讨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企业等扶贫主体如何发挥旅游扶贫效能。研究方法通常为旅游乘数效应研究法,另外,地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的相关分析方法也被引入旅游扶贫研究(Rogerson C M, 2012)。

20世纪90年代,国内许多学者已经意识到发展旅游业的巨大经济推动作用,从而研究欠发达地区利用已有旅游资源优势来发展旅游业,并提出了旅游扶贫的理论。吴忠军(1996)和高舜礼(1997)最早提出了旅游扶贫的概念,同时也初步阐述了旅游扶贫作用、思路和基本旅游扶贫理论。这一概念提出以后,国内学者从旅游扶贫的目标、致贫原因、市场需求、旅游可行性论证等方面开展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周歆红,2002;刘向明,2002;李锦宏,2009)。马忠玉(2001)首先关注到旅游发展成果未惠及全民的问题。周歆红(2004)指出,旅游扶贫与旅游开发并不能等同,旅游扶贫的核心应该是保障贫困人口在旅游发展中获益,并为其提供更丰富和具体的发展机会。刘向明(2002)提出将“本地参与、真正让利于民”作为旅游扶贫的原则。

1.2.4 旅游扶贫机制的研究

国外对旅游扶贫运行机制的研究并未形成一个独立的体系,其研究焦点和目标主要集中在如何使社区居民获得最大的经济发展机会和利益上(Hazel M, 2012; Mohammed Bala Banki, 2015; Spenceley A, 2010; Job H, 2013)。国内学者对旅游扶贫机制设计、系统分析等方面的研究较多。范俊(2011)在界定旅游扶贫长效机制概念的基础上,以系统分析为着力点,从目标系统、动力系统、决策系统、保障系统、执行系统以及评价体系出发构建科学、完整的旅游扶贫机制。也有学者认为民族地区旅游扶贫动力机制主要由政府、社区、当地居民、旅游企业、旅游者等动力因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推动形成(王兴水,2004)。李锦宏(2009)通过要素和目标的共生化、主体的利益化、系统的组织化和社区的舞台化四个方面优化旅游扶贫动力机制。

1.2.5 旅游扶贫模式的研究

国外旅游扶贫模式与其资源类型、文化背景有关,没有普遍适用的标准模式(Apostolakis A, 2003)。从旅游资源依托的视角来看,主要有自然旅游扶贫模式、遗产旅游扶贫模式、农业旅游扶贫模式和社区旅游扶贫模式等(Apostolakis A, 2007; Ballesteros E R, 2000; Brian G, 2000; Dimitrios B, 1998)。近年来,旅游业作为扶贫的特殊路径得到旅游学界和业界的关注和认可。我国旅游扶贫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经历了出现、发展、迅速发展三个阶段,研究内容不断细化,研究方法趋于多元化。一些研究者认为,富民是政府责无旁贷的任务,主张采取政府主导型的旅游扶贫战略和模式(冯学钢,1999;姬丹,2007)。许多学者提出了旅游扶贫的战略思路,包括政府引导、模式选择、资金筹集等。基于不同视角和研究区域,学者们归纳、提出了多种旅游扶贫模式,包括政府主导、城企相助、旅游扶贫试验区、先富助贫、亦农亦旅、景区帮扶、整体租赁、国际援助、异地安置、立体化旅游扶贫、地方自主开发型、网络复合治理等模式(王颖,2006;游佩媛,2006;李国平,2004;蒋长春,2005)。然而,旅游扶贫模式具有显著的区域性,构建旅游扶贫模式必须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区域的特殊性,才能增强旅游扶贫模式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1.2.6 旅游扶贫效益测评的研究

国外旅游扶贫项目不仅可以为当地带来经济利益,其非经济利益也很显著,如卫生、健康、交通的改善及当地人素质的提高,这与旅游扶贫的目标相一致。国外学者提出旅游扶贫效益测评的三条路径:直接影响、继发效应和动态影响(Muchapondwa E, 2013; Hadi M Y A, 2013; Mitchell J, 2007)。综合考虑已有的研究成果,我国旅游扶贫效益的总体测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旅游业提升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能力;第二,旅游对欠发达地区经济以外领域产业的影响,如环境、社会、文化效应(席建超,2013;叶俊,2009);第三,社区居民在旅游业中所付出的机会成本(赵荣,2015)。从现有的研究来看,评价方法以定性评价为主,并逐步向定量评价转变;评价内容呈现出从区域经济效应评价向区域经济、社会、环境效应评价并重发展的趋势;从评价视角看,学者们热衷于通过问卷调查对居民的感知扶贫绩效进行评价分析,这些研究为旅游扶贫绩效评价提供了思路和借鉴。基于此,本书在实地调研、文献查阅、专家咨询的基础上,采用专家咨询法和层次分析法,构建具体化、定量化、层次性和可操作性的测评指标体系,并确定南疆地区旅游扶贫效益的量化等级,为扶贫资金投向、项目开发、项目验收以及具体扶贫模式选择与调整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