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综合性产业,旅游扶贫是国家扶贫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表明,旅游业能够有效促进贫困地区社会安定、文化繁荣、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同时发展旅游业也是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有效举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旅游扶贫作为一种产业扶持形态在旅游发展实践中被提出,并取得了显著效果。一些贫困、落后的地区依托其独特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民俗旅游、文化旅游,旅游减贫效果明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国家各部委、地方各部门,为了挖掘旅游产业在扶贫开发中的潜力,先后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关于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工作的通知》(发改社会〔2014〕2344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17〕6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旨在利用旅游业带动作用明显、市场优势强大、产业活力充沛、造血功能强劲的特征,促进贫困落后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形态转型,生态环境改善,贫困人口脱贫,实现旅游“扶真贫”和“真扶贫”的目标。
新疆南疆是深度贫困地区,是“三区三州”脱贫攻坚的难点和重点,属于典型的干旱区绿洲荒漠交错带地理单元,面临着“自然条件差、贫困面积大、贫困程度深、致贫因素复杂、受特殊区情制约、经济发展缓慢”等诸多矛盾、困难和挑战。2018年,南疆地区共有48.69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513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发生率由2017年年底的18.3%下降至2018年年底的10.51%,全区为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迈出坚实步伐(王兴瑞,2019),南疆地区各贫困县(市)即将迈入“后脱贫时代”,当地居民面临着传统生计方式转型、重构以及可持续性发展等一系列迫切而又重要的现实问题。做好南疆地区扶贫开发与民生改善工作,对促进边疆地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意义重大。
南疆地区由于地理位置偏远,社会经济发育程度较低,自然景观与人文习俗受外界干扰和影响较少,形成了社会贫困与旅游资源富集叠加分布的显著特征。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把南疆地区建设成为丝绸之路文化和民族风情旅游目的地。“十三五”以来,南疆地区旅游目的地已经形成了初具规模的旅游景区景点体系,旅游产业已成为促进南疆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在脱贫攻坚、社会稳定、民生改善、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旅游富民是国家扶贫攻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推动力量。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人数突破1.5亿人次,人数增长超过40%,旅游发展势头迅猛。南疆地区具有极其罕见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为旅游产业助推贫困地区居民生计转型、就业致富提供了宝贵的资源基础。2019年1月,在最新公布的“三区三州”旅游大环线中,南疆地区依托丝路文化经典线、边境极限探险线、丝路风沙沙漠探险线、世界级徒步旅游线等产品成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为南疆地区目的地居民生计方式转型升级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客源保障(任江,2019)。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南疆地区各贫困县(市)陆续进入了脱贫摘帽“倒计时”的关键阶段,但是进入“后脱贫时代”如何巩固扶贫成果,防止返贫,确保南疆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现实课题,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现。本书以此为切入点,立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提出的“抓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旅游产业三项重点工作”战略部署,着眼于通过发展旅游业脱贫致富和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深入研究南疆地区旅游扶贫的作用机制、开发模式和效益测评,为南疆地区旅游产业助推脱贫攻坚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