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部分国家退休政策研究
退休政策是引导和规范退休行为的经济社会制度的总称,包括社会保障政策、劳动市场政策等。退休政策需要对劳动者达到某一年龄、退出劳动力市场做出规范或引导,既有强制性的规定,也有激励性的引导。退休年龄时点的制定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我国目前延迟退休政策落地的主要着力点。世界各国退休年龄参差不齐,尤其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或者欧美国家和亚非国家之间,差异较大。老龄化是全人类面临的课题,延迟退休多属迫不得已。本节将对欧美及亚洲等地域的部分发达国家退休制度进行简要的介绍。
3.1.1 美国
由于美国目前实施的是弹性退休制度,尽管美国的法定标准退休年龄是67周岁,但实际上并没有严格的退休年龄,通常会根据劳动者的偏好而定。20世纪80年代,美国因剧烈的人口结构变动所引发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财政危机而被迫进行弹性退休制度改革。在改革之前,美国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5周岁;改革之后尽管这一法定年龄提高为67周岁,但劳动者可依据自己的偏好在一个具有弹性的年龄区间,即62周岁到70周岁实施退休行为。弹性的退休年龄同时意味着具有弹性的养老金待遇,即在不同年龄退休的劳动者将领取不同数额的养老金。在弹性退休制度的改革中通常都会对养老金待遇计算方式进行调整,引入奖励和惩罚机制以鼓励劳动者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后退休,美国延迟退休的劳动者最多可以比提前退休的劳动者多领取接近1倍的养老金。此外,美国的退休制度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美国的退休制度改革周期较长,历时45年,通过分群体地逐步提高退休年龄,给了劳动者足够的心理缓冲时间,也给了劳动者足够的自由选择机会,是弹性退休制度改革的典范。
3.1.2 新加坡
新加坡采用的是公积金的养老方式,缴纳公积金的数额与工资挂钩,工资越高公积金越多。公积金有多种使用渠道,如养老、保健和住房等。新加坡人自工作开始就缴纳公积金,等到退休的时候,由政府一次性支付绝大部分的公积金。公积金缴费率基本稳定在40%,其中雇主需缴17%,雇员需缴23%,标准化退休年龄为62周岁。
此外,新加坡的退休返聘制度健全。政府鼓励已达退休年龄但身体健康的员工继续工作,给予60周岁以上的员工更多的就业补助。以一名月薪5000新元的62周岁普通员工为例,他获得的就业补助为每月1000新元,其中支付的现金占总额的30%,其余拨入公积金个人户头。继续工作可以为高龄员工累积更多养老金,由于法律规定雇主可以重新雇用年满62周岁的员工,因而新加坡高龄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普遍较高。
3.1.3 日本
日本是世界上最为长寿的国家之一。20世纪70年代,日本规定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到了20世纪80年代,退休年龄被延长到60周岁,而现在被延长到了65周岁。日本的养老呈现出两个非常显著的特点:一是老年人多,养老形式单一。在日本,领取养老金的人口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有61.2%的老年居民户,养老金是他们唯一的收入。二是强制年轻人缴纳高额的社会保险,日本政府规定社保缴满25年才可退休。为了支持庞大的养老金支出,日本年轻人缴纳养老金的比例很高,并且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含非日本国籍的人员)都被要求强制性地缴纳社保。
与新加坡政府的做法一致,日本也出台了相应法律以规范老年劳动力市场,尤其是企业的雇佣行为。日本的政策制度反映了前文所述的养老金和退休金可能的不一致性,养老金领取时点和退休时点并不统一。目前,日本男性劳动者的法定退休年龄是65周岁,弹性退休年龄区间为60周岁到70周岁,但法定领取养老金的时点却至少为65周岁。除了退休年龄的提高,日本还设置了养老金领取资格条件,必须是满足缴费年限的劳动者才能领取养老金。当然也有例外,日本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了额外的优惠政策,满足一定收入条件的家庭会被豁免缴纳养老保险。
3.1.4 瑞士
与日本相似,瑞士也是一个国民极其长寿的国家,男女性的平均寿命都超过了77周岁,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5周岁。瑞士的养老保险制度属于“政府责任制”,由政府财政负担全体公民的养老压力。作为福利国家的典型代表,瑞士是一个崇尚自由和民主的国家,其生育配套制度和劳动力市场配套政策都较为成熟,对妇女、儿童、失业劳动者等弱势群体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比如妇女生产的医疗服务、失业人口的救济服务等。高福利必定导致高税收,也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财政危机。延迟退休年龄无疑是缓解国家财政压力较为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但对于高福利国家来说,延迟退休要兼顾各项福利制度,顺利实施可谓困难重重。瑞士计划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7周岁,但由于国内反对声音强烈,一直没有落地执行。
3.1.5 其他国家
大多数欧美以及大洋洲国家已经进入老龄化的深度发展期,人口老龄化不仅冲击着养老基金的可持续性,还促使劳动力市场发生短缺,各国不得不加快实施延迟退休政策,现有的激励和惩罚措施都非常强硬,有效地抑制了提前退休的现象。欧美国家对养老金待遇的调整方式可分为三种:一是对提前退休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二是重奖延迟退休行为,并对退休年龄不设上限;三是惩罚和奖励力度较为平衡。
西班牙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5周岁,弹性退休年龄区间为61周岁到70周岁。西班牙的劳动者每提前一年退休,养老金最多可减少7.5%;每延迟一年退休,养老金最多只能增加3%。这是一种典型的对提前退休行为进行严厉惩罚的制度。
葡萄牙的法定年龄也为65周岁,弹性退休年龄区间为55周岁到70周岁。葡萄牙的劳动者每提前一年退休,养老金最多减少6%;但每延迟一年退休,养老金最多可以增加12%。这是一种典型的对延迟退休行为进行较大力度褒奖的制度。
有些国家的奖惩措施的力度较为均衡,比如加拿大和斯洛伐克。加拿大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5周岁,可以提前退休的最低年龄为60周岁,不设置延迟退休的年龄上限,每提前退休一年,养老金减少6%;每推迟一年退休,养老金增加6.8%。斯洛伐克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2周岁,可以提前退休的最低年龄为61周岁,同样也不设置延迟退休的年龄上限,但是无论是提前退休抑或延迟退休,养老金的增减比例都为6%。
此外,许多国家实施弹性退休制度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这些民主制国家某些重要法案的颁布需要通过议会或公投的决议,但每次当改革风声一放出,都会一石激起千层浪,被利益主体——劳动者们抗议和反对。比如,在加拿大,任何有关劳动者养老利益的法案都需要得到三分之二加拿大人的同意才能顺利通过。引导利益主体预期,采取合理渐进式的策略更能助推延迟退休政策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世界范围内的发达国家的退休政策主要呈现以下特征:第一,大多数国家的退休年龄在整个20世纪保持了相当程度的稳定性,基本没有显著变化;第二,部分国家在近十年降低了退休金待遇;第三,许多国家女性退休年龄早于男性,但长期来看,有明显的持平趋势;第四,20世纪90年代以来,不少国家开始着手提高其退休年龄,不过完全生效在21世纪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