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社评:荒谬绝论[伦]之日本声明书
日本政府昨日发表对李顿报告书之声明书,肆意诋毁中国政府及整个民族,绝不为日本自身稍留余地,以负责任之政府地位,而信口效村妇之骂街,荒谬无理,至于此极,诚近代国际间稀有之无理性文字也。
第一,日本声明书中所谓“中国自民国以来,陷于殆如无政府之混乱状态……或不能期待永久的中央政府实现时期之到来”,此在日人口吻,或以为得意的中伤之词,而抑知事实之昭示,适然相反。盖自民元成立共和政府,全国即隶属于统一政府之下,民四以后,本党革命同志为反对帝制而战,反对军阀而战,此不过系内部政治关系之一时状态,正亦国内改革之演进,在欧美各国其例殆不胜枚举。至如十七年之北伐成功、全国统一,咸隶属于中央政府之下,以迄现今,未有变更。此种事迹,占中国民族史上最重要之纪录,而日政府乃亦硬加抹煞,谓为“无政府”宁非梦呓?吾人尚忆九月二十八日,日本驻华公使有吉明氏,尚入京向国民政府林主席呈递国书,距今盖仅月又二十三日耳,若谓中国“无政府”则有吉明氏来京何为?呈递国书又何为?而声明书中不但诬毁中国“无政府”,且谓“不能期待永久的中央政府实现时期之到来”,此何异日本政府之自批其颊耶!
第二,日本自称在东三省有“特殊地位”,甚且谓“九一八日军行动为非战公约所规定之自卫权之发动”。日政府之为此言,不过希图规避九一八事件之责任。而其事实,则李顿报告书中早已认定,无待吾人赘述。兹所欲言者,日本在东三省之权利,据其自称,为基于条约上规定,但若一方面借口于条约上之既得权,一方面行动则超过条约规定,以有限之条约上权利,奚能为非法行动之保障?日本自九一八以来,在东三省一切行动,早超过条约万万。声明书中复谓:“……日本权益非常重要,如于军事的攻击,不得不极力防卫。此种特殊地位,抵触中国主权之谈,与事实相反。”此真颠倒黑白之语。军事的攻击,乃日本对中国所施之暴行,非中国对日本有何举动。日本借口特殊地位,在东三省为一切之特殊暴行,尚䩄颜谓与中国主权不抵触,并以九一八事件援引非战公约规定之自卫行动。夫中国为被害者,日本为侵略国家,世界殆已公认,侵略与自卫意义绝然不同,日本在事实上并未受不正当之侵害,而偏说是自卫,真不知所云矣。
第三,日本声明书中坚称伪国之成立,非日本所嗾使,并武断为“原来非中国之一部”。夫东三省在历史上与中国本土之关系,往昔姑不论,自满清入关后,二百余年,以迄今日,固已成为中国疆土之一部。本庄繁辈,于暴力攫夺之后,使土肥原贤二潜至天津,挟溥仪北走,制造伪国,由日人驹井策画一切。依其事实,不仅嗾使,实完全日人主动。日政府当调查团东来后,曾以同样颠倒事实之说帖,由吉田交与调查团,而调查团到东三省实地调查之后,认日本说帖全不正确,故未予采用。今日本政府复不自知耻,冀再以颠倒事实之诡词,诱惑世界。吾信世界公理苟未尽灭,则日本之声明书所云,亦徒供世人之讥笑而已!
总之,日本政府之所以妄肆诋毁中国,用意不过在诬蔑中国为“无政府”,希冀国际规约,可以借口不适用,不知日本帝国主义摧残现代文化之暴行,终无以减轻其罪恶。日本违反国联盟约、九国公约及非战公约之逆迹,亦终无可掩饰。经过此次声明书之狂吠,不过更自彰其丑,于我固无所损,今后惟望全国国民永抱不妥协之精神,不息自强,共图救国雪耻,则日人今日之狂吠,或反能促吾人卧薪尝胆之自励也。
《中央日报》1932年11月22日第一张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