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国联于严重形势下,今日讨论李顿报告书,李顿出席致词答覆日本声明书,行政院将正式声明不承认伪国,顾维钧对松冈谬说痛加驳斥
程序问题我获胜,李顿将答覆日意见书,各国代表将向日质疑
确息,日内瓦我国代表团昨(廿二)日有电到京,报告国联会议进展趋势,称国联行政院昨(廿二)日未举行会议,今(廿三)日上午继续开会。首由李顿爵士致词,对日政府之意见书加以答覆。继由各国代表发言,对日代表质疑讯问,并询日代表对中日争端日政府是否有和平解决之意。旋即休会,至星期六再行开会。星期六开会后,行政院即将李顿报告书及本届会议纪录,移送十九国委员会讨论。对程序问题,我国已争得胜利。
(中央社)国联行政院前日(廿一)已开会,由中日两国代表致词。今(廿三)日将由李顿爵士致词,对报告书作详细之解释。继以各国代表演说。此为国联行政院正式讨论李顿报告书之开始。据外交界观察,李顿今(廿三)日之演词与其十九日之播音演讲,将为同一之内容而更扩大详晰。李顿演词中所述调查团,不承认所谓“满洲国”,及日本承认“满洲国”系属无理一节,外交界认为至为公正,且极关重要,并信行政院必能接受李顿之公正意见,于会议闭幕前,正式声明不承认“满洲国”。至李顿所述用会议方法和平解决纠纷,亦致无穷之期望于国联,而希其迅速圆满实现云。
外交界息,国联行政院前(廿一)日开会,昨(廿二)日将解决程序问题。日方所主张由行政院解决中日争端一节,外交部早已训令日内瓦代表团极力反对。闻行政院方面,对程序问题,对我颇表同情,盖中日争端之讨论,在法律上早入于大会之手。大会既于今春组织十九国委员会,则中日争端自应由行政院交十九国委员会讨论后送大会讨论。此开会后之第一争执,我方可望胜利。
顾维钧痛驳松冈,日大陆政策乃远东和平障碍,对调查报告一部分认为公允
外部息,国联行政院于二十一日上午十一时开会。主席致词毕,大会即听取日本代表松冈洋右陈述日政府对于李顿报告书之意见,其词已散见昨日各报。下午四时大会继续开会,由我国代表顾维钧氏出席陈述中国之意见。顾氏首对调查团之数月辛勤工作表示谢意,次述调查团在东省时日本及伪组织对参加调查团之中国代表之行动,曾加以种种不合理之限制与障碍,致不能充分观察与搜集证据。以视中国之容许日方代表在中国各地通行无阻,任意视察,相去不啻天渊。
顾代表旋对于日代表松冈演词最荒谬之数点加以驳斥,其他各点声明留待下次答辩。顾代表略谓:(一)中国政治目前之尚未臻十分稳定之境域,一方面固系因中国尚在继续进展与过渡之时期,而重要之原因则系日本屡次阻碍破坏中国之统一运动与建设事业。(二)远东及世界和平之最大障碍,并非中国,乃为日本传统之大陆政策。(三)三民主义与国民党党纲之真义,绝非排外,中国政府及人民亦绝无排外思想。所谓对日抵货运动,纯系对于日军侵略行为之一种合法的自卫行动。中国政府虽与以同情及赞助,但其责任不在中国。
顾代表次陈述中国政府对调查团报告书之意见,略谓调查团之重要结论,如日军在九一八晚之行动,不能视为合法之自卫行为,及“满洲国”纯系日本军人及政客一手造成,不能认为由真正的与自然的独立运动所产生,均极公允。细译调查团之报告,且可推得下面三项补充原则,即:(一)不能任侵略者获得任何利益;(二)中国所受之损失应予赔偿;(三)日本完全撤兵之义务依然存在,且无先决条件。在武力压迫与既成事实之下,绝无交涉可言。
对于报告书九、十两章,顾代表一面声明保留发表意见之权,一面对于该两章内所称之任何完满解决办法,须以国联盟约及九国条约为根据一节,极力称赞,认为系一重要原则。
顾代表最后请求国联采取迅速而有效之办法,早日解决东省问题。
【中央社日【内】瓦廿一日路透电】 顾代表对于松冈洋右所述各点,或加驳斥,或保留日后答复。旋读中国政府对于李顿之意见书,并申述下列各点:(一)顾为调查团之中国参预员,调查团在满时,日人对顾之行动,横加干涉制止,以致顾未亲赴各肇事地点考察或召集证人与调查团晤谈,而调查团之日本参与员,在中国各地行动自由,与顾所受之干涉截然不同。(二)中国于建设过程中,所遇最大困难之一,即日本之干涉也。日本一方诬蔑中国为无组织国家,一方处心积虑施行破坏中国统一之政策。日人切虑中国之政治统一对于日本侵略政策与以大不利,故处处横加阻挠,实无希望中国和平统一之诚意也。日本之大陆政策乃数百年来日军人所灌输于日人心理者之结晶,以侵略中国为占领亚洲大陆之初步。此项政策危及远东和平,自不待言。加以蓄意施行大陆政策之日本军阀具有世界最锐利之战器,并抱以武力实行侵略之野心,远东之危险状态无以复加矣。颜[顾]旋博引各项史料,自十六世纪起以至于数年前之田中密奏,证明日本对华之侵略企图为数百年来之一贯政策。(三)关于抵货问题,顾称中国人民之所以抵制日货者,乃为日本之横暴侵略也。抵货运动,为中国人民自动之组织,政府难加制止。惟自九一八日本开始侵略以来,中国人民虽积极抵货,但绝少越轨事件,此节李顿报告已加证实。当前之问题,并非抵货运动,是否适合友谊邦交,实乃日本无故侵略中国土地,在此情况之下,中国能否再与日本维持友谊邦交。中国一方图由国联获一和平解决,一方仍须于可能范围内,制止强寇之进展。中国迄今采用消极之抵货,以代武力抵抗武力之办法,如谓中国不能抵制日货,不啻认中国无此合法及和平之自卫权也。(四)顾旋引李顿报告证明日方所称炸毁沈阳铁轨事件,不足为日军行动之理由,为此事件不足为日军于九一八夜在沈阳附近行动之理由,则更不足为日军于同夜侵占吉林、长春、营口等处中国领土之理由。(五)顾认锦州事件为日方未有诚意解决满洲事件之证据。日本既于锦州、吉林以及满洲其他各处破坏中国行政完整后,而复以满洲之混乱状态归咎中国。(六)顾谓日军不顾国际约章及日政府历次向行政院郑重承诺之义务,竟于一·二八侵略上海,此乃日本蔑视国联之明证也。(七)顾称下届之国联特别大会对于中日事件应加解决,中国政府素认中国与任何国家谈判,必以中国依照国联会章及非战公约所应有之权益为根据。李顿报告对于中国政府此种之态度,表示赞同,中国政府甚为欣感。中国政府对于任何建议能与此种重要原则符合者,准备接受。(八)中国政府保留要求因日本侵略行动所受之一切损失。(九)顾称日本依照国联行政院去年九月三十日及十二月十日之决议案,应先撤兵,日本此时仍应履行撤兵义务,任何根本解决中日纠纷方案,必以撤兵为先决条件。(十)顾氏末称,李顿报告对于满洲情形已详述殆尽,此时国联亟应采取迅速有效方法,依照国际正义公理,解决中日事件,维持国际和平工具云。
《中央日报》1932年11月23日第一张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