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国联对中日案态度强硬,佐藤请担保不排货未予受理,中日应报告实行决议案程度,美决保证中国领土完整
【纽约十七日路透电】 关于“满洲国”要求各国承认事,《纽约泰晤士报》华盛顿访员称,关于此事,美国仍注意保障中国领土主权完整之九国公约。满洲为中国之一部分,美国向即承认之,若任何九国条约签约国有承认该“满洲国”之倾向时,美国必严重唤起彼等对于九国条约之责任。若日本有承认该国之表示,美国亦将为同样之举动。惟至现在止,日本以及其他各与约国,皆未有承认之倾向也。
【日内瓦十七日电】 国联委员会通过三点,将为上海事件和平解决根据。日代表佐藤宣布,上海和会将于十八日开始,委员会当即宣告在复活节期内休会。
【伦敦十七日电】 国联大会十九会员国组成之委员会,本日下午在日内瓦开会,讨论沪局。该委员会因上海顷正在进行谈判中,故决定延会,如遇有紧急事件时,方再度召集会议。
【日内瓦十七日电】 国联大会特别委员会本日考虑上海休战临时协定条款。此项协定因日方提出新要求,发生危机,颇堪认为遗憾。日方要求中最可注意者,为请求上海市长签字,担保以后不作抵货运动。中国代表颜惠庆氏强烈反对此项要求,认为系有意使情势恶化并希图破坏和平之举。经讨论后,委员会决定不干涉上海调解人与谈判人之工作,当即无期延会。国联委员会休会后,一般盼望现莅远东之调查团能早日提出调查报告书,并表明国联将采用何种步骤,以阻止满洲中国领土完整之被人破坏以及如何恢复九一八以前之原状云。
【日内瓦十七日路透电】 国联大会委员会本日讨论沪局两小时余,将与日军撤退条件有关之各种事件讨论明瞭。惟拒绝讨论抵制日货问题,该委员会认此由上海圆桌会议讨论,较为适宜。该委员会将不指明休战条件,仅预闻谈判事件,如得悉有任何事件显然违反国联决议案时,即将从事干涉。委员会除遇有紧急事件发生外,将不开会。
【南京十八日下午七时发专电】 日内瓦十七日电。国联特委会开会,西姆士氏诵读中国发来之电报一通,报告在英使茶话会席上,讨论解决上海事件。其要点有二:(一)在事件解决以前,中国军队暂守原阵地;(二)日军应由现时占领区域及虹口租界附近撤退,公共租界内以日军人数众多,一部日军或暂驻租界附近地方,同时设一委员会,监视日军之撤退云。西姆士氏续称,日本提出之修正案与原案第三条无甚区别。草案中末段谓在和平谈判中,关于原则之问题不应提出。日本之修正案并无理由,与大会之决议案抵触,所开之委员会仅监视军队之撤退及治安等事宜,并不牵及原则问题。
东北与上海事件国联认系同一问题
【日内瓦十七日合众社电】 国联十九会员国组成之特别委员会,本晚在此间举行秘密会议,考虑中日争端。中国政府方面获得一确切胜利:委员会一致同意满洲与上海事件系同一问题,不能分别考虑,在中日情势能圆满处理前,两项事件均须解决。此项决定系维持自沪战开始以来中国政府之主张,而反对日本政府力持沪战须与满事完全分开之说。委员会又决定通过一决议案,请中日政府对上海与满洲现状提出正式报告,在委员会于下届国联大会全会中提出单独报告前,对上海与满洲现状将予以研究。日首席代表佐藤报告,日军顷自上海左近占领区撤退,并有撤退回日者。中国首席代表颜惠庆宣布,中国不能接受日政府对解决沪事草案第三节之修改,因其可视作日本撤军之政治条件,沪事和平解决希望因此稍呈暗淡。颜氏又称,中国政府不能接受日本停止抵制日货之要求,盖休战纯系军事问题,并不包括政治的考虑。佐藤反对国联大会委员会有监视上海和平谈判之倾向。氏称,此项倾向轶出国联权力范围。国联大会主席比代表西姆士氏答称,委员会虽不得指定休战条款,但负有注意大会决议案被尊重履行之责任。氏请中日代表将此意转达各该政府。
【日内瓦十七日新联电】 本日之特别委员会公开会议,与预期相反,态度强硬。议长西姆士、瑞士代表莫他、法代表彭考,均劝告斡旋中日之交涉,并暗示该委员会对于中日问题取积极的态度。午后六时之秘密会议,突然讨论满洲问题,决定促进解决,颇堪注目。
颜惠庆报告沪谈判情况
【上海十八日下午八时发专电】 日内瓦十七日路透电。国联会议十九人委员会今日午后三时十八分举行第一次大会,主席西姆士声称:“余闻上海休战与日军撤退之谈判现已进行中,当请日代表佐藤、中国代表颜惠庆供给消息。”佐藤起称:“日军第十一师团及久留米之二十四混成旅,已接撤退命令,故将士之将回国者有一万四千人。关于谈判第一次会议,乃在三月十四日举行,余尚未奉命报告详情。但仅可报告者,进行之重要一步业已实现。”佐藤又谓,日政府诚意希望能并合对华争端而得以解决。于是颜惠庆起称,中政府已在英使蓝博森斡旋下发起谈判,并未约定须守秘密,实无不将详情公布之理由。颜又称:“余顷接一电,即今日所发者。内称,因日使重光尚未接日政府训令,故今日未开会议。”颜于是解释中国反对关于确认二月二十八日上海市长去函日本之规约,及反对派共同委员会中日人员加入监视撤退区域状况以至商定最后解决之理由。颜谓市长之函,关涉设法中止抵货,此乃政治条件;至第二规约亦属政治性质,且违反国联议决之决议案。盖共同委员团者,即系中日团体之谓,是以业已撤退之侵略者复许反来监视一切状况,实不能忍受。颜又谓时日已过,未获解决,故大局仍满含危险。中日和议之僵局,由各国公使从中斡旋,及国联调查团抵沪后以道德上之感应力,已逐渐开展。中日谈判当时,各电本国政府请示,我方业已接获覆电,然日当局迄未接到该国训令,是否另有枝节,则尚难逆料。然则中日和平前途,正未可乐观云。
大会委员会开会之详情
【上海十八日下午八时发专电】 日内瓦十七日路透电。今日大会委员会开会时,法代表彭考对主席西姆士之主张表示赞成。彼谓大会决议案中所称之监视撤兵委员会,并谓皆为中立国代表,文中所谓“加以援助”一节,即可表示委员会主体仍为中日两国。至于日本提出关于吴市长一月二十八日函件事,视为正式性质,此时不应提出,应俟将来开圆棹[桌]会议再提。此时日代表佐藤起立答覆颜代表及其他演说者之言论。彼谓和平会议进行尚无显著之进步,并非日方过失。日方自三月四日至十四日,即在候中国派代表,以便负责交涉。至于中国方面委员会组织事,彼之意见与西姆士主席完全相同。关于吴市长函件事,彼称此事之提出并非条件,仅为日本希望中日关系早得增进之一种表示。惟此事关系日本经济问题颇巨,在中国政府反对,则日本可不提出,至开圆桌会议时再为提出。最后彼称委员会能给上海正在进行中之会议加以指导,则彼将极端感谢云云。此后委员会即讨论指导上海会议事。瑞士代表莫他言,听佐藤对于吴市长函件一事声明后,各方对委员会所处之地位已渐趋明瞭,委员会所应负之责,即为干涉违反国联决议案之一节云云。西姆士称,委员会为大会之代表,委员会之责任在决议案本其原来之精神实施之,至于就地监视会议进行及决定停战条件等,皆非其责,委员会非经请求不能过问。此后西姆士即请中日代表将委员会意见转达各本国政府。西姆士继称,彼主委员会应即停止,由秘书处负责监视远东形势,如形势恶化,则委员会可即开会,如小事则委员会无开会之必要云云。颜惠庆代表起立称,对委员会中各人所发表之意见表示感谢。日代表亦接受委员会之提议,并称即电日政府请示。颜又称此时应将各方对上海会议共有之观念加以说明,即上海会议之目的,仍在图谋保障上海外侨之安宁及解决一切当地问题,而非讨论抵制日货事。因抵制日货系全国问题,如日军撤退、恢复友谊关系,抵制日货自能自动取消。西姆士建议,请双方在会议中讨论抵制日货事,称上海会议将讨论一切可促邦交恢复之问题。日代表佐藤称,□人深盼上海会议能将抵制日货问题解决。彼又谓关于上海和议条件,彼未接东京政府之报告,故保留一切特权。西姆氏称,在上海会议中,双方皆可自由提出意见。
秘密会讨论东三省问题
公开会议至下午六时闭会,各委员即开秘密会。秘密会首先讨论中国政府所提之备忘录,指明委员会对三月四日大会之决议案及九月三十日、十二月十日行政院之议决案应负之责任。大意谓委员会应向中日政府通知大会决议案之意义,因日本现有曲解决议案、压迫中国承认日方哀的美敦书式条件之事。同时委员会应请中日双方在复活节假期后、委员会重复开会时,提出各该政府对于国联决议案实行至何程度之报告。委员会亦应请国联调查委员会在可能范围内,报告日本对国联屡次决议案其实行已至何种之程度,因经国联之监视,始可阻止日本侵略东省及上海之野心。委员会对中国之备忘录讨论三刻钟之久,结果决定请中日政府提出报告,声明两方对于国联决议案之实行已至何种程度,同时请调查团在最近期内对东三省情形提出报告。有一部委员,谓东三省问题较上海问题尤为重要。西班牙代表主张国联调查团应调查东三省“新国”如何成立与人民对之是否拥护,但结果已遭否决,因众认上海问题有先解决之必要,故不愿令此问题愈趋复杂。至于中国备忘录中其他各点,众认委员会之行动已包含一切。
(《大公报》,1932年3月19日,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