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四书”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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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章

首节

此章发“为下不悖”之义,却兼德、位、时并说者,圣贤立言,只取道理分明,不妨同类并列,不似做时文拘守题句也。平列德、位、时三项,而“不悖”之义自明,且道理愈见通彻。讲家泥定本旨,说末二节颇与本文不副,只从《语类》为是。

“以下悖上”,于名分为僭,于事为为妄,于体统为乱。总之,大有悖于道义也。负制作之德,而循分守礼,此正见修凝君子,之所以“得宜”处。章内虽未见“君子”字,须于言外见得此意,方合承上章之旨。

首三句平看,“生今返古”,只指“在下”言,不兼承愚贱为直捷。观末节只举夫子之言亦可见。许氏说不必从。

此章“无时无古”之“时”,下章“非时非今”之“时”不同。

自用、自专,返古不循理、不安分,恣意妄为,故灾必及身。或有天诛,或干国法,或不容于众,皆灾也。俗讲单指王法说,绾不住“愚自用”一边。

必兼“愚自用”言者,见此事所关重大。所以新天下之耳目,一天下之心志,非德位兼尊者不可。愚者且不可,况贱者乎?

次节

此承夫子之言申说,以明不得自用、自专、返古者在此三事也。此正言“为下不悖”之实义。

此“天子”,《蒙引》以“受天命而为天子者”言。

按:只如此说,则“时”与“德”俱在内,最浑雅。若平添“时、位”,则失语气矣。

“自用、自专、返古道”,便是“仪礼、制度、考文”者。故此节须兼“不自作、不袭古”二意。

首节似以“利害”言,次节似以“道理”言,然自是一片相承说下。上灾及其身,只是儆人意,自以道理为主。言“自用、自专、返古”,只是矜一己偏私之见耳。却直谓“灾及其身”者,盖自有凛凛大义在。一提出“天子”字样,便见名分森然。提出“仪礼、制度、考文”,此真是受命而王者。旋乾转坤,洗天浴日事业,岂是他人所容易专擅者?“非”字一拨转,则三“不”字直有无可躲闪意矣。

此三条自是受命而王者经营天下之事,岂下之所当悖、所能悖者乎?然修凝君子颇具此本领,优者绌之,此正君子行道于“为下”之实义。本文以泛论出之,要在人之具眼耳。

三节

“文书名”,《蒙引》作“书得名号”。“书”“文”皆字也,皆以形体言,而声音在其中。《章句》《或问》各举一边说耳。许氏以“书”为“形”,以“名”为“声”,与《语类》合,但止说得一边。再详。

“考文”,兼形体声音。皆有以正其误,辨其讹,使天下同归于中正之定式也。

此言天下一统于所尊,无有敢妄为制作者。盖本朝之良法犹存,人心之公理自在,如何可以“自用自专”乎?

四节

灾及“自用”者,以无德也。灾及“自专”者,以无位也。灾及“返古”者,以无时也。惟其然,故不敢轻作,非徒畏灾,实不可越理。

“上不敢”,是本领不济,自不敢妄作。“下不敢”,是分位所限,自不敢僭作。就道理上看,自当有此谨凛之心。

末节

“杞不足征”,便见难从意。“有宋存焉”,便见不可从意。《章句》自明。

《章句》“既不得位”,不是证“无位不敢作”意。盖有位者,生今或可返古;无位者,则生今必不可返古。所以加此四字,上下不得牵合。

二节从首节生出,是本章正文。三节证明二节,四、五节仍是二节意,特又逐项仔细分说。看来通章只一意,反正分合串下也。《困勉录》可从。

通章总发“为下不悖”道理,虽不说向“君子”,却便见君子之“得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