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传
上章重汤、文(27)诸人,见德不可不明。此却只取其辞,不重汤、武(28)、文。盖一言“自新”事,一言“新民”事,一言“本自新,以新民之极”也。《或问》自明。
首节
“铭”,名也。“名其器”,谓指其器之用,而属辞以显明之也。
《精言》不重“苟日新”句,谓“汤是已能自新者,特恐功之不继耳”。此说未的,盖即汤已自新,而传者引来,却不重在汤,自为学者指示首句正重。
《章句或问》(29)虽首句与下二句作两截看,然三句自是三层:首句是始而奋发,次句是继而接续,三句是久而提振。
“苟日新”后,似不当仍以“新”言。《困勉录》云:“日日新,又日新,兼未新者则更新,已新者则常新,且愈新三意。”又引吴因之(30)说附其后。
按:此发“日新”道理似为圆足,但此是《盘铭》之词,“新”字只对旧染之污看,似不必搀入别义。只日日振刷,便日日新鲜,故迭以“新”言也。《柏庐讲义》(31)以“朝曦迭代,万象照融”形容之,颇得其趣。
《课讲》云:“引《盘铭》自有意思,见得圣人提撕警觉之教未颁于学校,先勒诸宥密,与泛言学问者不同。”此将“日新”“又新”,与下“作”字紧相对照,方见所引为确不可易。此意发人所未发。
又云:“‘自新’是躬行之化,‘新民’是学校之教。”此是打通后《齐治传》看出,较常解“自新为新民之本”尤进一层。盖言“新民之本”犹“明明德”事,曰“躬行之化”,则直移“明德”事为“新民”事矣。说大可从。
二节
“新民”正有许多事,传只以一“作”字尽之,不亦简乎?须知此一字绝大精神,笼盖一切,便有“无事不举行,无时不警觉”意。盖委靡自便之民,苟非如此振作之,正未易言新也。《课讲》云:“‘作’字便有上节‘苟’字、‘日’字之振奋精神在内,正是现身说法也。”
“作”字兼上下在内。“作”之之法在上,“作”之之象在民,正意自以“教民振作”为主。玩《或问》《语类》可见。至“民能振作”一层,即含在“作”字中。《精言》以“自新之民”当之,似觉不合。
“自新之民”,《大全》以“民心之善”言,《蒙引》以“武王之化”言,当以《大全》为主,参用《蒙引》。盖人心本善,但无以触之,则不发露。当时之民,正因武王有维新之化,触动其固有之良,故能有自新之机也。
三节
上二节言“自新之民”,尚未见“极”字意。此言“新命”,却未及“自新”“新民”,然蒙上文来,正可以意会之。故《章句》添一语曰:“言文王能自新其德,以及于民。”将上二节装入此节中,醒出“自新”“新民”之极来,以为指归,遂说到末节去。
“新命”,只在“人心归服”上见,沧柱(32)说切实可据。
末节
《大全》卢氏(33)看“用”字,似是“运用”之“用”,《翼注》对“置”字看,则是“取用”之“用”。按之文义,《翼注》较合。然“取用”自包有“运用”意,故“用其极”,即是“止于至善”也。
《课讲》将“自新”打入“新民”甲里,照传文“化之”“推之”二意说,甚精。但“化之”从“新民”之本来“推之”,方是“新民”正位,即同入“新民”中。毕竟串说较分明,看《章句》“能新其德以及民”句可见。结处又用对说者,以自新之民自是两事,要在两边用功也。前已串说,此虽对说,亦是本末相对,仍是串说意思,非彼此相对,直作两平看也。
将“自新”入“新民”中,则分说、对说皆见“新民”之义,不至仍说成是“明德”事。但又恐埋没了“明明德”正义,故串说为圆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