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研究生教育的特征
在前文中对研究生教育进行了解析:大学本科后进行的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教育,属于国民教育的最高阶段。这一概念包含三个层次的意思:第一,研究生教育的人才培养具有高层次性;第二,研究生教育是一种专业教育,是建立在大学本科教育之后的专业教育;第三,“研究生教育”顾名思义“研究”是其基本特征。研究生教育与本科教育或其他阶段教育的最大区别就在于,研究生教育主要是通过研究生参加必要的研究活动如参加课题研究、进行专题调查等,使其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可以发现,研究生教育具有适应性、创造性、研究性、最高层次性等基本特征。
第一,适应性,即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与社会需求相适应。长期以来,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以社会服务为导向,充分履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责任和义务,不断增强自身的内涵建设水平。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社会的进步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矛盾推动的结果:生产力的发展改变生产关系,推动社会的进步;而社会的进步也反作用于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还深刻地指出:“社会劳动生产力,首先是科学的力量。”尤其在知识经济时代,研究生教育作为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表现为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作为实现社会发展目的的手段,如何为社会政治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服务,并发挥独特的作用。从根本上说,这是研究生教育的根本特征,也是研究生教育之所以能产生和发展的基石。离开这一基石,势必导致研究生教育与社会关系简单化,从而导致认识上的片面化和行为上的极端化。其次,社会发展对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面临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情况关系着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质量,也影响着研究生教育社会功能的有效发挥。对于研究生教育应遵循什么样的发展规律?怎样构建研究生教育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调节机制?怎样科学评价研究生教育质量?如何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有待研究生教育研究者们解决。
第二,创造性,即研究生教育侧重于对已有知识的再创造。研究生教育是以学习和创造为起点的高层次专业化教育,体现人才培养的专业性、学术性、研究性的特征。本科教育强调“素质教育为主的基础性专业教育”,旨在将学术性理论知识习得、技术性能力的强化、综合能力素养的形成有效迁移到本科生的社会职业实践与发展中,体现了基础性、通识性、应用性、实践性与较强的社会职业适应性特征。本科教育以知识结构逻辑化的通识性课程体系为主要教学活动载体,强调对逻辑化知识体系的内化与应用,教学内容呈现出强烈的通识性、实践性、基础性、应用性与宽厚性。在教学组织形式方面,研究生教育以科学研究活动为主,教学组织形式更为灵活多样,具有学习场所的多样化和人员构成的小规模化的特点。本科生以课程教育为主,教学组织形式具有活动场域的集中性、班级授课的规模化的特点。
第三,研究性,即研究生教育培养专业人才。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和目的,就是要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满足人民对优质研究生教育的需求。研究生教育与高等教育虽然同属于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在具体的培养目标上,对所要培养的人才的要求却远远高于本、专科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三条规定,“我国研究生教育分为攻读硕士学位和攻读博士学位两个层次”;第四条规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研究生教育在培养目标上则以“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充实科学研究的能力,并且可以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为准则,见表1-1。
表1-1 我国各教育阶段培养目标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整理。
自近代资本主义产生、发展以来,单纯通过长期的积累来获得知识的进步,已经无法与人类对知识增长的要求和生产领域的不断扩展相适应,特别是科学知识不断以加速度的增长方式在不同学科领域获得突破,通过教育培养能够参与知识创造活动的人才已成为教育社会功能的自然延伸,从而确立了研究生教育在高等教育阶段的地位,也就自然确立了开展研究这一基本的培养方式在研究生教育中的地位。与具体的研究工作的开展和知识的创造活动不同,研究生教育阶段的研究活动的开展,虽然包含着知识创新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研制,但主要的目的还是培养并使其具备在实际的专业工作中进行继续研究和创造的能力。
第四,最高层次性,即研究生教育培养高层次人才。从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可以看出,最高层次性是研究生教育最明显的特征,其表现为,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的最高阶段,是建立在大学本科教育基础之上的最高层次教育。我国古代就出现了稷下学宫、太学、国子学、六学二馆、书院等教育层次。梁启超在1902年设计的《教育制度表》中,详细地设计了“三级三类”的学制蓝图:幼稚园(2年)——小学校(8年义务教育)——中学校(8年,文、实分科)——各科大学(3~4年)——大学院(自由研究,不拘年限)。其中的“大学院”,显然属于研究生的专门设施。1904年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中实施了高等学堂、分科大学堂、通儒院(一般认为相当于现今的研究生院)的教育层次;1934年5月《大学研究院暂行组织规范》文件中执行的是预科、大学本科、研究生的教育层次。如果把国家的教育层次用金字塔来比喻的话,研究生教育无疑是处于塔尖的位置。
知识经济时代,社会的发展与教育的创新发展是相互推动、相互促进的,尤其是研究生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最高层次,肩负着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任,是培养精英人才的主阵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研究生教育既不同于大学本科教育,也不是大学本科教育学制的“延长”,它是高一层次的教育,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研究生教育有着自己的特点,探讨研究生教育的基本特征,探究研究生与本科生的差异性,将有助于我们更为清晰、全面、客观地认知研究生教育的特殊性,对促进研究生教育发展十分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