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曾几何时,余光中先生在他的《乡愁》展示了海峡两岸华夏儿女之间最深情的眷恋,在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甚至一方矮矮的坟茔里,我们不仅能够体会到淡淡的忧伤,更能感受到深深的期冀。也许,正是这深深的期冀维系了浅浅海峡两岸的半世和平,也正是基于这长久而含蓄的信任,一点点构筑着两岸的经贸交流幼苗,不能急、不能疏,也不慌。表面上,似乎任何专业的学术研究都有点儿冷峻与缺乏人情,但实际上在每一个假设、取证、推演、分析与结论中,都莫不饱含深情。我们希望两岸的经贸交流能够在理性、平和与建设性的心绪中慢慢推进,这也是贯穿本书的基本精神气韵。
全书梳理了“后ECFA时代”两岸金融合作法制的法理基础;明确了“后ECFA时代”两岸金融合作法律问题的属性、定位与原则;初步构建了相关理论研究的范围和核心问题。将“后ECFA时代”两岸金融合作的法理基础明确界定为:未完成国家统一之前国内不同法域之间的制度协作。两岸共同的利益需求,以及不同利益之间的调和度,是两岸金融合作的基础,照顾彼此市场主体的利益关切,平等互利是两岸金融合作制度设计的关键所在。
本书仍然秉承了金融法律问题分业研究的传统思维架构与路径,之所以如此安排的主要理由是,分业体制依然是两岸金融体系(尤其是金融法律制度体系)的最大共同点与解构相关法律制度问题的最大公约数;同时,采用分业对比研究表述的方法,也更容易使读者简便地接触问题的肯綮,提升交流的效率。
从学术角度来看,近年来两岸金融合作的法制保障机制已经初步构建,相关法律机制的建立在为两岸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和提升两岸金融合作水平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在价值取向、制度理念、规则设计以及救济扶助、适用执行等方面存在诸多障碍与问题。
如果自2009年4月26日两岸签订《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之日算起,两岸金融合作已逾十年。十年来,两岸关系的变化日新月异,但仍有许多不确定和困难的问题存在,其中有些问题甚至在有些情况下(如岛内政治情势的变化、国际贸易环境的剧变等)还可能出现激化。识此,本书尚难为上述所有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提供全部标准答案,但提出并且面对问题本身,不就是“孑孓踯躅,砥砺前行”吗?!
著者 谨识
2019年6月30日 古城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