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发展规划
1949年以来,为科学地、有计划地发展林业生产,治理沙漠,根据上级指示,乌审旗在不同时期制定了一些治沙造林发展规划,主要有 个,简摘如下:
一、《乌审旗林业发展十二年远景规划》
《1956年~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第34条指出:从1956年起,在十二年内,在自然条件许可和人力可能经营的宜林荒山、荒地、沙漠都要有计划地按规格种起树来,宅旁、村旁要5年实现绿化,路旁、水旁要10年达到绿化;在农业区做到基本绿化,半农半牧区做到重点绿化,牧业区做到点线绿化。根据这个指示精神,乌审旗人民委员会农牧科于1956年2月制定了《乌审旗林业发展十二年远景规划》。
(一)林业十二年发展规划指标
乌审旗共有土地面积2250万亩,十二年内计划造林148.755万亩,国有造林76.5万亩;四旁绿化2.745万亩;计划封沙育草375万亩;育苗面积共4.9649万亩,其中群众育苗3.0456万亩,国有育苗1.9193万亩。
(二)规划措施
一是以合作化为中心,开展生产规划和林业规划。二是加强保护和抚育,建立护林组织,制订护林公约,大力发动群众做好护林工作,防止人、畜损伤,保护森林的安全。三是保证造林质量,提高成活率,群众造林的成活率要求达到80%以上。四是1956年要求河南区农业社建立苗圃10个,二区建3个,四区建8个,五区牧业社建1个,六区建6个,七区建9个。1957年要求各牧业社都有苗圃,牧区国有苗圃在第二个五年计划内供一部分苗木。1956~1957年内,设立机械造林1处、林业工作站2处、天然林管理所2所。
二、乌审召沙区规划设计初步方案
1959年7月18日~8月8日,内蒙古林业勘察设计院第三大队根据中央召开的六省(区)治沙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治沙方案要求,确定对乌审召沙漠进行了全面勘察设计,于1959年12月初步形成《伊克昭盟乌审旗乌审召沙区规划设计初步方案》。
(一)治理方针与规划设计原则
遵循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采取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普遍治理与重点改造利用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执行大力开展治沙造林、保护好现有植被的治理方针,编制《乌审旗乌审召沙区规划设计初步方案》。
(二)区划
本沙区区划采用了人工区划与自然区划相结合的办法,共划分12个分区。
(三)土地利用规划
乌审旗乌审召沙区农业用地面积4.8034万亩,占总面积的3.83%;林业用地面积78.8124万亩,占总面积的67%,其中用材林1.2407万亩,固沙林6.6412万亩;牧业用地39.4407万亩,占总面积的81.44%;特用地2.3975万亩,占总面积的2%。
(四)改造措施
一是保护好现有植被,严禁在流沙或半固定沙地无计划地进行放牧、樵采等破坏植被活动。二是造林固沙与种草固沙相结合进行,在条件较好的丘间低地、迎风坡下部直接造林固沙,在沙丘流动性大的不易造林的地块,先行种草固沙或封沙育草,使沙地固定。
(五)造林设计
根据森林植物条件类型、自然条件,结合造林植物的生物与生态学特性,全区共划分了7个森林植物条件类型,设计了5个造林类型。
(六)改造沙漠规划
一是根据内蒙古改造沙漠方案(草案)的要求,结合本沙区面积小,自然条件好的具体情况,规划由1960年开始到1965年完成改造与治理好乌审召沙漠。为了确保治沙造林的按期实现,采用先易后难,由近及远,以点推面的方法,安排了年度造林工作量。二是完成全沙区造林共需投入经费154.0516万元。其中需投入劳力532858个工作日,需经费79.9287万元(每个工作日1.5元);畜力62695个工作日,需经费9.4042万元(每个工作日1.5元);各种苗木(含插条) 17635.6万株,计人民币35.2712万元;各种种籽82.6232万公斤,计人民币29.4475万元。三是依托于1959年春成立的乌审召治沙站实施规划设计。
三、“三北”防护林建设第一期工程规划设计
1979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总局关于在“三北”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建设大型防护林带的规划的通知》,于5月成立乌审旗规划设计领导小组,在伊盟治沙造林局的帮助指导下,至8月完成了“三北”防护林建设一期工程规划设计。
(一)规划设计原则
从发展农牧业生产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需要出发,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紧密结合农田和基本草牧场的建设,以农田防护林、基本草牧场防护林、防风固沙林为重点,因地制宜地积极营造用材林、经济林,组成带、片、网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护林体系。
(二)规划指标
本着“依靠社队集体造林为主,积极发展国有造林”的方针,初步规划1978~1985年期间共造林保存面积62.2万亩,其中社队集体造林保存53.9万亩,占总任务的86.6%;国有造林保存8.3万亩,占总任务的13.4%。规划营造固沙林45.5万亩,树种以沙柳、柠条、花棒、羊柴、紫穗槐等灌木为主。其中社队任务41.2万亩、国有任务4.3万亩。规划营造基本草牧场防护林6.8万亩,树种以杨树、旱柳、沙柳为主,由社队集体造林。规划营造农田防护林1.6万亩,树种以杨树、沙柳、紫穗槐为主,由社队造林。规划在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营造用材林6.2万亩,树种以杨、榆为主,逐步发展油松、樟子松等针叶树种。社队承担造林任务2.2万亩、国有承担造林任务4万亩。规划营造以文冠果为主的经济林2.1万亩,同时积极试种核桃等木本油料,全部任务由社队完成。
在规划八年内,乌审旗需要苗木6070万株、沙柳种条8554.5万公斤,八年育苗任务9962亩。
(三)实现规划的组织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各级要抓好典型,树立样板,以点带面,要搞好检查评比,总结经验,提高造林质量。二是抓好种苗工作。坚持自采、自育、自造的方针,大力推行四级育苗,建立种子林基地,特别要抓好羊柴等宜于飞播造林的灌木种子林基地建设。三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4个林业工作分站,负责社队育苗、造林、抚育、病虫害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四是加强林业科研工作。对沙漠治理、病虫害防治、林业机械等内容进行研究,解决林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五是加速实现林业机械化。首先引进造林、育苗、整地等林业机械,通过实验,提出适应本地区沙漠特点的改革意见,经过必要的改革后予以推广,争取成立旗机械造林队。六是认真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森林法和国务院护林布告,严禁滥垦、滥砍、滥牧,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沙区植被。认真执行“谁造谁有”的政策。
(四)投资概算
本着依靠社队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援为辅的原则和以社队集体造林为主的方针,本规划的总投资概算为725.32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75万元,林业生产投资650.322万元(其中社队林业生产补助费451.362万元,国有林业生产费198.96万元)。
(五)效益估算
1980年,上级又给乌审旗追加造林任务7.8万亩,至此,乌审旗“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第一期工程造林任务(保存面积)为70万亩。
四、“三北”防护林建设第二期工程规划设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办好的要求,为巩固好一期工程建设成果,保证“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乌审旗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于1984年下半年抽调林业科技人员对“三北”防护林第二期工程建设任务进行了规划设计。二期工程建设期限是1986~1990年,伊克昭盟下达给乌审旗的建设任务是100万亩,其中造林80万亩,飞播造林13万亩,封沙育林(草)7万亩。
(一)规划设计的原则和方法
本规划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先易后难,由近及远,集中连片”的原则,将造林地落实到了地块。为充分发挥其防护效益,规划中制定了草灌乔、带片网、多林种、造封管相结合的技术政策,突出了重点地区,主要林种为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牧场防护林、薪炭林,树种以灌木树种为主。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第二期工程规划设计办法》,根据各地林业用地安排情况,将任务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分配到各苏木、乡、镇和国有场站。在具体落实中,本着由近及远、先易后难的原则,在现地进行宜林地调查和勾绘定点,并根据立地条件类型和造林类型,以及各区林业发展方向,确定适宜的林种和树种。
(二)规划指标
根据重点治理的原则,积极贯彻“个体、集体、国家一齐上,以个体经营为主”的治沙造林方针,在规划的80万亩造林任务中,按经营方式规划,落实国有造林8.45万亩、集体5.007万亩、个人造林66.483万亩;按林种规划,建设防护林57.1717万亩、薪炭林7.9575万亩、用材林14.6268万亩、经济林2440亩。规划封育7万亩,由个体完成。飞播造林任务13万亩,权属个人。另四旁植树五年规划安排400万株。
在二期工程规划的同时,按要求做了长远规划,1991~2000年造林保存面积142.6984万亩,飞机播种造林100万亩,封沙育林172.8万亩,四旁植树折合面积4.8716万亩。
规划五年建设需苗木4266.5268万株;需种籽20.0283万斤。规划五年共育苗2.1347万亩,其中,国有育苗3070亩,集体育苗1512亩,个体育苗1.676万亩。同时规划1991年至2000年育苗2.7039万亩。
规划五年林木抚育461.0755万亩,补植9.1251万亩,更新改造7020亩。同时规划1991~2000年,抚育2077.489万亩,补植129.367万亩,更新12.2045万亩。
(三)实现规划的组织措施
一是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坚持“个体、集体、国家一齐上,以个体造林为主”的治沙造林方针。二是已划拨给社员的“五荒”地要限期完成,对限期完不成者,集体有权调整。三是各级领导都要实行层层包干责任制,即旗级领导包乡(苏木),乡级领导包村(嘎查),村(嘎查)级领导包社,社级领导包户。四是成立林业科研机构,加强林业科技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林业科研工作,引进推广国内外先进林业技术。五是严格造林检查验收制度,确保造林质量。六是抓好种苗工作,加强国有育苗,提倡“自采、自育、自造”的方针。七是加强林木管护,广泛宣传贯彻《森林法》及乌审旗人民政府颁布的护林布告,狠抓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好林木抚育工作。八是严格掌握林业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突出重点,择优扶持。
(四)投资概算
五年规划总投资2876.4451万元,其中“三北”专项经费2805.4451万元。水保经费75万元。
人工造林需投资618.8592万元,飞播造林投资65万元,封育投资49万元,种苗投资1295.2493万元,现有林经营管理投资775.3366万元。
(五)效益估算
1985年上级决定,“三北”防护林第二期工程建设期限延长到1995年,用十年时间完成。1987年1月,内蒙林业局与乌审旗签订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七五”期间工程项目协议书》,协议规定:乌审旗在“七五”期间保证完成工程造林61.2万亩(保存面积),飞播造林成林面积10万亩,封沙育林成林面积7万亩,国家投资284万元。
五、2010~2020年乌审旗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2011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和乌审旗林业局共同编制完成了《2010~2020年乌审旗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到2020年,乌审旗森林覆盖率目标达到30.21%,全旗森林面积将由2010年的518.4221万亩增加到528.5107万亩,需净增森林面积10.0887万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要点》《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内蒙古自治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2010~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2010~2020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行政辖区内所有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它土地,总面积为891.216万亩。规划基础数据采用2010年完成的乌审旗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数据。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2009年为规划基准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根据2010年乌审旗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全旗林业用地面积891.21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50.9%。其中有林地面积61.2843万亩,占林地面积的6.88%;疏林地面积3.0723万亩,占0.35%;灌木林地457.1377万亩,占51.29%;未成林造林地42.3226万亩,占4.75%;苗圃地0.7115万亩,占0.08%;无立木林地93.4336万亩,占10.48%;宜林地232.6325万亩,占26.10%,林业辅助生产用地0.6215万亩,占0.07%。
全旗森林面积(包括有林地、灌木林)518.4221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为61.2843万亩,占全旗森林面积的11.82%;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为457.1378万亩,占88.18%。森林覆盖率为29.64%。森林资源的特点:一是全旗森林资源分布不均。多数有林地与林木资源分布于无定河镇,灌木林则多分布于苏力德苏木。森林覆盖率虽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与实现山川秀美、生态步入良性循环的建设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二是有林地树种结构亟待调整。在全旗有林地中,杨树面积35.7966万亩,占58.41%;柳树面积21.8096万亩,占35.59%。仅杨树和柳树就占全旗有林地的94%,其它树种(包括樟子松、油松、侧柏、榆树、槐树等)仅占6.00%。三是林地质量不高,生产力低下。大部分林地分布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土层瘠薄,水肥条件差,林地生产力低。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28.9立方米/公顷,年均生长量1.47立方米/公顷。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不高,生态状况仍然脆弱。现有森林呈现纯林多、混交林少、中幼林多、成过熟林少等现象,森林资源总体质量不高。四是林地治理难度大。乌审旗有宜林地面积232.6324万亩,主要分布于干旱、半干旱地区的低山丘陵及沙地区,自然条件较差,宜林地造林难度越来越大。五是林地管理任务艰巨。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增加,加之国家对耕地保护力度的加大,大量的用地项目向林地转移,因此林地保护管理任务十分艰巨。
到2020年,保持乌审旗现有林地891.216万亩不减少,确保林业发展空间不缩小;全旗森林保有量由2010年的518.4221万亩增加到528.5108万亩,增加10.0887万亩;全旗森林覆盖率由2010年的29.64%提高到30.21%,提高0.57个百分点。
一是确保现有林地规模不减少。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城乡、工矿、交通、水利及其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得到科学合理保障,实行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违法占用征收林地等破坏林地行为,防止林地退化,减少林地逆转流失数量。到2020年林地面积仍保持891.216万亩,确保林业发展空间。二是稳步提高森林保有量。以毛乌素沙地治理为重点,以退耕还林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为依托,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等措施,加强沙化土地植被恢复。力争到2020年净增森林面积10.0887万亩,为实现森林覆盖率30.21%的战略目标提供基础保障。三是提高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建立林地质量评价定级制度及种质资源选优,通过森林抚育、平茬复壮等集约经营措施提高森林质量,在不影响森林生态效能的前提下,乔灌草合理配置,并充分发掘森林的休闲游憩功能,多措并举提升森林综合效益。四是统筹区域林地保护利用。实行林地分区、分类、分级、分等管理措施,确保林地保护利用方向、重点、政策和措施有针对性的落实;根据不同区域的差异性,实行林地差别化管理,保障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对林地的需求。五是完善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用途管制、分级保护、差别管理等林地保护利用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改革和完善林地保护利用机制,形成有利于乌审旗林业发展的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机制。
六、乌审旗“十二五”( 2011~2015年)林业规划
2012年7月30日,乌审旗林业局制定了《乌审旗林业发展十二五(2011年~2015年)规划》,计划到2015年,全旗规划治理和改造林地面积达到409.8万亩,其中完成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267.8万亩(其中完成“三北”五期工程63万亩、退耕荒沙还林工程84.8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120万亩);完成“三低林”改造建设任务142万亩(其中完成平茬抚育灌木林60万亩、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工程10万亩、樟子松造林基地建设工程50万亩、大径级材培育基地12万亩、优质种苗繁育基地10万亩)。完成森林草原防火远程监控监测点15个,村屯绿化30个,绿化5万亩,园区、景区、移民区全部得到绿化,完成绿化5万亩,重点交通干线和沿河渠道沿线实现全程绿化,完成1000公里。完成义务植树600万株(旱柳300万株),四旁植树150万株。森林总面积达到62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4.29%,植被覆盖度达到80%以上。森林受害率控制在0.2‰以下,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农牧民来自林业产业中的人均纯收入突破4000元以上,大力发展低碳生态林业,增强森林“碳汇”能力,提高林业生态建设的科技含量和林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