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二、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决定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决定产品的分配方式。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

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主体地位是指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所谓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是指公有资产要有数量优势,也要有质的提高。至于公有资产究竟占多大比重?是51%?还是30%?这是一个实践问题。关键是公有资产能够决定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保持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以及社会主义的性质不变。所谓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是指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如金融、通讯、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和支柱产业,占支配地位,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具有较强的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非公有制经济,是指公有制经济以外的经济成分,主要包括个体经济、民营经济、外资经济等。个体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或家庭所有,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主,劳动成果归劳动者自己支配的所有制形式。民营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为主的所有制形式。外资经济,是指吸引境外资本建立起来的所有制形式。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特别是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决定的。经过改革开放,我国生产力有了较大发展,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7.7万亿元,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成为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和主要对外投资大国,生产力的社会化、国际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水平低、多层次、不平衡的生产力状况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决定生产资料所有制。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力要求生产资料的社会化,要求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并占据主体地位;水平低、多层次、不平衡的生产力决定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这些共同决定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第一,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产权包括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经过多年实践,我国的产权改革取得了重要成就,但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尚未完成,广大农民的产权还没有明确界定,民营企业的产权也存在模糊的问题,必须继续深化产权保护制度改革,因为没有明确的产权界定,就谈不上真正的市场主体,就谈不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国有企业产权;推进民营企业改革,明晰民营企业产权;开展土地确权,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厉以宁:《谈谈产权改革的若干问题》,人民网2013年12月2日。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

知识链接

产权理论的创始人是出生于英国的美国经济学家科斯。他认为,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只要交易成本为零,财产的法定所有权的分配不影响经济运行的效率;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财产权的初始分配将影响资源配置效率。这就是科斯定理。

第二,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国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也就是说,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也是非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二者的双赢,是既有利于发展公有制经济也有利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公私两利的实现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经过改革,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大约占我国经济的三分之一,但总的来说,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发展有些滞后,如中央企业的母公司中,只有中国联通等八九家公司初步实现了股权多元化,大多数还是国有独资。张卓元:《深化经济改革要厘清四个问题》,人民网2014年7月9日。应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第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经过多年探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代表国家管理国有金融资产、自然资源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的机构还不明确,非金融类经营性资产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中央政府80多个部门还直接管理着下属数千家企业,政府部门还在审批着一些理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等,致使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难以确立,国有资本流失,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因此,必须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四,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难度最大、争议最多的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在放权让利、承包制探索基础上的必然选择。经过多年改革,我们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但是,国有企业改革数量仍然太多,国有经济布局仍然不合理,大量分布在下游竞争性领域,国有资本的真实运营效率和回报率不高,国有中央企业调整改组的进展也不理想等,需要继续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大胆创新。要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国有资本要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使更多的国有资本回归其公益性,更多的国有企业成为公益性企业。国有垄断行业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战,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加改革红利的重要源泉。应搞好顶层设计,采取自上而下方式,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行政垄断,依法打击利用行政垄断追逐本部门、本地区甚至个人私利的行为。要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要逐步去行政化,合理增加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缩小企业内部收入差距。张卓元:《国企改革仍需攻坚克难》,人民网2014年10月8日。

第五,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习近平指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是在我们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指引下实现的。长期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非公有制经济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是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国有工业经济在总产值中的比重大约为20%,非公经济已成为不可动摇的市场主体卫兴华、何召鹏:《究竟该怎样理解“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兼析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几种不同见解》,人民网2014年12月1日。,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仍然面临着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这“三座大山”,市场准入限制仍然较多,政策执行中“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大量存在,如一些政府部门为民营企业办事效率仍然不高,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民营企业资金链紧张等问题。应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转变政府职能,取消和减少行政审批,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社会事业领域、金融服务业、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地区崛起;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鼓励金融服务创新;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发展社会中介服务,开展创业服务,开展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培训,加强科技创新服务,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组织;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完善企业组织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推进专业化协作和产业集群发展;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方式,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关系协调,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行为,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建立新型政商关系,做到“亲”、“清”。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以“亲”、“清”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