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组合型向世界祖宗型的发展演化
——楚帛书创世神话类型研究
张开焱1
(1,厦门大学,福建厦门,361005)
摘要:经过几十年研究,学者们确认楚帛书甲篇是楚人的一篇创世神话,关于这个创世神话的类型,学者有多种判断和命称,但这些判断和命称都存在理论和文本上的困难。本文经过分析,认为楚帛书原文本创世神话类型,基本是一个世界祖宗型框架中的组合型神话。这个神话中的创世元神是楚人祖神伏羲,但参与创世的诸神中,除了“四神”外,其余神祇与伏羲在原文本中均无血缘关系,它们分别是夏商祖神,楚人在创世神话中将他们纳入了自己的创世神话体系,但并未完成将他们都血缘化和世系化的工作。这些神祇与伏羲的血缘化与世系化是在汉和汉以后的历史进程中完成的。在这个历史过程中,伏羲由一个楚国地域苗蛮族团的祖神上升为中华各族的祖神,与太一、太昊和黄帝等原先各族祖神完成了四神合一的统合工作,从而在逻辑上也完成了与楚帛书创世神话中诸神的血缘化和世系化工作,使得楚帛书创世神话由一个世界祖宗型神话框架下的组合型神话向世界祖宗型神话演化。
关键词:楚帛书创世神话;类型;世界祖宗型;伏羲
20世纪40年代楚国帛书在湖南子弹库楚墓出土到现在,70多年来,对这份帛书的研究成果已经有许多,曾宪通先生20世纪80年代中期撰写的《帛书研究四十年》、1993年撰写的《楚帛书研究述要》二文,分别对此前发表的研究成果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收录。台湾学者许学仁先生1997年开始,对国际国内有关楚帛书的学术成果进行跟踪性辑录,2002年6月公布的《长沙子弹库战国楚帛书研究文献要目》提供了较为精确的统计:至是年6月止,国内外共出版有关帛书研究著作13部,发表学术论文114篇,其中中文100篇,日文7篇,英文7篇。2007年台湾年轻学人郑礼勋的硕士论文《楚帛书文字研究》,对于帛书各篇文字的研究成果也有较为全面的搜集,文后开列有较为丰富的参考文献,为后续研究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十多年间,国内时见以楚帛书或简帛文献为对象的研究性著作以及论文,据本人搜检,其数量应该超过50篇(部)。
正如陈斯鹏博士所言:“楚帛书早在20世纪40年代即已出土,但因其释读的艰难,且半个多世纪以来主要集中在古文字学及古史学的圈子中进行研讨,一般的神话研究者绝少注意到,其创世神话的内容和意义的抉发很不充分。近年来始有数位学者相继撰文讨论,帛书神话的价值渐被关注。”较长一段时间,学者们主要致力于文字识读和文意解释,角度不一。学者们长期将其看成战国时代楚人的历忌书或节候文献,也有学者将其看成楚人的历史传说文献。即使是将帛书甲篇内容当作神话研究的,也没有从创世神话角度出发,直到1994年,专门从创世神话角度研究楚帛书甲篇的成果开始出现,据笔者收集,截至2018年底超过20篇。上述研究成果主要的贡献是:首先,通过识字、辨词、释义,确认了楚帛书甲篇的内容是神话,是关于以伏羲、女娲为原始父母,中经四子(神)、禹、契、俊、炎帝、祝融、共工、相土等多神共同完成的创世神话。其次,厘清了楚帛书甲篇创世神话与整个楚帛书的整体关系。再次,厘清了楚帛书甲篇创世神话的形成过程和结构。从次,将楚帛书甲篇创世神话放置于中国古代神话与文化大系统中,确认它在这个系统中的地位和意义。最后,学者们对楚帛书甲篇创世神话的类型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到现在,尽管可能还有学者像李学勤先生那样,将楚帛书甲篇看成关于楚人自己民族的“古史传说”,但越来越多的学者都确认这是楚人的创世神话。
问题是,这个创世神话的类型该如何确认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进行进一步探讨。
楚帛书甲篇今译如下:
洪荒远古,(楚人祖神)大熊伏羲从雷泽出生之时,世界只有一片混沌原始海水,懵懵昧昧,无明无别,风雨淤积不畅。伏羲娶某某氏(疑为涂山氏)之子女娲(阴阳上下始分)生了四个神子(云气、时空、草木之神)。四神(在原始海水中)创造了最早的土地,开始区别天地上下,按照阴阳参合的原则化育万物。他们命令禹和契湮填洪水,继续创造和掌管大地。四神又测量天地,上下腾转(继续创造世界)。世界初创之时山陵尚不通泰(谓河流山川阻隔,淤滞不畅),四神于是令山川四海接通,阴阳二气调和,使山陵通泰,泷、汩、益、厉诸水(代指天下河流)得以畅流。当时还没有日月(因此无法制定精准的历法),由四神轮替推步确定四时。四神的老大叫青□干,老二叫朱四单,老三叫翏黄难,老四叫□墨干。
千百年后,俊生日月(世界有了光明)。但(大约是因为天不兼覆、日月乱行之故)世界出现灾难,九州大地坼裂,山陵翻侧。于是四神开始补救,他们(使天空完满地覆盖大地)使天盖顺向旋转,还以五木精华加固天盖,以捍蔽大地(天地得以安宁)。灾难平息,炎帝命祝融让四神到人间大地,奠定天之三维与地之四极,并告诫民众说:“违逆九天诸神就会出现大灾难,所以绝不可侮蔑天神!”此后,帝俊才制定和安排日月正常运行的规则。
后来共工氏(根据日月运行规则)推定十干、四季和闰月,制定神圣的历法,天地、神灵、自然皆按秩序运行,不相错乱。共工此后将制定历法的原则传给相土,相土又将一天分为霄、朝、昼、夕四个时段,使时间更为精准。
这个创世神话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从“故(古)大熊雹戏(伏羲)”到“四曰□墨干”,叙述世界的初创。原始父神伏羲通过娶女娲生“四子”的方式,在混沌中开始世界的创造。在“四子”的主导下,天地上下四时被初创和确认。第二部分从“千有百岁”到最后的“又昼又夕”,叙述世界的灾难与再造。显然,这与很多民族创世神话一样,都由世界初创与再造两个阶段构成。
这个创世神话属何类型?院文清和董楚平先生均认为是生殖型神话,陈斯鹏博士则认为“这显然是典型的‘世界父母型’创世神话”。陈斯鹏博士在《楚帛书甲篇的神话构成、性质及其神话学意义》一文中通过文字训释和文意阐释,对帛书创世神话叙事结构进行了归纳,其后参照叶舒宪先生在《中国神话哲学》一书介绍的《新大英百科全书》中所列的几种创世神话类型,提出楚帛书甲篇创世神话属于比较典型的世界父母型神话。董楚平先生在《中国上古创世神话钩沉》一文中,判断楚帛书创世神话是生殖型神话:“该神话以伏羲娶妻为创世活动的发轫,具有强烈的民族特色,是典型的生殖型创世神话。汉祠汉墓大量伏羲女娲交尾图是上古创世神话的孑遗,交尾是‘化生万物’即创世的开始。”“楚帛书甲篇所传的生殖型创世神话,符合中国早期文明的宗法制特征,符合中国早期哲学的神话原型。相比之下,后世所传的盘古故事,缺乏中国早期文明的这些特有素质,很难从中找到先秦哲学的神话原型。”董楚平先生也曾写专文对良渚文化中的创世神话进行研究,他对中国古代创世神话有这样一段总结值得重视:“在以后的中国文明史上,祖先崇拜始终占有压倒优势,自然神地位始终不高,这是中国文明的一大特点,其根源可追溯到良渚文化。”这意味着,从一开始,中国创世神话中,祖宗崇拜就是最重要的内涵。从这个角度讲,董楚平先生说楚帛书甲篇创世神话是生殖型神话,应该包含了说这个神话体现了祖宗崇拜的意思。
笔者开始判断楚帛书甲篇创世神话大体符合《新大英百科全书》中对于世界父母型神话的规定,但仔细研究,觉得这样判断似不准确。之所以不准确,关键在于楚帛书甲篇一开始就叙述最早出现的创世者“包戏”是楚人的祖先,其标志是“大(天)熊”。而“熊”正是楚王名号:其远祖鬻熊、熊丽、熊绎等,均以熊号。熊是楚王室的图腾(即族徽)之一。说伏羲是大熊显然是强调他是楚人的始祖神。这就和《新大英百科全书》中世界父母型神话中的原始父母有很大的区别。在后者那里,创造世界的天地父母神,不是任何人类的始祖,更不是某一个族团或民族的始祖。他们或他们的子孙可能创造人类(其实是用某些材料,如泥土制造人类),却不是人类的直接生殖者,和人类没有血缘关系。但楚帛书甲篇创世神话却一开始就特别强调世界创始者的族属特征,伏羲是大熊,即熊姓楚王室的始祖神,女娲是某某氏之女,也在强调其族属特征,这是世界父母型神话不具有或不强调的特征。同时,世界父母型创世神话中的各代神祇都是原始世界父母神的子孙,但楚帛书甲篇创世神话中的诸神,只有“四子”即“四神”是伏羲、女娲所生,这个创世神话中一些十分重要的大神,如禹、契、俊、炎帝、共工、祝融、相土等,并不是伏羲、女娲的子孙。由于上面的原因,将这个神话归为世界父母型神话似不准确。
院文清、董楚平先生均将这个神话判断为生殖型神话,但楚帛书甲篇中的世界并不完全是通过生殖行为创造的。例如天地的产生、四方四时的产生、日月的产生等,都不是原始父母神生殖的结果。同时,参与创世的诸神与伏羲女娲之间并没有严格的血缘关系。所以,陈、董二位学者的类型判断也似乎不准确。但他们的这种判断确实抓住了楚帛书甲篇创世神话的某些特征。
我也曾认为楚帛书创世神话属世界父母型神话,但深入研究之后,觉得这个判断欠准确。
生殖型或世界父母型神话有一个共同要素:创世诸神之间都有血缘关系。但楚帛书甲篇中除四神外,其他众神如禹、契、共工、俊、相土、炎帝和祝融等均与伏羲、女娲无生殖关系,这是上述两种判断的共同问题。另据《新大英百科全书》,世界父母型神话中,世界创造由一对原始父母的生殖行为开始,他们与自己的儿孙均代表世界的某些部分,他们的生殖世系代表世界形成的过程和顺序。在他们之间,后辈儿孙往往通过与前辈父母发生冲突并打败前辈的方式推动和完成世界的创造。按此衡量,楚帛书甲篇神话不符合世界父母型神话的地方还有:①前者创世父母神同时出现(如巴比伦创世神话《恩努玛·埃利什》中的提阿马特和阿普苏),但后者并未叙述伏羲、女娲同时出生;②前者诸神之间往往通过代际冲突与战争来推动和完成世界创造,后者完全无此冲突,诸神创造和面对的是自然世界;③前者创世父母神和人间某族群祖神并无关系(神人二分),而后者的伏羲不仅是创世父神,还是楚人祖神(神人合一,“熊”是楚王名号),族属特征明显。
故生殖型或世界父母型可概括楚帛书甲篇神话某些特征,但都不准确。楚帛书甲篇神话中创世元神(伏羲、女娲)是楚人祖神,四子(木神,与“楚”字本义相关)、祝融亦为楚人神性先祖,其他诸神分别为夏商周诸族祖神。显然,这是先秦楚人的创世神话,叙述的是楚人祖神率领各族祖神创造世界的故事。因此,这是一个世界祖宗型神话。什么是世界祖宗型神话呢?这是我仿《新大英百科全书》世界父母型神话的命称而自创的一个命称。我发现,从创世主体角度考察,中国上古几个主要的创世神话都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这些神话在原初或流传过程中,最后都形成了创世神,就是特定部落、民族祖宗神的特征。我将具有这种特征的创世神话命之为世界祖宗型或祖宗创世型神话,其核心内涵是创世神与祖宗神合一。中国古代不同创世神话可能分具《新大英百科全书》“创世神话类型与理论”词条所细分的五种类型(叶舒宪先生在此基础之上根据中国神话特征扩展为六种类型)的各种特征,但有一个既涵容又超越它们的共同类型特征,这个特征就是中国上古所有创世神话中,创世神都是特定族群的祖宗神,具有重要的文化与学术意义。
但楚帛书甲篇创世神话中,除“四子”外,其他诸神与伏羲、女娲并无血缘关系,故这尚非完全的世界祖宗型神话,只是世界祖宗型神话框架中的组合型神话。这显示楚帛书甲篇创世神话具有继生性,它是以前人创世神话为基础产生的,昭示此前一定还有其他创世神话存在。进入这个神话中的禹、契、共工、俊、炎帝、相土等,是夏、商、周不同族群的创世祖神,楚人将其组合进楚帛书甲篇创世神话,还来不及将之血缘化、世系化。由此也可推断,这是大体产生于战国早中期楚国苗蛮族团的创世神话。
其实董楚平先生已对楚帛书甲篇创世神话中的祖宗崇拜意识有明确论析,他说楚帛书甲篇:
参与创世的有伏羲与女娲以及他们所生的四子(四神),还有禹、契、俊、炎帝、祝融、共工。他们全部是人间祖先神。
自然神地位不高,祖先神压倒一切,是中国古代文明的突出特点,是中国文明区别于西方文明的重要界碑。
这个判断十分正确和重要,但从楚国角度看,这些神并非全是楚人祖神,而是不同族群的祖神,这一点必须明确,且用生殖型神话概括它未必合适,原因见前述。
根据楚帛书甲篇神话的内容,我确认下面两点:①这是以楚人祖神为创世元神的创世神话,因此,总体上具备世界祖宗型的框架;②这个神话中四子之外的其他参与创世的神都与伏羲、女娲没有血缘世系关系,他们进入楚人创世神话是临时被拉进来的,因此这个神话具有组合性特征。所以,单就楚帛书甲篇创世神话这个文本而言,我这样给其类型定位:这是以世界祖宗型神话为框架的组合型创世神话。
伏羲为祖神的创世神话与其他各族诸神的世系化统合,在其后世流传过程中完成了。秦汉以后,伏羲与其神话分别在民间和官方流传,两个方向殊途同归:战国早中期流传于楚国的创世神伏羲,最后成为中国多民族创世祖神或千古一系的人文始祖,逻辑上完成了他与中华各族祖神之间的血缘化工作。大略梳理这个过程,对于理解中国古代创世神话在流传过程中受民族集体心理的强大引力而不断强化祖宗创世的特征具有特殊意义。
近代考古在山东、河南、江苏、四川等广大地区发现的汉代画像砖石墙壁上,出现大量伏羲、女娲人首两立、蛇(龙)身交缠、手执规矩(象征天地)的形象,明显延续着他们在楚帛书中天地父母创世神的形象,说明楚帛书甲篇创世神话在汉代传播广远。同时,他们在画像砖或石壁画像中一律变成人首蛇身形象,这一变化有重要意义。龙蛇本属夏族图腾,至汉代已成中华诸族共同图腾,此乃各族在文化整合过程中象征性认祖归宗的结果。伏羲、女娲变为龙蛇形象,正是这个整合过程的产物。这意味着他们已不只是楚族创世祖神,还是中华诸族创世祖神。
同时他们在成为统一大王朝诸族祖神的同时,还不断地域化,在各地衍生出许多故事和遗迹,成为不同族群祖神。东汉谶纬书《河图稽命徵》谓“华胥于雷泽履大人之迹,而生伏羲于成纪”,后人多沿此说,甘肃天水因此被称为“羲皇故里”。后世不同地域方志和传说都有伏羲、女娲出生于当地本族的记载,许多地方有伏羲庙或女娲庙,甚至许多山水地理遗迹都和他们有关。这正是汉代以后伏羲、女娲成为中华各族神性祖宗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的地域化、族属化附会现象。直到当代,仍有张振犁这样的学者,在搜集河南各地流传的众多伏羲、女娲神话传说及遗迹,他断定伏羲、女娲的神话最早产生于河南。
在古代苗蛮集团的后裔、中国南方各少数民族关于伏羲、女娲的神话传说中,伏羲、女娲大多不再是创世之祖,而以洪水遗民型再生人类之祖的形象出现,他们成了南方许多少数民族的人祖。这种人祖身份,不仅见诸故事传说,也见诸葫芦崇拜的习俗。闻一多《伏羲考》对伏羲、女娲与葫芦的同一关系,从音训、神话和习俗角度,都做了深入研究,有关成果业内熟知,故不赘引。
在官方文化中,伏羲、女娲(尤其是伏羲)则被历史化为远古真实存在的神性始祖。清代王谟辑本《世本·三皇世系》,将伏羲摆在百王之先的位置,其后是炎黄二帝,再后是与黄帝有血缘关系的五帝,这一“三皇五帝”系谱中,伏羲以下所有古帝之间都有明确的血缘关系,似乎也暗示伏羲和他们亦有血缘关系。《世本》原书大体成于战国至秦,经汉增补而成,至晋亡佚,故宋至清有多位文化人从各种典籍中辑录出多种《世本》,王谟所辑即为其中之一,王谟辑本中的三皇世系,大体是汉人增益的结果。
汉代显然是伏羲在官方文化中被塑造成中华诸族神性始祖的重要时期。汉代纬书《易纬·乾凿度》有下面的叙述:
黄帝曰:太古百皇,辟基文籀。遽理微萌,始有能氏。知生化柢,晤兹天心。噫念虞思慷,虑万源无成。既然物出,始俾太易者也。太易始著,太极成,太极成,乾坤行。
关于“乾凿度”,郑玄训释道:“凿者,开也,圣人开作。度者,度路,又道圣人凿开天路,显彰化源。”显然,《易纬·乾凿度》这段文字,是以历史化的形式叙述世界初创者和创造过程的。这段叙述认定,“有熊氏”是创世元皇,这里的“有熊氏”注家皆谓乃伏羲。这与楚帛书“大熊伏羲”创世一致,可认为是楚帛书甲篇创世神话的变异形式。叶舒宪研究这段文字时强调,《易纬·乾凿度》与楚帛书甲篇创世神话都讲述了世界起源于神熊伏羲的创造:“在太古百皇所开辟文明的创造历程中,有熊氏被排在第一的神圣位置”。显见在汉代,官方文化人已将伏羲认定为中华诸族创世祖神。
伏羲与太一、太昊、黄帝三大神系的统合在伏羲成为中华诸族祖神过程中至关重要。闻一多《东皇太一考》、顾颉刚与杨向奎的《三皇考》、何新的《诸神的起源》第二章“一身三神的黄帝”对此分别有深入研究,兹不赘述。正是这种统合工作的完成或接近完成,使伏羲与太一、太昊、黄帝成为“四身一体”的神帝,楚帛书甲篇中还没有完成的伏羲与诸族祖神血缘世系化的工作通过这种“四神一体”的统合也完成了,伏羲从而成为百神百帝之祖。
总体上看,伏羲完成由楚国地域族群祖神到中华诸族祖神的过程大体从战国后期开始,经两汉以谶纬学为主要方式的新造神运动,尤其是西汉末年刘歆父子的“新五德始终说”,中经魏晋六朝,到唐代司马贞的《补三皇本纪》最后完成。关于这一过程,笔者曾撰文详细梳理,限于篇幅,此不详论。
使得伏羲、女娲由一个地域神话的创世祖先神,最终成为中华各族的创世祖神或百族共宗的人文始祖,最根本和最深刻的民族文化心理原因乃在中华各族血缘崇拜、祖宗崇拜的集体无意识中。后世伏羲、女娲成为万神之祖、百族之宗,正满足了中华各族文化上认祖归宗的无意识诉求。这个心理产生的历史基础,乃在中华各族以血缘姓氏为基础的聚落方式,以家庭、家族为单位的经济生产方式,家族统治(家天下)的国家政治构架等中。而强烈体现这种集体无意识的儒家学说则是这种心理的文化积淀和产物,它一直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思想体系。
由此回到楚帛书创世神话。我们发现,那个当初还只是一个世界祖宗型框架中的组合型创世神话,在后世流传过程中,基于民族集体无意识引导,变成了纯粹的世界祖宗型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