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枚书签
我有点想哭。
诺森把书还给我的时候,一枚书签滑出来,一半隐没在书页里,一半躺在我淡绿色的笔记本上。露出来的部分,是一幅山水画的上半部,黄底黑墨,文气雅致。我慌乱地把书签抽出来,塞进笔记本,米小北就在这时晃着肩膀闯进来。
“我要去见上帝了,”米小北用他又短又粗的腿踢开凳脚,把书包甩在桌面上。他一屁股坐下,椅子立马“嘎吱嘎吱”抗议自己随时可能会散架。但他的兴奋点完全在“上帝”那儿,“你知道吗,那个全世界最恶毒的女人居然找到了新的办法折磨我,你猜是什么?”
他说完朝我瞪眼珠子,单眼皮一眨不眨,仿佛我就是那个女人。
“什么?”我有些木讷地配合。
“什么?桑雨落,你猜呀,我要你猜呀!为什么你每次都不肯动脑筋猜呢?一点娱乐精神都没有,你哪儿是天桥中学转来的尖子生,分明是个清朝的宫女,无聊透了。成天嘟着嘴,我说你就不能高兴一点儿?”他说完,鼓起腮帮子。正常情况下,此时他两边的腮帮子像是各塞了一个鸡蛋,这儿会却像塞了鸵鸟蛋,叫人担心下一秒他的腮帮子就会爆炸。
“乱讲,”我有点生气,“我要是清朝的宫女,你就是皇后娘娘身边的太……”
“太什么?你敢说下去!”他把双肩耸起来,腮帮子更加鼓了,鸵鸟蛋变成了恐龙蛋。
我忙转动着眼珠子:“你想哪儿去了?太医好吧?”
“唔,太医?这还差不多。”米小北“呼”地吁口气,把恐龙蛋吐出来,算是恢复了正常。
我转过脸不看他,随手把夹了书签的淡绿色笔记本塞进桌肚,抓起英语书假装认真念单词。
其实我一点儿都专注不起来,我的心思全在那枚书签上。我忍不住抬头望一下前座诺森的后背,心头泛起麻酥酥的涟漪。
这是他给我的第六枚书签。
我一直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诺森的情景。那是开学第二天的下午,大家正在听历史老师调侃朱元璋跟马皇后,一个个有如打了鸡血般亢奋。这时,一个穿着天桥中学校服的短发女生推开教室的门,藏青色的裙摆沾满浓重的暑气,白衬衫黏在了身上,汗水浸湿面颊,刘海乱成水草。几十双眼睛随着空调喷出的冷气一股脑儿望过来,女生哆嗦了一下,一个趔趄倒下。
当她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见的那个男生有着清爽的面孔、高挺的鼻梁、微微上翘的嘴唇,那双小小的单眼皮哟,被长长的睫毛覆盖着,轻轻闪动,像盛开在夜空天幕上的钻石花。
他抱着她飞奔,将她交给医务室的老师。
她躺在沙发上,瞥见他站在医务室的门口,双手撑着膝盖“哼哧哼哧”喘大气,像个刚赢了比赛的足球明星。
好像在哪儿见过他。女生听见自己心里说。
这个女生就是我,桑雨落。
那个男生就是诺森,一个爱读书的眼睛里永远装着纯净蓝天的单眼皮男生。
有时会有人问我,为什么要从天桥中学转过来?那可是全市最牛的初中,多少人挤破了脑袋想要往里钻。我抿着嘴巴躲闪他们的目光,就像露珠躲闪阳光一样。
有些事情,是不适合拿出来讲的。
但是我差点儿对诺森说了。
那天的体育课上,他中途跑回教室喝水,撞见埋头涂鸦的我。那时,我的心情总是好不起来,涂鸦是我唯一的宣泄。
“嘿,为什么不出去活动?女生们都在打羽毛球,玩儿得很high。”他接了杯水站在不远处,一手握着杯环,一手插在裤兜里,像个喝咖啡的英国绅士。
我于是把字写得飞快,把头低到不能再低:“要你管。”
我说完就后悔了。什么态度嘛,一点儿女孩的教养都没有。但我还是假装镇定,不去看他尴尬的表情。
“你看起来有故事。”过了一小会儿,他突然冒出一句。
我的心猛地一惊。我慢慢抬起头,望着他:他含笑的眸子里,钻石花开出清澈、温和的光芒。我意识到,这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亲切的朋友。
“没……没有啊。”我的心跳得很快,我胡乱地转动着手上的笔,大脑陷入混沌。
“那你好端端的为什么从天桥中学转过来?”他接住我躲闪的目光。
“嗯……事情说起来并不复杂,”我吸了口气,鼓励自己平静一些,“但你也许根本不会相信……”
我话到嘴边又止住了。
因为他的眼睛看起来值得信任,我就可以无所顾忌地把什么都告诉他吗?我听见自己的心里有反对的声音。
诺森的脸上划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然后,他仰起脖子喝水,但目光却始终没有离开我。放下水杯离开教室的时候,他转身说了句吓人的话:“忧郁的桑雨落,我们可以做好朋友吗?”
他把“好”字喊得那么坚定。
我有点想哭。为何全世界只有他捕捉到了我的忧郁?
接着,我们就做好朋友了。但我还是没有告诉他我转学的原因,只跟他说,我跟爷爷住一起,爷爷是个作家,家里有很多藏书。他于是兴奋得不行,提出要到我家借书。我当然不方便带一个男生回家,于是悄悄把爷爷的书拿出来借给他。
他的兴趣很广泛,历史、科学、文学,什么类别的图书他都想看,而且他读书的效率很高。最令我开心的是,他每看完一本书,在还书给我的时候,都会送我一枚书签。书签虽很普通,但在我看来却非比寻常,我每一次得到它时都如获至宝,因为每一枚书签的背面,都会有他送给我的一个小秘密——属于男生的压箱底的秘密。
用秘密交换好书,他说,很值得。
我为拥有他的一个个小秘密而激动不已。我知道,也许全世界只有我有幸分享他的小秘密。那是不是意味着,他把我当成最好的红颜。
我身体里的忧郁细胞在诺森的一个个小秘密的攻击下,渐渐崩溃瓦解,冰消雪融。
而我,却无法说服自己将自己的秘密告诉他。也许,越是好朋友,越不能倾诉。假如我们是旅途中偶遇的陌生人,也许我可以毫无顾忌地抖出我的故事,至少他真的就会当一个故事去听,而不会因此产生任何负担。
和诺森截然不同的是米小北。想不通班主任为何安排我与他同桌,而且一安排就是半个多学期。
“猜出来了吗?”吃午饭的时候,米小北端着餐盆挤到我的身边,死活不放过我,“你说,那个全世界最恶毒的女人,想出了什么法子折磨我?”
“真无聊。”我用只有自己听得见的声音抗议。
用“全世界最恶毒的女人”来形容自己的妈妈,我看他是全世界最恶毒的儿子。
“告诉你吧,今天早上她告诉我,她以后不逼我早起跑步了,而将我减肥的妙计改为戒——肉。天呐,戒肉!就是说从今天开始,以后的每顿晚餐都不给我吃肉了!我是不是很可怜?瞧,桑雨落,你比我幸福多了!你的生活多美妙!”
他说完,朝着筷子上沉甸甸的大排一口咬下去,两只小眼睛无意识地眯缝起来,一副欲仙欲死的模样。
我这才注意到,他的餐盘里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一溜儿大排,不下五块。
咳,可怜的胖墩永远别想瘦下去啦!
“你妈妈一点都不恶毒。”我把盘子里的青菜吃了个精光,起身对米小北说,“有个妈妈在身边真好,你真幸福。”
他啃着大排抬眼望我,小眼睛眨巴得像个低能儿。
回到教室,趁米小北不在,我赶紧把夹着书签的淡绿色的笔记本拿出来。整个上午,我都在猜:诺森的第六枚书签上又会写着一个怎样的小秘密呢?
带着满满的期待,我却发现,书签不见了!
我慌了,急了,凌乱了。天呐,天呐!书签不会自己跑掉,一定是被谁偷走了。米小北?他离我最近,具备作案条件;他也许略知书签一事,好奇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具备作案动机;他看起来就是个擅长搞恶作剧的人,具备作案优势。
还等什么?找他算账!
傻瓜,轰轰烈烈地找他算账,事情闹大了,众人皆知诺森送你书签,如何收场?身体里的另一个声音冒出来。
不服也好,不甘也罢,我当然只能忍气吞声。
米小北抹着油汪汪的厚嘴唇进来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不要再跟他同桌,一秒钟都不要。
拥挤的办公室里,氤氲着咖啡和护手霜的混合味,我站在班主任办公桌的侧面,看她给墙角的一株百枝莲浇水。
“外因固然重要,但起决定作用的是内因。就像这盆百枝莲,不喝露水、不见日头,整日蹲在这个角落里,浇点儿自来水就出落得亭亭玉立,靠的是自己的心态和功夫啊。”她说完,扶着眼镜架看了我一眼,转到桌前收拾一叠试卷,递给我,“拿着,帮我发下去。”
我接过试卷,有些伤感,也有些振奋。
我的日子就这样守着讨厌的米小北继续,幸好还有前座的诺森。当我疲倦的时候,当我沮丧的时候,当我迷茫的时候,抬起头,那个坚定的后背总是能给予我勇气和力量。
他依然向我借书,我依然巴望他把书看得飞快,好快一点送我新的书签。这一次,我一定要藏得好好的,别说米小北,就是神偷都找不到。
安静的夜晚,我一个人坐在台灯下,把书签都拿出来,一字儿排开。这是我一天中最私密、最美的时光。
“秘密一,在幼儿园,我喜欢一个叫赵天慧的女生,后来才知道,她午睡老是尿床,慢慢就不喜欢她了。”
“秘密二,七岁时,为了得到一个变形金刚,我每天放学后去垃圾箱翻矿泉水瓶子,悄悄带回家,结果被对面楼道的一个女生发现,她叫我‘小乞丐’。她有着长长的及腰的辫子。有一段时间,我就觉得凡是辫子及腰的女生,都不是好女生。”
“秘密三,小学三年级时,我被老妈拎去理发店剃了个光头,觉得丑爆了,整个暑假没有出门。”
“秘密四,有一次,为了一个女生,和比自己壮几倍的六年级男生打架,输了,那个女生在一旁看着,没有来安慰我,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为女生打架。”
“秘密五,我上初一那年的暑假,终于攒够了一个智能手机的钱,悄悄买了手机、选了号码、办了包月,结果没出三天,就被我长着火眼金睛的老妈发现了。我于是明白世界上最敏感的动物就是老妈。”
像阳光一样的诺森,他竟然愿意把心底最好的秘密告诉我。这成了我强大的精神支柱。
可惜第六枚书签不见了。
第七本书借出去好多天了,诺森该读完了吧?我期待着第七枚书签,可是,他迟迟没有还书给我。
阳光暖暖的中午,我们在盖浇饭的队伍里偶遇,而且他就在我的身后。
“桑雨落,你也吃盖浇饭吗?”
“是的。”我扭过头,飞快地望他一眼。
好朋友之间,平时的交流竟然少得可怜。
“一份十块。”他突然说,“糟糕,我的饭卡忘在教室里啦。”
“用我的吧。我帮你一块儿刷。”我很高兴自己有机会这么说。这相当于这顿是我请客。
“不用,我付现金。正好身边还有十块钱。”
他从裤兜里掏出一张十元的人民币,在我面前得意地扬了扬,含笑的钻石花散发出璀璨的温和。
我有些难过。要是在二楼就好了,盖浇饭要十一块。为什么同样的一份盖浇饭,一楼和二楼的价格相差一块钱?这让我失去了一次请客的机会,确切地说,是感谢他的机会。
冬天的第一场雪飘落的时候,我们躲在教室里吹暖气、啃复习卷,我终于等到了诺森的第七枚书签。
和以往不同,这一次,他当着我的面把书签塞进了一个信封。信封上已经写好了我的名字,贴好了邮票。
“怎么啦?”我感觉到了他的反常。
“没什么啊。让你体会一下收信的美妙感觉。”他说完,用双面胶为信封封好口,把信塞进自己的书包。
期末考试结束的那天,我收到了第七枚书签。
“桑雨落,这是我给你的最后一枚书签。我要走了,跟着爸爸去一个新的城市。当你第一次出现在教室的门口,我们就已经知道,你是天桥中学的尖子生,因为突然失去爸爸,无人照顾,只好投奔你的爷爷,转到我们城北中学。这些都是班主任提前告诉我们的。她说,桑雨落是一朵骄傲的校花,我们要让她在新的土壤里开放出新的美丽。”
“PS:秘密七,我那天说没带饭卡,是骗你的,本想蹭你一顿,却突然又没了勇气。也许有一天再见到你时,我会勇敢地跟你说,走,我请你吃饭。还有,原谅我把第六枚书签收回,那上面写的话有些不妥当,你就当没看见,好吗?”
大雪已经开始融化,雪地白得叫人心疼。我把第七枚书签放进衣服的口袋,沿着香樟树慢慢地走。天空在我面前亮起来,仿佛升起了两朵钻石花。我永远也不会知道第六枚书签上写着哪些不妥的话,但我知道,那一定很温暖、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