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狄亚克哲学三篇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六章 视定义为纠正语言滥用唯一手段的人其错误有多大

定义的作用限于说明事物;当人们为了原则去下定义时,那就是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

语言的缺陷在于它们是感性的,尤其是在词语方面,其中不是词义未确定就是没有含义。人们早就想纠正这些缺陷了,因为人们可以为有些词语下定义,人们还说应该为所有词语下定义。结果,定义被看作推理方法的基本原则。

“一个三角形是一个由三根直线为边界的平面”。这就是一个定义。如果该定义使得人们对三角形有一个概略的认识,而且要是没有这个概略的认识,是不可能确定三角形性质的。这就是说,要寻求某事物的性质,就应该分析该事物,而要分析该事物,就应该注意它。因此这样的定义显示人们想要对其加以分析的事物,这就是定义的全部作用。我们的感官同样显示感性的、我们要对其加以分析的客体,尽管我们不能够对其下定义。因此定义的必要性仅仅指有必要注意要对其作推理的那些事物。如果人们在未作定义的情况下能够注意事物,那么定义就成为无用的了。这是最为普遍的情况。

也许为了研究某事物,我应该注意它。而当我注意它时,我只管去分析它。因此当我发现一个由三根直线为边界的平面的性质时,如果有人想知道推动我去发现的原动力是什么,我说唯有分析是原动力。“三根直线为边界的平面,”该定义仅仅向我表明我的研究客体是三角形,就像我的感官向我显示感性客体一样。“定义就是原动力,”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它的意思是:研究事物应该始于注意,以及应该注意事物的真实情况。它的意思仅仅是这样,然而我认为还需要说些事。

Principe(原动力、原则)与commencement(起源)是同义词,人们早先把principe当作“起源”来使用的。但是后来随着对该词的使用频度增大,人们习惯地、不由自主地没有给予principe这个词以起源的意思,结果principe就没有了跟commencement一样的词义了。

我说我们的感官是我们的认识的“起源”,因为我们的认识始于感官,那么我说理解了某个事物。下面的情况就不同了,假如我说“一个由三根直线为其边界的平面是三角形全部性质的起源,因为三角形全部性质始于一个由三根直线为其边界的平面”。因为我同样想说,“一个由三根直线为其边界的平面的全部性质始于一个由三根直线为其边界的平面”。总之,我没有从此定义中学得什么,它仅仅向我显示某个我已认识的事物,唯有分析才能使我知道事物的性质。

因此定义只限于说明事物,况且定义的光芒并不能永远普照所有的事物。“精神是一种有感觉的实体,”这句话是一个用以说明精神的极不完备的定义,分析还没有让所有人懂得他们的全部机能在其起源时只是感觉机能。因此探讨精神不应该把类似的定义作为开始。因为,尽管所有机能只能在起源时才是感觉机能,但是这个机能的本质对我们来说不是某个起源,如果这个认识不是最早的,那就是最新的。既然它是分析的一个结果,那么就是最新的认识。

能对事物定义的人是罕见的

几何学家工作时要先作完整的定义,他们苦苦探求定义,然而常常劳而无功。例如一根直线就是这样的情况。因为说直线是两点之间最短距离,人家是不理解的,你那么说是假设人家对距离是已知的。然而,在人之语言中,作为一个起源的定义,它不可以假设要定义的事物是已知的。这里的一个障碍让所有的基础概念创立者受阻,也使得某些几何学家大为愤慨,他们抱怨人们竟然还未给出一根直线的确切定义,他们似乎忘记了人们本不该对难下定义的事物下定义。但是,如果定义限于向我们说明事物,那么定义是在我们认识事物之前还是仅仅在认知事物之后才有的,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觉得认识事物才是重要的。

然而,假如人们已经注意到,唯有分析才是最好的定义,那么我们就会确信,认知定义的唯一途径是分析定义。且举三角形定义为例。因为可以肯定,要说一个以三根直线为边界的平面,那应该对该图形的三条边逐一进行观察而且要逐一数过。可以说第一次分析时确实这么做的,因为我们能很快地从1数到3。但是,一个孩子不会同样快地做到这一点,而在分析三角形方面,这个孩子会跟我们做得一样好。我们慢慢地数过一个多边形的边之后,就对该图形下定义或者分析,而孩子跟我们一样也慢慢地在分析。

我们不是说要在我们的研究中对定义追根寻源,我们只是说应该有一个好的开端,也就是说要观察事物本来的面目。我们要说的还有,为了这样来观察事物,必须始终以分析为开端。

我们若是这样来表达,那么我们说话就会更加简洁,就会毫不费力地探求人们未有过的定义。例如,为了能够认识直线,完全没有必要像几何学家那样给直线下定义,只要观察我们是如何获取直线概念就行了。

那些有定义怪癖的人往往劳而无功

因为我们称几何学是一门确切的学科,所以就有人认为,为准确地论述所有其他学科,只要仿效几何学家。可见几何学家对什么概念都下定义的怪癖成了所有哲学家或者自称哲学家的人的怪癖。打开一本语言词典,你们会注意到编撰者要对每一个词条下定义,你们还会注意到这些定义下得不怎么成功。跟直线的定义一样,最好的定义总是假设词语发音和含义之间的关系是已知的。要是没有这样的定义,人们是不是就一点都不能理解词义了呢?

定义是无用的,因为我们靠分析来确定概念

我们的概念或者是简单的,或者是复合的。如果是概念简单,人们就不对概念下定义,就像一个做无用功的几何学家在对直线下定义时受挫。然而,尽管概念不能够得以准确定义,但分析仍将向我们显示概念是如何获得的,因为分析会向我们显示概念出自哪里,它们如何来到我们的精神之中。

若某个概念是复合的,仍然是唯有分析让人认知此概念,因为在分解该复合概念时,唯有分析能向我们显示全部部分概念。于是,唯有分析这一条理清楚和简洁明了的方法能够确定我们的概念,无论它们是复合的还是部分的。

然而,无论如何,始终没有人会去确定这些概念,或者至少是无法根据大家的意愿去确认它们。这些概念之必然是不确定的,是因为人们不能够在构成各个概念时一致采用相同的方式。例如,我们用词语“精神实质”来表示的就是这样的概念。然而,虽然分析不能对我们未表达清楚的意思予以确定,但是,分析将通过对这个未表达清楚的意思可能理解的一切予以确定,尽管如此,不妨碍每个人尽情表达自己的意思,也就是说,分析最容易纠正语言,甚于我们纠正我们自己。

但是,最后唯有语言,将纠正所有能够被纠正的,因为唯有语言,让人们认识我们的全部概念之生成。此外,当哲学家放弃分析,且相信可以用定义来弥补时,他们就不可思议地失去了理智。因为他们甚至还不会给予分析一个确切定义,他们更加没有理智。人们为了解释这个方法付出了巨大努力,断定,把一个整体概念分解成各个部分,且再细分所有的部分概念,其中是有很多秘密的,然而,这需要接连地、有秩序地去观察。(且看《百科全书》“分析”词条)

不可思议的方法——综合法

正是综合法引来了定义怪癖,这种不可思议的方法刚开始就应该结束,然而人们却称其为“教义法”。

我不会给予综合法一个更加确切的概念,也许是因为我不懂综合法,也许不可能理解它。因为它带有想利用它的智者的全部特点,尤其是那些假冒智者的特点,它更加不被人察觉。且看一位知名作家如何对这个问题表达看法的。他说,(分析法和综合法)“这两种方法的不同仅仅在于:好比沿从一个山谷到一座山的道路往上走和沿从那座山到那个山谷的道路往下走”。[25]从这段话中,我看到的是两种相反的方法,而且如果其中一种是优,另一种就是劣。实际上,人们只能从已知走向不知。然而,假如不知是在哪座山上,那么不知不会从已经到达的地方下行;又,如果不知在哪个山谷,那么它是不会上行的。因此不会有两条相反的道路到达那座山的。这位作家的观点不值一驳。[26]

人们假设综合法的特性在于组合我们的概念,而分析法的特性在于分解我们的概念。这里,为什么《逻辑》的作者告诉大家这些,是因为他说话的时候,在山上有一条道路通到山谷,而在山谷有另一条道路通向山。但是,无论人们的推理正确与否,人们所想的必定依次地从细节到一般,从一般到细节;或者说得更明白一些,思维的本质就是组合和分解,因为一系列的推理只是也只可能是一系列的组合和分解。因此综合法适宜将分解的组合起来,分析法适宜将组合的分解开来。有两种想法是荒唐的,即综合法和分析法这两种方法是互斥的,又,当不能全部选择组合或者全部选择分解时,人们也能进行推理。而这两种方法有什么不同呢?原来,分析法在开始时往往进行得顺利,而综合法在开始时往往进行得不顺利。分析法与自然秩序无关,因为分析法就是自然的方法;而综合法不接受自然秩序,因为综合法是哲学家的方法,人为的因素很多,使人在思维时受累且得不到启发。总之,最有效的分析法,应该说是最受人喜欢的分析方法,它始于初因的追溯,它通过类比说明语言的形成,通过形成语言来阐述科学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