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服装发展史(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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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原始信仰及其对服装观念的影响

我国奴隶社会的生产力虽然比原始社会有了极大的进步,但人们对许多自然现象、社会现象缺乏正确的认识,于是产生一些原始宗教式的信仰。他们看到日月的往复无穷、河水的涨落变化、植物的生长循环、人们的生老病死都感到困惑,最终以为自然的一切物质都有神灵来主宰,就产生了自然崇拜;认为人是有灵魂的,人死后仍能生活在另一世界,并注视着生前一切,能降福祸于人间,就产生了祖先崇拜;认为每个氏族都是由某种动物繁衍而来的,这种动物是氏族的原祖和保护神,必须作为神来敬奉,就产生了图腾崇拜;认为万事万物都是在对立中循环的,如昼夜、生死、四季、盈亏等,而构成世界万物的基本元素只有木、火、土、金、水五种,彼此相生相克,就产生阴阳五行的观念。这些信仰有的是原始社会人们的一些思想意识在此时期的积淀,有的是在新的生产力基础上的萌生,并在几千年间逐渐明确化和制度化,当这些原始信仰渗透到奴隶制国家的政治、文化、经济生活中时,势必对服装的形式产生影响。

一、服装体现了对自然和祖先的崇敬

人们认为服装的主要作用不是为了满足身体的需要,而是体现对自然神灵和祖先的崇拜和敬畏。服装的形制和色彩,都分别传达出奴隶主及统治者们的这种原始信仰心理,这种状况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已初现端倪。《易·系辞下》:“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黄帝及尧帝、舜帝发明了布帛制的衣裳,来教化天下,治理好了国家。衣裳的形制是按天地的特征来制定的。乾为天,未明时为玄色(黑色),坤为地,为黄色,所以最初的上衣下裳分别是上玄下黄的服色。所以至夏代以及后来的商周,都承袭这种在服装中体现自然崇拜的观念。古代尤其重“冠”,因其居头之上,上与天近,冠的形制更要体现对天的崇拜(图4-1)。“天”字的本义就是人的头顶,甲骨文、金文都是在“大”(即人)字上加一横或圆点以突出之。天子之冠有12旒,每旒贯以玉珠12颗,“12”这个数字体现了人们对一年12个月的天文观。由“12”的观念引申到宇宙万物,概括出12纹饰来分别代表不同的意义,其中就有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等自然事物,都加强了这种崇拜信仰(图4-2)。

图4-1 冕旒示意图

图4-2 十二章纹

对神灵和祖先的敬畏,是以祭祀仪式来表达的。祭祀是商周最大的政治活动,为五礼之首,称为吉礼。《礼记·祭统》记有:“凡治人之道,莫免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五经即五礼,即吉礼、军礼、宾礼、嘉礼、凶礼,分别都要举行仪式活动,诸如军事、会盟、喜庆、丧葬之类,参加活动的人在服装上有着严格的要求。而祭祀作为吉礼最为隆重,要求也更加严格。《礼记·郊特牲》:“祭之日,王被衮(ɡǔn,衮服)以象天。戴冕璪(即藻)十有二旒,则天数也。乘素车,贵其质也。旂十有二旒,龙章而设日月,以象天也。天垂象,圣人则之(以天为法则仿效之),郊(祭天)所以明(宣扬)天道也。”这段文字更详细地描述了周王出行祭祀时的舆服所代表的自然崇拜。被衮,指披着画有日月星辰之章的祭服;素车,指未有绘饰的御车;天垂象,说的是大自然表现的特殊现象,如日月循环一年12月之类;圣人则之,谓圣王以天象为准则,在服装上来效仿。《礼记·明堂位》又说在夏商周不同时代的君王,祭服上的文饰也是逐步发展的:“有虞氏(舜帝)服韨(fú,祭服之蔽膝),夏后氏山(画山纹),殷(商)火(画火纹),周龙章(画龙纹为章)。”这其中既表明了不同朝代对自然物的崇拜主体不断增加,也表明了他们祭祀时对天地神灵、祖先的不同祈求。这种祈求在人们祭祀时所进行的各种活动中满足了他们的崇拜心理需求,而祭祀者的穿戴打扮、服饰样式则成为满足心理需求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在这个时期的许多考古发掘出土的人物形象中,我们都能深切地感受到服饰已成为人与天沟通的中介之一。

1968年在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出土了一座晚商的青铜立人(图4-3)。这尊通高2.6米,重达180公斤的青铜铸像,是我国至今发现最早的和最大的青铜造像,他气宇非凡的面部和似乎握着某种法器的大手,以及所穿的服饰(头戴华美的冠冕,身着龙纹斜襟长衣,赤足佩脚镯)都鲜明地体现了正在祭祀中的大巫的形象。而图4-4是两件已出土的三千多年前的祭祀人像,从其服饰、佩件、姿态等方面也都向我们传达出处于黄河和长江流域的我国古代先民所具有的崇拜习俗和信仰观念。

图4-3 四川三星堆出土的青铜大立人

图4-4 已出土的祭祀人像

二、服装体现了阴阳五行的宇宙观

阴阳五行思想是中国古代社会中一种十分博大精深的哲学和社会思想,深刻地影响着古代人们的宇宙观、社会观以及科学技术和其他文化思想。其源于何时尚无定论,但在商周时代已有强烈的表现,在服装的服饰、色彩上表现尤为突出。

五行指的是古人以木、火、土、金、水五种自然物来代表宇宙一切物质,分别配上方位、颜色、季节、动物等,其间彼此相生相克,循环不已。后来不断扩大其范围,配上更多的事物,至战国末,由邹衍用之于朝代更替之中,形成“五德终始说”,但这种学说的原始观念在商周时就有反映。

《礼记·月令》中对四季四方及颜色与五行关系有明确的记载,同时也记载了天子在不同季节穿不同颜色的衣服,以表明人们顺应天时节令,不得违时而服。原文说:“先立春三日太史谒天子曰:某日立春,盛德在木。天子乃齐(斋)。立春之日,天子亲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春于东郊。”“孟春之月……天子……衣(身着)青衣,服(佩)仓(同苍,青色)玉……。”

商周时对上衣下裳的色彩搭配也有相当多的规定。《礼记·玉藻》:“衣正色[1],裳间色,非列彩不入公门。”所谓正色,即五方之色,为青、赤、黄、白、黑;所谓间色,指五行中克与所克的色相调和的颜色,如青为木,木克土,土色黄,则青黄二色相调之色即间色。五间色即绿、红、碧、紫、骝黄。古代贵正色,贱间色。列采,指正服的彩色必须按尊卑品第排列,也就是说服装的颜色还与官职尊卑联系起来,不可乱穿。所以《礼记》又说:“士不衣织,无君者不贰采。”一般的士大夫,不能穿染丝而织的衣,去位之臣的衣裳要与冠同色。这种规定把一种宗教式的信仰纳入了礼制之中,足见五行思想影响之深。

由于对色彩功能的极端重视,夏商周三代都崇尚不同的颜色,并在所有文化之中表现出来。《礼记》中记载三代国家有养老人的规定,按国老和庶老分别置于不同的地方,发给统一的服装。“有虞氏(舜)……深衣(白布衣)而养老,夏后氏……燕衣(黑色朝服)而养老,殷人……缟(ɡǎo)衣(白布衣)而养老,周人……玄衣(黑衣白裳)而养老。”(《王制篇》)夏代尚黑,商代尚白,周代尚赤,赤衣不可用于养老,故周代兼用前二代衣色,定为玄衣即上缁(zī)衣,下素裳。舜时,尚无染色之技,故衣白。自周代尚赤色始,已表现出五行相克在政治上的象征意义。商尚白,白为西方金,克金者为火,火之五行色为赤,周克商自然选中赤色,以示火克金之意。而商之尚白,并未因夏代尚黑而来,其时五行的思想还未形成,或处在朦胧阶段,若已有五行观念,其应选克水(黑)的土色(黄)为国色,可见其时没有五行相生相克的观念。

夏商周的服装观念,深受原始信仰的影响,在这种观念指导下,又以国家的名义制定成制度,在礼服中体现出来。同时又因礼制的渗入,服装就尤其鲜明地突出了社会功能,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官服都保留了这种政治符号的特点。所以追溯服装上原始宗教观念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