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体系构建方案
——朱勇总裁的报告
上海纺织已进入新一轮发展期,公司核心业务板块为新型化纤及材料、产业用纺织品、品牌服装及装饰纺织品,技术创新工作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产业性集团的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创新工作的当务之急是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围绕公司核心业务板块,以“科技与时尚”为发展理念,以人才战略为发展之本,集聚现有科技资源,重构技术创新体系,营造新的运行机制,切实做到组织保证、项目保证、资金保证、人才保证,为公司的新一轮发展作贡献。
1.2.1 技术创新组织保证——整合资源、集聚优势、构筑体系
(1)公司的技术创新组织体系是在总裁的领导下,由公司技术中心、公司专家组、上海市纺织科学研究院、各专业研究所及重点企业技术研发机构组成。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组织框架见图1-2-1。
(2)技术中心是公司的职能部门之一,技术中心主任由分管总裁兼任,并设专、兼职副主任,技术中心专职人员由6~8人组成,办公及业务经费纳入公司预算。技术中心负责编制公司中长期技术创新发展规划、年度技术创新计划;负责国家级、市级、公司级技术创新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提出科研方向选题的决策选择意见;负责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负责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合作的“产学研”相关工作;负责公司日常技术创新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及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
(3)公司定期召开由分管总裁、投资规划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及技术中心主任参加的办公会议,负责审定公司中长期技术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技术创新计划及科技投资的预决算。
由行业内外资深专家组成的专家组是公司的高级智囊团,承担行业技术创新规划和重大项目的技术审定评估等工作。下设若干专业组开展活动。
(4)上海市纺织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纺研院”)是公司的核心研发基地。在公司的领导下,会同技术中心协调各有关研究所、研发机构,承担国家、市科技项目和公司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的选题、论证、研发与推动产业化;从事纺织应用高端技术的研究、关键性技术的攻关和前沿技术的探索;定期为公司高层战略决策提供重大科技资讯;每年为公司提供一定数量的研发项目(具有技术成熟度、市场前景好、具备产业化条件),由公司选择列为重大投资项目;为全系统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的综合服务,包括信息、研发、检测、转化等;作为公司“产学研”合作的常设机构,同国内外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建立不同层次的战略联盟,合作研发。
图1-2-1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组织框架图
(5)公司技术中心和纺研院两机构主要领导人员可重合兼职,将科技管理和技术研发紧密结合,在集团和企业两层面上同步推进。
(6)各重点企业需建立专门的技术研发机构,企业领导专人分管,在机构设置、人员与设备配备、资金投入等方面加以保证,并受公司技术中心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和考核。
(7)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要求,参照合纤所和六中心的归并模式,将毛麻所、服装所、技术监督所、色织所隶属纺研院。其余专业研究所隶属关系不变。
(8)整合后的公司的核心研发基地——纺研院形成四大科技平台:信息平台、研发平台、检测平台、转化平台。信息平台集技术信息、科技文献、纺织专利等资源于一体,同时经分析综合为研发平台提出科技研发项目。研发平台为立体开放、多方参与工作的开发体,由公司内研究院所、有关企业和业外高等院校与研发机构的研发人员组成,以项目组形式开展工作。检测平台集现有资源于一体,形成更大优势,并适时建立多元投资的检测公司。转化平台对处于科研后端与产业化前端的重大项目和技术产权进行转化和交易,以项目公司为单元进行操作。
1.2.2 技术创新项目保证——突出重点、促进转化、滚动发展
(1)围绕公司三大核心业务板块,在制订年度规划时,落实公司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在资金、人力、物力方面予以优先保证。
(2)加快公司重大科研项目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纺研院提供的重大项目(具有一定技术成熟度、市场前景好、具备产业化条件),报技术创新委员会,明确为重大投资项目的,由技术中心进行跟踪管理。
(3)由重点企业根据核心板块产业发展导向,确立一批符合自身行业发展特点的研发项目,项目的运行管理由各重点企业承担。技术中心可会同纺研院参与项目的研发,发挥协同作战的优势。技术中心对能形成原创技术、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可推荐为公司重点项目。
(4)建立和完善项目的选题、规划、评价、考核体系。见项目实施流程图(图1-2-2)。
图1-2-2 项目实施流程图
1.2.3 技术创新资金保证——统一筹措、定向支持、注重实效
(1)公司建立技术开发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资金”),支持公司及重点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技术进步工作,重点支持公司三大核心业务板块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有较高市场效益的项目、技术与产品。资金使用额度按需分类申请审批。定向支持、专款专用、注重实效、滚动发展。
(2)公司划拨1000万元作为首期技术开发资金,专列账户使用。各重点企业必须每年提取不低于销售额2%~2.5%的技术开发费,用于企业列入公司计划的重点项目的研发以及企业自行研发的项目。技术开发费纳入企业经营者的年度考核内容,每年年初由各重点企业上报预算,每年年底由技术中心对各重点企业技术开发费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定。提足但未能用完的部分可由技术中心统一调度,用于公司其他重点项目的研发;尚有缺口的项目,可由企业申请资金资助;未能提足的企业应于下一年度补足。
(3)技术中心负责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和项目跟踪管理验收,并报公司审定。技术中心于每年1月编制完成当年技术创新计划项目。
1.2.4 技术创新人才保证——广纳人才、科学评价、完善机制
(1)科技兴纺,人才为本。重视人才结构的更新,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造就一流的纺织科技队伍。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宽容失败。建立和完善人才的评价、选拔和考评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掘和保护创新人才。
(2)建立和健全科技人才激励保障体制。实行学科带头人和项目负责人年薪制;资助有影响的科技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建立个人实验室和工作室;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骨干给予晋升工资和职称、享受特殊津贴、承诺延迟退休和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探索智力要素参与分配和知识产权转化股权的科研体制改革,使科技骨干在高新技术项目和科技企业中拥有长期利益。以重大项目为平台,组建独立的研发团队,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全新的运行机制和考核机制,探索科技人员要素参与分配的模式,作为全公司科研体制的示范平台。对职务发明和共有知识产权中企业和科技人员个人的权益分割进行研究和界定,以推动科研体制改革健康发展。
(3)建立人才资源的开放的、动态的培养和交流机制。与高等院校联手设立博士、硕士的教学点、工作站,互聘导师专家;与国外权威研发机构合作研究课题,组织学者互访交流;聘请国际知名专家和设计大师,建立品牌设计师工作室,在合作中培养人才。借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科技人才的有序流动,帮助科技人员找到最适合发挥才华的事业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