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几个相关术语的说明
概念明白、准确,既是本书论述思维清晰的前提,同时也是避免读者误解的前提,因此,以下将对几个基本术语作一界定、说明。
(一)伦理
伦理与道德是本书时常涉及的概念。这两个概念,无论是在中文里面,还是在西文里面的对应词一般都并不做很严格的区分。近年,学界对这两概念的内涵、异同探讨较多,然而尚未形成定论。我们则在参考倾向性学术观点的基础上,对两概念作以下相关界定。
在中文里面,伦理这一概念,始见于《礼记·乐记》。《乐记》云:“乐者,通伦理者也”,《郑注》:“伦,类也;理,分也”,这里所谓的伦理泛指“事类条理”,并非专指人际关系之理。此伦理之“伦”,其义为“类”“同类”。伦,还有“理”“道”“序”等含义。所以在汉语中,时常以“人伦”“伦常”指称人际关系之理。所谓“人际关系之理”,指人们处理相互关系时所遵守的行为规范与准则。在近代以前的汉语中,以“伦理”指称“人际关系之理”的情况并不常见。
在西方,“伦理”一词源于希腊文,其本义为“本质”“人格”,也有“风尚”“习俗”之义。亚里士多德首次提出“伦理学”这一概念,主要指研究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必须遵守的风俗、习惯的学问。英文以“ethics”一词指称“伦理学”。我们运用的“伦理学”概念,是近代从日本传入的。日本学者在翻译西方这门学问时,借用汉语中的“伦理”一词表达“ethics”的“伦理学”含义。伦理学意义上的伦理,主要指人们处理相互关系时所遵守的行为原则与规范。
(二)道德
在中文里面,道,本义为道路,引申为道理、准则;德,本义指“正当行为”,引申为正当行为的原则、规范。指称原则、规范时,伦理与德的含义大致相当。其主要差别在于,伦理一词所表达的“原则、规范”,只具有客观性;德一词所表达的“原则、规范”,往往具有主观性,与原则、规范的内化关联,所以,德,既可指称“德行”,又可指称“德性”。战国时期,《韩非子》《礼记》等典籍中道、德作为复合词出现。一般而论,道德,既可指称行为规范、准则,也可指称与规范、准则关联的情操、品性。
拉丁语“mores”,其义为风尚、习俗、性格等,以后该词兼有风俗、原则、道德、品性等义。中国学者翻译西文,往往以“道德”对应“mores”。在西方,由于伦理、道德的初始含义基本相同,所以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伦理、道德两概念互相通用。黑格尔才明确区分二者,前者指社会道德,后者指个人道德。中国伦理学界,倾向性的观点认为伦理与道德是意义大体相同的概念,所以往往将二者当作同义词使用,或“伦理道德”连称,道德现象又可称为伦理现象,伦理学也可称道德学。本书也将伦理、道德两词作为同义词使用。伦理学意义上的道德主要指道德原则与道德品质。
至于道德的定义,迄今还是一个有争议的命题,本书选择的道德定义是:道德就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所特有的由经济关系决定的、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和特殊社会手段维系的,并以善恶进行评价的原则规范、心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三)政治伦理
政治伦理亦称政治道德。所谓政治道德,主要指政治行为中应当遵守的道德规范与准则。在现代社会,政治与伦理的思想或学说的界限是明确的,然而在西周时期,二者往往呈现出合一的状态,所以,本书所涉及的西周政治伦理规范,一般也可以从政治规范的角度去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