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朋友们
赵晓段与奚筱是在五年前认识的,在他爷爷去世前不久,奚筱随她的父母搬入恒溪村,定居在了赵晓段家不远处。
由于村子的习俗,奚筱的父亲带着奚筱挨家挨户登门拜访,赵晓段就是在那个时候与奚筱认识的。
听父亲与母亲谈论说,奚筱一家似乎是从联都城搬进这个小村子的,这是一个让人很费解的行为,城中的生活再差,也会比村子里强,赵晓段便问过奚筱为什么要搬到这里来。
奚筱的回答是:城里住厌了,不喜欢家族内外争争吵吵、尔虞我诈,索性就搬到城外的村子里。
这个回答就超出了那时赵晓段的认知,他只听出来奚筱在搬来之前肯定是个大户人家,既然是大户人家,那生活多好啊!何必来村子里受苦呢?
时间久了,赵晓段才理解奚筱的思维,才知道,原来城中的生活也并不那么轻松。
在奚筱到来之前,赵晓段的理想是,成为一名剑客,可以在联都城内驰骋,在联都城立下根基,过上好的生活。
但是与奚筱相处久了,他就只保留了“剑客”的理想。
“走快点,天天还要我催着你,过一会就迟到了。”奚筱说道。
“我也没迟到过啊...就你性子急。”
“我刚去你家找你,你不在,我就知道你肯定又在这个地方,今天要早点儿去的,你忘了白荷导师昨晚强调的了么?”
“呀!”赵晓段一惊,他还真给忘了,再过一些时日,学院就要举行万向赛了,要是能在万向赛上取得名次,是有机会提前毕业的!
按照惯例,学院会在万向赛前的一个月进行报名登记,只有入学超过两年的学生才能参加,而赵晓段和奚筱正好是入学第三年。
实际上,奚筱并不在乎能不能提前毕业这件事,对于她来说,有趣的事情是过程,结果如何她不在乎。
赵晓段则是完全相反,提前毕业,不论是对于恒溪这个小村子还是周围其他的村落,都是一件无比荣耀的事情,联都城内的高层对他们学院能提前毕业的学生采取的是来者不拒的态度,孩子能从这个学院提前毕业,并且混迹于联都城上流社会,对于小村子的老一辈来说,就像是自己家养的鸡一夜之间成了凤凰,注定会受万人敬仰,老一代的人脸上也有了光彩。
“今天去,是要记录我们的修为么?”赵晓段问道。
“应该是吧,这件事情太花时间了,一个人一个人的来。”奚筱说道:“你最近修行怎么样?”
“我啊?还是比你们慢...可能就是天赋不够吧...”
“没必要丧气的,修行这种东西,绝大多数在于悟性,说白了,也很靠运气的,你现在的运气不好,以后肯定会运气好到爆炸。”
奚筱说得很轻松,也让赵晓段稍稍舒心。
到家了,赵晓段很快收拾完东西,与赵天方道了别,便于奚筱一同前往学院。
在联都城外的村庄,不论大小,子女们大都会被送到村外大森林里的一所学院。
这个森林的面积极大,几乎是一个规则的圆形,相当于四分之一个帝国的大小,而这片大森林,也不偏不倚,正好被四大帝国均分。
这座森林名为双木大森林,记载中,森林是以一位古人的名字命的名,数千年的时间过去了,双木大森林见证了四大帝国的纷纷崛起,每当有任何一个帝国对森林有恻隐之心时,都会被森林中的恐怖所击退,因此,四国默认双木大森林为共有领地,任何一个帝国都可以在林中的任何区域活动,但绝不会再对双木大森林起什么盘算。
而这所学院,不知为何就建立在森林中。
在森林的什么地方呢?
即使森林再大,一所学院的面积定是不会小,如果能在空中俯瞰,想必是可以定其方位。
这么多年来,没有人能够找到学院的位置。
这所学院也因此成为了谈资。
能让这所学院成为传奇的,是学院的毕业生——联都城的大将军之一,叶凌,正是从这所学院毕业的。
他是学院内前无古人的天才,六年的学院生活,他只度过了五年便提前毕业,毕业之时,他的修为超过同龄中最强者两个阶别。
也正是因为这一层关系,联都城才与学院的合作如此密切,在人们的传言中,学院的院长也与城主私交甚好。
不少的一部分毕业生,如果想要去联都城立足,因为有学院的背景,大都能够混出一点儿名堂来,不必要在小村子里终老。
这些的种种相互累加,无疑在平民百姓心中埋下了一个种子,那就是,只要能够进入这所学院,前程无忧。
学院的名字并没有它的名气那般霸气,反倒有一丝内敛——白水学院。
这些年来,有一点是让人们一直不解的,那就是,白水学院从来不接收联都城内的富家子弟,这让城内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十分不爽,却没有任何办法。
赵晓段与奚筱同行,他们需要到村口集合,等待学院的马车接送。
路过一户人家,赵晓段看见两个与他同龄的男生正在与父母道别,看他们的行头,想必也是同去学院的同学。
两个男生中,其中一个面色不安,给人以阴仄仄的感觉,他的发色并不是寻常人那样纯正的黑色,而是一种紫黑。
他的表现患得患失,挽着另一个男生的手臂,那副样子,似乎只有将那只胳膊扯下来他才会感到安心。
而被挽着的男生面色虽然无奈,却也还自在,显然是习惯了。
“晓段,你说陆谐为什么会这样?我真怀疑他是不是个女孩子,我都没他那么娇滴滴。”奚筱吐槽。
“鬼知道呢,你看李文墨都不反抗了,估计呀,真的是习惯了。”
他们两人笑了笑。
“真巧啊,碰上你们了。”说话的是李文墨,他的左臂被陆谐死死地控制住,不得动弹。
李文墨和他的名字一样,看起来的确文质彬彬,他的父母也是书生,本就不乐意李文墨去白水学院修行,奈不住李文墨一直闹腾,他的父母无奈,才勉强答应。
“别废话了,今天要早去,我都忘了,还好奚筱提醒我。”
李文墨无奈:“陆谐,我们四人一起走,你也不需要担心我们会离开你,我们都是同村的人,是朋友,你松开手,好吗?”
陆谐唯唯诺诺,一脸娇嗔的模样,奚筱都觉得胃液翻滚,一阵恶心,他弱弱道:“可以...”
清早,村子的泥土路上没有多少人,只有几个赶忙下地的农人,村里人都很和蔼,那些农人主动与赵晓段他们打招呼,问候他们昨日在学院的生活怎么样,有没有被邻村的小孩儿欺负。
这条路的尽头,是一个木质的标牌,上面写着“恒溪村”三个字,李文墨一直看着几个字不舒服,因为写的很难看。
身边还有十余个年龄相差不大的孩子,他们都是恒溪村的,只是入院的时间不同而已,他们都在这里等待白水学院的马车。
每一次的等待,他们中的焦点都是奚筱与赵晓段,此处的四位姑娘里,最好看的非奚筱莫属,十几岁,正是内心悸动的年龄,尤其是比奚筱大一些的,心中无不幻想着与奚筱谈婚论嫁,再加上奚筱一家人来村子的时间不长,不需要担心血缘问题,奚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他们幻想的新娘。
而赵晓段吸引的是小一些的孩子。
因为赵晓段是村里唯一一个把头发留这么长的男孩儿。
那些刚去白水学院不久、年仅十二岁的孩子们最喜欢摸赵晓段的头发,赵晓段也经常假装吓唬他们,实际上,他想念的,是他的弟弟赵晓文。
如果晓文回来的话,明年就也可以去学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