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训练写作思维,拒绝文字复制
写作不仅仅是表面上的遣词造句,还有更深层次的含义,也就是展现其中包含的写作思维。外在的写作思维在于写作者写作习惯的形成,而内在的写作思维则在于写作者富有个性的写作特色的形成。
我们一直都忽视了习惯一词的深层含义。它不仅仅是我们经常提及的在某些时间、环境条件下养成的行为倾向,更是这些作用和影响之下的一些内在因素,习惯最大的意义在于它会改变一个人的思维方式。
思维方式会影响我们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史铁生说自己“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按照他的身体状况,他能写下这么多书实属不易。他一直坚持写作和阅读。1999年,他第三次因下肢静脉血栓住院,这可以算是他最严重的一次生病,可他仍然趁每日闲暇的一两个小时,写下自己的零碎思想,这些思想最后形成了带有哲学思辨意味的《病隙碎笔》一书。
史铁生的书艰涩难懂,这也是他的习惯使然。他爱读海德格尔、罗兰·巴特、刘小枫等哲思类作家的文章,也在不断思考生与死、疾病与健康等哲学命题。这样的习惯必然导致他拥有这样的写作风格,其中的顺应和承接关系不言而喻。
如今,像史铁生这样既爱读哲学书籍又不停思考人生终极意义的写作者已经越来越少了。有的写作者以两三年一本长篇小说的速度出书,文字堆积的速度越来越快;有的写作者和影视创作者不断“合谋”,作品中的商业气息越来越浓,文学意味愈加稀薄。写作者似乎都变得聪明极了,但也都变得肤浅、直白了不少。
也许大家都遗忘了一点,那就是写作习惯会慢慢地变成写作本身。就比如,当我警觉自己思维固化了的时候,回头看我写的东西,发现它们有逻辑,有材料,有论证,唯独少了之前我最钟爱的文学性。长时间学术论文式的训练和阅读,让我的思维变得理性化、逻辑化了。
每个人都一样,都要多回头看看,多反思,这比什么都重要。毕竟对于写作者来说,怕的不是写成的是什么,而是怎么写成的。长久的错的写作习惯必将使我们走入歧途,甚至让我们对那些正确的习惯嗤之以鼻,从而让我们下意识地走上一条不归之路。可怕的是,这样的写作习惯根深蒂固之后,我们永远会以其为正途。
写作思维外化到具体写作上后,效果会在语言表达、真诚自我显现和内在哲学积淀三方面得以凸显。
首先,语言必须有穿透力。
写作中,语言至关重要。这里并不是说语言要华丽,相反,语言切忌华丽铺陈,以免喧宾夺主。语言要质朴,如同天成。质朴的语言其实最见功力,往往能达到“力透纸背”的效果。
鲁迅的散文集《野草》中有一篇散文名为《希望》,题目为希望,文章也处处谈及希望,但鲁迅笔下的文字却寂寥而落寞。借助文字准确表达情感,是写作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
我大概老了。我的头发已经苍白,不是很明白的事么?我的手颤抖着,不是很明白的事么?那么,我的魂灵的手一定也颤抖着,头发也一定苍白了。
上面的句子中,两处“了”的运用,表达了鲁迅对人生的感慨,以及对自身无能为力的悲叹;“么”——带有轻轻的反问,但这种反问又注定是无果的,有种自欺欺人、不忍说破的无力感;“一定也”“也一定”是这句话中肯定、不带疑惑的字眼,但跟着它们的是“颤抖”和“苍白”,这就将鲁迅内心的绝望表达得淋漓尽致。
语言可谓基本功,恰当的语言表达能反映作者隐秘的内心情感。写作中的情感抒发并非如日常谈话般直接,它需要艺术化的表达——巧妙地利用语言,让平凡的语言直击读者的内心世界。
其次,写作中的自我要是真诚的,灵魂要是真的。
也许我们的生活阅历还不够丰富,哲学思索还不够深入,但是我们可以让思索态度保持真诚,让灵魂是真的。
直面内心世界,表达自己想表达的,不隐晦,不隐瞒,袒露自我。正是拥有了这种真诚的态度,巴金的《随想录》和卢梭的《忏悔录》才会成为光彩照人的作品。
鲁迅说,《野草》太黑暗了,不适合青年人看。其实,要了解鲁迅,《野草》是必看的书。在《野草》里,我们会看到,那个激昂的、代表民族魂的鲁迅不见了,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在希望与绝望、黑暗与光明之间挣扎的人。鲁迅态度的真诚、灵魂的真诚,让《野草》焕发了别样的光芒。
《野草》中《影的告别》一文,表达了鲁迅内心的矛盾与痛苦。
我不过一个影,要别你而沉没在黑暗里了。然而黑暗又会吞并我,然而光明又会使我消失。
然而我不愿彷徨于明暗之间,我不如在黑暗里沉默。
然而我终于彷徨于明暗之间,我不知道是黄昏还是黎明。我姑且举灰黑的手装作喝干一杯酒,我将在不知道时候的时候独自远行。
《野草》算得上是我重读次数最多的书之一。我第一次系统阅读《野草》是在大一的文艺学课堂上。老师在讲台上讲着各种曲折拗口的文艺理论知识,而我则埋头沉浸在阅读的世界中。老师看到后,也未责备我,只是问我:“你在看《野草》啊,我也很喜欢看,只是,你这个年纪怕是看不懂吧?”我笑笑未说话,因为自己说不上到底是懂还是不懂。现在想想,其实不止当时,就连现在,我都未能完全清楚地知晓《野草》的深刻内蕴,及其背后隐含的鲁迅的生命哲学。
但我何以对此书一直念念不忘?我想,大概是因为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看到了真实的鲁迅,同样,也看到了真实的自己、真实的灵魂。
写作贵在真实。真实诉说自己的所有,真实诉说爱憎,将读者当成自己的知心朋友,你们可以无话不谈。这样,读者才能沉浸到写作者营造的氛围之中,与作品搭建起有效的联系。这种心与心之间的交流虽是无声的,但也是最真诚的。记住,衡量作品好坏最基本的标准在于写作者有没有“为情而发”。一篇文章,只要有属于自己的独特思考和充沛情感,就一定是好的,是能引起共鸣的。
当然,写作者可以自行选择与读者交谈的方式,可以让读者去猜谜,也可以让读者直接得知,但要明确,采用猜谜方式的话,谜题的难度要适中,太难会让读者知难而退,太容易则会让读者丧失阅读兴趣;让读者直接得知的话,也需要保证读者能从中体会到阅读的乐趣,比如在单纯的故事叙述之外,呈现叙事语言、技术、结构等的趣味。
最后,还要有深沉的哲学积淀。
什么是哲学?哲学诞生于生活,但又不再是我们普通人经历的单纯的生活,而是要在此基础之上,去思考生活的意义,去思考生与死的问题,去思考爱憎。
在日常写作中,写作者应适当加入哲学化的思索,能增加思索的深度,同样能给生活以透彻的把握和体会,给读者以启迪。
我仍以鲁迅的《野草》为例,鲁迅总在其中思考人活着的意义、死亡的价值等哲学问题。
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
如同《红楼梦》中跛足道人吟唱的“好即是了,了即是好”一样,鲁迅在这里也玩起了哲学游戏,似乎在故弄玄虚,但这恰是生活的本质。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是“中间人”,既自私又放任,既绝望又心存希望,既爱又不爱。
鲁迅的哲学思索往往处在追问阶段,他没能切实找到一个答案,但这丝毫不妨碍他成为一名哲学家,他提出的很多问题本身就有着哲学意味,比如如何战胜绝望,生活可有希望,光与暗如何和解,自我如何生存,生活的意义是什么……对这些终极问题的追问和思考,恰恰成为鲁迅写作中最深刻、最有力的地方。
其实,写作不是一件太复杂的事情,看简单点,写你所想,你会发现:“哦,写作原来是这么好玩且简单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