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制定国家经济政策的三种方法
自1990年开始,关于经济发展的争论主要围绕着三种整体方法展开。其中第一种方法是援引过去经济规划的传统,支持国家范围的再工业化。这种方法通过新的目标税收激励系统和国家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举措重建国家工业体系。特别是考虑到国际贸易以及对海外低工资地区的公司外包,这一做法也支持放宽对劳工的管制,从而限制工会规范工业行为的力量。这种方法把经济发展规划的重心重新确立为在国家必须保持国际竞争力的领域内重建国家经济(Cohen and Zysman,1987)。作为这一方法的一部分,有人主张应尽快通过国家干预来定义“朝阳”产业——那些能产生在全球市场参与竞争的新职业的产业,从而加快新老工业和商业活动的转型,并且通过适当的投资和税收激励来促进商业活动(Reich,1991)。
第二种方法则对税收激励和专项税持消极态度。就经济发展和工业而言,他们认为政府干预越少越好。“政府少干预”派的提倡者警告说:正是过去那些干预主义者的行为导致了国家在规章制度、特殊支持体系等方面的失败;不一致的甚至是自相矛盾的工业和商业政策约束了贸易发展,进而使国家变得缺乏竞争力。因而这些反对派更赞同回归到根本的自由市场状态。他们认为,在美国的市场经济中,最好的企业能够也必将生存下来,而这也将造福整个国家。
一些自由市场经济的拥护者希望进一步解除对劳动力市场的管制,废止最低工资制度或者使之像货币政策一样浮动,以在全国范围内解决失业问题。他们声称,如果工资达到自然水平,将会有更多的就业机会被提供给那些真正希望工作且有工作能力的人们。相对于克林顿时期有较多政府干预的政策,布什政府明显更倾向于这种政策方法。此外,布什政府大量削减了税收以刺激经济。支持者认为此举刺激了消费和投资,而反对者则反驳说,减税扭曲了贫富差距,并且给中产阶级造成了更大的负担,因为他们需要分担更多的税负。同时,减税造成政府赤字的迅速上涨,对于未来世代无疑是新的负担。世界第三大富翁、美国亿万资产所有者沃伦·巴菲特在接受电视台记者Tom Brokaw采访时,就曾公开地表达他对美国不公平的税收体系的担忧:
过去十年里,税制的改变造福于富人却背离了中产阶级的利益,其程度之大不能不被重视。(Crippen,2007)
巴菲特以自己公司人员的纳税情况举例:即使没有采取避税措施,他本人按照国会规定的税制缴纳的税款仅占其收入的17.7%,而15位办公室职员的平均纳税额竟占了各自收入的32.9%,连办公室的接待员都比巴菲特本人支付了更高的税率(Crippen,2007)。奥巴马政府虽然致力于改变中产阶级的困境,但是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使得这一努力举步维艰。
第三类规划者和经济学家认为只针对公司的自由市场或者管制产业政策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因为这些观点都是基于一个被长期公认的,但是越来越与实际不符的前提,即“对商业有好处的东西对社区和工人也是有益的”。斯隆基金会(Sloan Foundation)主席Ralph Gomory(2007)认为,这种观点源于1953年通用汽车董事会主席的参议院证词:“对通用汽车有好处的东西对国家有益,反之亦然。”虽然这个观点解释了国家政策对跨国公司发展的作用,但是这种观点的解释力在全球化进程中越来越显乏力。现在的企业,如通用汽车,往往将自己的生产线转移到生产成本更低的地区——而这种对企业有利的做法对于社区或者国家却并非好事。
产业的集中是美国资本主义在战后的发展趋势之一(Adams and Brock,2005)。这些高度集聚的,或者是由寡头垄断的行业中的企业规模急剧膨胀,以至于这些大公司一旦倒闭,将给整个经济带来巨大的冲击。美国金融业的次贷危机波及汽车产业并且进一步蔓延成为全球性的经济衰退,使得政府不得不提供前所未有的巨大投入为这些金融巨头担保,以防止它们的崩溃带来更大的经济波动。而这一举动让人们再次思考,政府干预应该在私人部门中扮演怎样的角色。
尽管在有些情况下帮助公司进行扩张是必要的,但是我们的基本观点仍是国家经济和产业政策必须加入本土维度的思考。因此,我们需要以下国家政策:(1) 让社区能进一步控制公司的投资政策;(2) 让社区在决定其经济稳定性和生活质量方面扮演更强有力的角色;(3) 让工人对他们的生计拥有更大的控制权和确定性。
由于受到全球化越来越强烈的影响,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来自地方、州和国家层面的措施。其中国家政策包括:限制对非生产投资的税收冲销;为地区经济发展规划提供政府支持,如提供贷款用于在社区层面上获得产业空间的所有权和发展;提供工人再培训资金和/或教育激励;以及更多的可携式退休津贴和福利;等等。基本上,每个工人都应该在社会保障之外拥有一份由雇主支持的可携式退休津贴,此津贴可以由任何一任雇主参与支持,也可由工人承担一部分。有效的地方事务参与也要求联邦政府在消除各种形式的种族和收入不平等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Blakely and Shapira,1984)。
在这样的背景下,O’Connor(1999,pp.117—119)认为一个国家的产业政策应该包含如下要素:
(1)将工作重点放在通过提供更好的就业机会和减少种族、性别歧视来消除贫困并减轻收入不平等上。
(2)停止近几十年来将社会经济问题授权给州和市解决的做法,重新定位联邦政府在社区层面的真实角色。
(3)在白宫领导下,与劳工、公民权利、社区、教会组织等利益相关方建立政治协作,确立推进计划日程。
(4)以承认种族和贫困问题的相互关系为前提制定一个战略,并致力于通过消除种族隔阂使少数族裔获得更好的住房、交通和就业机会。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也一直在倡导类似的主张(1986)。OECD声称国家经济政策必须配合区域/地方经济发展以实现如下目标:缓和经济快速变化对企业、地方政府和个人的影响;复兴地方经济,使其适应国家经济的转型。
依据OECD的看法,区域/地方经济发展的目标包括以下几点:
● 通过开发在其他背景下未经充分利用的人力及自然资源潜力,提高区域和区域内各地方的竞争力。
● 抓住地方产品和服务的发展机会,实现本地经济增长。
● 提高本地居民的就业水平,为地方居民提供长期职业选择。
● 提高地方经济中弱势群体和少数族裔的参与度。
● 把提升物质环境作为改善商业发展环境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
用于实现这些目标的政策包括:持续的投资;中长期的职位创造以及建立能够保证区域经济活力的地区公共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