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之真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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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社会工作的缘分

中国人常常讲缘分,那是讲原来并没有预期但又遇到某种事情时的一种类似于归因的现象。社会学在人和人的关系上是讲缘分的,一般讲三种缘分:血缘、地缘和业缘,后来又有趣缘,是人们由于兴趣相投而产生的机缘,由此人们认识了、熟识了,这是兴趣相投所导致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人们讲的缘分还包括日常生活中的缘分——机会、巧合、“该着”,这有点像佛教中讲的缘分,是一种机缘还是心缘,好像不太清楚。

我与社会工作是有缘分的,说实在的不是趣缘,即我与社会工作结缘开始并不是来自对社会工作的兴趣。为什么?因为在我从事职业和选择学术专业的时候,我不知道有社会工作这么一档子事。我是“文化大革命”前的老高中生,因为“文化大革命”,我们那些学生都没有能考大学,虽然按当时的学习情况,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我考上一个好大学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天不作美”,我们没有了考大学的机会。城镇的知识青年后来有了“选择”“上山下乡”还是“留城”的“机会”,当然他们也有激情和痛苦。而我则不然。我们家是农民,农村户口的学生自然而然地回农村跟父母种地,当时还送给我们一个后来也一直没有什么用(要说有用也只能是负面作用——“区隔”)的名字——“回乡知识青年”。在这里,我没有任何选择,因为我没有选择的权利。

“文化大革命”结束了,改革开放给我们这些老高中生带来了选择的机会——恢复高考。我1977年考上了北京大学哲学系,这是全国最好的哲学系,也见识了一些学术大家的风采。1979年我国又恢复重建社会学学科,北京大学哲学系的夏学銮老师参加了最初的全国社会学师资培训,他曾是我大学的班主任,这样,他所学习的社会学也在我们同学中传播开来。我们班同学中有几个狂热的,我是知道此事后的一个跟从者,既不狂热,也不消极。后来同学们报名去南开大学社会学专业班学习,我也报名了,也被选中了。这是一种选择,但是当时并不那么强烈,我认为,去也行不去也行。我被选中去了南开大学,后来又自然而然地留校在北京大学任教。在职业选择问题上,我没有刻意去选择。这是机遇、缘分,还是顺其自然?

进入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视野宽了,实际上的机会也多了。费孝通教授在给我们上课时总是说“我手里还有十块钱”,意思是说年纪大了,时间不饶人,所以他期望快培养出我们这些年轻人接班。我们没有“暗中庆幸”,而是埋头苦干。我们那些从事社会学教学和研究的同学,后来确实不辱使命,在恢复社会学学科和研究中挑起了大梁。我在社会学教学和研究中也自我感觉良好。虽然我的研究生导师雷洁琼教授从恢复社会学学科之初就一直呼吁恢复社会工作教学,但是到1987年我一直没有与社会工作结缘。原因也简单,当时国家没有恢复重建社会工作专业学科。

我国社会工作学科恢复重建是一个过程。1985年12月当时的国家教委在广州召开社会学学科建设座谈会,讨论社会学学科的形势和增设新专业问题。雷洁琼教授等多次提出要恢复社会工作学科建设,后来几经论证,教育部于1987年决定试办“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民政部也予以大力支持与推进(“马甸会议”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召开的)。1988年年初,国家教委决定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试办“社会工作与管理”本科专业,当时我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当副系主任,但是此时我还没有与社会工作结缘,因为当时在社会学系领导班子的分工中,我是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本科生工作由顾宝昌负责。顾宝昌博士是改革开放后我国政府派出的第一批赴美留学生,是第一位接受联合国人口基金奖学金出国学习的中国留学生,他在美国主修社会学和人口学,当然对社会工作有很多了解,所以当时北京大学社会工作与管理本科专业的招生、教学计划的制订,都是由他负责的。虽然在社会工作专业初创阶段我也参与了教学计划制订的讨论,但是因为这项工作不是我主管的,所以至此我与社会工作还没有结缘。

我与社会工作结缘源自顾宝昌教授的高就。1988—1989年他任联合国人口基金人口与发展顾问外调了,后来又去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工作。他一走,其主管的本科生工作就留下来,系里没有再找其他老师接他这份工作,实际上就毫无选择地留给了我。1988年冬天在北京大学召开的我国第一次社会工作国际学术研讨会(亚太地区社会工作教育发展研讨会)是顾宝昌教授负责筹备的,繁杂的国际联系、会议准备都是他主持做的。只是他离开之后,我才不得不“介入”社会工作领域。1988年夏天,我与我们的老系主任袁方教授、夏学銮教授一起去香港理工大学(当时叫香港理工学院)交流和商议冬天在北京大学举办国际会议事宜,我才知道一点点社会工作的知识,但是在年底召开的如此大规模的国际会议上,我既没有发言,也没提交文章。这叫我与社会工作结缘了吗?如果是,那我是怎样与社会工作结缘的呢?既不是兴趣,也不是选择,是工作留给了我,我没有选择。

我真正进入社会工作领域是1989年9月参加国际社会工作学校联合会在印度孟买的塔塔研究院(TaTa Institute)举办的面向亚太地区高校社会工作教师的20天的“社会发展规划培训班”。我在1985年7月研究生毕业留校后曾在系里讲授“社会发展计划”这门课,去参加塔塔研究院的培训,知识上没困难,语言上困难大,当时亏了我们一同去的杨捷老师。回来之后,我只写了一篇参加培训的过程报告和启示方面的小文章,对社会工作的理解并不深入。对我来说也没有要转向社会工作的问题,因为我觉得我所讲的“社会发展计划”与参加培训的“社会发展规划”没有本质性区别,主要差别是层次问题——我讲的“社会发展计划”偏宏观(因为国家的经济发展五年计划从1986年“七五”开始起改称“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也就开了“社会发展计划”这门课),而社会工作的“社会发展规划”偏微观、操作。这就是我与社会工作的知识上的缘分。后来,我随香港理工大学、北京大学的联合考察团去英国访问交流,也写了几篇关于中国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教育发展道路的文章,似乎是“入行”了,但我没有任何“转行”或“入行”的感觉。

作为高校教师,我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既教社会学专业的课,也教社会工作专业的课,既写社会学方面的文章,也写社会工作方面的文章。(有的社会工作专业学者说,只有有关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干预和评估方面的文章才真正是社会工作的研究文章。如果按这个标准,我写的还不是社会工作的文章,因为我写的多是我国社会工作事业和社会工作教育发展的文章。)后来,因为北京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也因为我参加教育部社会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发现社会工作专业面临着比较严重的生存、发展方面的问题,所以我写的社会工作方面的文章多起来。在社会学的大学科内,我参与组织全国各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讨论社会工作教学问题的机会也多了起来。1994年年底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成立,我做副会长兼秘书长,1999年开始做会长,好像我的社会工作方面的身份逐渐明确起来。在社会学界,遇到社会工作教育方面的问题,大家也说要找我,我似乎被“建构”成社会工作的代言人。但是就我自己而言,我与社会工作是什么关系呢?我是脱离了社会学成为社会工作方面的人了吗?说实在的,我的角色认知是模糊的,我不认为我脱离了社会学(有的社会学同仁认为我是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思路研究社会工作),我也不认为自己是纯粹的社会工作方面的学者,因为我没有系统地做过社会工作实务,一直没有敢教授社会工作实务方面的课程。往后的十多年基本上是这种状况。

我是边际人?我是跨界者?我是兼业者?我在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专业之间是怎样的专业认同?从1997年开始,特别是1999年之后,我确实把大量时间放在社会工作的学科建设上,那有怎样的学科专业认同?我是如何与社会工作结缘和怎样结缘的呢?我是自愿投入社会工作、操持社会工作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吗?看来不是。我是脱离了社会学的学者吗?不是,社会学是我的学术根基,我没有能离开社会学。对社会工作学科,我是心猿意马吗?不是。我把很大一部分精力和时间投入社会工作,那里有我的生命。

那么,怎样理解我与社会工作的关系和缘分呢?不能用结构主义的视角,它比较强调结构性角色,而我的上述经历(实践)是“跨”专业的。用诠释和理解的方法去内省吗?有一点,但不全是。实际上,与社会工作怎样结缘和结的什么缘是两个问题。前者是过程,也有机制,后者则更多地表现为结构或角色关系。但是,就我而言,似乎我与社会工作的结缘还有心性、对自己行动的理解等复杂内容。

我进入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教育领域不是主动争取的,而是“自然而然地”接过来的;对社会工作教育的进展我知道有我的努力,但我没有“登高一呼”的实践和体验;我既没离开社会学也没离开社会工作,这里没有非此即彼、没有偏好,这就是缘。说到与社会工作的关系,我自以为是无缘之缘和有缘之缘。

何谓无缘之缘?一是并未追求,但事既如此。何谓有缘之缘?心性也。关于前者,对我来说,我与社会工作结缘是微观社会结构的安排(谁的安排?我不知道),是事已如此。我没有主动过,但我也没有拒绝和烦恼过,而且“接手”之后我是花了大量时间和大量心力的。对于后者,所谓心性(是米尔斯所说的“心智结构”或布迪厄的“性情结构倾向”吗?),是过往的社会和生活的结构和过程对我的塑造,也是我基于这种结构和过程的塑造而得出的“自然的”认知和反应。一种对人、人类、共同体、人的责任的理解。仔细分析起来,我还是对“性情结构”比较认同。说也奇怪,好像我天生见不得痛苦,好像我骨子里有一种面对贫困者、落难者的同情基因。见了他们,总想凑上去说几句话,或者自己能帮点忙什么的。我觉得我还是孟老夫子所说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不仅是恻隐之心,我还想理解他们的想法和命运,所以见到流浪的孩子、碰到吃力劳作的农民工,我总有希望能帮人一把的想法。这就是与社会工作的缘分吗?

许多成功者是靠自己的坚强奋斗,甚至是“革命性的行动”去博得新的机会和由此走向成功的,他们是英雄、是强者,而我不是。我是在一定的制度下、按照制度的要求希望努力做好的那种人。在一定的制度下,在制度目标的昭示下,我会较快(甚至是无意识地)认同目标,并脚踏实地去行动。如果这里还用缘分去解释的话,那我就没有办法了。

我开始学的是哲学,但对“形而上”的思辨不是太感兴趣,转向社会学更符合我自己的想法。但是“转向”社会工作,我一点自觉都没有。社会工作是一种充满价值的实践性的活动。就专业而言,它已经登上大雅之堂。就实践形态而言,谁能说它在社会生活中没有基因呢?记得小时候,每当我们家的过道(北京称“胡同”)里传来讨饭者的声音时,母亲总会跟我说:看看饼子篮子里还有几个饼子,快给他/她(乞讨者)拿一个(块)去。母亲对村中更加贫困的家庭(特别是孩子)总有怜悯之心,愿意帮一点。在三年困难时期,父亲为了养活全家,远赴山东去用好粮食(仅有的小麦)换回更多量的红薯干,以稍微能填饱家人的肚子。我记得,父亲向来不在外面饭馆吃饭,多么晚也要赶回家;他曾经在当时的人民公社当会计,公社所在地离家12里,他傍晚很晚才赶回家吃饭;他去离家18里地的县城赶集卖菜,下午两点才赶回家,也绝不在集市上买一点零食自己吃,而是回来吃家里的粗粮淡饭。他是为了省钱。他在本村当过“村干部”,但不徇私情,而是尽力为乡亲们办事。他教导我们的一句话是“不看贼吃,就看贼打”,意思是不要看那些贪赃枉法的人贪污得到了好处,要看到那些人最后会被清算、会挨整落魄。做本分人、做个好人是父母言传身教之深刻用意。

当然,在我学习和工作的社会学系,导师们表现出来的为民情怀也激励着我去参与研究和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其中当然有很多关于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问题。

从父母、师长那里继承下来的善良、以己所能做力所能及的事情的人生态度,可能构成了我的这个缘分的深层基础。我在这种意义上和某种程度上与社会工作结了缘。这种缘分与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并行不悖、互相强化。当然,来自长期生活经历的东西更深沉,来自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力量更自觉、更具督促力和反思性。

那我跟社会工作是怎样结缘的呢?最近几年,有几位年轻的学者,或者出于好奇,也是想用口述史的方法梳理我国的社会工作之发展,几次向我提出上述问题。在他们看来,这里或许有精彩的故事,可以挖掘一下。但是我都做了上面的回答——“自然而然啊”。有的访问者表现出不可理解——本以为有故事的却没有说出故事。然而事实就是如此,一个学科要发展总要有人去做,这个学科选择了我,我也选择了这个学科,这不是缘分嘛。

这是不是说我跟社会工作的缘分很淡薄,进而我对社会工作没有深刻的认同?不是。前面说过,我对社会工作花去了最好的学术年华。我喜欢社会工作事业,为了它的发展我做出了尽可能的努力,而且从不“同床异梦”。我想这是真正的、深刻的缘分。这不是“萍水相逢”,而是“命里注定”,这还不是缘分吗?

说实在的,只有“自然而然”才是真正的缘分,它是“价值理性”的而不是“工具理性”的。有人用“可遇而不可求”来说明缘分,我基本同意。那些不期而遇又打骨子里认同的才是真正的缘分,我与社会工作的结缘基本上属于这一类。当然,我不是排斥经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某种缘分的事,或许这种缘分会或多或少地带有“工具理性”的影子。

讲缘分就不能患得患失,就要讲究忠诚,我们对待社会工作也是如此。前面说这种缘分是“价值理性”的,但是缘分不可能培养吗?我认为可以。但是真正的缘分不同于机遇,它要从“工具理性”走向“价值理性”。当我们的年轻朋友开始犹豫不定、后来选中社会工作并喜欢上社会工作的时候,不是有“相见恨晚”的缘分感么?这就是由寻找机遇变成了“有缘分”。

缘分只是一种接触的界面而没有深入的内容吗?我不以为如此。我认为缘分是可以发展的,也是有比较深的内涵的。这一点好像社会学家们还没有深入的研究。不管是血缘、地缘还是业缘和趣缘,都希望往前发展,使关系更紧密、更好一些。人们都免不了俗,所以,各种“缘”也可能会沾上利益的成分,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因为利益关系而觉得有了缘分,好像还不足以称之为真正的缘。这个缘只有上升到“只缘身在此山中”时,当不再计较利益得失时,才是真正的缘。机遇只有与人的“自性”合拍时才是缘。

当一个人不意中遇到了真正喜欢的事物,而且他愿意以此机会(关系或外在环境)去实现自己内心里喜欢的东西时,这便是有缘了。我与社会工作的结缘多多少少是这样的。当然,有缘和结缘还只是开始,要真正实现那份缘里所包含的“小目标”,还是需要努力的。这就是从冥冥中的安排(结构)走向建构了。

大家也会说,这种缘分就是无所牵挂、没有任何利益追求的机缘吗?因为人们当遇到高兴的事时才会说有缘的。是的,我因与社会工作有缘也受益了,无形中我沾了社会工作的光。是什么?我觉得一方面是对社会问题,尤其是对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困境的更加理性的认识,是社会工作的价值观使然。另一方面是与社会学相比,社会工作更接近对社会问题的解决,能帮助解决一些小小的问题。我没有离开社会学,但是我又得到了社会工作的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