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族与族性[1]
程方毅 江然婷 译
“蛮族”(barbarian)这一概念发端于希腊-罗马世界,它涵盖了所有生活在帝国边疆之外的人群。除波斯人之外——罗马人勉强认同波斯人在文化与政治方面的平等地位——罗马人通过继承在古希腊-罗马数个世纪的民族志书写中的一般化(generalized)与模式化的分类(stereotypical categories)来认知所有其他群体(societies)。每个群体的所有特征(complex of traits)及其地理边界,都成为了罗马族群分类的决定性因素。
如果说“蛮族”是罗马人的一个发明,那么族群谱系(ethnogenesis),或者说族群形成与演变则必然不是来自于罗马人。古典体系中的区域化(territorialization)与分类法,是罗马人对精确与秩序追求的典型体现。这些方法使得人群(people)身份愈加客体化与外在化,并将他们贬于“永存的当下”(eternal present)中。诸如普林尼(Pliny)等地理学家们热衷于整合尽量多的资料。在《自然史》(Natural History)一书中,普林尼将早已消失的族群与当下的族群混杂起来。结果便产生了一系列族群保存的法则:不曾有族群消失,族群特征亦不会产生变化。一个群体也许最多只能得到一个新名字,以及新奇的、甚至相互矛盾的习俗和特征。而且,随着罗马人与蛮族的接触逐渐增多,这些族群的地理位置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地图绘制者试图将尽量多的族群填入他们的疆域(land masses)之中,罗马世界的地图变得越来越拥挤。这些族群如同其他自然现象,并没有真正的历史:只有当他们进入到文明世界的范围时才能与历史相遇。因此,“族群谱系”,之于罗马人对其近邻的理解来说,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关于哥特人(Goths)起源的记载即是罗马人对族群解释的典型代表:“现在来自于斯堪扎岛[2]的哥特人——斯堪扎岛之于哥特人,就像他们族裔的蜂巢或民族的子宫——据说很久之前,在名叫贝利格(Berig)的国王的带领之下涌现出来。他们自离船登岸,便立刻以自己的名字为所涉足的土地命名。”[3]由此,哥特-罗马人约达尼斯(Jordanes)开启了6世纪关于哥特起源的记载。他在查士丁尼(Justinian)治下的君士坦丁堡进行创作。他的记录虽然反映了哥特人的口头传说,却更多地体现了希腊-罗马民族志中的传统观念。哥特人(对于约达尼斯而言,哥特人等同于“盖塔人”[Getae][4])只是在“很久很久以前”起源于北方的无数族群中的一支,然后他们朝着意大利开始了长途迁徙,从而进入了罗马文明的范围。
与这种静态、永久性的以及无历史的族群经典形象相反,由突厥可汗竖立的一块碑铭为族群起源提供了另一种理解:“我父可汗同十七人出走。在听到(他)出走的消息后,城中的人上了山,山上的则(从那里)走下来,聚集起来了七十人。由于上天赋予力量,我父可汗的军队像狼一样,而其敌人像绵羊一样。东西征战,结果集结起来的共是七百人。当有了七百人之后,(我父可汗)就按照祖先的法制,组织和教导了曾丧失国家、丧失可汗的人民,曾沦为女婢、成为奴隶的人民,曾失掉突厥法制的人民。”[5]在这一族群起源模式中,我们看到了由军事成功而诞生的一个新事物:一个成功的战争领袖会吸引越来越多的追随者;然后他们会变成一个群体,随后成为军队。通过强加的法律体系,在成功领袖带领下的这批起决定作用的战士群体被转变为一支族群。有着不同背景的个人被律法连结起来,通过这个政治过程,最终实现了群体性(peoplehood)。所以可以这么认为,一个族群应该具有惯制(constitutional),而非生物性的特质,然而律法的强加恰恰引起了相反的诉求:这是祖先之法。领袖将古史(antiquity)和谱系(genealogy)投射在这新的族群之上。
一般来说,与晚期罗马帝国有接触的族群,可以分出三种形成模式。第一种,也是被研究得最为仔细的一种,身份认同源自领头家族(leading family)或王室。在哥特人、伦巴第人(Longobards)、萨利安法兰克人(Salian Franks)以及其他成功的蛮族之中,一个成功的勇士家族成员往往会吸引与控制有着完全不同背景的追随者,并让他们坚守这个家族的各项传统。以上谈到的这些族群中,作为“传统核心”(kernel of tradition)的王室起源传说成为了本族群的起源传说。族群的起源传说都会融合在“传统核心”的周围。这些传统将领头家族或者族群的起源追溯至某位遥远而非凡的祖先。这位祖先带领这个族群离开了他们原来的领土,在面对另一个或者几个族群之时取得了重大胜利,并且在罗马世界中找到了一席之地。这些族群的成功与否依赖于其领头家族的能力,即他们能否摧毁其他篡权者,并给不稳定的蛮族文化和政治传统植入一系列罗马式的律法、政治和组织制度。因此,这些蛮族能否延续下去依赖于皇帝们的合作与认可,无论这种合作和认可对罗马皇帝来说是多么勉强。
第二种族群演化模式凭借中亚草原族群传统中的魅力型(charismatic)首领和组织(organization),通过这两个必不可少的因素来创造一个拥有多元化追随者的族群。阿兰人(Alans)、阿瓦尔人(Avars)与后来的马扎尔人(Magyars)都是草原帝国,但阿提拉的匈人(Huns of Attila)是这一族群形成模式的首要模型。这些多族群联盟与第一种模式相比,如果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它们更具包容性,能够聚集许多群体——这些群体在一小队草原指挥官的带领下,得以保持他们各自的大部分语言、文化,甚至政治机构。这些草原联盟的经济基础并不是定居,而是半游牧。尽管联盟的一些部落实行与草原首领截然不同的传统形式的农业与社会组织,但是在界定联盟的边界时,领地和距离的作用依然微乎其微。因此阿提拉王国中的哥特人和阿瓦尔王国中的保加尔人(Bulgars)在密切依附于帝国的中央机构的同时,不仅能够保持,甚至能够发展自己的传统。比起第一种模式,这种联盟的维持更需要不断的军事胜利。恐惧与军事胜利将他们团结在一起。首领的死亡,或者他对其他蛮族或罗马军队的战败会导致这些无比强大的帝国迅速瓦解。例如阿提拉死后的匈人,或者在8世纪晚期被查理大帝(Charlemagne)成功入侵王国腹地后的阿瓦尔人,在经历了诸如此类的逆转后,都迅速走向分崩离析。同时,这些庞大草原联盟的瓦解会产生新的蜕变后的族群。东哥特人(Ostrogoths)、格皮德人(Gepids)与伦巴第人都从阿提拉帝国中产生,而保加尔人和其他斯拉夫族群都产生于阿瓦尔帝国的废墟上。
最后一个模式,即去中心化(decentralized)的族群,也许是最难理解的一种模式。例如阿勒曼尼人(Alamanni),或许还有巴伐利亚人(Bavarians),而斯拉夫人则肯定属于这一模式。在这些族群的格局中,无论社群(community)被灌输的是何种传统,这些传统都以一种更加公共的形式,而并非由中央王室来进行传播。我们不可能知道这些族群是否具有群体认同(communal identity)的意识,并达到了什么程度。阿勒曼尼人自公元3世纪起出现在罗马史料中,然而并没有现存的证据,例如集体的传说、传统或者谱系,能够表明居住于莱茵河上游的日耳曼人群(Germanic peoples)中,已经产生了身份认同的共同意识。对于斯拉夫人,一些学者推测他们是日耳曼-萨尔玛提亚(Germanic-Sarmatian)农民的混合体。他们是当第一类型的首领和他们的战士在罗马帝国的诱惑下离开之后,留在当地的那批人。也许这些推测是对的,但是在史料中,无论什么时候,斯拉夫人从未作为农民出现过,他们是勇猛的战士,被组织成短期的松散行伍。集权领导并不是常态,且经常以外来因素的形式出现。这些外来因素或来自于附近的日耳曼人群如法兰克人,或来自于说伊朗语的克罗特人(Iranian Croats)、说突厥语的保加尔人(Turkic Bulgars)或者说斯堪的纳维亚语的罗斯人(Scaninavian Rus)。
无论属于哪种模式,族群谱系都必须理解为一个连续的过程,而非区区一个历史事件。古老的名字能够、也的确被用来标示各自迥异的群体。与此相对的是,一些群体在经历持续且深刻的社会、文化及政治方面的转变以后,已经变成了完全不同的人群。即便如此,他们依旧保持着那些历史悠久的名字。为了理解族群演变的多样性,唯一的办法便是选取古典晚期(late antiquity)最为重要的族群,观察他们的历史性转变。
到5世纪为止,罗马人和蛮族都已彼此了解甚深,而这些了解大部分都是通过痛苦的接触而来,并逐渐渗透进他们对世界的独特理解。罗马人通过从古典民族志继承而来的类别来看待蛮族,这种类别的划分可以回溯到4个世纪以前。同时他们也用征服者和对手的眼光更加务实地审视蛮族。此时,罗马人对于罗马优越性的信念已经在4世纪的最后25年严重动摇。而蛮族则将罗马帝国视为伟大国王之家,是无尽财富的来源,且常常是强大而奸诈的同盟。尽管如此,蛮族依然认为罗马帝国是不可或缺的,罗马人亦以为然。据说,西哥特人(Visigoths)的统治者阿陶尔夫(Athaulf)曾经打算用他自己的帝国替代罗马帝国,却最终将这一念头当作妄想而置之脑后。四百年后,另一个蛮族统治者——查理大帝将这个帝国吞并,并在公元800年圣诞日那天加冕自己为皇帝。
在经历与蛮族世界近一千年的互动以后,5世纪的罗马人选择以此互动为出发点来思考他们时代的蛮族。罗马人出现的这几个世纪深刻地影响了那些居住在边疆的族群。罗马的政策导致了边境缓冲带附属国的产生,这些附属国能够保护帝国免受更偏远敌对蛮族的干扰,同时还能作为贸易伙伴,为帝国提供牲口、原材料及奴隶。另外,这些附属国从4世纪起,连续不断地为罗马帝国的军队提供雇佣兵资源。因此,罗马帝国支持那些友好的首领们,为他们提供武器、黄金和谷物,以增强蛮族世界中的亲罗马派系。这些政策不仅影响了居住在边境地区的族群,而且对于那些更远处的蛮族亦有可观的影响。罗马的经济和政治力量使那些亲罗马首领们所积累的财富和力量远远超过他们之前能够达到的水平,从而动摇了蛮族世界的力量平衡。此外,通过带着他们的军队作为联盟成员(federates)为罗马军事体制服务,这些蛮族首领们既获得了军事经验,又获得了政治经验。但同时,对罗马人及其盟友的恐惧又使那些反罗马派系组成了庞大、不稳定,有时却无比强大的联盟,这些联盟能够对罗马帝国边境两侧的利益都造成严重的损害。这种情形曾经在恺撒(Caesar)统治时期的高卢人与公元1世纪末的布立吞人(Britons)中发生过。2世纪晚期,一个名为马克曼尼(Marcomanni)的广泛联盟曾尝试并且短暂地突破了多瑙河边境。马克曼尼战争导致在3世纪沿着莱茵-多瑙河边境线出现了新的蛮族。3世纪早期,一个仅以“族群”(阿勒曼尼人)为名的松散联盟出现在莱茵河上游;不久之后,一个性质类似的联盟——其名为“自由”或“凶狠”(法兰克人,Franci)——出现在莱茵河下游,在一代人以后引起了罗马人的注意。同样引起罗马人注意的还有在哥特人尼瓦(Goth Cniva)率领下的位于多瑙河下游的日耳曼人、萨尔玛提亚人(Sarmatic),甚至罗马战士组成的联盟。而在这些位于罗马边境的众多联盟的背后,还存在着其他群体,比如法兰克人背后的撒克逊人(Saxons)、阿勒曼尼人远处的勃艮第人(Burgundians)以及哥特人身后的汪达尔人(Vandals)。
这些联盟依次由来自从北海和波罗的海至黑海地区的农民和牧民的小团体组成,他们都生活在沿着河流、海岸和森林而建的村庄中。这些团体的大部分成员都是自由人和女性。他们被组织生活在核心家庭[6]中,而这些家庭往往由丈夫或者父亲所主导。他们在村庄中的地位则取决于他们的财富,而对于财富的计算则是根据牲口的规模和军事实力。一些更加富有的个人不仅掌控了家庭中的妻儿,而且掌控了那些居住在首领家周围的外屋之中的自由扈从(dependents)与奴隶。
各个家庭被依次整合进更大的亲属群体,学者往往称之为宗族(Sip,德语:Sippe)或者氏族(Clan)。这个更大的亲属团体包括了男系亲属和同祖亲属。这些亲属成员认同共同的起源(common descent)。共同起源这一认知被一种特殊的“和平惯例”所强化,它使得氏族内部的暴力冲突变成了一种犯罪,对于这种犯罪并无赔偿或者赎罪的可能。此外,乱伦禁忌,以及对继承权的要求或许也都巩固了共同起源的认知。这个更大的亲属团体还有可能组成了共同防御和共报世仇(pursuit of feuds)的基础。然而,这个团体的成员资格是有弹性的;它提供了一致行动的可能性,而非强制性,因为每个人都会根据具体情况,从各种各样潜在的、更广泛的亲属关系(kin affiliations)中加以选择。核心家庭才是蛮族社会的基础单元,而非更大的氏族。
头人(headman)领导下的自由人集会(assembly of free men)主导了村庄生活。头人的地位也许由一系列因素综合决定,包括财富、家庭影响以及与其村庄以外的族群的领导层的关系。各种宗教、律法和政治传统的结合传达出一种貌似不太稳定但却强烈的一体感(sense of unity),从而使得这一更大的族群实体(entity)凝结起来。
一个族群里的成员相信共同的祖先神话,拥有共同的文化传统,遵循同一套律法系统,并由共同的领导层所带领。然而,这些都是灵活多样,可以商讨甚至争论的。祖先神话采用谱系的形式,记述英雄人物及他们的勋绩。这些谱系的建立者是非凡的,而他们的后裔链条没有形成一种希腊-罗马意义上的历史——这种历史通过事件及其广泛意义来进行结构化叙事。毋宁说,这些神话所保存的对个体的记述不受时间影响,与政治无关,并通过亲缘关系、报复与血债的故事交织在一起。许多个人和家庭都能声称他们与这些故事之间具有联系。其他文化传统,如服饰、发型、宗教活动、武器和谋略等,既提供了强有力的纽带,也为一体性的创造或差异性的主张提供了各种灵活、机动的方式。律法传统是这一宗教和文化认同的产物。在强大的中央权威缺失的情况下,争端通过家庭首领、村社集会和战争领袖来调节。为了保持和平,争端被控制,或者至少制定规则,使得世仇的发生至少不会对社群造成破坏性的影响。最终,政治领袖将这些宗教和文化群体组织起来,而这种政治领袖在与罗马接触的前几个世纪中经历了深刻的变化。
当罗马人最初与凯尔特人(Celtic)和日耳曼人接触的时候,这些族群大多由世袭的、神授的(sacral)国王统治,这些国王通过他们神圣的血统(ancestry)体现了他们族群的身份(identity)。这种传统类型的国王,被称为“圣王”(Thiudan,源自thiuda一词,在东日耳曼语言,如哥特语中,意为“人民”[people]),或者凯尔特语言中的“头目”(rhix)。这类国王在远离罗马边境的不列颠群岛、斯堪的纳维亚和易北河地区的族群中延续了下来。在1至2世纪,与罗马人比邻的各个族群基本上都放弃了他们古老的神授国王,而更倾向于武士领袖——这些武士领袖,或出身古老的皇室家族,或更常见的是从成功的贵族勇士中被挑选出来。这一转变更有利于罗马帝国,因为较之古老的神权继承人而言,罗马能更轻易地影响从寡头(oligarchic)派系中涌现出来的新领袖。这些领袖由他们的异质(heterogeneous)军队拥立出来,形成了新的中心,并由此发展出新的政治与宗教身份传统。在某些情况下,旧有的神授-社会观念会被移植到这些新传统上。最终,这些领袖领导军队赢得胜利的能力赋予了他们合法性(这些领袖在不同的罗马史料中被称为duces[军事头领],reges[领袖],regales[王裔];在西日耳曼语言中被称为kuning[酋长],意即一家之主;在哥特语中为头领[reiks]——此词借用自凯尔特语的rhix[民事头领])。一场胜仗确认了他们统治的权利,源源不断的人投靠而来,并接受、认同他们的身份。由此,一个魅力型的领袖得以建立一个新的族群。总有一天,首领和他的后裔也许会将他们自己与一个更老的传统对接起来。他们宣称战争中的幸运证实了自己天命神授,这种天命神授使得他们延续某个古老的族群。这些族群的根基,是建立在战争与征服之上的——尽管他们在经济上依赖于劫掠,生产方式上混合了畜牧业和刀耕火种式的农业,他们仍旧是军队。无论被罗马人还是其他蛮族打败,战败可能不仅意味着一个统治者的终结,更有可能使一个族群走向灭亡,可能被另一个胜利的联盟所吞并。
由此,在任何特定时间,在这些广泛的联盟内,有可能同时存在各种各样的个人宣称他们对族群的某些部分拥有某种王权(Kingship)。曾在357年与朱利安(Julian)大帝交战的阿勒曼尼联盟由一对甥舅领导,据称他们“拥有最卓越实力,远超其他国王”——其他国王包括五位二级国王,十位王裔,以及一系列巨头(Magnate)。尽管罗马史料将这些领袖统称为“阿勒曼尼”,但是罗马人也注意到了阿勒曼尼联盟由不同的群体组成,如布提诺般特人(Bucinobantes)、兰提恩斯人(Lentienese)和朱桑盖人(Juthungi)等,他们分别由各自的国王统治。这些子群体被称为氏族(gentes),暗示着这是一个社会和政治构成;或者列土(pagi),即表明这些组织至少某种程度上拥有自己的领地;或者如兰提恩斯人,既是社会、政治构成,亦拥有领地。与阿勒曼尼联盟类似,早期的法兰克人也由不同的群体组成,如卡马维人(Chamavi)、查土阿里人(Chattuarii)、布鲁克特里人(Bructeri)和阿姆斯法里人(Ampsivari)等。法兰克人拥有众多王裔和军事头领,他们都指挥着法兰克人这一整体中的某个部分,并为了首要地位而互相争执。例如,在4世纪晚期,战争领袖法兰克人阿波加斯特(Arbogast)尽管为罗马服务,但却利用他的罗马职位对横跨莱茵河地域内的法兰克王裔马尔科梅尔(Marcomer)和松诺(Sunno)进行攻击以报世仇。再往东,拥有军事王权的哥特人联盟在罗马的压力下走向分裂。哥特的最东部地区,即今乌克兰地区,承认阿马尔(Amal)皇室家庭的权威,阿马尔虽说是新型皇族,但也宣称他们有古老而神圣的合法性。而在西部的哥特群体中,多个头领共同分享寡头控制,并在内部你争我夺。
战事,无论是由民事头领或酋长率领的大规模袭击,还是由几个敢于冒险的年轻人发起的小规模的劫掠牧群事件(cattle raid),正是蛮族生活的主要写照。家族内部的械斗是被禁止的;族群内部的争端则由世仇的惯例所制约;然而在族群间,战事属于正常范围内的事务。劫掠是获得财富和威望的正常途径,同时也能在社群内重建荣誉之平衡。成功的战争领袖能以自己为中心聚集起由年轻武士组成的精英群体。这些精英团体完全效命于他们的指挥官,而指挥官则反过来为他们提供武装、保护和一部分战利品。这些由追随者(retainer)所组成的强大兵团在战争中有着无法估量的价值。但是,由于他们常有内斗和因分赃引起内讧的倾向,这些追随者本身也是危险的不稳定因素。随着邻近村庄的年轻武士,甚至其他族群的加入,一个成功的战争领袖的追随者数量会变得非常庞大。总有一天,武士和他们的依附者会分裂出来,创造出一个新的族群。
一般来说,战事是针对邻近的蛮族,而袭击和掠夺也在蛮族世界中维持一种相对的均衡。然而,罗马商人在蛮族世界中的存在,以及罗马帝国在其边疆的财富,对蛮族首领来说,无疑是无法抗拒的,因为他们需要在战争中赢得荣耀并为他们的追随者获取金属、马匹、奴隶和金子。只要这种状况存在,便会导致两种可能:罗马帝国要么成为蛮族兵团的雇主,要么成为他们的受害者。
直到4世纪的最后25年,蛮族才发现直接攻击帝国军队,不如为帝国军队服务来得有效。蛮族之所以对罗马帝国取得军事胜利,往往由于帝国内部的争端与弱点。对于一个能干的、直接统帅军队的皇帝,蛮族军队从来不是对手。一些零星的袭击——通常由个别的武士队伍跨过边疆发起——会遭到罗马方面的严厉报复。罗马有时候通过挺进蛮族世界的惩罚性远征以达到报复目的。伴随这种远征而来的,是罗马意义上的彻底毁灭。只有在应对帝国其他地区的紧急需求,罗马边疆驻军撤退或削弱的时候,大规模袭击才会可能。例如在3世纪50年代,正值3世纪危机最黑暗的时候,哥特人国王尼瓦(Cniva)率领他的混合联盟进入了达基亚(Dacia)行省;与此同时,哥特的海盗从多瑙河入海口袭击了黑海沿岸。当罗马军团沿着莱茵河向东转移,来解决这些内忧外患时,蛮族抓住机会进犯了防卫薄弱的边疆。阿勒曼尼的队伍入侵了罗马横跨莱茵河、德库马提安(Decumatian)的领地,而法兰克人的军队则深入高卢(Gaul)甚至西班牙。参与这些袭击的族群的真实身份已经难以确认了。罗马史料在提到居住在莱茵河沿岸的蛮族时,常常简单地称其为“日耳曼人”(Germani)。有时候,罗马人又倾向于将居住在莱茵河上游的蛮族视为阿勒曼尼人,将居住在莱茵河下游的蛮族视为法兰克人(Franci),尽管袭击者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认可这些加诸他们身上的标签仍无法确认。此外,罗马人清楚知道其他群体也参与了这些袭击,例如勃艮第人、汪达尔人和撒克逊人。
然而,尽管罗马帝国没有完全收复达基亚行省和德库马提安地区,加里恩努斯(Gallienus)皇帝(253—268)和他的继任者彻底击败了法兰克人和阿勒曼尼人,而奥勒良(Aurelian)皇帝(270—275)则在一系列战役中击垮了哥特人并粉碎了他们的联盟。虽然零零星星的袭击仍在继续,但从根本上来说,边疆又迎来了一个世纪的安稳。
对于一些蛮族军队来说,战败意味着他们作为一个凝聚的社会团体的身份已经灭亡。蛮族袭击帝国所带来的灾难,与罗马军队在跨莱茵河或多瑙河远征时惩罚性的蹂躏、屠杀相比,显得微不足道。君士坦丁(Constantine)针对布鲁克特里人(Bructeri)展开了一次惩罚性的远征,一首作于310年的颂词描述了布鲁克特里人所遭受的待遇:这些蛮族人被围困在无法穿越的丛林和沼泽中,很多人都在那里被杀死,他们的牲口被没收,他们的村庄被烧毁,所有成年人都被抛给了角斗场里的野兽。他们的孩子想必也被变卖为奴。在其他情形下,活下来的战士被迫进入罗马军队。这些归降人(dediticii)或者异邦人(laeti),先要参加受降仪式——在这场仪式中,他们要放弃他们的武器,并乞求罗马征服者的仁慈,接着他们被分成各个小批次发配至帝国各处,或驻扎在无人区,为帝国提供军事服务,并重建因为蛮族入侵和纳税人逃亡而被摧毁的地区。一小批被发往黑海沿岸的法兰克人成功逃脱了。他们抢了一艘船,跨越地中海,穿过直布罗陀海峡,最终回到家乡。但是,大部分归降人只能在罗马军队的熔炉中度过余生。
对于那些没有被强迫服役或卖为奴隶的罗马边疆的蛮族族群来说,战败也意味着重大的变化。他们先前依赖袭击以支持其政治和经济体系,如今这种可能性已经被剥夺。于是,战败的蛮族国王便发现了另一种选择,即为罗马帝国服务。奥勒良皇帝在270年打败了一支汪达尔军队后,与汪达尔人缔结了条约,使其成为帝国的同盟(federates);随后在3世纪末之前,又与法兰克人和哥特人签订了类似的条约。这些内附蛮族(foederati[7])有义务尊重帝国的边疆,为帝国军队提供部队,有时还要额外支付牲口或货物。亲罗马的蛮族领袖发现,通过为罗马帝国战斗,而不是与之对抗,他们的力量和影响达到了原先无法想象的高度。
在4世纪,内乱加之波斯边境上的压力,以及降低帝国开销的企图,大大加快了将蛮族领袖及其追随者纳入罗马军队系统的进程。君士坦丁一世(Constantine I)最先开启了这种进程,他不仅指派法兰克兵团作为帝国军队的辅助兵团,而且将蛮族人,如法兰克人波尼图斯(Bonitus),提拔到高级军事职位。在诸多为罗马效力的法兰克人中,波尼图斯是第一个到此职位的。355年,波尼图斯之子,已经完全罗马化的西尔瓦努斯(Silvanus),作为罗马在科隆驻军的指挥官,被他的兵团拥立为帝。尽管西尔瓦努斯迅速被君士坦提乌斯(Constantius)皇帝的使臣暗杀,随后的蛮族指挥官,如玛拉里克(Malarich)、条托梅雷斯(Teutomeres)、马洛鲍德斯(Mallobaudes)、拉尼奥盖苏斯(Laniogaisus)和阿波加斯特(Arbogast)等虽然并未篡位,却在帝国西部行使了极大的权力。最终,其中一位在罗马担任指挥官的法兰克人——克洛维(Clovis)将会清除高卢地区的罗马国家残余势力,并且获得帝国的承认。
大体上,这些罗马将领与他们那些居住在罗马帝国以外的族群成员维持着密切的联系。西尔瓦努斯被暗杀后不久,法兰克人掠夺了科隆,此举可能是为了复仇。378年,格拉提安(Gratian)皇帝战胜了阿勒曼尼。罗马史学家阿米阿努斯·马尔切利努斯(Ammianus Marcellinus)将参与此次战役的马洛鲍德斯既称为皇帝卫队队长(comes domesticorum),也称为法兰克人的国王(rex Francorum)。其他罗马蛮族首领,例如阿波加斯特,利用他们在帝国内的职权来攻击他们在莱茵河区域的敌人。尽管如此,他们在帝国内外的状况也是极度危险的。尽管他们通常跟其他罗马高级将领一样可靠,但他们也常常是其罗马竞争者的怀疑对象。同时,作为罗马军官和罗马宗教的信徒,无论是基督教徒还是异教徒,他们常常是家乡反罗马派系的攻击对象。作为罗马的高级将领,通常意味着无缘于在帝国以外的蛮族族群中获得领导地位。
在黑海周围的地区,哥特联盟也经历了类似的与东罗马帝国的含混关系。直至4世纪,东部的哥特人族群——格鲁森尼人(Greuthungs)或者说草原族群,已经吸收了斯基泰人(Scyths)的特征。而在西部地区,瑟文吉人(Tervingian),或者说森林族群,则极大地受到了罗马的直接影响。东、西部的哥特族群都是定居的农业社会,尽管前者的军事精锐基本由步兵组成,而拥有古老的斯基泰传统的骑兵构成了后者军队的核心。4世纪,瑟文吉部的哥特人将他们的领主权扩张到相当广泛的拥有不同语言、信仰和文化传统的族群中。
这一哥特联盟的居民,定居在农业村落中,由当地的自由人集会治理。虽说如此,他们仍然服从于哥特军事领袖的中央寡头权威,而军事领袖又处于一个非皇室的民事领袖(judge[8])的领导下。332年,君士坦丁与瑟文吉部的民事领袖阿拉里克(Ariaric)签订了一个条款,或称同盟协议(foedus)。阿拉里克的儿子奥利克(Aerie)[9]从小在君士坦丁堡长大,皇帝为了纪念民事领袖阿拉里克,甚至在城里为他竖立雕像。在阿拉里克、奥利克和他的儿子阿萨纳里克(Athanaric)的领导下,这些西部哥特人逐步成为了罗马帝国系统中的一部分,为帝国的东部地区提供辅助兵团。与帝国日益亲密的关系所带来的一个结果,是西哥特人对帝国内部政治的介入与影响。365年,在与瓦伦斯(Valens)皇帝的对抗中,篡位者普罗科皮乌斯(Procopius)说服了瑟文吉人作为君士坦丁王朝的代表支持他。在普罗科皮乌斯被处决后,瓦伦斯沿着多瑙河沿岸展开了一场残暴的惩罚性攻击,直到与阿萨纳里克在369年签订了条约,瓦伦斯皇帝才停止了攻击。
宗教在哥特联盟中是一种约束力量,但是联盟的异质构成使其很难维系宗教统一。大部分基督教徒在尼瓦时期从克里米亚(Crimea)被纳入哥特世界;其余的则是在横跨多瑙河的袭击中被掠来的。然而这些作为少数派的基督教徒却最难被同化,一方面由于基督教徒一神论信仰的强烈排他性,另一方面也由于基督教在罗马帝国政治战略中的重要性。哥特的基督教徒包含了基督教信仰的各个派别,从克里米亚哥特人的正教(Orthodox),到瑟文吉人的承认上帝具有形体的奥第安(Audian)教派,到哥特的巴尔干人(Balkans)的各个阿里乌教派(Arian)或半阿里乌教派的团体。最有影响力的哥特基督教徒是乌尔菲拉(Ulfila,他的哥特语名字意为“小狼”)。他的基督教祖先是在3世纪60年代一次对卡帕多细亚(Cappadocia)的劫掠中被俘获的。他是拥有相对较高社会地位的第三代哥特人。在4世纪30年代,乌尔菲拉作为代表团的成员来到君士坦丁堡,并在帝国居住了一段时间;341年,在安条克(Antioch)的市政厅为他举行了祝圣仪式,他成为“管辖盖塔地区基督教徒的主教”,并被派遣至巴尔干地区的哥特人中。乌尔菲拉的就任和他对哥特联盟中的哥特人及其他族群的使命,是罗马帝国对哥特计划的一部分。这一计划也许导致了348年奥利克统治时期第一次对哥特基督教徒的迫害,以及369年阿萨纳里克统治时又一轮的迫害。在第一次被迫害期间,乌尔菲拉及其追随者被流放到罗马行省默西亚(Moesia)。在那里,他向辖区内的异文化人群用哥特语、拉丁语和希腊语布道,他写作神学箴言,将《圣经》翻译成哥特语。乌尔菲拉和他的追随者试图在天主教派和阿里乌教派对于神人(divine persons)性质的不同立场间找到一条折衷的道路。而这最终无可避免地导致未来的历代正教信徒将他们打上阿里乌教派的标签。然而,短期来说,如同罗马对基督教徒较早的迫害一样,阿萨纳里克的迫害也同样无效。他仅仅成功地使哥特族群严重分化。这一分化为哥特贵族弗里提根(Fritigern)创造了机会。弗里提根抓住了这个机会,他联系罗马皇帝瓦伦斯,并同意成为阿里乌教派的基督徒,以换取支持来对抗阿萨纳里克。
375年,匈人,一个在中亚领袖率领下的草原游牧联盟来到了黑海。随着匈人的到来,存在于罗马与哥特世界之间和内部的政治、宗教的紧张关系,忽然不再是焦点。这些游牧骑士不像罗马人或蛮族人先前接触过的任何人:对于旧世界来说,他们的一切,从其外貌到其游牧的生活方式,再到作战模式,都是陌生而恐怖的。匈人,除了在阿提拉短暂的统治期间(444—453),从来不是一个统一的、处于中央集权统治下的族群。毋宁说,这些在罗马史料中常常被称为斯基泰人的匈人,是不同的武士群体。这些不同的群体有着共同的游牧文化、共同的骑袭(mounted raiding)军事传统,而且都拥有将他们所征服族群吸纳入自己联盟的非凡能力。他们令人震惊的军事成功,一方面归功于他们卓绝的骑兵策略;另一方面,他们对双反曲(double-reflex)短弓的精通,使他们在马背上能以致命的精准度齐射多箭;同时他们对西亚和中欧的草原和平原的作战知识,使他们能毫无预警地出现,并造成巨大的毁损,再像他们来的时候一般,迅速消失于草原。
在一代人的时间内,这些游牧武士队伍先是摧毁了阿兰人(Alans)和格鲁森尼王国(Greuthung),然后摧毁了瑟文吉联盟。随着哥特人领导权威的摧毁,构成旧哥特联盟的各个部族不得不决定是加入匈人的队伍,还是向罗马皇帝请求进入并定居在罗马帝国。
这一被称为匈人的半游牧联盟,为后来许多庞大但脆弱的草原联盟提供了范本,例如随后的阿瓦尔人。这些联盟能轻易地吸收其他众多各式各样的族群,并利用其地位从帝国的东半部和西半部获取利益,但当他们的领袖再也无法带领他们打败其受害者时,这些联盟便消失了。
对于大部分被匈人击败的哥特人来说,加入联盟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选择。尽管匈人军队主要由以匈人为核心的中亚人团体所领导,但他们所征服的各族群能轻松地被同化。好的武士,不论其出身是哥特人、汪达尔人、法兰克人,甚至罗马人,都能在匈人的等级制度中迅速攀升。即使在核心领导层里,多族群构成也是明显的。匈人首领阿济格(Edika)既是匈人,也是斯基里人(Scirian)。他作为国王统治了一个短命的斯基里王国。最伟大的匈人首领阿提拉,他的名字就是一个哥特语名字(或者说头衔),意为“小父亲”。在他的朝廷里,哥特语、希腊语、拉丁语与匈语同时使用,而他的谋士群不仅包括各个蛮族族群的领袖,甚至还有前希腊商人。最后一位西罗马皇帝罗慕路斯·奥古斯都(Romulus Agustulus)的父亲——意大利贵族欧瑞斯特(Orestes),也曾经为匈人国王效力过一段时间。
为了维持这一异质的匈人联盟,首领们需要不断涌入的财富,而财富的首要来源便是(罗马)帝国。最初,在帝国的伊利里亚(Illyrian)和色雷斯边境上的袭击为他们提供了大量的战利品。同时,罗马皇帝为了阻止他们进一步进犯而提供的岁币,补充了他们的财富。因此,对匈人领袖来说,开展成功的军事行动的能力是其生存的根本。在前几十年,统治家庭成员共同分享着联盟领导权,但当匈人的成功开始不如从前时,阿提拉于445年除掉了他的兄弟布来达(Bleda)以将匈人统一到自己麾下。在阿提拉的统治下,来自罗马皇帝的岁币从350磅金子上升到700磅,最后达到了2100磅。这个数目对蛮族来说很庞大,但对罗马帝国来说却远非是让其感到绝望的负担。狄奥多西(Theodosius)发现付钱给匈人比抵御匈人更容易。除了金子以外,阿提拉要求罗马帝国停止窝藏难民,并遣返那些逃离他统治的难民。被遣返的难民会被处以刺刑或在十字架上被钉死。
450年,在狄奥多西死后,他的继任者马尔西安(Marcian)拒绝延续对匈人的优惠待遇。这一资金来源的阻断,使阿提拉明显认为自己无力通过袭击东罗马帝国来压榨出足够的战利品,于是把注意力投向在瓦伦提尼安三世(Valentinian III)统治下的西罗马帝国。他率领军队往西进发,开展了两次奔袭。第一次是在451年,他深入到高卢地区,直到在卡塔隆(Catalaunian)平原战役中被阻止,才止步于特鲁瓦(Troyes)和马恩河畔沙隆(Chalons-sur-Marne)之间。阿提拉的军队,很有可能基本由向他臣服的日耳曼族群组成。这些日耳曼族群来自他所控制区域的西部,包括苏维汇人(Suebi)、法兰克人和勃艮第人。此外,阿提拉的军队还包括格皮德人、东哥特人和中亚匈人。他的军队被罗马贵族埃提乌斯(Aetius)所率领的同样的异质军队所阻挡。这支军队包含哥特人、法兰克人、布列塔尼人(Bretons)、萨尔玛提亚人、勃艮第人、撒克逊人、阿兰人和罗马人。随后一年,当阿提拉率领另一支军队进入意大利,第二场袭击到来。跟先前一样,与匈人的当务之急相符,发动这一次远征主要是为了掠夺,而非为了实现长远的政治目标。当教皇利奥一世(Leo I)向匈人支付赔款后,远征便止步于罗马的大门外。匈人因为疾病而变得虚弱,加上远离了他们熟悉的疆域,很有可能已经迫不及待地准备要回到草原上去了。
阿提拉的帝国在他死后迅速瓦解,显示了此类帝国的脆弱本质。建立在军事胜利基础上的草原帝国经受不起战败。一个由格皮德人阿达里克(Ardaric)率领的分裂联盟起兵反抗阿提拉的儿子们。叛军取得了胜利,而阿提拉儿子们的战败导致了旧联盟的分裂,并开启了新的族群演化的进程。除了格皮德人联盟,兴起的还有多瑙河沿岸的拉吉伊人(Rugii)、斯基里人、萨尔玛提亚人,以及东哥特人。东哥特人聚集了残余的格鲁森尼人,成为罗马的互惠同盟,为罗马效力。阿提拉的几个儿子继续领导着被分裂的群体;几个儿子则显然回到了中亚;其他进入罗马军事贵族层为罗马效力。数代以后,他们以及追随者变成了东哥特人、格皮德人或保加尔人。
那些逃离了匈人在公元375年的猛攻的蛮族人,则遭遇了另一种命运。大部分格鲁森尼人和阿兰人被吸收入新的匈人联盟,少部分人逃往边境。叛逃的匈人也加入了他们的队伍。大部分瑟文吉人也是如此,他们放弃了阿萨纳里克对他们的统治,跟弗里提根一起渡过多瑙河逃走。瑟文吉人逃入罗马帝国,立刻开启了族群认同的根本性转变。而从罗马的视角来看,他们不过是归降人群体中的又一个蛮族群体,被罗马帝国接纳,并被允许定居在色雷斯。在那里,他们应该通过农业自给自足,同时为军队提供兵团。现实是,瑟文吉难民的情况,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来看,都与以前的“归降人群体”(dediticii)截然不同。首先,这些哥特人从数量上远胜于以前那些被允许进入帝国的蛮族队伍,而罗马的管理能力无法应对那么多哥特人。其二,罗马人没有如一贯做法那样,强迫他们放下武装投降。结果是,当罗马的施虐与哥特人的饥饿迫使难民武装反抗时,哥特人取得了一连串胜利。不久,格鲁森尼人、阿兰人和匈人的难民骑兵加入了瑟文吉人。同样地,那些已经进入罗马军队的哥特人兵团、色雷斯矿工、蛮族奴隶和穷人,也都加入了瑟文吉人。378年,伴随着帝国军队被歼灭和瓦伦斯在阿德里安堡(Adrianople)之死,哥特人的胜利达到了顶峰。
阿德里安堡战役后,罗马再也不将哥特人视为“归降人”。在382年签订的一款条约中,哥特人被承认为一个结盟的(federated)族群,且被允许定居在多瑙河和巴尔干山脉之间,并拥有他们自己的统治者,由此形成了国中之国的局面。传统上被收缴用于支持军队的赋税收入,如今转而用来支持蛮人。作为回报,他们为罗马帝国提供军事支持,哥特人只听命于自己的指挥官,而这些哥特指挥官服从于罗马将军。
同时,瑟文吉人及其盟友的史无前例的成功,导致了这支多元混杂的难民队伍从根本上转变为一个具有新的文化和政治认同的新族群——西哥特人。西哥特人迅速适应了骑兵战术——在格鲁森尼人、阿兰人和匈人对抗瓦伦斯的战役中,这些骑兵战术得到非常高效的使用。对骑兵战术的适应,有效地将西哥特人转型成一支斯基泰模式的高度机动的骑兵部队。下一代西哥特人努力维持他们作为哥特联盟成员和罗马军队的双重身份。他们的国王亚拉里克(Alaric)是巴尔斯(Balths)的宗室成员。他马上要求帝国承认其双重身份,一方面为联盟族群的统治者,另一方面在帝国部门中对他所控制区域的民事和军事官僚机构拥有实权,即“军司令官”(magister militum),并要求帝国给予报酬。为了达到这两个目标,他对东西罗马皇帝以及帝国的蛮族首领提供支持或者展开远征。
亚拉里克对其双重角色的坚持,与另一种旧的效力于帝国的蛮人的职业路线形成对比,这种旧的职业路线体现在斯提里科(Stilicho)身上。斯提里科是西罗马帝国的最高军事指挥官,曾是亚拉里克的司令官、盟友,也曾是他的宿敌。斯提里科出身汪达尔人,但就像他之前的法兰克和阿勒曼尼异教徒出身的罗马司令官,他已经完全与他所出身的蛮族脱离了关系。斯提里科是一位罗马市民,一位正统的天主教徒。他完全按罗马传统行事,支持或操纵皇室(以霍诺留[Honorius]皇帝的监护人,以及后来的岳父身份)和各个蛮族联盟成员,如亚拉里克。当斯提里科无法维持莱茵河和多瑙河边境的完整时,他的这种职业路线被证明是极其致命的。在406年的最后一天,许多汪达尔人、苏维汇人和阿兰人的队伍穿过莱茵河上游,如入无人之境,劫掠高卢,一直深入西班牙。大约同时,逃离匈人的哥特人队伍,从潘诺尼亚(Pannonia)入侵了意大利。尽管斯提里科最终战胜了入侵的哥特人,但这一双重的灾难为他的政敌提供了把柄。408年,他被他的女婿解职并处决。他死后,居住在意大利数以千计被同化了的蛮人也遭到屠杀。
意大利残存的蛮族团结起来支持亚拉里克。亚拉里克,作为蛮族国王和罗马司令官的双重角色,提供了一种更为持久的模式。为了维持属下的追随,他需要努力赢得认可和报酬,这便促使他在408年入侵意大利。经过多次佯攻之后,双方谈判,但是谈判的失败最终导致410年8月24—26日罗马被攻陷和劫掠。亚拉里克随后试图率领其族群前往非洲的肥沃土地,却以失败告终,他本人也死在了意大利南部。但是,亚拉里克已经建立了一种能够持久的蛮族-罗马人政体模式。
亚拉里克的继任者和连襟阿陶尔夫(Athaulf)率领哥特人离开意大利进入高卢。414年,怀着进入狄奥多西皇室的希望,他在纳博讷(Narbonne)与霍诺留皇帝的妹妹、被俘虏的加拉·普拉西提阿(Galla Placidia)结婚。通过与皇室联姻来获得政治优势的妄想在下一个世纪将会重复发生,例如阿提拉要求与霍诺利亚(Honoria)成婚——霍诺利亚为皇帝瓦伦丁尼安三世(Valentinian III)的姐姐,以及觊觎者汪达尔人匈纳里克(Huneric)与瓦伦丁尼安的女儿,亦即他的人质欧多西亚(Eudocia)之间的婚姻。这些尝试中没有任何一个成功地达成了与罗马帝国之间的和平或者均势。
阿陶尔夫遇刺身亡后,他的继任者们先是试图重新进入意大利,然后试图前往北非,在这些尝试都徒劳无功后,他们接受了新的同盟协议,协议要求他们清除西班牙自称为“巴高达”(Bagaudae)的叛军,以及汪达尔人和阿兰人。418年,他们回到了图卢兹(Toulouse)。此后,西哥特人维持着这种政治和社会组织形式——这种形式既是他们王国,也是其他蛮族同盟的特征,勃艮第人和东哥特人更是如此。
这些蛮族人,不管他们的族群起源为何,在人口远远多于他们的罗马人中形成了一个小而强悍的军事少数派。作为骑乘武士,他们倾向于定居在他们边境领土的战略要地,或者政治首府中。罗马帝国分配帝国国库的一部分传统赋税收入以支持这些蛮族军队,由此最大程度地减轻因蛮族人的占驻而给拥有土地的罗马贵族带来的负担,并使他们这些职业武士免于征战之苦。这些税收的收缴和分发,依然由地方政府的市议员(curiales)掌控,此亦最大程度地减轻了对于把持这些机构的贵族土地所有者的影响。至少,418年对西哥特人的安排,443年对勃艮第人的安排,还有490年代对在意大利的东哥特人的安排,似乎都是如此。另一种情况,如在440年对定居于瓦伦斯(Valence)附近的一群阿兰人的安排中,税收债务不再由帝国官员征收,征收任务被分配给了蛮族人。通过分享这些税收,蛮族国王得以为其追随者提供生活费,并避免他们为了管理自己的产业而分散在农村里。延续亚拉里克的传统,蛮族国王们不仅是自己族人的司令官,同时也是罗马的高级官员(军司令官[magister militum],城市贵族[patricius])。作为高级罗马官员,他们对其领地内的民事管理系统行使最高权威。这种方式有效地管理了罗马国家的两种构成成分——这是自戴克里先(Diocletian)皇帝统治时期便分离出来的。
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蛮族军队的地方化导致了进一步的族群演化。在与王国内人口占多数的罗马人保持距离的同时,蛮族国王开始尝试将他们军队中文化迥异的众多成员改造成一个拥有共同律法和身份认同的统一体。这一身份认同是从各种模糊的家族传统中提炼出来的,当蛮族人面对新形势时,这些家族传统被重新诠释和改造。对于西哥特人来说,这一传统主要来源于巴尔斯(Balth)家族。对于汪达尔人来说,是哈斯丁(Hasdings)家族;对于东哥特人,则是阿玛利(Amals)家族。这些统治家族将他们想象性的过去投射到整个族群上,为全体军事精英提供了对族群起源的共识。
蛮族国王一类的首领在较小程度上利用宗教来建立其共同的身份认同。哥特统治家庭,如汪达尔人、勃艮第人和其他族群的统治家族,信仰阿里乌教派。阿里乌教派信仰变得与国王和他的族群密切相关。阿里乌主义不强迫其他人改宗,也不迫害其他信仰。最多,阿里乌教徒要求在他们礼拜之时使用一个或数个教堂。除此之外,正统基督教不曾被放逐或迫害。在北非的汪达尔王国出现过例外,但即使在这些例外里,对正教的迫害与资产没收似乎与教义分歧无关,而更多与土地充公及压制政治对手有关。
蛮族国王也依赖律法传统给他们的族群缔造新的身份认同。尤里克(Euric)的《西哥特法典》可以追溯到470—480年间,没有人知道任何关于在此之前的蛮族法典的信息。尽管总体来说,蛮族法典与罗马法看起来截然不同,如对犯罪的量刑标准(生命赔偿金[Wergeld])体系、誓言的使用以及正式的口头程序等,但这些传统与地方世俗的司法实践以及5世纪之前西罗马大部分地区的军事法律并没有太大不同。这些法律力求准确地界定出蛮族人和罗马人的权利与责任,看起来似乎曾经有领地法规出台过。这些法律被试图无差别地实施在蛮族人和罗马人身上,尽管它们并不排斥在蛮族军队领受的领土内所存留的一些其他罗马律法传统。
在这些二元的王国内,统治者缔造一个新的、持久的民族和政治身份认同的努力尽管成功,却无补于事。在汪达尔人统治的非洲地区,蛮族人组成的军事和政治少数派与罗马民众之间的差别仍然非常明显。汪达尔人与其他大部分蛮族族群不同,他们没有通过与罗马帝国签订惠己的条约,从而在罗马帝国境内建立王国,而是通过大规模地没收财产来建立王国。这些没收行动使他们长期受到憎恶,这种憎恶来自于贵族土地所有者,以及在与多纳图派信徒(Donatist)的数十年对抗中学会了政治激进主义的非洲正教教会。许多贵族土地所有者和天主教主教都选择了逃离或者被流放。这些天主教主教们直到6世纪20年代才回归此地。汪达尔国王最终获得了帝国承认,但即使这样,他们的统治依然是薄弱的。由于被其他人民憎恨和孤立,553年,汪达尔人成为了查士丁尼皇帝军队轻而易举便拿下的战利品。两场决定性的战役摧毁了这个王国,残余的汪达尔人被驱逐出境,并消融在东地中海一带各个结盟的蛮族军队中。不到十年,汪达尔人族群便彻底地消失了。
由狄奥多里克(Theoderic)大帝于5世纪90年代在意大利建立的东哥特王国在建立之初拥有更广阔的前景,但与汪达尔人王国类似,它同样在拜占庭的再征服和收复失地运动中被攻陷,并被拜占庭重新夺回。东哥特人从匈人帝国的废墟中崭露头角,作为日耳曼人派系中的一支,他们或与东罗马帝国联盟,或与其交战。狄奥多里克大帝宣称他是前匈人阿玛利宗室的后代。484年,他将多个与宗室相关的族群团结到自己麾下;四年后,狄奥多里克代表芝诺(Zeno)皇帝率领一支多族群的军队进入意大利对抗奥多亚塞(Odoacer)——奥多亚塞是斯提里科那种传统意义上的蛮族司令官,他使自己成为意大利的掌控者。493年,狄奥多里克取得了对半岛的控制权,消灭了奥多亚塞,并接管了罗马的财政和行政系统。
狄奥多里克大帝力求将他异质的、流动的蛮族军队改造成一个能在意大利罗马与当地居民和平共处的,稳固、定居的哥特族群。他对其哥特追随者的目标是要说服他们接受罗马那一套与公民相关的统治科学(civilitas),包括罗马的法治原则、忍让的传统以及公民社会中的共识,同时他们将以军事勇气对这些加以保护。虽然如此,他仍意图保持哥特人群体与罗马人群体互相隔离的状态——一个是军事社群,一个是平民社群,二者在他的最高统治下相互依靠、共存。因此,尽管狄奥多里克大帝获得了罗马管理者,甚至与奥多亚塞关系密切的顾问,例如卡西奥多罗斯(Cassiodorus)元老忠心不二的支持,但如同其他蛮族国王,他力求强化统治下的哥特元素,即通过指派自己的个人代理人,或者称为“伙伴”(comites)来监督和干涉整个罗马官僚系统。跟其他哥特领袖类似,他优先指定阿里乌教派作为哥特的官方宗派(ecclesia legis Gothorum),但将它看作一种少数派的教派,并禁止其劝诱信仰正统基督教的大多数人改宗。
狄奥多里克试图促成哥特人的一个新的族群演化的努力失败了。当许多蛮族人变成了土地所有者,并和他们的罗马邻居分享着共同的经济和宗教顾虑时,东哥特武士和罗马市民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他们的子女被按照罗马精英的传统来教育,与武士文化渐行渐远。与此同时,一些罗马人在军阶系统中得到提升,并接受了哥特传统,甚至学习哥特语并与哥特女性结婚。面对这种哥特独特性的丧失,且因为许多同僚迅速罗马化,部分军人感到担忧,而产生了一种反罗马的倾向。狄奥多里克死后,这种紧张继续加剧,并且在535年狄奥多里克的女儿阿玛拉逊莎(Amalasuntha)被谋杀的时候达到了高峰。查士丁尼以这场谋杀为借口,拒绝承认哥特国王狄奥达哈德(Theodehad)的合法性——狄奥达哈德为狄奥多里克的外甥——并入侵了意大利。然而,与通过两场战役成功地夺回非洲不同,这场战争持续了将近二十年。与前两个世纪所有的蛮族入侵相比,这场战争更严重地摧毁了意大利。然而,最终结果与北非战役的结果相同,东哥特人完全消失。
在高卢,图卢兹的哥特王国和勃艮第人的王国经历了相似的命运。二者都作为结盟成员继续为罗马效力,例如都参与了在卡塔隆平原战役中击败匈人的行动。他们都同样地通过扩张其领地,从帝国的弱点中获益。哥特人最终将领土往北扩张至卢瓦尔河(Loire)区域,往南越过西班牙;而勃艮第人则往东扩张,直到他们被格皮德人驱赶回去。尽管如此,西哥特人依然是信奉阿里乌教派的少数群体,在507年被法兰克人打败了仅仅一次后,便消失在比利牛斯山(Pyrenee)以北。由于狄奥多里克的干预,他们得以在西班牙残存下来。狄奥多里克坚持西哥特人应该维持他们的独立性。此后,西哥特人撤退到西班牙。到587年时,他们便已放弃了他们的阿里乌主义信仰,从而也就放弃了他们独立的外邦人的身份认同。勃艮第人迅速丧失了他们曾经可能拥有过的所有文化、宗教或谱系的身份认同。到6世纪,“勃艮第人”似乎除了指代起初划分给蛮族的军事配给的持有者之外,再无其他含义。
由西哥特人开创,并被汪达尔人和东哥特人大体接受的蛮族政体类型——创造并维持两个社群,一个社群是信仰正统基督教的、罗马人的和平民的;另一个社群是信仰阿里乌教派的、蛮族人的和军事性的,两个社群都由一个受帝国委任的蛮族国王统一控制——最终以失败告终。由法兰克国王克洛维和不列颠小国国王(petty king)创立的一元的王国更加持久。这类政体的成功有好几个原因。部分原因是他们远离拜占庭世界的中心,这意味着直到5世纪早期,这些地区都被帝国认为是无关紧要的;而在6世纪,查士丁尼又对他们鞭长莫及。而另一部分原因在于当地罗马式民政的转型已经充分成熟了,以至于没什么可以留给蛮族国王再进行整合的了:以法兰克人为例,他们仅仅整合了个体城邦(individual civitates)层面(的民政系统),而对撒克逊人来说,他们连这一点都不需要做。最后部分原因是蛮族人与蛮族人之间的差异。尽管法兰克人和撒克逊人最初都作为同盟支持过帝国,他们对君士坦丁堡的地中海世界甚至意大利,都没有直接经验。如同他们吸纳的行省里的罗马人,他们有着与狄奥多里克或卡西奥多罗斯统治下截然不同的传统文化和行政传统。而这造成的结果是,这些族群被更轻易地,但从长远来说更彻底被转化成了新的社会和文化形式。
在5世纪早期,不列颠和北高卢都处于拉韦纳(Ravenna)和君士坦丁堡关注焦点之外的遥远的边缘,不得不依赖自身的组织和保护。在这两个地区,比起新近才产生的罗马组织,古老的凯尔特地区性的亲缘关系(affinities)开始拥有更高的地位。同时,出现了许多拥有罗马、凯尔特和日耳曼成分的新政治中心。在不列颠,罗马中央集权政府让位于大批互相敌对的小王国。在5世纪晚期和6世纪,多个由撒克逊人、弗里斯兰人(Frisians)、法兰克人和其他沿海部族构成的日耳曼联盟成员开始统治这类王国,特别是在西南一带。尽管来自大陆沿海地区的移民,尤其是6世纪来的移民非常重要,在早期盎格鲁-撒克逊谱系中频繁出现的凯尔特式的名字,以及各王国内基督教社群的残存,说明了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族群演化是在各家族的政治领导下,当地人与新迁徙而来的人逐渐融合的过程。而这些家族最终都认为他们是日耳曼神话英雄的后裔。大部分盎格鲁-撒克逊的宗室谱系也确实将他们的祖先上溯至战神沃敦(Woden)。
类似的融合也导致了法兰克人社会的形成。这一融合发生在高卢北部,最不受地中海居民关注的偏远地区。在5世纪,一系列敌对王国从罗马行省管理的废墟上涌现出来,每一个王国都由一个军阀或国王带领。这些领袖中,一部分是主要指挥着蛮族群体,并在莱茵河两岸都有关系网的法兰克国王;其他则是高卢-罗马贵族成员,他们从混合了罗马行省队伍和蛮族队伍的军队中获得支持。墨洛温(Merovingian)家族属于前一种类型的领袖。他们控制的蛮族军队是萨利安法兰克人的后裔——这些萨利安法兰克人可能在4世纪晚期定居在帝国内。对这些群体来说,族源关系远没有政治的便利来得重要:墨洛温王朝希尔德里克皇帝(Childeric)的法兰克追随者通过为帝国服务而变得富有和强大,却曾经暂时投诚于军司令官伊吉狄斯(Aegidius)。
从486年开始,希尔德里克的儿子克洛维在他父亲以图尔奈(Tournai)为中心的王国的基础上,往南和往东扩展势力。他占领了苏瓦松(Soissons)——第二贝尔吉卡(Belgica Secunda)行省的行政首府,临时控制了图林根人(Thuringians),并在496—506年间击败了阿勒曼尼人。507年,他击败并杀死了西哥特国王亚拉里克二世(Alaric II),并开始征服比利牛斯山以北的西哥特王国。他的这些征服行动看起来并没有一项是基于君士坦丁堡的委任或者与君士坦丁堡的协约,但随着他战胜了亚拉里克,阿纳斯塔修斯(Anastasius)皇帝的使者给了他某种形式的帝国认可,可能是荣誉执政官。克洛维大约死于511年;他在死前一直致力于消灭其他法兰克国王以及他家族的对手——这些对手统治了科隆、康布雷(Cambrai)等地区。
克洛维统治的法兰克王国,拥有着与东哥特人统治的意大利或西哥特人统治的阿基坦(Aquitaine)不同的族群演化进程。克洛维并没有将其征服行动建立在帝国的委任上,他也没有企图建立那种更早一代蛮族国王建造的二元社会。数代萨利安族的法兰克人都深深地卷入了在高卢出现的帝国与地区性政治斗争中。自486年克洛维的父亲去世时起,克洛维的权威便已经被高卢-罗马贵族的代表们所承认,诸如兰斯(Rheims)地区的主教莱米吉乌斯(Remigius)。比起早期蛮族国王们的征服来说,他对敌对权力中心的兼并并没有引起多大的变化。他肯定接管了残余的民政系统,但这些民政系统极可能已近乎瘫痪,而且无论如何都无法超越个别城邦(民政系统)的层次。更重要的是,几乎没有证据表明法兰克人拥有,或试图建立一种区别于罗马人的强烈的身份认同——如狄奥多里克或其他哥特统治者所做的那样。显然,克洛维的家族宣称他们有某种半神的血统,并在他们的祖先中列入了一个类似弥诺陶洛斯(Minotaur)的牛头人身怪物,然而法兰克人的谱系性的传说,没有一个能与哥特传统中的历代英雄和神相匹配。早在6世纪,法兰克人可能就宣称过他们的祖先与特洛伊有关,由此将自己与罗马邻居们从谱系上联结在一起。法兰克人也没有在宗教上与他们的高卢-罗马邻居长时间地隔离。在6世纪以前,一些法兰克人已经是基督教徒,无论他们信奉的是阿里乌教,还是正统基督教;与此同时,其他法兰克人,包括克洛维的家族,则保持了一种异教徒的宗教传统。克洛维可能曾经装作对他伟大的邻居狄奥多里克的阿里乌主义感兴趣,但最终他接受了正统基督教洗礼,尽管对于洗礼发生的时间依然有许多争论。
由于克洛维王国的法兰克人和当地罗马居民被共同的宗教和共同的起源传说所凝聚,当他们在杜撰共同身份的时候,并不感到有丝毫障碍。他们以相当快的速度缔造了一个身份认同。仅仅经历了数代,卢瓦尔河以北的人口就变成了统一的法兰克人。同时,尽管罗马律法传统在南部继续顽固地存在,但在被克洛维的儿子们6世纪30年代征服的古老的勃艮第王国中,勃艮第和罗马的法律地位则持久并存,这些不同的法律传统并没有构成独立的社会或政治认同的基础。法兰克人这些整合的极大影响力在于,在罗马世界中创造了一个新的一体化社会。在这个一体化社会中,无论是罗马人传统还是蛮族传统,都不存在冲突感。
随着法兰克人、伦巴第人、盎格鲁-撒克逊人和西哥特人王国同化了残存的罗马政治和文化传统,他们成为了后罗马时代欧洲的中心;与此同时,新的蛮族族群,最典型的包括撒克逊人、斯拉夫人和阿瓦尔人,取代他们成为新的边缘地带。在这些罗马-蛮族王国中,族群标签依然有重大的指代含义,但它们指代了社会与政治身份的多重属性,有时属性之间甚至相互矛盾。
在意大利,“伦巴第人”是由格皮德人、赫鲁利人(Herulians)、苏维汇人、阿勒曼尼人、勃艮第人、撒克逊人、哥特人和罗马人组成的异质的混合群体。他们在568年从潘诺尼亚来到意大利,并建立了一个由多个敌对的、以公国(ditchies)为单位组成的衰弱的、非集权化的联盟。这些公国以融合了传统的军事单元,或者说,以哥特-罗马军事和管理传统而闻名。宗教以及政治划分深深扎根在伦巴第时期的意大利——在6世纪,“伦巴第人”包括了异教徒、阿里乌教徒、支持教会分立的基督教徒和正统基督教教徒。一些公爵与拉韦纳的拜占庭主教结盟,而其他公爵,特别是南部地区的公爵,则依然维持着绝对的自治。
然而,在6世纪最后几十年,野心勃勃的伦巴第军队发动了持续不断的挑战,东到拜占庭、西到法兰克,这使得拜占庭人和法兰克人联合起来攻击伦巴第人。由于夹在两个敌人之间,面临着被消灭的危机,伦巴第公爵们恢复了在他们到达意大利后不久就被抛弃的君主统治。这一王权的建立,要大大归功于哥特人的先贤,特别是对弗拉维奥(Flavius)这个名字的使用。借此,这一王权企图将新的伦巴第人的身份认同与帝国的弗拉维奥及其传统联系在一起,并想以此获得王国全体居民的普遍认同。尽管如此,伦巴第人的身份认同与组织依然漏洞百出。在伦巴第人王国的整个历史中,贝内文托(Beneventum)和斯波莱托(Spoleto)杰出的公爵们一直从根本上独立于国王。
7世纪,伦巴第国王们从外部和内部巩固了他们的地位。他们与法兰克人,特别是巴伐利亚人通过联姻建立同盟。巴伐利亚人的阿杰洛芬(Agilolfing)家族的公爵们与伦巴第国王有密切的关系。伦巴第国王壮大了其王国内的阿里乌教派的团体,同时维持着正统基督教与“三章”派(Three Chapter)基督教之间的平衡。“三章”派基督教是一种大约消失于公元700年间的三方(tripartite)基督教传统。最重要的是,从奥塔里(Rothari,636—652)开始,伦巴第国王颁布了他们王国的法典。这些法典阐明了一种君民合作的理念:国王发起并完善传统,其人民则通过军队和巨头们接受法典。《奥塔里法令》(the Edict of Rothari,643)将伦巴第族群神话以伦巴第国王为主线重新改造。奥塔里称呼他自己为“伦巴第人的第十七代国王”,这个数字意味着将伦巴第人向罗马人和哥特人同化(罗慕路斯皇帝和狄奥多里克大帝都在他们的谱系中被列在第十七代)。正是这对古代皇族历史和族群身份的创造,证明了伦巴第人已经被哥特和罗马价值观及身份认同深深地同化。
如同伦巴第王国,在6世纪晚期至7世纪,法兰克人的世界从根本上依然是割裂的。王国的核心地区——纽斯特利亚(Neustria)、奥斯特拉西亚(Austrasia)和勃艮第——通常有各自的国王,通过自称克洛维的后裔来获取合法性。法兰克王国的外围地区——阿基坦、普罗旺斯(Provence)、巴伐利亚、图林根和弗里斯兰——被公爵或贵族以法兰克国王的名义进行统治。这些公爵或贵族通常与法兰克的中央集团有联系,并能将自身快速地融入到地方权力结构之中。
“法兰克”这一名称,至此变成了对法兰克国王统治下核心区域居民的指称。这一名称的地理含义逐渐胜过了族群含义。针对图林根人、巴伐利亚人及其他法兰克王国内族群的法典,本质来说是以萨利克法(Salic Law)为原型,加入了一些地方习俗,是施行于法兰克王国外围区域的地方性法典。一般来说,族群术语的词汇最常在军事组织的语境中出现,因为从不同地区来的队伍由他们自己的公爵或伯爵(count)召集和率领,而这些公爵或伯爵则是晚期罗马军官在制度层面的继承人。
7世纪的墨洛温宗族的国王们,一度被贬低为不是无能便是智力匮乏,现在他们则被认为绝对不是这样。尽管如此,从7世纪早期,当强大的领袖,如克洛泰尔二世(Chlothar II,584—629)和达戈贝尔特一世(Dagobert I,623—638),能高效地对一个统一的法兰克王国加以控制时,宗室权威的逐渐衰落有利于地方贵族。然而,这一地方主义的增长即使有,也极少是由于深刻的族群或文化差异引起的。这些奥斯特拉西亚、纽斯特利亚和勃艮第的领头家族,以及法兰克王国的外围公国的领头家族,基本上都是法兰克君主的代理人的后代。他们在中央和地方都有联系,并能将这些联系运用在对自己有利的地方。贵族派系之间的斗争最终导致了卡洛林(Carolingian)王朝的崛起。这些斗争的非凡意义在于它们并没有族群斗争的意味,尽管一些现代历史学家试图将它们释读为族群斗争。
在西哥特王国,蛮族和罗马人口的融合开始于莱奥维希尔多国王(Leovigild,569—586)和他的儿子雷加雷多(Reccarid,586—601)。莱奥维希尔多重新统一了四分五裂的西哥特王国,并将大部分拜占庭的残余统治驱逐出伊比利亚半岛。当信奉正统基督教的拜占庭势力被消灭,正统基督教的政治威胁便立刻不如从前。于是,莱奥维希尔多开始令他信奉阿里乌教的精英们向正统天主教信仰靠拢。莱奥维希尔多于587年改宗,紧接着他的儿子于589年在托莱多(Toledo)的政务会(council)上完成了整个精英团体的改宗。
西哥特人的改宗对西哥特人及其王国的身份认同具有深远的影响。天主教的统治集团,以及由他们所代表的对社群在政治、社会方面的领导完全融入哥特国家和族群。从7世纪30年代开始的、定期的、托莱多的政务会发展成统一了西哥特西班牙的至关重要的制度。这些政务会处理信仰、道德和仪式等事宜,同时还处理政治和行政事务。不久,托莱多成为在西班牙具有支配地位的主教教区。它不仅将权威延伸到西班牙教会,并且可以界定王室的合法性。这种合法性的界定不是依据家族,例如墨洛温家族,而是根据是否在城市中接受王室涂油礼。在西哥特王国和国家的转型中,主教与王族的合作程度在西欧是前所未有的。
不列颠群岛从未接触过为欧洲大陆所熟知的那种人民和王权统一的状态。在苏格兰、爱尔兰和威尔士,就像在英格兰那样,身份认同感从来没有被转化为政治结构。在整个7世纪,英格兰的东南部与墨洛温王族统治下的高卢文化和政治世界有着密切的联系。政治统一从来不是一个议题。在不同时期,英格兰东南部的小国国王们试图统治他们的邻居;而在7世纪晚期,一些诺桑比亚(Northumbria)的统治者短暂地强迫其他王国服从他们的某种领导。然而,这些权力诉求从来没有上升到一种制度化的霸权(overlordship)。那种众王之王(high king)的执政者,即所谓的“布雷特瓦尔达”(Bretwalda)——不列颠统治者,从根本上只是一个现代传说而已。尽管如此,英格兰人(gens Anglorum)这一族群被认为是存在的,不过它大体由不列颠以西、以南、以北的敌对者来定义。然而,拥有不列颠和日耳曼之类背景的人通过加入盎格鲁-撒克逊小国中的一个,即会具备成为英格兰人的资格。需要再次说明的是,盎格鲁-撒克逊族群的成员资格,涉及其如何构成的问题,而非简单地继承而来。
尽管罗马史料经常把蛮族族群身份作为一种固定的身份加以呈现,我们却已经看到新的身份是在不断被建立,并通过与罗马人的接触而转变的。而反过来,蛮族族群在晚期罗马帝国中亦扮演了一种不可或缺的和变革性的角色。
[1] 此文最初以该题刊于Late Antiquity,eds.Peter Brown,Glen Bowersock and André Grabar(Cambridge,MA,1999)。
[2] 此处斯堪扎岛(Scandza)可能指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或者泛指北欧。——译注
[3] Jordanes,Getica,ed.,Mommsen(Berlin,1882),p.60.
[4] 盖塔人源于色雷斯(Thracian),居住在多瑙河下游两岸及其附近平原地区。到公元1世纪中叶,罗马人征服多瑙河下游全部地区,成千上万的盖塔人被迫他迁,此后不久盖塔人之名即从历史上消失了。后世学者错把盖塔人一名加诸哥特人身上。——译注
[5] Talat Tekin,A Grammar of Orkhon Turkic(Bloomington,Ind.,1968),p.265.此段引文来自《阙特勤碑》。中译文主要参考了耿世明的《古代突厥文碑铭研究》,并根据英文稍作调整,详见耿世明:《古代突厥文碑铭研究》,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5,第126—128页。——译注
[6] 核心家庭(nuclear household)指由一对夫妻及其子女组成的家庭。——译注
[7] Foederati特指与罗马互惠并为罗马提供外籍军团服务的蛮族。——译注
[8] Judge译自哥特语中的reiks(民事头领),负责处理民事事务,在此语境中相当于国王。——译注
[9] Aerie疑为Aoric的笔误。——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