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征服的基础
穆斯林对中东的大征服起于阿拉伯地区,大征服最初阶段的参与者大多来自阿拉伯半岛和北部的叙利亚沙漠。无论在穆斯林大征服之前或以后,这些地区的居民都没有走出他们边界模糊不定的领土,征服庞大的帝国。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伊斯兰教的传播整合起阿拉伯半岛居民的军事力量和坚韧决心,促使他们对周边的世界发起入侵。那么哺育这些勇士的究竟是一片什么样的地区?这些能够在人类历史上发起如此巨大变革的人,又是些什么样的人呢?
阿拉伯半岛面积广阔。如果在阿拉伯半岛东南角,即阿曼的拉斯哈德和叙利亚沙漠西北角的阿勒颇之间连起一条直线,这条线的长度超过了两千五百公里。若依靠畜力运输,不间断地走过这条线路需要花费一百来天。大规模人群和军队想要跨越这么远的距离实属不易,只有在早期穆斯林征服的特殊背景下,这才有可能实现。
阿拉伯地区大部分为沙漠,但沙漠之间也各有不同。如果说因纽特人有一千个单词来形容不同种类的雪,那么阿拉伯游牧民就有同样数量的单词来形容沙子、沙砾和岩石。一些沙漠由沙丘组成,比如阿拉伯半岛中南部著名的无人区,没有人能在这种沙漠中生存,只有最坚韧或者最愚蠢的人才敢穿越这种沙漠。但其他大多数沙漠并不是这样的,通常这些沙漠的地表砾石多于沙粒,很容易供人穿越。在外人看来,所有的沙漠地貌似乎都无比凄凉凶险。它们往往地形平坦,有时会有低矮无趣的丘陵起伏,寥寥几株多刺的植物生长在干枯的河道中间,令人望而生厌。然而在居住在这些沙漠里的贝都因人看来,这样的景致有着截然不同的含义。对他们来说,每一座起伏的丘陵都拥有自己的名字和身份——甚至各自独特的性格。那些干枯的河道,无论是平坦还是崎岖,都蕴藏着不同的可能性。沙漠居民对阿拉伯的沙漠了若指掌,甚至可以说倍加珍惜。古阿拉伯的诗人乐于为山丘与河谷命名,就在这些山丘与河谷间,他们的族人曾经居住、战斗与相爱过。对于他们来说,沙漠充满了机遇,也遍布着危险。
这些说阿拉伯语的沙漠游牧民在英语中通常被称为“贝都因人”(Bedouin),在本书中也使用这一术语。早在公元前一千纪初的亚述时代,就已经存在关于沙漠中的阿拉伯人的记载。那个时候他们一直都是沙漠居民,但在当时新月沃地的定居民族的记载中我们得知了这样的信息:他们是非常令人烦扰的“外来者”。有时他们会侵入定居民族的领地烧杀抢掠,但总会自行撤退,或者被人击退,回到他们的沙漠堡寨里。那时罕有关于阿拉伯人的政治史,在远古时代,酋长们的生平轨迹除了存留在族人和追随者的记忆里外,很少会传给后世子孙。到三世纪,我们才在历史记录上找到关于阿拉伯人的明确记载。那是芝诺比娅女王的时代,她坐镇于叙利亚沙漠中央宏伟的绿洲贸易都市帕尔米拉城,建立了一个包罗中东大部分地区的庞大王国。然而272年,罗马皇帝奥勒良发动了一场大规模战争,又将这些地区重新纳入罗马帝国的统治。尽管芝诺比娅的统治十分短命,但这是阿拉伯人第一次证明他们有实力征服并短暂地控制新月沃地。
在大马士革东南方的崎岖山地中,肥沃的豪兰高原(Hawrān)的黑色火山岩逐渐被叙利亚沙漠的沙与砾石取代的地方,在内马拉矗立着一座罗马堡垒。内马拉是罗马帝国领土上最为偏远的前哨站之一,这座孤零零的前哨站远离大马士革的柱廊与喷泉,似乎被遗弃在了这片一直延伸到伊拉克的空旷灼人的大沙漠之中。在这座城堡的城墙外有一座简朴的坟墓,墓碑上雕刻着铭文。碑文是佩特拉的古纳巴泰文字,但可以辨认出这种语言是阿拉伯文。它的内容是纪念一个叫伊穆鲁勒·盖斯的人,他是阿穆尔的儿子,阿拉伯人之王,碑文颂赞他征服的脚步远达也门的希木叶尔王国。然后还记载道,在328年,他“光荣地死去了”。这座墓碑十分引人关注:因为它是这一时期唯一的记录,它表明当时阿拉伯人拥有了属于他们自己的独立的群体认同,而不是将自己作为罗马人、纳巴泰人或其他群体来认同。我们无法得知伊穆鲁勒·盖斯究竟是在他自己的营帐里寿终正寝,还是在对叙利亚的掠夺中战死,或是在前往罗马帝国进行和平商贸交流的途中死去,还是像某些阿拉伯文史料记载的那样,在改信基督教后死去。他所安息的地方既成了早期阿拉伯人拥有独立认同的标志,也展示了阿拉伯人与统治他们沙漠故土周围定居民族土地的罗马人和波斯人之间的密切交流。
到六世纪,已经萌发的阿拉伯民族意识获得了进一步发展。这一时期新月沃地处于两大帝国的统治之下,即统治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的拜占庭帝国和统治伊拉克的萨珊波斯帝国。这两大帝国都十分苦恼于如何处理领土边界沙漠地区阿拉伯游牧民的袭扰。罗马人凭借他们典型的高效率,建设了许多碉堡和道路,并派兵守卫边境壁垒,保护内陆地区的富裕城市和农业区不受游牧民的劫掠。但这套防御系统难以长期维持。士兵很难在内马拉这种偏远堡垒中长期驻扎,而且维护费用十分高昂。如果我们对萨珊波斯拥有更多了解,我们或许会发现他们可能也面临着同样棘手的问题。
在整个六世纪,两大帝国都在试图利用各种新的方法来巩固沙漠边境,最终他们想到了建立傀儡国的办法。事实上,这是一种利用阿拉伯人来治理阿拉伯人的政策。在叙利亚边境,拜占庭帝国扶持了一个强大的王朝,在历史上被称为“加萨尼王朝”(Ghassānids)。拜占庭帝国为加萨尼部族的首领们封赐了名为“菲拉赫”(phylarch,意为部落主)的希腊行政头衔,并且为他们发放津贴来保持贝都因人对帝国的友好关系。通过大量的朝贡、外交活动及亲属结盟,加萨尼王朝将沙漠边境地区治理得井井有条,并成了拜占庭帝国与各游牧部落之间交流的中转站。他们还皈依了基督教,尽管是一性论派教会,这一教会正逐渐被君士坦丁堡的正统教会视作异端。加萨尼王朝的首领们过着一种独特的半游牧生活。每当春天到来,叙利亚沙漠边缘地区的牧草场绿意盎然时,他们就会在戈兰高地的贾比亚扎下营来,各部族族长也会随之到来,向首领致意,并且依照惯例向其领取财物。另一些时候,他们会在位于叙利亚沙漠北部鲁萨法的勇士圣赛尔吉乌斯(St Sergius)陵墓前建立府邸。他们不会定居在罗马城市中,却会在其北方一英里的地方建一座石造大殿,然后在周边搭起帐篷,当有阿拉伯人朝拜圣徒陵墓经过这里时,也会来拜访加萨尼菲拉赫的官邸。
而在叙利亚沙漠以东一千英里外,替萨珊皇帝治理沙漠边境地区事务的拉赫姆王朝(Lakhmids)也建立了自己的府邸。拉赫姆王朝的定居程度似乎比加萨尼王朝更高,其首都定于希拉,这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阿拉伯城镇,正好坐落于幼发拉底河下游沿岸的肥沃耕地和沙漠地区的交界处。同加萨尼王朝一样,拉赫姆王朝信仰基督教。拉赫姆王朝的统治者们也是早期阿拉伯文学的主要赞助人。在他们的府邸中,诗人和说书人门庭若市,那些后来被载入古兰经的故事文本和后来早期征服者事迹的原始文本很有可能就是在这里被完善的。这一时期强烈的阿拉伯民族意识正逐步壮大,尽管他们还没有做好准备征服两大帝国,但统一的语言已经形成,统一的文化也愈发成熟。
当时许多阿拉伯人来自贝都因部落,他们过着游牧生活,实际上是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这些游牧民依靠放牧为生,他们放牧的主要种类是绵羊和骆驼。不同种类的牲畜有着不同的用途。游牧民在沙漠腹地可以靠骆驼活命。骆驼不喝水可以活两个星期甚至更长时间,这使贝都因人得以到达足够远离定居地区的地方并找到散碎的牧场,或者前往两个帝国的军队追击不到的偏远地区找到水源。卷角亚山羊、绵羊和山羊就不这么好养了。它们需要每天饮水,不能在可以喂养骆驼的那种恶劣贫瘠的草场生存,还需要定期送往市场售卖和宰杀。因此,牧羊的游牧部落与定居地区的距离十分接近,比起沙漠腹地养骆驼的游牧部落,牧羊的游牧部落与定居居民的交流也更加密切。养骆驼的游牧部落则更加独立。他们设在沙漠里的堡寨几乎不会遭到攻击,他们是阿拉伯人中真正的武士贵族。
主宰沙漠地区的政权是部落,而不是城邦或帝国,有时候当我们在阅读关于早期伊斯兰教和大征服的文献时很容易就能看出,在驱使阿拉伯人作战和征服的动机中,部族忠诚和部族竞争与对新兴伊斯兰教的信仰和对战利品的渴望同样重要。但实际上,部族忠诚比它表面上表现出的形象更加复杂多样。阿拉伯人总是将自己描述为生活在部落中的人。每一个部落人都相信自己的部落中每一个族人都有着共同的祖先,他们会以他的名字自称,因此,塔米姆部落(Tamīm)的人往往会自称或被他人称为“巴努·塔米姆”(Banū Tamīm)。实际上,这种自我描述可能会造成误解,因为像塔米姆部落这样的大部落并没有统一过,他们中没有单一的首领,也没有统一的决策过程。至于一些关键决策,比如在何处扎营,去哪里寻找草场或如何御敌,都是靠较小的聚落甚至一些家庭来做出的。另外,部族成员关系的维系并不完全受血缘传承决定。人们可以带着自己的部族去投靠新的群体。因此一个成功的首领或许会发现自己的部落人数陡然上升,而一个失败的首领则会发现他的族人纷纷溜走。在考虑到血缘传承时,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改变了部族成分,而是认为这也是他们之间亲缘关系的一部分。
事实的确如此,没有亲缘关系的话,一个人和他的家族很难在沙漠中生存。当时的环境简直恶劣到无法想象。牲畜可能会暴毙,草场可能会荒芜,水井可能会干涸,敌人也随时可能会袭来。在那里没有警察,甚至就连最腐败无能的治安部门也没有,也没有统治者能够为受害者做主——只有亲缘关系,真实或虚假的亲缘关系,能够给人提供保护,在他陷入困境时施以援手,在他遭到袭击时提供保护或者向对方威胁复仇。而一个没有亲属的人终将迷失在大漠中。早期穆斯林的统治一定程度上摧毁了,或者至少是削弱了这种部族忠诚。穆斯林社区,或者“乌玛”(umma)是一种新的部落团体,但它并不基于血缘关系,而是基于对新兴的伊斯兰教的共同认同,即承认真主安拉是唯一的真神,穆罕默德是其先知。像之前的部落一样,乌玛能够保证人们的安全。实际上,破除这种根深蒂固的长期部族忠诚传统是十分困难的。在大征服的最初几年中,战场上不同部族的战士们往往在他们各自部落的旗帜下各自为战。比如说,在这些战争中,塔米姆部落的战士们就一定和相互未曾谋面甚至可能未曾听说的同族人一起并肩作战过。当他们在伊拉克的巴士拉和库法,或者埃及的福斯塔特这些军事城镇中定居下来时,他们依据部落分区而治。在争夺资源、薪酬和战利品时,部族竞争也变得格外激烈残酷,但这在之前很少会发生,因为那时他们还较为分散地生活在沙漠地区。比起新兴的伊斯兰教起到的作用,不如说是大征服中的历史事件更大程度上促进了部落间的团结。但我们也不能过度高估部落的重要性。实际上,部族忠诚在某些时代对于某些人有着生死攸关的关键意义,但在另一些时代,它则会被人漠视、无视甚至遗忘。
部落由酋长领导,在穆斯林时代早期这些酋长通常被称为“沙里夫”(sharīf,复数为ashrāf)。部落酋长的继承制度既有选举制也有世袭制。每个或大或小的部落都会有一个统治家族,这个家族中的兄弟或表亲一般会被选为部落酋长。由于没有正式的选举制度,部落成员一般会向这个家族中最有能力或者最幸运的人效忠。显然,酋长需要有能力领导族人战斗才能够当选,但仅有勇气和战斗技巧还远远不足以当上酋长。酋长还必须是一个老练的协调者,能够平息族人的纠纷而不致情况失控,并且能与其他部落甚至帝国政府打交道。酋长还要耳听八方——知道沙漠中难以捉摸的雨水会在哪里降临,知道在哪里能够找到狭小却肥沃的草场可以供族人和牧群饮食无忧。为了获得这些信息,一个成功的酋长总会让他的帐篷毡门大敞。贝都因人名声远扬的热情好客是他们复杂生存策略的一环:客人一定会吃饱喝足,被主人好生招待,但作为回报,他也应当给主人提供有关草场、战乱冲突、贸易价格和商机的情报。如果没有这套高效的信息网络,伊斯兰教传播的消息可能永远也无法穿过广阔空旷、几乎了无人烟的阿拉伯大沙漠,日后征服两大帝国的军队也永远无法聚集起来。
根据记载,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所有贝都因成年男性都能够成为士兵。他们从小就开始学习骑马、剑术、弓术、长途旅行和在艰苦环境宿营以及寻找食物。在部落斗争中没有谁是“平民”。贝都因人居住在帐篷里,既不绘画也不建造建筑:在考古记录中我们实际上没有办法找到他们的踪迹。但贝都因人确实擅长一项主要艺术形式,那就是诗歌。蒙昧时代(Jāhiliya)的阿拉伯诗歌是一项独特而复杂的艺术形式。后世的阿拉伯文学批评家往往将这些诗歌作为诗歌体裁的模范来仰慕赞赏,但较少去模仿。尽管有一些学者质疑这些诗歌的真实性,但普遍的共识是,其中一些材料的确反映了前伊斯兰时代阿拉伯人的理想与思维方式。
后来的阿拉伯评论者着重强调了诗人在这个社会中的中心作用。一份写于九世纪的阿拉伯文学批评提到,“在蒙昧时代,诗歌是阿拉伯人所知的一切,也是他们知识的全部范畴”。十一世纪中叶的作者伊本·拉西格(Ibn Rashīq)向他的亲属如是描述诗歌的重要性:
假如某个阿拉伯人家出了一位诗人,那么周边的部落都会蜂拥而来拜访这个家庭,祝福这一好运为他们带来幸福。人们布置起宴席,部落的女人们会聚在一起奏乐,就像她们在婚礼上所做的那样弹起琴来。男人和男孩则互道恭喜:因为诗人就是他们集体荣誉的保卫者,他是一件武器,用以击退那些败坏他们名誉的恶言羞辱;他也是一件工具,用来铭刻他们的光辉事迹,使他们的美名永世长存。
实际上,诗人起着许多重要作用。比如激励部落团结一致,增强团队精神、捍卫所属群体的名誉,以及为子孙后代保存他们时代的记忆。
诗歌传统在贝都因人的沙漠环境中根深蒂固。这些诗歌的大多数都依照严格的盖绥达(Qasīda)诗体写成,这个体裁通常长度为一百行左右,以第一人称进行叙述,主要描述诗人的爱情与冒险经历。这些诗歌主要赞美了贵族武士们的高尚品德。诗歌中的主人公理所当然是勇敢无畏的,他能够忍耐艰难困苦,有着令人诚服的自我克制能力,并且他还是一个无可匹敌的情圣和猎手。诗人往往将自己描写成一个危险分子,甚至是法外狂徒的形象,带着毫无羞耻的激情勾引有夫之妇,他们往往自视为独行者,独自一人骑着骆驼闯荡天下。在这些诗歌中没有正规宗教的痕迹,也没有提到哪位神祇,有的只是命运盲目的力量和沙漠地区独具的危险魅力。
关于这个时代的战争诗,我们就拿阿米尔·本·图菲勒(Āmir b. al-Tufayl)的一首诗举例来谈。他与先知穆罕默德生活在同一时代,他的部落占据着希贾兹地区塔伊夫城周边的牧场。他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似乎都在战场上度过,尽管他自己死于善终,但他的父亲和许多叔伯兄弟据说都在部落斗争中被杀。在他作的这首诗中,他讲述了自己的部落在黎明时分突击敌军的经历:
破晓时分我们与敌军相遇,我们的坐骑高大,精瘦壮健,钢铁矛锋似火焰燃烧
封喉利剑,莫不是尖锋利刃,谨慎收于剑鞘之内,直至战机到来
战马满心兴奋,跃跃欲试,我们便紧紧拉住缰绳,以免行阵失控
到早晨我们冲击敌阵,敌人如同一群绵羊被贪婪的狼群掠杀
战场上活下来的这几位勇士:阿穆尔、阿慕尔和阿斯瓦德——他们都曾亲历,能证明我所述是真!
钢刃磨得正利,我们对敌人大肆砍杀:把他们大卸八块,鲜血放干
然后我们掠走他们的女人,载上马鞍后座,她们痛苦地用指甲抓破面颊,血泪横流。
还有:
真的,战争知道,我是她的孩子
她知道,我是佩着她的护身符作战的领袖
她知道,我居于荣耀山巅,享受着至高的荣光
她知道,在战争的黑尘中,我吓住了一群桀骜不驯的披甲武士
他们对我畏缩,我便冲向他们
猛力一击,凶猛更甚过雄狮的扑杀
在我持之整日痛快杀敌的利剑之下
就是最坚固的锁甲,其上钢环也被一劈两半
这便是我的利器——愿年轻的战士们能享受天长日爽,不惧年岁将衰!
真的,阿米尔的伙伴知道
我们站在了荣耀的巅峰
他知道,我们就是那天战场上的战士
而迷惘的人们停滞踯躅,裹足不前。
诗中所体现的价值观在当时也被许多参与早期穆斯林征服的贝都因人认同。诗人歌颂了战争的迅速与激烈程度,还赞扬了他们精湛的骑术。同时诗人也着重强调了个人的英勇表现。这些咏诗的勇士为保卫自己的部落,击败敌人的部落而战。但他最关心的或许还是他自己的勇猛和名誉。这一时期的伊斯兰军队在战斗中也会看重许多相同的理想,尤其是个人和部落的名誉。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他们会把这些蒙昧时代的诗人武士当作效仿对象。
这首诗也影响了人们记忆历史事件的方式,依据这种方式,我们能够试图理解他们的想法。在这些诗歌中没有关于总体策略部署的内容,也没有战斗过程的总体记录,它们关注的是无数个体的利益和他们与敌人的遭遇情况。
尽管阿拉伯地区大部分是沙漠,但阿拉伯半岛也分布着多种多样的地貌。在半岛西南角的也门高地和东南部的阿曼,高山吸引了足够的降雨,可以供人开展长期的农业种植。这里的居民自古至今都生活在山崖上的石造村庄中,在陡峭的山坡上种植作物。就像沙漠里的阿拉伯人一样,这里的村民们也以部落划分,但他们并不是游牧民。至于在征服军中来自这些定居社区的阿拉伯人占多大比例,我们不得而知。在现代,小小的也门拥有比整个国土广阔的沙特阿拉伯还要多得多的人口,我们可以肯定有许多征服者,尤其是那些开往埃及、北非和西班牙的征服者,都来自这些并非贝都因人的、代代经营着自家小块肥沃田地的家族。
在南阿拉伯定居的居民,其政治传统与半岛其他地区的贝都因人十分不同。公元前一千纪初,在这一地区出现了一个统治长久的王国。在这里人们用坚固的石砖建起了神殿,宏伟的巨石方柱林、宫殿与堡垒也都纷纷拔地而起,其上的纪念铭文铭刻着一代代奠基者与维护者的事迹。当地社会拥有完整的税收与管理者任命机制。在公元前最后一个世纪中,香料贸易进入了全盛时期,这一时期在也门沙漠的边缘出现了一连串商业城市。崎岖不平的南方海岸生长着瘦小的树木,它们能生产珍贵的树脂,从这里开来一列列驼队,在商业城市之间贩运昂贵的香水、乳香和没药,最终运往地中海边港口,比如加沙的市场。当地社会也能组织起大型民用工程项目的建设,比如位于马里卜的宏伟大坝。也门高地的雨水在无人区沙漠的这个边缘地区被收集起来,通过一片人造绿洲分配给当地居民,以供饮用和灌溉需求。
然而到六世纪末,先知穆罕默德的传教生涯开始时,南阿拉伯诸王国的荣光已成明日黄花。在一世纪时,由于航海术的发展和人们对季风认识的加深,红海海路成了主要商道,同时香料贸易得到了进一步繁荣。南阿拉伯的最后一个古王国希木叶尔王国并没有建立在内陆的古老贸易线路上,而是建立在也门高地的城镇和村庄中。六世纪后期,希木叶尔王国的统治摇摇欲坠,马里卜大坝已经决口,自此以后再也没有被修复,绿洲则被居民抛弃,被游荡的贝都因人占据。在古代南阿拉伯文献中,时代最近的一份写于559年。希木叶尔王国灭亡后,外族统治了南阿拉伯,先是六世纪三十年代埃塞俄比亚人入主,而后则是波斯人。在这些时代,一些人还能够读懂古老的纪念铭文,关于古王国的民间记忆仍然留存,六世纪后期马里卜大坝的最后一次决口是这一地区的历史转折点。
在阿拉伯半岛的其他地区则散落分布着城镇和市场商贸网络。在阿拉伯地区西部希贾兹的丘陵地带分布着许多小型商业和农业城镇,比如麦加和麦地那,这些希贾兹地区小城镇的居民后来都成了早期穆斯林帝国的统治阶层。在波斯湾沿岸,广大古老的亚玛玛(Yamāma)地区也分布着定居社区。大部分城镇和市场用于供牧民交易羊毛或皮革,也被用来交易粮食或橄榄油和葡萄酒这类主要奢侈品。大致从500年开始,一种新的经济活动蓬勃发展起来,那就是希贾兹地区的贵金属开采行业。我们并不清楚为什么这一行业在这一时期内,而不是在此之前兴起:或许是因为某次偶然的发现引发了一股淘金热潮。考古证据和史料文献都能表明,在600年左右,采矿业的地位愈发重要,而且像巴努·苏莱姆(Banū Sulaym)这样的贝都因部落占有和经营着其中一些矿井。贵金属的产出极大地促进了该地区的繁荣。贝都因人,或者至少一部分贝都因人如今富裕起来,成了定居地区产品的重要消费者。于是大批商人蜂拥而至,出售来自叙利亚的商品,在部落之间建立起了安全可靠的商贸网络。
在这些新兴商贸中心中,最为重要的就是麦加。麦加坐落在一片贫瘠的土地上,夹在几座犬牙差互的荒山中间,这座城市所在的环境十分恶劣,但它似乎具有重要的宗教意义,这使其得以吸引人们前来。在麦加城中,人们围绕一块陨石建起了一座神殿。城中居民声称这座神殿最早由亚伯拉罕所建,拥有极其古老的历史。这座神殿周围则是神圣的禁地(haram),在这片地方禁止任何人使用暴力。在这里,不同敌对部落的人都会聚在一起做生意,交易货物和情报。一座商业集市就这样建立起来,半岛各地的贝都因人都会来拜访这里:神殿和商贸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在六世纪末,这座神殿和禁地由古莱氏部族管理。这个部族并不是游牧部落,而是麦加本地居民。他们治理圣地,并组织起越来越多的商队从麦加开往北方的叙利亚和南方的也门。他们建立起了一套交流网络,连通了整个西阿拉伯地区,有时还扩展到这一地区之外:这个部族的一些名门望族据说甚至在叙利亚地区获得了封地。这些对外交流活动,这些贸易、旅行和政治协商活动,无疑对伊斯兰政权的兴起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定居地区,游牧民、商人和农耕居民之间存在着一种微妙的共存关系。一些部落既有定居的支族也有游牧的支族,一些部落在不同时期过着游牧或农耕的不同生活方式,还有许多部落既游牧又农耕。贝都因人依靠定居居民提供他们所需的粮食、油或酒。他们还依靠这些居民打理圣地事务,组织集会,以便他们能够与途经此地的商队进行交易来补贴微薄的收入。很大程度上,贝都因人都习惯于接受这些定居精英阶层的政治领导,或者至少是政治指导。而另一方面,定居居民也需要并且畏惧贝都因人的军事能力。因为当他们像加萨尼王朝和拉赫姆王朝治理叙利亚沙漠的时期那样被驯服时,他们会是一股强有力的军事力量。但假若管理不善或干脆忽视他们,他们就会成为威胁势力和动乱的根源。就是这种定居领导阶层和游牧军事势力的互利共存关系,奠定了早期穆斯林征服军队的基础。
本书中不会过多叙述先知穆罕默德的生平和传教生涯,但他的生平事迹对了解驱动早期穆斯林征服的动力来说至关重要。大约570年,先知穆罕默德出生在古莱氏部族的一个颇有名望但并不富裕的支族中。他年轻时据说曾去往叙利亚地区行商,并经常与叙利亚的教士们探讨宗教问题,但大多数关于他年轻时的故事都很模糊,充斥着宗教传奇色彩。可能大约在600年,他开始宣扬一种严格尊崇一神论的宗教。而他要传达的信息则十分简单明确:世上唯有一个真神,那就是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负责为世人传播天使吉卜利勒(对应基督教中的天使加百列)传达给他的信息。他还宣扬在人死后灵魂会受到审判,品德美好的人会升上天园,那是一片绿意盎然的乐园,而邪恶的人则会堕入燃烧的火狱。但当时人们并不愿意接受自己崇敬的祖先会堕入火狱的说法,而且更实际的是,他们认为这种新的宗教威胁到了麦加的神殿及其带来的大量财富。因此,穆罕默德在麦加人中越来越不受欢迎。
到622年,穆罕默德与麦加人的矛盾达到了顶峰,然而幸好在北方三百二十公里外的麦地那,当地人向穆罕默德发来了邀请。麦地那是一个与麦加十分不同的城镇,在这座城市中没有神殿,当地人在肥沃的绿洲上建立起了零散的居住区,依靠种植小麦和海枣树为生。麦地那城当时正处于危机之中,部族世仇和斗争使这里居民的生活困苦而危险,但似乎没人有能力平息这些仇恨。就在这个时候,当地人请来了穆罕默德这个来自素有名望的古莱氏部族的外地人,来调解他们之间的冲突。于是,穆罕默德带着一小批追随者从麦加来到了麦地那。他们的这场旅程被称为“希吉拉”(hijra),即“迁徙”,跟随穆罕默德的人们被称作“迁士”(muhājirūn),而麦地那当地支持先知的人们则被称为“辅士”(ansār)。这次迁徙的年份,622年,标志着伊斯兰纪元的开始。在这一小批迁士中有艾布·伯克尔、欧麦尔和奥斯曼,他们后来成了先知的头三任继承者,还有先知的堂弟和女婿阿里。这场迁徙标志着穆罕默德已不再是一个孤独的先知,不再是“一介独夫”,而是成了一个规模虽小但不断扩张的政权的领袖。
穆罕默德从一开始就是个善战的武士,而不仅仅是先知和法官,伊斯兰社区的扩张也一直伴随着冲突,而不仅仅是传道。当时麦加的古莱氏部族决心要粉碎他的势力,而穆罕默德也依靠袭击商队做出了强烈反击,此举打击了麦加贵族的生命线。624年,在白德尔水源边,穆斯林第一次击败了麦加人,在这场战役中他们抓获了许多俘虏,但并没有扣押商队,而是把他们平安护送到了麦加。两年后,麦加人在吾侯德击败了穆斯林,第二年他们又试图夺取麦地那城。这次穆斯林在壕沟之战中成功击败了来犯的敌人,双方于是陷入了僵局。628年,穆斯林与麦加人在侯代比亚订立和约。630年,穆罕默德成功控制麦加城,当地大部分贵族都接受了他的统治。在穆罕默德占领麦加,直至632年归真的两年间,他的影响力在阿拉伯地区广为传播。整个半岛的各部落闻风纷纷遣使归顺,承认他的统治并向他缴纳某种形式的贡赋。
从以下这些据说在征服伊拉克期间,由阿拉伯将领向萨珊帝国皇帝伊嗣俟三世发表的演讲中,我们应该能够看出大征服时期的穆斯林是如何看待先知穆罕默德留下的遗产的。比如其中一人这样说道:
那时世上没人再比我们更赤贫。我们所忍受的饥饿不是一般人能忍得了的。我们曾吃过各种各样的甲虫,蝎子与蛇也曾是我们的盘中餐。我们曾住在无遮无挡的平地上,身上只穿着用骆驼毛和羊毛纺成的衣衫。那时我们的宗教就是互相残杀,彼此袭掠。我们之中甚至有些人会活埋自己的女儿,只因为不想浪费食物养活她……但后来,真主为我们派遣了一位大人物。我们都熟知他的家族、他的相貌和他出生的地方。他的故乡(即希贾兹地区)是我们最好的土地。他的光荣事迹与我们祖先的光荣往事一同在我们之中传扬。他的家族在我们的各家族之中是最显赫的,他的部族(即古莱氏部族)在我们的各部族中是最强大的。他本人是我们之中最伟大的,同时也是最真诚、最隐忍的。他邀请我们全心信仰他的宗教……他开口,我们也讲话。他说实话,而我们却撒谎。他愈发高大,而我们却愈发矮小。真主逐渐让我们的心中充满对他的信托,让我们全心全意跟随他。
而另一篇演讲则着重强调了他的军事和政治成就:
当他邀请人们加入他时,所有部族的态度都各不相同。一些部族拥护他,另一些部族则冷眼旁观。只有那些被他选中的人皈依了他的宗教。就这样,他依据真主的意愿挑选信众,但后来,真主命他与那些与他作对的阿拉伯人断绝关系,并采取行动打击他们。最后,无论乐意还是不乐意,所有的部落都顺从了他。那些先前不乐意加入的人们后来都释然了,而那些自愿加入的人生活越来越幸福起来。我们都逐渐理解了他带来的启示比起我们之前充斥着战乱与贫困的生活多么优越。
这两篇演讲都几乎完全不可能是其人当时所述的内容,但它们仍旧很有研究价值。这些留存至今的文字记录可能是在八世纪前半叶编写的,此时距离先知归真已有两三代人之久,而穆斯林对西班牙、中亚和印度的征服活动还在进行中。它们表现了穆斯林是怎样记忆穆罕默德带领他们走出贫困与内乱的。无论是激情演讲还是平静叙述,这些演讲都强调了穆斯林大多承认的,先知穆罕默德的古莱氏部族血统和他所创立的新宗教的重要性。
穆罕默德发起的军事行动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算作穆斯林大征服的起点。他为后人树立起了一个榜样,证明了为了捍卫新的宗教并扩张它的影响,军队是一个合理且重要的元素。先知做出的榜样意味着他的行动与早期基督徒标志性的和平主义倾向是格格不入的。他的征战史被早期穆斯林所铭记,并且人们认为那些关于他的军事远征的记录,不论是他亲自指挥的还是他在别人指挥下参与的战役,都是关于他早期生平的基础材料。然而与此同时,穆罕默德在阿拉伯半岛扩张影响力的过程中,外交手段显然比军事征服更为重要。他从古莱氏部族内部获得的人脉关系网络,要比他手中的利剑更能助他的号令远达也门和阿曼,使那里的民众前来向他效忠。穆斯林军队保障了穆斯林社区的生存,但在穆罕默德生前,军队还并不是穆斯林扩张的主要手段。
伊斯兰教的教义还提出了“吉哈德”(Jihād)的概念。吉哈德或“圣战”在伊斯兰教教义中是一个重要概念。这一概念从一开始就在穆斯林中间引起了持续不断的争论。许多基本问题,比如吉哈德是暴力活动还是仅指精神斗争,是仅指自卫战争还是为伊斯兰教开疆拓土也算合法,是穆斯林应尽的义务还是会得到善功回报的志愿行为,都尚有争议。
《古兰经》中也有许多章节指示穆斯林应当如何对待不信仰者,而不同章节给出的信息也各有不同。有一些经文倡导穆斯林通过和平的争辩与讨论来说服非穆斯林认识到他们的信仰是错误的。比如第16章第125节中就告诫穆斯林“你应凭智慧和善言而劝人遵循主道,你应当以最优美的态度与人辩论,你的主的确知道谁是背离他的正道的,他的确知道谁是遵循他的正道的”。一些经文暗示了至少有一部分穆斯林并不愿意参与军事行动,这些经文谴责他们本应“为主道而战”的时候却留在家里什么也不做。这些劝诫章节的数量和急迫程度表明,在早期穆斯林中存在着一群不发声的不合作者,出于某种原因他们并不情愿为了他们的新兴宗教参与进攻性战争。
一些章节显示,这些不参与战斗的人们既被剥夺了现世的战利品,也被剥夺了来世的奖赏。比如第4章第72至74节就很详细地描述了这一情形:
你们中的确有人逗留在后方,如果你们(即穆斯林军队)遭遇灾难,他就说:“真主确已祜佑我,因为我没有同他们在前方。”如果从真主发出的恩惠降临你们,他必定说(在他们与他之间好像没有一点友谊一样):“但愿我曾与他们同在前方,而获得伟大的成功。”以后世生活出卖今世生活的人,教他们为主道而战吧!谁为主道而战,以致杀身成仁,或杀敌致果,我将赏赐谁重大的报酬。
而另一些经文则仅仅强调了精神上的奖赏。比如第9章第38至39节写道:“信道的人们啊!教你们为主道而出征的时候,你们怎么依恋故乡,懒得出发呢?难道你们愿以后世的幸福换取今世的生活吗?今世的享受比起后世的幸福来是微不足道的。如果你们不出征,真主就要痛惩你们,并以别的民众代替你们,你们一点也不能伤害他。真主对于万事是全能的。”在许多关于大征服的宗教叙述中,我们可以发现他们表达了这样一种概念,那就是来世的奖赏是,或者至少应当是驱使穆斯林战士作战的激励因素之一。
还有一些章节则表明了一种对非穆斯林更加激进且暴力的态度。在《古兰经》中,这些言论中比较经典的有第9章第5节:“当禁月(在禁月中,穆斯林会与敌人停战)逝去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发现以物配主者,就在那里杀戮他们、俘虏他们、围攻他们,在各个要隘侦候他们。如果他们悔过自新,谨守拜功,完纳天课,你们就放走他们。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这段经文几乎可以称得上是穆斯林大征服的文本基础,在那些被穆斯林军队攻占的城镇和国家里,这段经文提及的条款在许多事件中都颇具影响。一定程度上,这段经文还与另一些经文的内容相互中和,比如第9章第29节:“你们要与那些不信真主和末日,不遵真主及其使者(即穆罕默德)的戒律,不奉真教的人,即曾受天经的人战斗,直到他们依照自己的能力,规规矩矩地交纳丁税(即齐兹亚税)。”这段经文和其他一些内容相似的经文明确地说明了“有经人”(即那些拥有受天启降示的经书的基督徒和犹太教徒)应该被宽恕,只要他们缴纳额外税赋并承认二等公民地位。
后来的穆斯林经注家一直在努力调和这些大相径庭的观点。对于这些经文目前最权威的观点是,那些提倡穆斯林对非穆斯林敌人发起无限制作战的经文,其受启时间要晚于那些较为温和的、倡导讨论和争辩的经文。一些宗教学者认为,这说明早期的经文被晚期经文废除或者取代了。因此,那些内容激进的经文,尤其是上文所引述的第9章第5节,就代表了穆斯林对圣战的最终观点。但如果我们就此认为在穆斯林大征服早期,关于这些经文的争论中断且结束了,无疑是错误的,到先知穆罕默德归真的将近两百年后,阿卜杜拉·本·穆巴拉克(? —797)等学者才逐渐开始将圣战的定义正式规范化。古兰经的确为穆斯林可以并且应当与不信者战斗这一观点提供了精神依据,但它并没有说明穆斯林提供给敌人的选项只有改宗或死亡。这些选项应该是改宗、臣服并交税,或是继续战争。简短来说,这些经文可以用来为穆斯林政权扩张与征服各地不信者的行为提供支持,但并不能用来将强制改宗的行为合理化。关于《古兰经》中有关战斗的经文的争论还明确地表明了,天园的欢乐比现世的成功更为重要。于是根据这些经文,《古兰经》为穆斯林的大征服提供了意识形态上的支持。
《古兰经》里这些可能自相矛盾的内容在大征服进程中似乎被简化成了一种简单粗略的经验法则,为征服战争提供了合法依据。当贝都因人对萨珊帝国的万王之王发表演说时,他们中的一人也解释了他们的事业。在穆罕默德巩固了所有阿拉伯人组成的同盟后,“他命我们出使周边诸国,邀请其加入我们的正义事业。因此我们来此邀请您皈依我们的宗教。我们的宗教发扬一切良善,杜绝一切邪恶”。但要想拒绝这一请求却并不容易。
假若您拒绝,您就必须缴纳贡税(即齐兹亚税)。这不是什么好事,但也姑且算是个选择。如果你拒绝纳税,那就只能开战了。如果您积极回应,信仰我们的宗教,我们会赠您一部天经,并教授您其中内容。如果您愿以天经中的律例治理国家,我们会对您的国家秋毫无犯,任您治理国务。假若您愿以纳税自保,我们也会接受贡税,保护您的安全。否则,我们只得与您开战。
这就是在八世纪初及或许之前,穆斯林对于吉哈德这一概念的解读。
伴随着大征服意识形态的发展,在先知的晚年,穆斯林乌玛中涌现了一批能够率领与指导穆斯林群体的精英人物。乌玛的核心由那些早年间曾在麦加支持穆罕默德和于622年与他一同参与希吉拉前往麦地那的那些人组成。在他们之中就有日后的前三任哈里发:艾布·伯克尔(632年至634年在任)、欧麦尔(634年至644年在任)、奥斯曼(644年至656年在任)。就是在他们的指挥下,穆斯林开始了大征服的步伐。艾布·伯克尔是一位庄重而友善的老人,欧麦尔是一位严厉克己、坚忍不拔的领袖,而奥斯曼则富有且慷慨,但他有一个致命缺点,就是喜欢在重要职位上任人唯亲。这些人实际上都没有亲身率领穆斯林军队。并且,除了欧麦尔可能亲自去过耶路撒冷以外,他们也都没有离开过新生穆斯林政权的首都麦地那城。因此我们很难了解他们对于在遥远地区征战的穆斯林军队实际上究竟有多大的掌控能力。阿拉伯文史料总是将欧麦尔描述成一位真正的指挥者,穆斯林大征服早期那些最重大的事件都发生在他统治的时期。有许多史料记载他如何给战场上的将领写信指示他们怎么做,如何在麦地那接收战利品和被俘的达官贵人,并且表现得像一个“事必躬行”的总指挥官。现代历史学家往往怀疑这些记述,并且认为这些记载是后人对早期伊斯兰政权,尤其是对欧麦尔其人的理想化描述。事实上,将领在战场上的自主权很可能要比这些文献里描述的要高得多。
对长途奔袭的阿拉伯军队来说,通信不可能像阿拉伯文传统史料中记载的那样便捷可靠,但中心地区确实对军队保持着很大程度的控制权。将领们在哈里发的命令下接受任命或被解除职务,在文献中并没有事例表明有将领反叛或违抗命令。而这与罗马帝国和萨珊帝国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两大帝国在不同时期内都曾因将领叛变或总督叛乱而陷入内乱。因此,穆斯林大征服显然不是一群桀骜不驯的部落发动的大入侵,而是一场由一小批能力出众、坚定不移的领袖所领导的征服运动。
早期伊斯兰政权的领导阶层几乎全部由迁士组成,他们都是一开始在麦加就支持穆罕默德的古莱氏族人,而麦地那的辅士则大部分(尽管不是全部)被排除在军事指挥之外。但假如没有另外那些麦加古莱氏族人的军事指挥和专业技能,大征服也不可能推进得如此成功。从大约628年起,越来越多的古莱氏部落族长向穆罕默德效忠,相应地,他们都在新政权下被授以重任。当艾布·伯克尔发起大征服时,他就在这些人中任命了许多将领。这些人中就有哈立德·本·瓦立德,他曾被艾布·伯克尔派往东阿拉伯的亚玛玛地区镇压骚乱,后来又率领军队进占伊拉克和叙利亚地区。还有一个人也来自同一家族背景,那就是阿慕尔·本·阿斯(Amr b. al-As),他是一个颇具影响力的古莱氏人,628年时,在他“提出了宽恕我曾经的罪恶,并允许我参与政务的条件,这些条件都获得了他的允准”之后,他同意归顺穆罕默德。阿慕尔是典型的后起精英人物,这些人往往认为自己在社会上的地位要比许多穆罕默德最早的追随者更高一等。他继承了家族的地产,这片土地位于塔伊夫附近,以盛产葡萄与葡萄干著名。某次他曾不小心脱口对欧麦尔哈里发派来的使者说过,欧麦尔的父亲还在拾柴为生时,他的父亲就已经身穿缝金扣的丝绸华服了。阿慕尔在率领穆斯林军队前往埃及之前,也在征服叙利亚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这些加入新精英阶层的老对手中,最为显著的例子就是艾布·苏富扬的家族。艾布·苏富扬是一个富有的老牌麦加贵族,并且曾与穆罕默德和他的宗教是不共戴天的劲敌。他的儿子们很快在新政权中抓住机遇,皈依了伊斯兰教,其中一个名为穆阿维叶,他成了穆罕默德的秘书官。穆阿维叶和他的哥哥叶齐德跟随早期穆斯林军队被派往叙利亚,在那里他们的父亲原本就拥有地产。叶齐德成了新征服地区的总督,但后来死于瘟疫,而穆阿维叶活了下来,并成为叙利亚第一任总督,后来在661年他成了哈里发。同时,他也可以称得上是东地中海穆斯林海军的奠基者。
在希贾兹地区的诸多城镇中,塔伊夫古城位于麦加附近的高山里。塔伊夫是一座城墙完备、守备完善的城市,围绕在片片果林和花园之中,在这座城市人们可以躲避麦加的盛夏酷暑。塔伊夫由煊赫的赛其夫(Thaqīf)家族统治,这个家族守护着城镇中供奉拉特女神(al-Lat)的神殿。就像许多麦加贵族那样,赛其夫人(Thaqafis,对这一部落族人的称呼)在穆罕默德生命的最后四年中向他俯首称臣。他们后来在穆斯林大征服运动中成了古莱氏部族的新盟友,在对伊拉克的征服和早期统治中起到了尤其突出的作用。
这些新兴精英阶层的成员显然不是贝都因人。他们都来自城镇并拥有商业背景。他们都为拥有“希勒姆”(hilm)的品质而自豪——这种品质主要包括自我克制能力和政治眼光。这就与贝都因人形成了鲜明对比,他们认为贝都因人好激动且不可靠,坚韧善战却缺乏管束和领导。但他们之间互助互利的伙伴关系成了早期穆斯林征服运动成功的关键,这正是希贾兹地区的城市精英充分利用与引导贝都因人的军事力量所达成的结果。
632年,先知穆罕默德归真时,伊斯兰运动的总体命运还在飘摇之中。在他归真后的几个星期里,新兴穆斯林社区的局势格外危急,他们要么生存下来并向外扩张,要么就会分崩离析,再次陷入部族仇恨之中。此时,世界上许多地区未来历史的走向被掌握在了麦地那一小群争吵不休的人们手中。穆罕默德并没有留下被普遍承认的继承人。他明确地声称自己就是“封印先知”,自第一位先知阿丹(亚当)以来真主所降先知中的最后一人。我们并不清楚他究竟有没有指定过任何形式的继承人。穆斯林社区中的不同群体则各自坚持维护自身的利益。麦地那的辅士似乎很乐意接受伊斯兰教信仰,但他们不再情愿接受古莱氏部族的统治——毕竟这些人曾经以难民的身份来到他们的城市避难并受到了他们的欢迎,最后却成了他们头顶的统治者。尤其令他们难堪的是,有许多来自古莱氏部族的新皈依者,那些在麦地那人为先知的事业而战时曾顽固反对先知的人,现在似乎都已经身居高位。于是他们聚在一起,在家族府邸的柱廊下争论不休,他们中大多数人都倾向于辅士应当独立,并对他们自己的城镇实行自治。
当他们还在争论不已,纷纷提出各种意见时,另一些人则早已发起了快速高效的行动。辅士还没有得出明确共识之时,欧麦尔·本·哈塔卜便已握起艾布·伯克尔的手,宣布效忠于他,并称他为“哈里发”(khalīfat Allāh),即“真主在地上的代理人”。在这一戏剧性的举动之后,辅士只好不情愿地与古莱氏部族一同向艾布·伯克尔效忠。至少这是阿拉伯文传统文献中的记载,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实质上,这可以说是一次政变行为。为了实施这次行动,欧麦尔在许多方面做出了努力。他提出,应该要有一个先知的继承人来管理包括古莱氏人和辅士在内的整个穆斯林社区。他还提出领袖应当从迁士,也就是最早在麦加皈依伊斯兰教的那些人中选出。麦加将会成为新宗教的宗教核心,而麦地那则是政治中心,前两任哈里发都是坐镇麦地那指挥大征服运动的。
从许多方面考虑,年老的艾布·伯克尔都是领袖的最佳人选。没人能够质疑他对先知的忠诚,而且他与阿里同是最早皈依伊斯兰教的人。622年,先知发起从麦加前往麦地那的迁徙时,他就已经是先知的亲密伙伴。他似乎既老练机智又善于交际,但或许他最重要的品质还是他对阿拉伯地区各部落的熟知,他了解所有部落的领袖,了解他们关注的利益和他们之间的纷争。这些优秀品质在他短短两年的统治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欧麦尔的政变保证了艾布·伯克尔和古莱氏人能够逐渐控制新生的穆斯林政权,但在阿拉伯半岛其他地区还存在着更广泛的问题。穆罕默德的影响力在阿拉伯半岛的传播大多通过和平途径:因为许多部落及其酋长会与这个新势力结盟,并且他们中的一些人会同意向麦地那纳税。但穆罕默德归真后,问题便出现了。许多之前向他效忠的部落酋长认为这种臣属关系是建立在个人基础上的契约,在他归真后,这份契约便失效了。而另一些人则认为,他们加入穆斯林后不应该纳税或受麦地那的统治。位于东阿拉伯亚玛玛地区的巴努·哈尼法(Banū Hanīfa)部落的众多部族就属于后者。他们当时宣称他们自己也有一位先知,名为穆赛利迈(Maslama或Musaylimah)。他们大胆地提出阿拉伯半岛应当被划分成两块区域,由古莱氏人和他们分而治之。还有一些阿拉伯东北部地区的部落选择追随女先知赛贾赫(Sajāh)。穆罕默德的榜样使部落首领们看到占有先知的位置能够拥有多么巨大的权势,依靠这个位置能够为他或她的部落带来多么丰厚的利益。因此也就不奇怪会有其他人效仿他自称先知了。穆斯林文献将所有这种运动称为“里达”(Ridda),这个词通常指脱离伊斯兰教的叛教行为,但在当时背景下,这个词可以指对伊斯兰教或麦地那政治权威的一切抗拒行为。
于是,伊斯兰政权的新一代领导阶层决定采取大胆严厉的措施来制止这些运动。他们要求那些曾经向穆罕默德效忠的部落如今服从他的继承者以及麦地那政权的统治。只有向麦地那缴纳税赋的人才能成为穆斯林。为了实施这一决策,他们发起了许多行动,而这些行动最终导致了穆斯林大征服的开始:如果他们决定任由阿拉伯其他地区分裂,并且仅仅将他们的新宗教巩固在麦加的天房周边,或者假如他们认为阿拉伯人不接受麦地那的统治也可以加入穆斯林,又或者他们不运用军事力量来推行统治,那么大征服运动也就不会发生了。
定下这一决策后,穆斯林领袖们即刻以近乎无情的效率加以实施。如果有任何一个群体不遵从麦地那的统治,就会遭受整治,必要的情况下还会使用暴力。麦加贵族哈立德·本 ·瓦立德被派往阿拉伯东北部镇压巴努·哈尼法部落和其他反叛部落,其他远征军(几乎全部由古莱氏人组成)则被派往阿曼、南阿拉伯和也门。事实上,当时希贾兹地区和阿拉伯半岛西部有许多部落乐意继续效忠麦地那的统治,并且同意参军作战,这给了远征军很大帮助。
这些镇压里达运动的战争实际上可以说是更广范围内伊斯兰大征服运动的第一步。在粉碎巴努·哈尼法部落的叛乱后,哈立德·本·瓦立德便直接开赴伊拉克,支援巴努·夏伊班部落(Banū Shaybān)对萨珊帝国的第一场进攻。阿慕尔·本·阿斯则被派去整顿叙利亚南部的部落,他在后来征服叙利亚的过程中也是主将之一。
这些在最初的征服战中发生的事件可谓意义重大。假如仅仅局限于阿拉伯地区和叙利亚沙漠,那么早期伊斯兰政权永远无法作为一个稳定统一的阿拉伯政权生存下来。传统上,贝都因人惯于以劫掠周边部落,或向定居居民榨取各种形式的款项谋生。但早期伊斯兰教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穆斯林不应当自相攻杀:乌玛就像一个庞大的部落,所有人都是这个组织的一分子,承担着互相保护的责任。如果说所有阿拉伯人都成了同一个大家庭,那么互相劫掠也就不可能被允许了。况且定居社区的居民同样也是穆斯林同胞。一个和平的、由穆斯林统治的阿拉伯要诞生,就意味着必须要抛弃过去的这两种游牧生活方式。穆斯林精英面前的抉择是艰巨的:要么率领贝都因人对抗阿拉伯和沙漠边缘地区之外的整个世界,要么分裂退化成争战不休的各部,等待着无休止的部落斗争和无秩序的沙漠生活再次将他们聚在一起。里达运动被平息后,阿拉伯各部落重归麦地那的统治,穆斯林领袖们别无选择,即刻领导着狂热的贝都因军队向罗马帝国和萨珊帝国进军。此时唯一能够避免内乱的方法就是率领穆斯林进攻非穆斯林的世界。
在里达运动之前发起的征服战最终结束后,为了获准参与日后的征服运动,那些被鼓励加入穆斯林的部落纷纷接受了麦地那的统治。很快地,游牧部族便源源不断地前去麦地那,想要加入穆斯林军队,并且心甘情愿接受欧麦尔和伊斯兰政权领袖们的命令。
这些游牧民都被作为战斗人员编制入伍。与十一世纪塞尔柱突厥人进入中东的情况不同,早期穆斯林征服并不是依靠部落人携带家眷、帐篷和牧群的迁徙来完成的,而是依靠奉命作战的战士来完成的。只有在征服告一段落后,家属才被允许或被鼓励从他们的沙漠宿营地迁离并定居在新征服的地区。
在伊斯兰历史的这个早期阶段,对军队人数的记载差异十分巨大,很不可信。据穆斯林史料记载,征服叙利亚的士兵总数约为三万人,但这些军队很少会会合在一起,大多数时间他们往往被分成更小的单位行动。征服伊拉克的军队数量似乎明显更少,据阿拉伯文史料记载,人数约有六千至一万两千人。征服埃及的军队人数就更少了:阿慕尔率领的军队一开始只有三千五百到四千人,但后来又有援军一万两千人加入。这些数字并不可靠,但它们似乎体现了当时的现实情况,而且前后十分一致。这些军队并不是单纯靠人数优势压倒敌人的部落大军。事实上,在叙利亚的雅穆克战役和伊拉克的卡迪西亚战役这两场关键战役中,他们的人数很可能要少于他们的敌人,罗马军队和萨珊军队。
阿拉伯军队的武装十分简朴但实用。与敌人相比,他们的技术并不占优势,他们没有什么新型或者先进的武器装备。十三世纪初,蒙古人征服了亚洲大部和欧洲部分地区,他们对骑射技艺的精熟掌握显然是成功的主要因素之一,这使得蒙古军队能够比敌人拥有更加强大的火力和机动性。但相比之下,阿拉伯人却并不具有类似的优势。
从现存的战争雕像上,我们能够对罗马士兵的装备有明确的了解,因此我们也能够对这些装备作出较为可信的复原。同样地,从精美华丽的波斯细密画中,我们也能够清楚地了解到十四至十五世纪伊斯兰世界的骑兵形象。但对于早期阿拉伯军队,我们却几乎没有任何直观的历史证据。有关这一时期的军事装备,我们并没有发现时代可靠的考古证据,既没有发现佩剑,也没有发现盔甲。因此我们只能依靠历史叙述和诗歌中偶然出现的描述来了解他们的装备,而除去少数文本外,这些描述往往缺乏细节。
早期穆斯林军队的士兵一般自供武器或者使用从战场缴获的武器。在击败敌军或攻破城镇后,敌军的装备是最受欢迎的战利品之一。因此,一个颇为活跃的武器盔甲交易市场随之应运而生。早期穆斯林军队并没有统一的制服:每一个士兵穿的都是他们能找得到或者买得起的衣服。在大多数时间里,他们的军粮也是自备的。他们没有辎重队,也没有运输粮草的笨重车队拖累军队的行进。取而代之的是,每个人都要携带他自己的一份补给,一边行军一边消耗。在716至717年入侵拜占庭帝国时,穆斯林指挥官命令军队每人在马背上携带两穆德(mudd,两穆德约为两千克)的粮草。但在战争中他们往往用不上这些补给,因为他们通过劫掠就能够获得足够的给养了。到了冬天他们就建起棚屋,耕种土地,这样在之后的征服运动中他们就可以靠自己种植的作物自给自足。轻装行军和屯田给养使穆斯林军队得以在广阔的土地上穿越奔袭,而假如他们行军时背后拖着满载给养、吱嘎作响的笨重辎重车,大征服的成功是不可能实现的。
阿拉伯军队的主要武器是剑。早期阿拉伯剑并不是人们普遍想象中的那种弯刀,而是一种剑柄短小的双刃直阔剑。佩剑一般收在皮质或木质剑鞘中,剑鞘一般用皮带固定在肩膀上,而不是腰带上。现存的萨珊王朝后期阿拉伯剑剑刃长约一米。要使用这种武器需要一定的力量和灵活度才行。最好的剑似乎是从印度进口的,尽管也门和呼罗珊也是著名的高质量武器制造中心。很显然,剑是一种贵重的武器,它们常常被人命名、在家族中代代相传,还在诗歌中被广为传唱。在近距离接战中挥舞的宝剑,是真正的英雄才配携带的武器。这些剑似乎也被广泛使用,有可能是因为阿拉伯半岛在六世纪末到七世纪初的财富增长,使越来越多的贝都因人能够用上这种昂贵的武器。
除剑以外,阿拉伯人还有矛。比如“鲁姆赫”(rumh)长矛,这是一种木柄金属头的步兵武器,既可以用来砍杀,也可以用来刺击。在伊斯兰时代早期还出现了一种较短的“哈尔巴”(harba)矛,这种武器可能是在马背上使用的,尽管并没有历史证据表明当时的骑兵战斗中应用过重型骑枪。我们还发现有记录表明,阿拉伯士兵也会使用铁棒、钉头锤、木棍、石块、帐篷杆以及任何可以随手拿到的武器进行战斗。他们也会使用弓箭,而且弓术十分精湛。有文献叙述过“阿拉伯弓”和“波斯弓”的特点,很有可能阿拉伯弓要更加单薄轻便。在这一时期还没有记载表明穆斯林军队装备了弩,尽管在九世纪他们的确装备了这种武器。
阿拉伯士兵也装备有锁甲,尽管能负担得起锁甲的人一定很少:我们可以了解到,704年,在整个辽阔的呼罗珊行省,五万名士兵只有三百五十件锁甲。这些锁甲往往会代代相传,而明净光亮的全新锁甲则价值连城。头部防护装备分为两种。一种是“米格法尔”(mighfar),在西方兵器史中被称为“护面锁甲”(aventail)。这是一种锁甲头罩,背面一直延伸到后背以保护脖子。还有一种圆形头盔,名为“拜达盔”(Bayda),即“卵形盔”。一个全副武装的阿拉伯战士一定拥有十分良好的防护,至少与贝叶挂毯上描绘的诺曼战士有的一比,但大多数士兵不会这么富有,他们作战时穿着长袍戴着头巾,这使他们面对攻击时十分脆弱。
关于这段时期的实际战斗情况我们很少有细节充分的描述,而且在穆斯林大征服早期并没有军队操典存世,但有些时候史料也会提供一些信息,可以让我们了解到当时阿拉伯人所应用的一些策略思想。658年,穆斯林陷入内战时,一支缺乏实战经验的伊拉克穆斯林军队趁机侵入了叙利亚。有一个年老机智的贝都因酋长自告奋勇向他们献策。他首先要求他们保证水源的供应。因为他们的叙利亚敌人主要是步兵,而他们则骑马行进,利用机动性的优势他们能够将自己部署在敌人和水源之间。他接着建议道:“不要在开阔地向他们放箭或冲击他们,因为他们的人数比你们更多,你们无法保证不会被他们包围。”他们不应该站在原地或结成传统的阵型,因为他们的敌人既有骑兵也有步兵,在近距离接战时每一支部队都可以相互支援策应。如果阵型被敌人打破,后果将会是灾难性的。相反地,他们应该保持自身的机动性优势,将部队拆分成更小的分队(katā'ib),彼此支援。他们既可以骑在马背上作战,如果愿意也可以下马作战。有趣的是,他更强调下马步战的重要性:骑马或骆驼可以快速进行机动转移和侦察,在这一战况中也可以快速取得战场上的优势资源,比如水源供给,但实际战斗则取决于步兵部队的近距离接战。阿拉伯士兵会掷出投矛然后用剑近战,最终常常在搏斗中将敌人击翻在地。或许由于当时没有马镫(至少在大征服初期),步兵才获得了相对更大的优势。就像在同时代的许多其他战斗中那样,七世纪末到八世纪初的叙利亚军队在这场战斗中获得了胜利。他们似乎十分擅长结成密集步兵阵列进行作战。当军阵受到骑兵攻击时,他们会组成一道矛墙,士兵会半跪下来,用长矛的尾端支撑地面,翘起矛尖指向敌人。他们会等待敌人冲来,然后猛地站起,将长矛刺向敌人战马的面部。想要维持这样的阵型,士兵们必须要有严明的纪律和足够大的勇气才行,但只要行阵不乱,就能够维持很强的战斗力。这种体系化的战术对于贝都因人来说是陌生的,他们的战争传统更重视机动性和个人的武勇,但在大征服运动后来的阶段中他们自己也运用起了这些战术,比如在征服马格里布和中亚时。
在阿拉伯大征服的过程中,有两项重大的军事技术创新在世界上广为传播。马镫在古典时代的骑兵中还不为人所知。至于马镫究竟是于何时在何地发明的,目前还没有确切答案能够证明。一些很可能绘于七世纪末到八世纪初的中亚壁画展示了马镫的应用。文献资料则记载道,七世纪八十年代阿拉伯军队在伊朗南部作战时,才开始应用马镫。到七世纪,马镫已经投入了广泛使用。马镫的出现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一直在历史学家间广受争论。有人认为,马镫的出现使中世纪西欧重装骑士得以发展,并进而诱发了骑士阶层的出现所带来的一切社会及文化影响,但在伊斯兰世界中,这项军事创新并没有造成如此长远的影响,尽管它的确为大征服后来阶段中阿拉伯军队的长途奔袭提供了很大便利。
在大征服早期,另一项重大军事创新则是悬臂投石机的应用。重型投石机被称为“曼扎尼格”(manjanīq),而轻型的则被称为“艾劳达”(arrāda)。这些攻城器械早在穆斯林大征服之前就已经广为人知了,关于这种武器可信可靠的最早事例是在597年,阿瓦尔人围攻帖撒罗尼迦时就应用了投石机。这种悬臂投石机靠人们用力拉下悬臂一端的绳索,悬臂另一端就会迅速弹起,利用其顶端的投石索将发射物抛出。在伊斯兰大征服的第一阶段(632年至650年),唯一一次使用投石机的记载来自阿拉伯军对波斯首都泰西封,或称马达因的攻城战中,在这场战役中据说阿拉伯军使用了二十台投石机,这些投石机是一个叛变的波斯工程师在阿拉伯主帅萨阿德·本·艾比·瓦加斯(Sacd b. Abī Waqqās)的指示下建造的。令人惊讶的是,在有关阿拉伯人征服大马士革这种守备完善的坚城,或埃及的巴比伦要塞(Babylon,位于今开罗市的科普特人社区)这种坚固的罗马堡垒的记载中,却并没有提到攻城器械的应用,至于这是因为阿拉伯军真的没有使用攻城器械,还是仅仅因为文献没有提到,我们就不得而知了。在八世纪,有记载表明,712年穆斯林军队利用投石机攻破了撒马尔罕的城墙,这一信息也被当时的壁画所明确印证,证明投石机的技术的确在这场战役中获得了应用。与此同时,在信德的提䫻(Daybul),有记载称阿拉伯军动用了五百人操作一台攻城器械摧毁了当地的佛教寺庙。但总体来说攻城战似乎大多还是比较简朴的。到八世纪初穆斯林征服河中地区时,我们才发现他们采取了一些系统化的长期围城行动。
早期的穆斯林军队并没有什么秘密武器,也并没有掌握比他们的敌人更加先进强力的新军事技术。他们的优势仅仅在于便捷的机动、优秀的领导,以及可能是最重要的,坚定的动机和高昂的士气。
我们很难确定大征服初期阿拉伯战士的作战动机究竟是什么。弗朗西斯·培根爵士曾说过,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不喜欢洞察人心,窥探他人的内心想法。而对历史学家来说,这则是不可能做到的。我们所能做的只有从他们的言论或者据说是由他们所说的话语中,来推测他们对自己所作所为的想法如何。
关于穆斯林大征服的动机,最为完整清晰的观点来源于一系列演讲,这些演讲据说是由穆斯林使节向波斯帝国皇帝发表的,其中一些在上文中已经引述过了。穆斯林反复强调他们对现世的事务并不关心,相比之下来世的奖赏更能激励他们前进,同时他们还相信波斯人死去后不会享受与他们相同的奖赏:“如果你们杀死我们,我们将进入天园。假如我们杀死你们,你们将堕入火狱。”他们相信自己是在执行真主的旨意:“如今,我们奉真主之命进攻你们,我们是为了真主的缘故而战的。我们遵照祂的旨意,为了成就祂的应许而行动。”
战死的穆斯林通常被称为“烈士”(即舍希德,复数为shuhadā)。根据穆斯林传统史料,将在圣战中牺牲的战士称为烈士的传统,最早见于有关624年白德尔战役的记载中,似乎当时人们普遍认同在圣战中牺牲的烈士的灵魂会即刻进入天园。某些时候,一片有许多穆斯林战死的战场,会被描述成散发着甜蜜的芳香。有一些故事就描述了有人想方设法要成为殉道烈士,或至少是将自己置身危险之中以求献身:“塔米姆部落有一个名叫萨瓦德的人,他在掩护自己的族人进攻时英勇献身。一开始他就受到了致命伤,但还没有当即牺牲。他站起身来冲向(波斯军统帅)鲁斯坦,一心要将其杀死,但他还没冲到对方面前就战死了。”值得一提的是,这一事例既体现了对献身殉道的渴望,也有维护部落团结的责任感。还有一些极端事例存在,比如有一个人为了更快地被人杀死以获得烈士应得的奖赏,故意在战场上丢弃了盔甲。但这些毕竟属于少数特例:更多人还是较为理智的,在获得来世的奖赏之前,他们更希望能享受此世的胜利果实。
早期穆斯林战士口中常常提到的另一个征服动机就是从暴君的手中解放波斯臣民,以便让他们皈依伊斯兰教。“我们受真主所遣来到此地,解放那些渴望摆脱此世的暴君奴役的人们,让他们诚心皈依真主,这样我们就可以变他们此世的贫苦为富足,把他们从邪恶的信仰中解救出来,将伊斯兰的公义施与他们。真主派遣我们向世上的所有造物传播祂的宗教,号召他们皈依伊斯兰教。”
但总体来说,传播伊斯兰教或提供当地人改信伊斯兰教的机会,并不被当时的人们广泛传述为作战的动机。更常见的作战动机是对阿拉伯民族身份的自豪感和部族自豪感。当伊拉克的穆斯林军队统帅萨阿德想要鼓舞他的部下成就伟大事业时,他强调了他们作为阿拉伯人的自豪感:“你们都是阿拉伯的酋长和贵族,是各部落的精英,也是你们族人的骄傲。”他的这些演说频繁用阿拉伯人的简朴与真诚鲜明地对比了波斯人的豪奢与虚伪。就像在蒙昧时代那样,对部落成就的自豪感在这一时期仍然是驱使阿拉伯人作战的主要因素之一。这一点可以在诗歌中见到端倪,比如这首纪念塔米姆部落在卡迪西亚战役中战功的短诗,作者不明:
巴努·塔米姆的英雄数不尽,
他们在战场上最不屈。
他们大军开拔,列起密集行阵
攻向叫嚣的敌人,将他们驱逐杀散。
平日他们心胸宽广似海,但在那波斯王眼里,他们就如
一群林中猛狮:你可以想见,他们如排山倒海般压向敌人。
在那山坡上绵延几日的漫长战斗结束后
满载荣耀与尊严,他们从卡迪西亚凯旋。
还有这首赞颂阿萨德的诗歌:
从高高的山坡上我们率骑兵冲向齐斯洛,
他也指挥自己的骑兵与我们相敌。
我们让波斯许多妇女祈祷悲泣,
每当她们眼见满月时分。
我们斩杀了鲁斯坦和他的儿子们
奔腾的战马扬起沙尘将他们掩埋。
在这片战场之上,我们只留下了
再也无法动弹的人。
这种对战斗与杀戮的喜悦直接来自于前伊斯兰时代的精神传统。个人的光荣与声誉对阿拉伯人来说也仍然十分重要。在一句劝勉语中,对来世天园的期待和传统上对现世声名永存的渴望结合在了一起:“阿拉伯人啊,你们既要为正教而战,也要为此世而战。你们要为真主的宽恕而勤勉,也为那天上和地上的广大乐园而勤勉,它们都是为敬畏真主的人准备的。假若魔鬼企图通过引诱你们顾虑战争的危险而使你们失去勇气,那么你们要记住,以后你们的故事将会在每一场节日庆典上传扬,直至永世。”
除了对俗世名声的渴望之外,当然还有对于财富的渴望。对大征服早期的历史叙述中,最为一致的特征之一就是人们对战利品的期望和在描写缴获财富时流露的喜悦之情。在这些描述中,战利品往往是金钱、轻便货物和奴隶。战俘总是很重要的战利品,在一些地区,比如北非柏柏尔人居住的地区,战俘似乎是主要的战利品。有趣的是,尽管这些战士都是游牧民,但记载中却很少提及牲畜,这或许是因为他们大多放弃了自己曾经的游牧生活方式。而对于获取战利品的关注,又与对如何公平分配战利品的考虑相挂钩。这些描述大部分无疑都是说教性的,在这些描述中,分配的公正程度肯定有所夸大,但仍旧有力地体现了这一主题。
新兴的伊斯兰政权具备了人力、军事技术、意识形态信念和领导集体,这使他们得以发起一场大规模对外扩张运动。但最重要的是,这个新政权的领袖们已经充分认识到他们必须对外扩张,否则就会陷入崩溃。对于他们来说,要生存下去就只有一个可行的办法: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