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较灵台候簿”:案件的判决及结果解读
经过上文的分析,可以推断,一位具有印度天文历法之家学渊源的“善算”瞿昙譔,和一位参与了《大衍历》编制的历官陈玄景,还有一位精通中印天文历算之学、又亲自主持大范围天文大地测量为《大衍历》提供实测数据的耆宿南宫说,一起指控“《大衍》写《九执历》,其术未尽”,是有确凿依据的,并且颇有胜算的。他们提出指控的真正重点在于《大衍历》没有完整地“抄袭”《九执历》,而不是抄袭行为本身。
但是一部历法一旦颁行之后,对它进行修改就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学术问题了。面对这样的指控,唐玄宗命令“侍御史李麟、太史令桓执圭较灵台候簿”,从而做出了有利于新历的判决。但一部历法对实际天象的推算精密与否,除了看历法原理之外,还需要精密的历法参数。《九执历》的优越之处正是在于它的历法原理部分,而《大衍历》新近修成,历法参数都是刚刚实测获得的,所以它推算实际天象的精密程度自然会优于《九执历》。所以通过“较灵台候簿”这种看似科学的方法是不能否决“《大衍》写《九执历》,其术未尽”的指控的。然而在当时急需一部切实可用的精密历法的情况下,唐玄宗的做法也不失为一个平息纷争的正确做法。毕竟,从实用的角度看,历法的精度是第一位的。
实际上,判决结果“乃罪说等”看来也只是形式上的。瞿昙譔后来的仕途似乎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按《旧唐书·天文志下》的记载,瞿昙譔在上元二年(761)任秋官正,到宝应元年(762)时官任司天少监。南宫说的活动此后未见记载,但《旧唐书》卷三十六天文志下和《新唐书》卷三十三天文志三都记有一位太史南宫沛在乾元元年(758)的活动,南宫沛很可能与南宫说属于同一家族并为其后辈,因此南宫说及其家族应该没有得到太严厉的惩罚。之所以在判决结果中南宫说看上去成了“首犯”,应该就是因为在这三人中南宫说的资历最老,职位最高。
综上所述,指控“《大衍》写《九执历》,其术未尽”一案是在印度天文学与中国本土天文学产生冲撞和磨合的过程中发生的,瞿昙譔等指控《大衍历》没有完整照抄《九执历》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印度天文学在唐代官方天文学中的地位,但是朝廷对该公案的判决结果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其后中国传统历法对印度历法中先进成分的吸收。同时,这一指控也折射出南宫说、陈玄景等一些职业天文历算学家设法维护他们所代表的官方天文历算机构之正统地位的心态,为这一中外历术之争蒙上了一层朝野之争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专业与非专业之争的色彩。
最后,本书以“《大衍》写《九执》”公案作为引子,是因为这桩案子很好地还原了唐代中外天文学交流互动的历史现场,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在唐代对外开放的形势下,域外天文学知识是通过哪些途径传入中国的?都有些什么内容?至今还保存下来多少?对中国本土天文学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等等。这些问题将在以下章节中得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