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小政府”对于国民生活的危害
大多数自民党国会议员似乎没有觉察到,由于长期以来自民党政权的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失误,招致今天经济不均衡和国家财政的破产。“55政治体制”时代的在野党议员也并没有认识到这一事实。
对于政治家和官僚腐败的批判是毋庸讳言的。但是,在批判国家和社会政策选择方面,历代政权叠加起的失误则责任更为重大。必须说明的是,清廉有能的政府固然是最好的政府,腐败无能的政府则是最坏的政府。但是即便政府清廉却无能的话,也同样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很坏的结果。退一步讲,如果多少有点腐败却是有能的政府(如果这样的政府存在的话)至少也比前者强一些。
“我们无法接受过分拘泥于反省过去政策而不重新开始实施各项新政策”这句话曾一度成为当局者摆脱错误的借口。危机时代更有必要检讨追溯危机的渊源,并且在此过程中有必要明确个人和组织的责任。这是改革和形成日本政策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
比如20世纪90年代,泡沫经济一度让人们看到了日本财政摆脱对“特例国债”依赖的曙光。但在泡沫经济崩溃后,日本经济进入了长期不景气时期,税收减少,财政赤字再次大举扩大,使得日本财政再次陷入了深刻的危机之中。为此,大藏省的官僚们试图和以前一样,为了使账目上的财政赤字看上去小一点,在回避依赖特例国债问题上下了不少功夫。我对此不停地批判并称这一行为为“粉饰预算”。在国民的眼皮底下“粉饰预算”掩盖了财政危机的实际状况,助长了政治家的不负责任。政府行政官员忘却了基本责任是向国民传达正确的信息,唤起国民的认真讨论。
由于财政赤字实在太大,连“粉饰预算”也无法掩盖导致“特例国债”重新复活。尤其是特定事业项目的特别会计、公团、事业团体的经营不断恶化,留下了巨额无法处理的旧国有铁路债务。同时地方政府债务也在不断增多,社会保险会计也存在着诸多困难。总而言之,日本公共部门的财政陷入了全面危机。
政治家和行政官员(官僚)的一系列腐败事件,再次凸显了政府实施规制、助成、保护政策所带来的弊害。
从20世纪70年代洛克希德事件开始到80年代利库路特事件以及佐川急便事件,都是在政府进行的规制、助成、保护领域里反复发生的丑闻。到了90年代泡沫经济崩溃,住宅金融专业公司的破产日趋显露,几家地方银行和信用组合(译者注:地方金融机构)的破产也已暴露,由此社会上因大藏省对于金融机构统制导致大量破产的批判声也逐渐高涨。之后,日本官僚机构的一系列丑闻影响了社会对于政府机构的信任。特别是被誉为官僚中最好的精英集团大藏省和通商产业省官僚的腐败和违纪事件被披露,艾滋病药物事件(日本医药品行业和官僚、医生之间的勾结事件)中厚生省事务次官(政府中的最高行政长官)的腐败事件,地方行政官员招待中央行政官员的“官官接待”事件,都道府县厅的饮食费和虚报出差等事件严重损害了日本社会对政府的信赖,民众对行政改革和金融体系改革的声音喷涌而出。
在1996年10月的总选举中,所有的政党都提出了行政改革公约。但是,此次投票率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确立并实施男女同权完全普选制度以来最低的59.62%。从都道府县的投票率中清楚地看到以东京、大阪、名古屋为中心的三大都市圈特别低。全国投票率最低的埼玉县只有53.41%,千叶县与大阪府分别为54.50%和54.80%。
在总选举前的舆论调查中可以看到,日本民众最为关心的议题是景气复苏,而选择改革作为优先课题的人数占比并不高。虽说下一代的日本社会可能进入更严峻的状态,但只考虑眼前利益的日本民众仍然更多。
这次选举是日本社会处在制度、组织、机关整体功能不全,外部和内部环境正发生着巨大变化的内忧外患之中举行的。90年代是日本国民目标重塑大变革的时代。日本国民理应将改革理念化为实际行动,才能令日本经济重新驶上安定增长的轨道。但是非常遗憾,大多数国民只看到了过去的延续。
在自民党长期执政的时代,因为政治家热衷于将财政作为诱饵来维持政权,结果招致国家财政的破产。政府财政已经不具备恢复经济景气的能力。政府被产业界、劳动界、部分媒体“为恢复经济景气减税”的大合唱所压制,实施了所得税减税。这一税收政策并不作为永久的租税制度改革的一部分,只是以时间差替代实施消费税增税的“特别减税”措施而已。由于经济不景气超过预期,经济也完全没有显示复苏的预兆,提高消费税的副作用却显现了出来。
大多数日本人是和平主义和繁荣经济的膜拜者,对国家政治漠不关心。白领阶层(工薪收入者)沉溺于企业活动,在产业空洞化带来的“裁员”骚动里,白领阶层更加关注自己的微观世界。而“规制缓和”和激化竞争的“价格破坏”更加强了白领阶层自我保护意识。如果宏观政策发生失误,微观主体无论做出何种努力,事态都不会变得更好。或者说,微观主体越努力,宏观的内外不均衡越容易扩大,越容易发生就业率波动,从而将微观主体逼入绝境。即便如此,大多数白领阶层的脑子里只关注眼前的世界,并不关注国家政治。
此外,选举中任何一个政党的选举公约都只是临时拼凑的官样文章,对于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没有认真地给选民信心和希望。为了吸引选民的关注,政党公约像越摊越大的大饼,反而令认真的选民不再信任。自民党推举的多数候选人与党的公约中打出的“改革招牌”没有任何关联。候选人却热衷于向选民承诺从中央为地方争取补助金这一老套且非常露骨的利益诱导来赢取选票。在个别领域中因利益诱导而获得好处的选民热心地走向投票所,但是认真的多数选民则采取了弃权方式。
自民党在1996年10月的大选中获得了239个议席,虽然没有达到半数的250个议席,却大大超过了选举前的211个议席。自民党与议席大幅度减少了的社会民主党以及“新党先锋”的联合组阁(未入阁),虽然只是少数议席的执政党,但是经过三年零三个月,自民党又重新单独掌握政权,第二次桥本龙太郎内阁成立了。社会民主党和“新党先锋”帮助自民党回归政权,延长了日本不健全的政治功能,不久便各自走向了消亡。在11月国会施政演说中,桥本首相发表了“即使舍弃生命,也将改革进行到底”的“行政改革、经济构造改革、金融系统改革、社会保障改革、财政构造改革”等五大改革。桥本首相随后又加上了教育改革,打出了桥本内阁六大改革的政权金字招牌。
1997年3月,桥本首相在集合了首相、财政大臣经验者的“财政构造改革会议”上,提出了“财政构造改革五原则”。具体为:第一,当前的目标以2003年为限;第二,本任期中的三年(1997—1999年)设定为没有“圣域”的全方位集中改革时间,并设定了行政经费削减的量化目标;第三,1998年度预算案的一般支出(国债费和地方交付税交付金除外的支出)为负增长;第四,大幅削减所有的长期计划,不制定与支出相关的新的长期计划;第五,包含财政赤字的国民负担率降至50%以下。依照财政制度审议会的报告,1996年12月的内阁决议决定到2005年为止实现“财政健全目标”,国家和地方的财政赤字合计控制在国内生产总值的3%以下,并摆脱对特例国债的依赖等内容。令人惊讶的是,桥本首相提出了“提前两年”(2003年达成)实现此目标的提案。
克服财政危机的确是日本政府的紧急课题。但是如果采取急刹车方式,反而会扩大日本经济的不均衡和国民生活的不安。这也是“临调行革”经历过的事情。一部分政治家和学者认为“提前实现”年度目标是反映首相坚定的改革意愿。而这恰恰和临调行革的“没有战略的战术”一样,首相等领导者采用的政策除了破坏经济和生活的下策之外,也反映了改变自民党派系议员的惰性是非常困难的。这一政策是担任自民党党首与国家财政“管财人”的桥本首相“舍身”之战术,却不是日本改革的战略。
就在两三年前对于“改革”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的政治家们,为了掌握政权,不得不开始考虑“改革才是优先课题”这件事本身,反映了改革真的是日本社会的迫切课题。因受到住宅金融专业公司破产和几个金融机构破产的冲击,政府试图修订法律,以便将对于金融机构的检查、监督工作从大藏省分离出来,强化日本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这是一个值得瞩目的动向。同时在几个相关领域试图进行“规制缓和”,也具有一定的意义。
我和其他同事一起,从20世纪70年代起一直重复地强调应该放弃对每个产业由行政机关进行个别裁量的统治、介入和助成方式,代之以基于社会规则的管理,并重视公正交易委员会型独立性较强的行政机关的作用,更要强化担负货币价值责任的日本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政府更应确立彻底的地方分权和自治的目标(《改革的时代——现代综合研究集团提言集》日本经济新闻社,1977年)。非常遗憾,只有极少数政治家能倾听我们的意见。经过二十多年时间,政府总算开始公开将我们曾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方向与制度变革提上了议事日程。这与其说是日本政治家的进步,不如说是发生了太多的深刻事件,使事态变得非常紧迫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
从第二次桥本内阁开始后的1997年度政府预算编制过程中可以看出,自民党派系议员的元气得到了恢复。增加农业补助金,增开新干线线路等一系列曾经的问题却成为赢取选民选票的重要举动,而改革征兆丝毫没有在大多数政治家的言行中出现。无论桥本首相怎样重复提及改革的必要性,自民党的政党体制、日本的政治体制客观上成为阻碍改革的最大因素。
国会讨论内容也不着边际。预算委员会的审议,传承了帝国议会以来的传统,以对大臣和担当行政官员的质疑为中心,执政党和在野党相对而坐,没有采用自由交换意见的方法。新进党烦恼于向心力的低下,为处理违纪党员的党内问题而焦头烂额。民主党作为将来政权担当者,理应系统性地总结改革的政策思想和方针,但是却只顾就眼前的问题讨价还价。有部分亲近执政党指导者的高级干部,也不是讨论政策的真正人选。不能在民主党内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民主的手续,尽可能提出各种意见,构筑日本将来指导方针和政策纲要的政党,很难想象会在今后成为国家的有力担当者。
至于日本的政党改革公约,简直不值一提。虽然至今为止不能相信日本政治家的发言,但是他们说要进行改革,我们也别无他法,只好祈求他们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应付诸实际行动中。
究竟为什么要进行改革?改革的终极目标是变成怎样的社会经济体系?在这中间,政府又担负着怎样的角色?为国民提供怎样的生活保障?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有必要进行进一步探讨。
近几年,单独提出“规制缓和”的专家比较多,单独主张削减财政支出的声音也日益高涨。确实,政府行政机关过度干预民间经济活动的弊害以及政府财政破产的危险等问题,谁都看得非常清楚。但是,盲目地进行规制缓和以及抑制财政支出,将会扩大宏观经济的不均衡,招致国民生活的不安定。人们并不否认“过强的政府”和“过大的政府”的弊害,但是“过弱的政府”和“过小的政府”也会带来经济混乱、破坏国民生活、持续扩大贫富差距等问题。
20世纪的历史确实记录了“政府的失败”,但是在这之前不得不想起更为深刻的“市场的失败”的记录。过度强调“政府的失败”的结果,将过去无法比拟的现有市场规模放纵在市场原理之下,一旦招致超大规模“市场的失败”,政府在面对这样的“市场的失败”时是无法袖手旁观的。麻省理工学院的莱斯特·瑟罗(Lester C.Thurow)教授指出,从历史经验来看,国家无法从国民那里征集到税金,政府规模达不到维持社会基础设施的程度,就意味着文明的衰亡与崩溃(莱斯特·瑟罗,《资本主义的未来》,山冈洋一、仁平和夫译,1996年)。
单纯的规制缓和与一刀切式的财政支出抑制不能称为“经济再建”。如果只考虑规制缓和,国民的生命安全也会遭受威胁。但如果只考虑财政抑制支出,那么有可能政府应该做的最低限度的工作也无法做好。如果在国民中的不安情绪不断扩散,那么规制缓和以及财政支出抑制都将会夭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