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共文化服务的研究进展
公共文化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生活权利为目的,包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资源和服务内容,以及人才、资金、技术和政策保障机制等。笔者通过对已有文献的回顾和梳理可以发现,公共产品理论、社会学、福利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等都为研究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提供了理论支撑。近年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整体性制度框架已经形成,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服务水平均等化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分析和解决。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对公众文化民生的责任担当,其基本目标是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政府通过为公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从物质、制度和精神三个层面满足公民基本文化权利需求。政府只有通过平衡公共文化需求和供给关系才能达到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目标。周鸿雁(2016)指出,我国现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供给品的内容主要包括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法律和政策供给、基础设施供给、公共文化产品以及活动服务供给等方面。结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配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等,研究的重点主要是均等化、供给、需求、政府购买服务、与“互联网+”的结合、体制机制创新等内容。
(一)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我国现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包括供给均等和结果均等。赵迎芳(2016)从供给均等角度提出创新政府与社会联合治理管理体制,公共文化服务机制、财政投入方式,以及开展绩效评估、重点推进农村地区和特定阶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陈旭佳、刘素华(2016)则认为,相比于供给均等,结果均等更具有现实意义,仅靠机构或财政配置并不能解决均等问题,应着重改善文化机构的运行效率,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传播能力,帮助和引导不具备文化基础的公众充分享有同等的公共文化权利,才能促进均衡发展。
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的关键在于补齐短板,主要表现为老少边穷地区、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非均等化。相关研究聚焦于贫困地区和边疆地区,而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特殊群体的研究还很薄弱。李国新(2016)认为,“十三五”时期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的首要任务是促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尽快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实现的关键在于落实公共文化服务的精准扶贫,他提出将公共文化服务与农民致富紧密结合、培养乡土人才、提供数字文化服务等措施。针对公共文化服务呈现出“中部洼地”的现象,他提出国家应从总体上对资金、资源、扶持政策做出适当调整,促使中部地区特别是人口大省公共文化服务与全国同步均衡发展。而刘素华(2016)认为,相较于“东中西部”的区域刻板印象,公共文化服务的省际差异应得到更多重视。
关于不同群体间的均衡问题,周鸿雁(2016)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重视群体之间的异质性,应为特定群体量身定制特色公共文化服务;郑迦文(2016)探讨了民族地区农民工的公共文化服务策略,提出要实现城镇化背景下的“文化下乡”与农民工“精神进城”的有效整合。肖希明(2016)等认为,数字化是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必由之路。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研究,包括供给主体的研究、供给关系的研究、供给方式的研究和个例,涉及城市、农村以及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等,对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的提炼、供给机制的完善、供给行为和方式的规整、供给立法等方面缺乏有效积累。
赵迎芳(2016)认为,供给效率低下是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最主要的制约因素。目前供给方面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投入总量不足,供给质量下降,供给结构失衡、非均等化严重,供给隐性化、无趣化、重硬轻软,与公民文化需求存在偏差,供给利用率低,公众满意度低等问题,急需进行供给侧改革(张敏敏、黄晓丽、边晓红、周鸿雁,2016)。另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足还表现在基础设施落后或缺乏和提供公共文化活动服务有所欠缺,具体表现为群众文化活动举办次数少。
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与公共产品的需求状况直接相关,只有达到公共产品的供求均衡,才能使消费者效用最大化(林万龙,2007)。马雪松、杨楠(2016)指出,由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事权与财力不匹配,官员晋升锦标赛模式下地方政府偏重经济建设而轻视文化发展,以及传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的阻碍,当前中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需求存在总量和结构性双重失衡,严重制约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供给与基本文化权益的实现。
针对农村地区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存在的供给不足、需求不足、供需错位、文化消费意愿和能力低下、倚重他组织忽视自组织等问题,学者普遍认为要通过着重培育农民需求动力、重视和促进农民自组织和自我供给、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李兵园、唐鸣,2016)等方式促进农村有效供给。同时,要不断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支出制度、强化地方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创新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模式,从而切实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与有效性(马雪松、杨楠,2016)。
(三)公共文化服务需求
从需求的角度对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的研究、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匹配关系的研究尚未成为国内学术界研究的主流,相关研究表明,公共文化服务的功能和特点、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都会对最终分配的均等化产生影响(田艳平,2014)。吴予敏(2016)指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效性集中表现为能否适应多元化的社会文化需求。这就要求公共文化服务的结构必须是具有反思性能力的自我调适、自我丰富的结构。在组织沟通层面,行政管理者通过组织化渠道督导、灌输文化政策和文化服务资源;通过选拔和培训的方式,向一线的文化服务行动者传达目标、政策和观念;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其他资源进行计划配置或激励性配置。一线的行动者则向政府反映社会公众的文化需求;政府通过行动者的实践来检验文化政策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在人际沟通层面,公共文化活动成为联系群众的纽带,公共目标对分散的社会文化活动进行了引导,将分散的文化需求和兴趣聚合起来,使文化资本发挥了最大的效益。
当代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扮演了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双重角色(詹国斌,2013;王赫奕、王义保,2016),致使其在对公共文化服务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面对供给侧市场与需求侧民众而陷入顾此失彼的上升螺旋,使得改革的目标无法达成。李燕凌、杨日映、陈麒羽(2016)在研究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问题时指出,公共服务文化均等化涉及了公共文化服务供需数量的均等化匹配、配置结构的均等化匹配和服务质量的均等化匹配,兼顾空间可达度、利用公平度和公众满意度的内容。詹国辉、张新文(2017)通过AMOS评价模型对服务的匹配效率进行相关测度和验证,研究结果表明,服务水平和生产绩效对公众满意度产生了正向的促进作用。
(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成为关注的焦点。吴建中(2016)认为,社会力量办公共文化是大趋势,其实质是文化和价值观的问题,而不是纯粹的资金投入的问题。李国新(2016)指出,我国公共文化社会化经历了由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促进公共文化社会化发展,再到把公共文化社会化发展提升到增强发展动力的高度,逐步形成了全方位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段小虎、胡艳蕾(2016)等分别从项目合同制及非合同制模式对有关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管理方式进行了分析和思考。完颜邓邓(2016)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中的社会合作归纳为以管理协调机构为依托和基于项目合同/协议式合作两种模式。笔者(2016)指出,解决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需要从服务平台的搭建、购买主体的培育、购买机制的完善、评估监管的施行、专门领域立法等方面着手,建立以服务选择、信息发布、项目采购、监管评价为主要内容的政府购买流程,以提高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竞争性、可选择性和规范性。
(五)公共文化服务的形式和手段
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主要有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各类文化中心及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点等,“互联网+图书”“互联网+歌剧院”“互联网+青少年宫”“互联网+戏剧院”等都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互联网+”化的表现形式(纪锋亚,2016),是“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构成。在供给构成的实现手段上,包括使用电脑、手机及其他移动电子设备等获取服务平台,如腾讯的微信、QQ等社交平台,阿里的淘宝、支付宝等交易和支付平台,百度的搜索平台,优酷、豆瓣等各类垂直领域的内容服务或媒体服务。
(六)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融合研究进展
“十三五”规划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其中,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就是这一理念的集中体现。区域文化协调发展是一个全新的命题(张卫、孙功谦、叶南客,2002),也是当前我国文化领域推进体制改革、文化产业与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的统领和手段。总结归纳现有文献资料,可以将区域文化协调发展定义为:在区域发展过程中文化产业、公共文化服务、精神文化三者之间的和谐互利关系。笔者2017年相关研究成果显示,我国的文化产业多在大城市形成产业集聚,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等为重要的文化产业中心,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界限越来越不突出,二者融合发展的态势和速度明显加快。各地文化事业经费逐年增长,政府采用PPP等模式,与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形成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