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民共享,消费升级
“十二五”以来,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文化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融合发展的根本要求之一。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将超出物质的层次和范畴,追求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提升。人民群众不仅需要更高水平的物质生活,也追求更加多样化、特色化、个性化的文化等精神层面的消费。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蹄疾步稳、压茬拓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确定的104项文化体制改革任务,有99项已如期或提前完成,其他5项正按计划推进。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330项任务,目前绝大多数已经完成,先后推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制建设、推进媒体融合发展、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国有文化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等一大批改革文件,文化领域重要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确定,重点难点改革任务取得实质性突破,文化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一)政策出台更为密集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全局。国家密集出台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政策,落实公共文化服务重大工程项目,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国家出台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主要集中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服务专门领域立法等方面。仅2015年,国家及相关部门就出台了5个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关的政策文件(见表2-1),2个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政策文件,政策关注力度前所未有(见表2-2)。
表2-1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关政策内容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
表2-2 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政策内容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1年10月,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将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一并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明确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对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作出了明确规定,文化体制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加快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明确提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要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激发文化发展动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2014年2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指出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型、高端服务业发展,促进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是发展创新型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实现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内在要求,是促进产品和服务创新、催生新兴业态、带动就业、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着力推进文化软件服务、建筑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服务等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促进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内容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化、专业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促进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催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满足新需求。加强科技与文化的结合,促进创意和设计产品服务的生产、交易和成果转化,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新产品,实现文化价值与实用价值有机统一。
为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要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要加大文化科技创新力度,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
2017年2月,原文化部出台《“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指出要推动文化与其他领域融合发展,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要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加强文化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有效提升文化领域技术装备水平,促进科学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与推广,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向纵深发展。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指出要促进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有机融合,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提高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2018年3月,国务院组建文化和旅游部,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
(二)服务网络加速构建
截至2017年,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 166个,博物馆4 721个,分别是1949年的58倍和225倍。2017年,全国各类文化(文物)单位32.64万个,艺术表演团队演出达293.8万场次,艺术表演场馆2 455个。2017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超过35 000亿元,相比2004年的3 400亿元增长超过10倍。
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更加完善,覆盖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乡级、村级和城市社区的六级网络正在形成,人民群众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文化宫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不断实施到位,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阅读权、鉴赏权、参与权。“互联网+”带来公共文化服务的在线化、数据化,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模式下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更大程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于基本公共文化的需求,智能手机使用普及,射频识别(RFID)、移动定位、移动浏览器、人脸识别和动作感知等技术层出不穷,使得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提供基于移动端的服务的门槛将越来越低,数据驱动供给、“云平台”、网上“淘宝”等模式增强了人民群众公共文化服务的可选择性、可获得性和便捷性,人民群众坐在家里就可以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文化生活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场舞等文化休闲活动用活了城乡公共文化场地,滋养了老百姓的文化生活。
各地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多做尝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探索出了诸多好的做法和模式。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率先开展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公共文化供需机制,涌现了杭州市“你点我送”网上预约配送服务、嘉兴市“文化有约”服务平台、丽水市“文化订制”模式、舟山市“淘文化”公共文化交易平台等供需对接平台等,创造了余杭区的乡镇综合文化站标准化、拱墅区的“三联模式”。此外,浙江省设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以“文化直通车”的形式把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节目送到农村,开展“耕山播海”“唱响文明赞歌”等一系列文化扶贫活动,连续开展每年送戏1万场、送书100万册、送电影30万场的“送文化下乡”活动,成立了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研究中心,在全国率先制定施行浙江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全省从事文化、艺术领域的骨干和全省乡镇文化员、村级文化管理员进行分层次培训等,均取得良好成效,并获取了宝贵的经验。
上海市通过打造“文化上海云”,运用云计算、云存储、大数据,建设全方位覆盖、多终端访问、跨平台多通道发布的公共文化信息网状结构平台,发布《“文化上海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市民通过电脑、电视、手机、社区大屏等终端访问公共文化资源,实现文化产品或服务的自选和消费。远郊区县依托有线、无线广播电视覆盖,东方社区信息苑和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来完善网络宽带接入和扩容工作,从“村村通”迈向“户户通”,满足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对网络文化的需求,积极探索为视障等人群提供数字化(有声)阅读设施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
此外,从全国范围内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在东部沿海地区开展迅速,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已经由传统的群众文化活动逐步扩大至大型文化活动等:涉及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购买国有表演艺术团体和民营表演艺术团体的演出活动,购买体育赛事活动,购买文化单位开展全民阅读、群众文化、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古籍保护、公共文化宣传研究等文化活动,购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示、传播等文化服务活动,购买地域文化品牌培育与推广项目等。同时,推动社会资本参与“三馆一院”建设,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角色任务发生了较为深刻的改变。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出资采购公益文化产品和服务;浙江省宁波市采用政府购买组织实施“万场电影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广东省深圳市较早出台了《重大公益性文化活动实行社会化运作试行办法》,采购“文化钟点工”;上海市公开向全社会征集社区文化中心专业化管理主体;北京市购买民办图书馆服务管理街道图书馆运营;等等。
(三)人民参与态势向好
随着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推进,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文化馆(站)年服务人次、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标和国民综合阅读率指标逐步提高。其中,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和文化馆(站)年服务人次指标均已达到5亿人次以上,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均超过98%,已接近2020年目标值;国民综合阅读率与“十三五”目标差值缩小到2个百分点以内。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城镇居民家庭教育文化娱乐人均消费支出呈现出连年增长的态势,教育文化娱乐人均消费支出已经成为居住支出外支出增长最快的领域。同期,全国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总支出比例保持了两位数以上的增长速度,对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形成了有效支撑。
表2-3 人均图书馆流通次数 单位:次
表2-4 人均参观博物馆次数 单位:次
续表
表2-5 人均接受文化馆(站)服务次数 单位:次
表2-6 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 单位:百分比(%)
表2-7 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 单位:百分比(%)
表2-8 全国国民综合阅读率 单位:百分比(%)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全国国民阅读调查”。
从各地方的情况看,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文化馆(站)年服务人次逐年增长的态势明显,2017年,浙江、广东、江苏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分列前三位,广东、浙江、山东文化馆(站)年服务人次分列前三位,海南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文化馆(站)年服务人次两项指标要实现翻番难度较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除贵州和西藏外,截至2017年年底,其他省市这两项指标均达到97%以上,完成“十三五”目标压力不大,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等省市均已经实现了全覆盖,内蒙古、辽宁、浙江、安徽、广东、海南等省份均已经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国民综合阅读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两项指标由于还没有统一规范的统计流程,部分省市数据缺失,从目前可以掌握的数据看,国民综合阅读率均已超过7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常住人口的比例增加,上海等地达到了40%以上。
(四)启动专门领域立法
2014年以来,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原文化部与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稿)》,对于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问责、追责做出了较为具体的规范,对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公众需求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015年1月,国务院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博物馆条例》(国务院令659),明确提出建立博物馆理事会制度,明确国家对非国有博物馆的各种支持,明确强调了博物馆的教育、研究和欣赏的功能,并且把教育放在了首位。这一条例的出台将对博物馆的管理起到规范作用,是对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约束。2015年5月,为了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原文化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送审稿)》,并报送国务院审议,此后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的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标志着公共文化服务立法工作不断取得进展。2016年4月,《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正式进入立法程序,2016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此外,“文物保护法(修订)”“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等也已经进入立法进程,公共文化服务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