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村调查报告(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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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口流动、老龄化与小农的分化

自秦汉以来持续至今的小农经济在我国存在了数千年之久,虽然在漫长的历史变迁中小农经济不时被打断,但总体上保持了发展并长期发挥着稳定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加速了人口流动与迁移,农户之间的分化日益加剧,小农已不再是一个同质性的集合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小农的分化趋势不可避免。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根据整村调研数据统计,农村人口中从事非农就业的人员比例约占总人口的29.91%,从事农业劳动人员比例约占总人口的12.92%;若按照有效劳动力(明确工作行业的劳动力)计算,从事非农就业人员占有效劳动力的比例高达69.82%,从事农业就业人员占有效劳动力的比例为30.18%(见表2-3),从事农业就业人数的减少,会直接影响农户的分化。从外出务工空间分布来看,河南省农村外出务工人口以省外、本县县城及郑州市为主,其中,省外以长三角为主,约占全部外出务工人口的10.78%,省内以本县县城和郑州市区为主(见图2-2)。外出务工地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业经营类型的变化,如果外出务工地点较远,往返于乡村和务工地点的成本就高,返回乡村的次数会减少,从事农业劳动投入也会相应地减少,这部分群体主要是20~40岁的青壮年,他们中有多数也不愿意种地,而逐渐地会将土地流转出去。而40~60岁外出务工的群体大多数会以省内为主,农忙时会经常回家,这部分群体将会长期保持亦工亦农的兼业化状态。

表2-3 非农就业占比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调研数据整理计。

2017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中指出,未来十几年特别是2021—2030年,我国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折期,人口总量将在2030年前后达到峰值,劳动年龄人口波动下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人口流动仍然活跃,家庭将呈现出多样化趋势。我国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这也得到了大家的普遍认同,无论是从国家宏观统计数据,还是从调研的微观数据,都可以印证这一点(见表2-4)。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入城镇,农村的老龄化问题就显得更为严峻,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老年人成了种地的主力军,逐渐形成年轻人都不愿种粮、也不会种粮的现象,老龄化农业问题逐渐显现(见表2-5)。从我们开展的整村调研数据也可以印证,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员年龄普遍偏大,50岁以上的农业主要劳动力占比达56.04%,60岁以上的占比也达到了25.96%(见表2-6、图2-3),年龄最大者达到了82岁。这对我国传统小农生产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农户的分化日益明显,小农呈现出更多形态并加速演进。

图2-2 调研村庄外出务工地点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调研数据整理计算。

表2-4 全国、河南省及调研村庄人口年龄结构

数据来源:百县千村整村调研数据及《河南省统计年鉴(2018)》《中国统计年鉴(2018)》。

表2-5 我国农业经营人员结构情况  (%)

注:四大地区划分: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中部地区包括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8)。

表2-6 调研村庄主要农业劳动力年龄情况

续表

注:调研的15个村中,主要农业劳动力最大年龄为82岁,最小年龄为19岁。

数据来源:根据调研数据整理计算。

图2-3 调研村庄主要农业劳动力年龄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调研数据整理计算。

随着小农的分化,对小农的划分有各种不同类型,但从调研的实际情况看,目前我国的小农可大致分为如下3类:

一是生存型小农,也有学者将其称为自给型小农(郭晓鸣等,2018)或贫弱农户(贺雪峰,2015)。这类小农主要由已经与子女分家另过的老人构成,通常由两个或者一个老人组成,由于年事已高,这部分老人已无力外出务工,但仍然可以从事农业生产,机械化大大降低了劳动强度,使其劳动年龄进一步延长。这类农户的经营规模较小,目的以自给自足为主,较少提供商品化的农产品,从事农业生产能够降低生活成本,也是实现其自我价值的一种方式。从发展趋势看,随着年龄的增长,部分老人会逐步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会随子女迁入城镇,生存型农户的萎缩趋势不可避免,但完全消失将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为这一代老人老去后,随之又会有下一代进入类似的状态,即使城镇化进程完成以后,这类农户也不会完全消失,发达国家的经验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与其他类型的农户相比,生存型小农对土地的依赖性很强,其家庭收入的大部分来自农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这类农户若失去土地其生活会立刻陷入困境,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十分明显。课题组的调研发现,即使给予一定的补偿,超过80%的老人也不愿放弃土地和农业经营,并表示只要政策允许会一直耕种下去直至无力耕种为止。此外,我们还应该认识到传统小农的存在有其历史的必然性,日、韩等国也存在类似的现象,而且其存在的价值也并非全是负面的,在维持自身生存和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其在粮食安全、社会稳定、文化传承以及生态保护等方面均能做出重要贡献。因此,我们应有足够的历史耐心,至少不能在政策上强行驱逐或取消生存型农户。

二是兼业型小农。兼业型小农是指家庭内部成员根据分工既有从事非农产业也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小农,即半工半耕状态。这类农户是小农中一种非常重要的形态,在数量上占比最大,根据我们整村调研数据,兼业型小农占比高达81.35%(见图2-4)。国际经验表明,在城镇化过程中,兼业小农将长期存在且表现出动态变化特征,既会发展为中农和家庭农场,也会退缩为生存型小农或退出农业。在兼业小农的家庭收入结构中非农收入占比呈持续增加趋势,农业收入占比则下降明显,根据调研数据计算,在兼业小农家庭中非农收入平均占比高达85.84%,农业收入占比仅为14.16%(见图2-5)。从农民家庭关系的角度看,兼业小农可分为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兼业小农,即家庭中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以及老年父辈在家务农和以夫妻分工为基础的小农,即家庭中丈夫外出务工,妻子在家务农(张建雷,2018)。其具有鲜明的再生产特征,体现了家庭伦理关系,家庭决策并非仅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量。

图2-4 调研村庄农业家庭类型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调研数据整理计算。

图2-5 调研村庄兼业小农家庭收入结构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调研数据整理计算。

三是退出型小农。退出型小农是指逐步退出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群体,实践中主要包括两种类型:第一类是通过上学留在城市就业、进城务工等途径举家搬迁至城市和实现就业地转换的农户,其中前者因为自身发展、迁移等原因无法或者不愿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但他们在农村依然有耕地、宅基地以及房屋等资源;后者则是在城镇实现就业,把自家的承包地全部长期流转出去,在家庭收入构成中基本没有农业收入,但仍然居住在农村自建的房屋里,这类农户在城郊的农村较为常见。第二类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一部分老人无力耕种自家土地但又无法跟随子女进城,只能选择将土地长期流转出去,平时居住在农村自建的房屋里,以独居老人或者年龄较大的老两口为主。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退出型小农并非永久退出农业,而是呈现出动态变化特征。当他们在城市发展不顺利而农业政策和农产品市场前景较好时,退出型小农会回乡重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随着市场化的深入推进,目前小农在农业生产经营中面临严重的发展困境。且不说退出型小农,对于生存型小农与兼业型小农而言,资金、技术、风险并不是其关心的主要问题,随着务农人口的老龄化,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与产后等环节均对小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如产前生产资料的购买,产中的灌溉、施肥等环节以及产后的农产品销售等都对老年人构成日益严重的挑战,急需完善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来缓解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