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老师说吴起太公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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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吴子本传

吴起兵法

【夏振翼注】吴子,名起,卫人,为鲁将。破齐师,人有谗起者,鲁君疑之,弃(离开)鲁归魏。魏将之(以吴起为将),拔五城。

吴起,战国时卫人,曾从曾子(曾参)学习,喜用兵,有文韬武略之才,志存高远。起投鲁国为将,统军抗齐,大败齐军,建立赫赫军功,却招致非议,乃投奔魏国。经李悝推荐给魏文侯,备受重用,在魏得以大展长才,连败秦军,夺取五城,被任命为西河郡守。吴起用兵有方、治国有策,他在西河实施耕战,奖励垦荒,发展生产,使粮饷充裕,民无饥色。为加强防边,又组一支魏武卒,精锐善战,使秦军不敢东向。

迨(及)武侯相田文,起不说(悦),与论功。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魏置相,相田文。吴起不悦,谓田文曰:“请与子论功,可乎?”田文曰:“可。”起曰:“将三军,使士卒乐死,敌国不敢谋,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治百官,亲万民,实府库,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守西河而秦兵不敢东乡,韩赵宾从,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此三者,子皆出吾下,而位加吾上,何也?”文曰:“主少国疑,大臣未附,百姓不信,方是之时,属之于子乎?属之于我乎?”起默然良久,曰:“属之子矣。”文曰:“此乃吾所以居子之上也。”吴起乃自知弗如田文。

田文既死,公叔为相,害起。起惧得罪,遂去之(往)楚。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田文既死,公叔为相,尚魏公主,而害吴起。公叔之仆曰:“起易去也。”公叔曰:“奈何?”其仆曰:“吴起为人节廉而自喜名也。君因先与武侯言曰:‘夫吴起贤人也,而侯之小学,又与强秦壤界,臣窃恐起之无留心也。’武侯即曰:‘奈何?’君因谓武侯曰:‘试延以公主,起有留心则必受之。无留心则必辞矣。以此卜之。’君因召吴起而与归,即令公主怒而轻君。吴起见公主之贱君也,则必辞。”于是吴起见公主之贱魏相,果辞魏武侯。武侯疑之而弗信也。吴起惧得罪,遂去,即之楚。

吴起在魏二十七年,先后打过七十六次战役,六十四次大胜,其余则不分胜负,从未打过败仗,战绩辉煌,辟地四面,拓地千里,使魏国在战国七雄中处于强者的地位。

吴起离开魏国后,魏连败于秦军,不到二十年,西河地区全为秦所有。

楚立为相,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

吴起在楚,深受楚悼王器重,命为令尹,极力变法革新,图谋富强。在吴起图强下,楚得以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击退韩、魏、赵进犯,西北败秦军,自此威震天下。

著兵书六篇,与悼王议削(xuē,减少)族禄。及悼王死,宗室大臣作乱而攻起,起走之(往)王尸而伏之(伏在王尸上),击起之徒,因射刺起,并中悼王尸。太子立,尽诛射起并中(射中)王尸者,坐(连坐)射起而夷宗者,七十余家。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楚悼王素闻起贤,至则相楚。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要在强兵,破驰说之言从横者。于是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诸侯患楚之强。故楚之贵戚尽欲害吴起。及悼王死,宗室大臣作乱而攻吴起,吴起走之王尸而伏之。击起之徒因射刺吴起,并中悼王。悼王既葬,太子立,乃使令尹尽诛射吴起而并中王尸者。坐射起而夷宗死者七十余家。

高氏(宋朝,高似孙)子略曰:读《吴子》,其说盖与《孙子》截然不侔(móu,等同)也。起之书,“几(近)于正”;武之书,“一(全)于奇”。起之书,尚礼义,明教训,或有得于《司马法》(记载中国古代军礼和军法)者;孙则一切驰骋(纵马疾驰)战争,夺谋逞(纵)诈之术耳。

《吴子》(《吴子兵法》简称,下同)六篇,是吴起在镇守西河期间所写,与《孙子》十三篇各有千秋,因此后人并称孙武和吴起为“孙吴”。唐朝时外传至日本,其后甚至远传至法国、英国、美国等,对日本及西方军事理论研究,产生深远的影响。

夏振翼:武侯浮(行船)西河而下,中流顾而谓吴起曰:“美哉乎!西河之固(山河之险固),此魏国之宝也。”起对曰:“在德不在险。”武侯善(首肯)之。

儒家“为政以德”,吴起为儒家论兵,故以国之宝,在德不在险。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曰:“在德不在险。昔三苗氏左洞庭,右彭蠡,德义不修,禹灭之。夏桀之居,左河济,右泰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修政不仁,汤放之。殷纣之国,左孟门,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经其南,修政不德,武王杀之。由此观之,在德不在险。若君不修德,舟中之人尽为敌国也。”

太原刘氏曰:战国之士,论仁义道德者,孟轲(孟子,名轲)也。起,兵家者流,亦以仁义道德为言,何哉?盖起学于曾子,而曾子受之孔子,故其言相同也。

吴起到鲁求发展,投身曾子门下,刻苦学习,钻研儒学。齐国一大夫,发现吴起是个人才,便将女儿许配给吴起。然正当他在攻读向学时,其母病逝,吴起曾誓言功名不就不返乡,乃忍痛不归乡守三年之丧,因此被曾子逐出门墙。

但曾子纯乎仁义道德,而起杂以权谋功利,此所以母死不奔丧,而见绝(拒)于曾子;杀妻以求将,而见疑于鲁君;逃于魏,而丧于楚。盖起能言之,而不能行之,故也。

施子美曰:起尝杀妻以求将,嚼臂以盟母,其忍固不可言,然而用兵,司马穰苴不能过,是以君子遗其行而取其材。噫!盗嫂受金者不失为汉之谋士,食人鸡子者不失为魏之良将,吾方以能取人,何暇恤其他?此《吴起兵法》之所以传也。

《武经七书》

吴起与孙武并称,《孙吴兵法》闻名于世。本书是吴起对魏文、武侯谈话的言论集,计分《图国》《料敌》《治兵》《论将》《应变》《励士》六篇。论到富国强兵、料敌战备、选将用兵、激励士气、战争原则。全书主旨,乃为安国治军、用兵大计。

司马迁在《史记》中,将吴起与孙武、孙膑并列,作《孙子吴起列传》,曰:“世俗所称师旅,皆道《孙子》十三篇、《吴起兵法》,世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