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哲学中的摩西(“经典与解释”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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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埃及记》第6章2-13节,作为诸族长的神,上帝通过自己的名再次向摩西显现,并重申他的旨意,即解放以色列人。但这时人们没有留意到这个信息,即摩西怀疑自己能否说服可能更多疑的法老。这段经文开头这样写道:“我是耶和华,我从前向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显现为全能的神(El Shaddai),至于我的名耶和华(YHWH),他们未曾知道。”这表明,上帝之名迄今仍是未知的,还没有作为一项与出埃及相关的革新显示给摩西和以色列人。但是,这并不符合《创世记》的许多篇章,因为《创世记》中许多著名人物都使用过耶和华一词。[18]对此,上帝为什么要欺骗摩西?第6章余下的文段是一段插曲,介绍了流便(Reuben)西缅和利未各支派家人的名字。尽管经书对族谱的记法相同,但在处理这三支部族时却表现出惊人的偏爱。它肯定了摩西的利未人身份,或者多半肯定了利未人的要求,即产生一个以色列领袖。在埃及前朝统治时代,领导权大概曾属于约瑟支派,他们享有宰相和埃及高级祭司的女儿遗传下来的威望(创41:37-45)。由于一个“不认识约瑟”的新王族兴起(出1:8),基于长嗣继承原则的领导权就转移到流便支派,或者因流便弃权而转移到西缅支派。文本只是通过考察这两个支派和利未族暗示长嗣继承制。为什么又宣称利未族高人一等呢?乍看是因为利未族是最大的一支,利未族有八家,而流便族只有四家,西缅族只有六家——其中一家是一名迦南女子的后裔(这纯属伪造)(出6:14-25)。但这只是一个假象,因为它在计算利未“诸家族”时包括了三代人而非两代人。若非对利未人一直保持着详细的记载,这些数字可能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再者,在摩西的谱系中,约瑟支派的埃及人背景让人回想起这一事实:即摩西的父亲暗兰(Amram)娶了自己的妹妹,大概最亲密的希伯来人毫不反感地沿袭了埃及贵族的风尚,即兄妹之间的“圣婚”(出6:20)。而摩西律法将禁止血亲婚姻——包括摩西的双亲,从而确保在以色列先知中不再出现类似摩西的情况(利18:12)。

如果我们把《出埃及记》第6章第3节放在《创世记》的背景下来读,我们就会纵容一种为摩西和以色列人所不齿的奢糜,当时这个文本还没有写成。因此,埃及的以色列人大概的确还不知晓耶和华这个名字。当时,希伯来的收生婆违反先前法老的命令,没有杀掉那个男婴,对此,文本不是描述为敬畏耶和华而是“敬畏神”(出1:17)。我们是不是甚至可以把这个短语理解为“敬畏神灵”(小写的god),也就是说,他们认为法老的命令很缺德,而害怕任何正义神的严厉惩罚?恰恰是这些异教徒竟成了希伯来人,这是否正当有效?此外,埃及王死后,新王对以色列人的奴役变本加厉,他们就叹息哀求,但并不是哀求耶和华甚或神(出2:23)。四百年的放逐和奴役(这期间没有一部成文的《托拉》保存下来,而那些护卫者是完全有办法保存那些记录的)也许已经抹去了祖先们的信仰词汇。

这也许并不能彻底清除我们业已表明的矛盾。但是,正如摩西第一次询问上帝之名时,上帝晓喻他的,“Ehyeh asher ehyeh”,用糟糕的英语但或许高妙的存在论(或希伯伦语[Hebronics])话语说,即“I be as I be”(出3:14)。[19]这个神不是那种可以通过呼唱某个名字或咒语就可以从瓶子里唤出来的神怪。这个神是他自己选定的存在,虽然发音相同,但与十二长老相比,它的意义对被奴役的以色列人来说却非同一般,正如救赎的上帝(God-who-Redeems)不同于应许的上帝(Godwho-Promises)。因而,就其信证上帝创世而言,摩西不仅仅是祖先信仰的修复者,更是神名(Sacred Name)的确立者。

对摩西的精神修复而言,这(即确立神名)可能是本质性的吗?对摩西如此自我设想的全面政治领导而言,这可能是本质性的吗?在第5章的结尾,摩西同以色列人一起站在了低处。摩西和亚伦首次谦卑地拜见法老之后,紧接着,埃及王就增加了以色列人的负担,下令不准再把草给以色列人充当砖的配额,于是,以色列人的长官就诅咒摩西和亚伦,认为这种伤害是他俩一手造成的。摩西显然很绝望,他甚至因上帝派给他一个徒劳无功的苦差而责备起上帝(出5:22-23)。然而,在最后一场灾异的前夕,经上说,摩西“在埃及地法老臣仆和百姓的眼中,看为极大”(出11:3)。我们看到,在这期间摩西的地位上升了(法老的地位相应地下降了),从失败者和笑柄上升为公认的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