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撰写通告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通告内容广泛,使用普遍。它适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所辖范围内公布有关事项。
【知识必备】
1. 通告的特点
(1)规范性
通告所告知的事项常作为各有关方面行为的准则或对某些具体活动的约束限制,具有行政约束力甚至法律效力,要求被告知者遵守执行。
(2)业务性
常用于水电、交通、金融、公安、税务、海关等主管业务部门工作的办理、要求或事务性事宜,内容带有专业性、事务性。
(3)广泛性
告知范围广泛,适用范围也很广泛。不仅在机关单位内部公布,而且向社会公布。其内容可涉及社会生活各方面,因而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可以使用。此外,通告的发布方式多样,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布,也可以张贴和发文,使公告内容广为人知。
2. 通告的类型
(1)知照性通告:公布让有关单位和个人周知某些事项的通告,如通告停电、停水、电话升位等。
(2)规定性通告:公布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或要求遵守的约束事项,告知对象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用于公布带有强制性的行政措施。为确保某一事项的执行与处理,它将提出具体规定,以要求相关单位与个人遵守。
(3)办理性通告:公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需要办理事项的通告。要求办理的事项多为注册、登记、年检等。
3. 撰写通告的注意事项
(1)不要把“通告”写成“通知”。通告与通知的特点、作用和行文对象不同,常被混用。
(2)通告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语言要求通俗易懂、规范简洁,利于大众阅读理解。
【范文赏析】
【范文1-6】规定性通告
【范文内容】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
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就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发布通告如下。
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乘坐公交车、长途客运汽车、地铁、磁悬浮列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二、广大市民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主动配合接受安全检查。市民发现他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当积极劝阻,经劝阻无效的,应当立即向司售人员、运营单位管理人员或者公安机关举报。
三、公共交通运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治安保卫主体责任,加强对运营秩序的管理,确保安全运营。公交车安全员应当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检查,长途客运汽车、地铁、磁悬浮列车等运营单位应当在进站口配备安检设备,严格落实安检措施,加强对司售人员、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主动发现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的能力。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的,应当予以教育、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由公安机关将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依法予以收缴或者扣押。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及工作人员的劝阻,阻碍执行公务,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所指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是指枪支、弹药、雷管、炸药、管制刀具、汽油、柴油、煤油、喷雾剂、酒精、松香、油漆、液化气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禁止携带危险物品目录
长沙市公安局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20××年12月19日
【范文简析】
这是一篇规定性通告。通告事项条理清楚,主旨明确,内容全面。正文第一段写通告的目的和依据,文种承启语之后,分条列项写了通告事项、规定及要求。
【要诀探究】
通告的主体结构和写作要点如下。
【模板定制】
通告的模板如下。
【实战训练】
【训练1-5】撰写规定性通告
经福州市政府批准,福州市公安局拟在市区增设3条公交专用车道,相关材料如下所示,请参考通告模板,撰写一则通告。
(1)通告事由:在市区增设三条公交专用车道。
(2)通告目的:确保市区公共交通通行优先,提高公共交通车辆行驶速度,保障市民出行乘车安全快捷。
(3)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4)事项内容:
① 从20××年4月25日起,福新东路(西起连江中路口东至福兴大道口)、乌山西路(西起江滨西大道口东至西二环路口)、福兴大道(北起化工路口南至福马路口)3条道路的右侧机动车道设为交通高峰时段公交专用车道。
② 高峰时段上午7:00—9:00,下午17:00—19:00在公交专用车道内,允许公交线路车辆、校车和大型载客汽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
③ 沿线机动车进出需要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时,应当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35条规定,避让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的公共汽车、校车和大型载客汽车,并在借道后迅速驶离公交专用车道。
④ 对违反上述规定驶入公交专用车道的其他车辆,依法处以100元罚款。
(5)成文日期:20××年4月13日。
【训练1-6】撰写知照性通告
××市人民政府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定于××××年6月8日北京时间零时起全市电话号码启用8位制,即由现在的7位数升为8位数。升位办法:原“8”字头的电话号码首位后加“1”;原“2”至“7”字头的电话号码在首位前加“8”。电话号码升位后,所有7位电话号码无效。
请根据上述材料,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拟一则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