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集团内部审计创新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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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立集团与外部第三方机构的密切联系

一、保持与监管机构的持续有效沟通

2008年底,在实行稽核体制改革的同时,就向保监会汇报了稽核检查改革的思路,取得了保监会的支持;2013年初,集团稽核总监前往保监会详细汇报了太平稽核运行几年的成果,得到了保监会相关领导的充分首肯。同年,保监会对太平稽核业务进行了检查,高度认可太平稽核的运行模式。除了中心领导层面的汇报沟通外,各区域中心领导也经常与辖内监管机构保持不定期沟通交流。另外,太平稽核还经常邀请监管机构的领导和专家前来太平稽核进行培训和指导。

二、保持与国家审计机关及内审协会的经常交流

(一)保持与总部所在地国家审计机关的经常交流

一是取得政策上的支持和指导,经常主动上门了解国家审计的相关政策及变化;二是学习国家审计的先进方法,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法,经常请相关专家到太平稽核讲课,同时派人直接参加审计项目,实现了优势互补。

(二)保持与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经常交流,争取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对太平稽核工作的指导

一是邀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对太平稽核内部审计质量进行外部评估。2014年,应太平稽核邀请,中国内审协会组织行业专家10多人,对太平稽核内部审计质量进行外部评估,经过10多天的认真评估,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最终给予AAA的行业最高评级。二是经常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领导和专家来太平稽核授课。

(三)保持与外部审计师的经常交流

与集团外部审计师保持常态化的交流。交流方式包括:参加他们举办的各种培训,邀请其来太平稽核举办的内部培训班讲课,内部的有关业务思路听取外部审计师的意见和建议,派人员参加外部审计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