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团与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内部运作层面
一、与子公司的沟通
太平稽核是全行业唯一做到审计全覆盖的内审机构。全覆盖包括:机构全覆盖,指主要子公司三级以上机构;高管全覆盖,指三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中组部管理的高管除外)全覆盖;业务全覆盖,指风险评估、风险点设置和实际检查、监测业务均涵盖了集团旗下的所有业务种类、所有子公司和公司所有流程;风险全覆盖,指对集团主要风险、重要经营领域和创新业务推行全覆盖审计,突出重点、注重效果、满足集团战略及风险管控的需要。
为了更好地实现全覆盖,太平稽核与利益相关方保持着充分的沟通,从稽核项目计划编制、稽核报告的形成、重要工作举措的出台都会进行多次沟通。
例如,稽核项目计划的制订,至少需要与利益相关方经历4次沟通,经历多次沟通后,稽核计划会更能反映公司风险状况,贴合利益相关方的期望和需求,也为下一步的计划执行扫清障碍。通常情况下,稽核项目计划的制订需要经过以下沟通过程:
第一步,进行早期数据收集。由集团旗下子公司提供机构设置信息、高管任职信息及其他需求,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初稿。
第二步,初步确定计划编制原则。一是遵循监管规定对内审工作的要求。根据监管要求,开展集团及主要子公司相关专项稽核,子公司总、分公司及中支公司负责人任职满2~3年的干部实施任中稽核、基于过往3个年度的历史滚动数据,制订离任稽核计划。二是严格执行集团对稽核覆盖面等方面的稽核方针政策。常规稽核与非现场稽核结合达到主要子公司三级机构以上100%稽核覆盖面;达成集团下达的非现场替代率要求;实施主要子公司非现场监测项目和稽核整改抽查项目。三是满足公司加强风险管理需要。根据公司风险管控需要开展指定的专项稽核项目。四是现场稽核与非现场稽核相结合。实施以风险为导向,根据风险评估结论,确定现场稽核与非现场稽核领域。五是全面、及时、深入地揭示风险。以数据分析、数据挖掘为依托,结合公司风险状况,实施非现场监测,进行风险预警。六是加强稽核整改跟踪。实施稽核整改督查、开展稽核整改评估工作,确保稽核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步,进行现场调研。太平稽核总经理室成员带队,就相关内容和事项(包括项目清单、稽核重点和项目预算等)到集团、子公司进行实地稽核需求调研。通过面对面沟通,服务客户会进一步确认或反馈修改需求。太平稽核会根据调研结果或沟通会议精神,正式编制下一年度的稽核项目计划(包括项目数量、稽核重点、稽核方式等)。
第四步,再次征求意见。太平稽核将编制的下一年度的稽核项目计划向集团及各子公司、中心内部各部门及区域发送计划征求意见函及项目清单。再根据反馈意见,完善、修改稽核项目计划和项目预算。
第五步,计划审批、发布。太平稽核会将稽核项目计划提交审计及稽核委员会(经营层)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对外向集团及各子公司发送正式计划的函及清单,对内将正式项目计划清单导入稽核作业系统并实施。
稽核项目计划一经确定后,若遇到需要变更的情况,太平稽核会严格按照内部审计章程规定的流程报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决定。
稽核项目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太平稽核会动态监控稽核计划的执行进度、稽核项目的完成质量、稽核结果的上报分析等工作。在全年工作告一段落后,太平稽核会对稽核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向利益相关者进行汇报通报。及时完善的稽核计划反馈机制,保证了太平稽核计划管理工作的延续性,也可以对稽核计划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反思和调整。
二、建立密切联系机制,融入集团“四位一体”风控体系
太平稽核与集团监事会、风险管理及合规部、纪检监察部组成“四位一体”风控体系,提供专业稽核信息及调查核实协助工作。一是根据需要,配合外部监管机构参与重大风险(案件、投诉、举报、通报)事件的调查核实工作;二是配合集团及其他机构参与巡视、重点专项检查工作;三是组织风险管理及合规条线相关业务培训等。由于太平稽核系独立法人、独立运作,为了弥补缺陷、避免与子公司经营产生脱节,太平稽核与各子公司建立了密切联系机制,每季度定期收集各子公司发布的规章制度、会议纪要、会议通知、重大风险(案件)调查结果、重要流程改善、新产品及重大经营举措等信息及各子公司总部收到的外部监管制度、外部监管检查情况。
(一)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四位一体”工作机制
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和有效手段,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则是判断其能否全面保障内外部风险、充分发挥风险管理职能的前提和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唯一一家总部设在境外的金融类中央企业,中国太平保险集团近年来积极探索有效防范风险的新思路,在长期实践中构建起集纪检监察、监事会、风控合规和稽核审计于一体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了四条“战线”共同参与、相互协作的“四位一体”监督工作机制,旨在通过共享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率,确保集团依法合规经营,形成了具有中国太平特色的“大监督”格局,实现集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在“四位一体”监督协同框架下,各部门因具体监督工作对象、工作目标、工作方式的不同而各有侧重。监事会居于框架的最高层,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独立公正地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纪检监察条线对管理人员负责,对其中央及集团战略部署执行情况、廉洁从业情况、经营效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风控合规和稽核审计两条线则在集团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中发挥着专业作用。
中国太平“四位一体”监督工作机制于2014年4月开始正式运行。如图2-1所示。
图2-1 “四位一体”联合监督模式
“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的运作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各条线每季度召开一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探讨相关风险管控和监督议题;如遇重大紧急事项,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二是各条线指定专门的信息联络员,共享当月监督工作信息,或对其他条线的信息需求给予回复。基于以上两项运作方式,“四位一体”建立起三项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一是监督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将与各条线相关的工作信息和工作成果进行及时共享,从而不断优化监督资源配置,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效率。二是监督工作沟通协调机制,旨在统筹集团监督事项,整合各条线工作任务,避免工作内容出现重复,以提升集团监督工作整体成效。三是专项工作配合机制,指当某个条线在开展巡视、专项调查、调研等监督专项工作任务时,其他监督部门应从经营管理、违规违纪、风控合规、财务审计等方面提供信息,在必要时提供人力或物力支持。四条线凝心聚力,形成合力,为将中国太平打造成为最具特色和潜力的精品保险公司保驾护航。
面对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中国太平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风险防范,在“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的深化推进下,中国太平的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合规经营日臻完善,重大决策科学性日益提高,“四位一体”协同作用成效明显。在相关监督条线的密切配合下,除常规风险管控、稽核审计、财务合规性检查工作外,中国太平还组织开展了“打假案、挤水分、提效益”和“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等工作。2018年,根据集团党委统一部署开展巡视工作,“四位一体”机制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太平稽核持续深化“四位一体”
太平稽核持续深化“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有效发挥监督合力:
(1)优化向上一级信息征询函的结构和内容,提高信息征询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优化信息征询函发送流程,扩大信息征询的部门和范围,由原来监事办、纪检监察、人事、合规风控,增加向财务部、上级主管部门了解被稽核人任期内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相关费用、预算执行、费用管控等方面信息,对于分公司班子成员,增加向总公司上一级分管部门征询意见。
(2)发挥“四位一体”监督机制的作用,实现监督信息共享,特别是投诉举报信息的共享。一是有投诉举报的高管人员的经责稽核项目,列为重要项目。预留充足的非现场时间分析,保证项目时间和质量,评估项目风险,确定现场检查重点和访谈内容,提高现场检查的效率和效果。二是对于以往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可疑问题,对非现场分析确定检查重点,项目现场确保查深查透,“以风险为导向”合理划分重点风险和一般风险,实行差异化稽核资源配置。
(3)积极参与集团“四位一体”监督工作。与集团“四位一体”部门通力协作,实现监督工作信息共享,通报稽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配合后续处理。落实监督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将“四位一体”相关单位年度检查监督重点进行梳理,纳入稽核检查重点。充分发挥稽核人员的技术优势,选派骨干员工参加集团重点专项检查、巡视等工作,2017年共完成15家分公司共29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踪,为探索完善“四位一体”监督工作机制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