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经济与政策研究 2017(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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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都市企业非税费用项目分析

2014年5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正税清费,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自2014年以来,成都市政府积极落实国务院正税清费政策,已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50项、已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21项、停收行政事业性收费5项、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11项、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31项。

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7月,成都市市级部门上报的收费项目共286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147项(涉企性行政事业性收费55项)、政府性基金3项、经营服务性收费126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97项)、已取消收费项目10项,见表2。

表2 成都市级部门上报收费项目分部门统计表

(一)成都市政策性收费项目分析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的规定,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收费管理制度,2014年财政部公布了中央层面和全国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次年,为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成都市出台了本地区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并规定“成都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以收费清单为准。凡未列入收费清单以及收费清单所列文件依据中未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缴”。

依据2015年成都市政府公布的收费清单和部门上报的费用项目,对比2016年成都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本报告整理出2016年清单发生的变化,并对个别项目进行分析。

1.成都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分析

与2015年成都市公布的目录清单相比,2016年12月公布的成都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42项减为38项,具体内容发生了一些变化。具体来说,取消了以下9项费用: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登记费、房产登记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国内植物检疫费、农机监理费、渔业船舶登记费或变更登记费、林权勘测费(含林权证书)。调整了以下5项费用:不动产登记费、地质成果资料费、城市道路占用及挖掘修复费、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见表3。

表3 2016年成都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变动概览表

2.成都市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分析

根据《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与《2015年成都市政府基金项目目录清单》相比,2016年成都市政府性基金由23项改为20项,其中:价格调节基金停征,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育林基金的征收标准降为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原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分列为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四川西部研究院课题组对政府性基金进行了逐项分析,发现部分基金的设置不合理。例如:

(1)民航发展基金

民航发展基金由原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原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合并而成,是对在中国境内乘坐国内、国际和地区(香港、澳门和台湾,下同)航班的旅客(以下简称“航空旅客”)以及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并使用中国航线资源从事客货运输业务的航空运输企业和从事公务飞行的通用航空企业收取的一项政府性基金。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当初设立该项收费的宏观环境已经发生改变,继续收取该项费用的合理性从法理上值得商榷,因此建议取消民航发展基金。

(2)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即在职职工人数的1.5%减去已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缴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对企业征收的一项合法费用,也体现着社会和企业的人道主义精神。但是,从被调查企业反馈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反映该费用的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不尽合理。有38%的企业认为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负担较重,其中部分企业反映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的收取金额有谈判的余地,管理方面不是很规范。此次调查发现存在个别小微企业因未及时了解相关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的优惠政策而仍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的现象,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监督执行部门落实政策。

此外,虽然关于社会保险费的讨论不在本次调研范围,但是,由于在调研过程中企业普遍反映社保费的负担很重(大概占到企业员工工资支出的40%),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关注这一问题,进一步调查研究、规范管理。

(二)成都市非政策性收费项目分析

非政策性收费是指各组织机构在本市辖区内向企业提供场所、设施或技术、知识、信息、体力劳动等经营服务而收取的费用。这些提供经营服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可以分为准司法类机构、准行政类机构以及社会公益类机构,分别对应以下三类收费:

1.准司法类收费

该类收费主要是指准司法类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相当于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性调解或裁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准司法类机构虽然本身不具有国家司法机关的身份,但能根据法律和当事人的约定解决纠纷,并做出与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或裁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调解结论或裁决。这类组织有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等。

准司法类机构除仲裁机构外,还包括公证机构。在我国,仲裁机构与公证机构,是一类比较特殊的社会中介组织。此处公证机构收取的服务费不同于司法部门收取的公证费(限于行政机关),后者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

2.准行政类收费

该类收费主要是指准行政类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根据政府的委托,在特定的活动范围,履行对社会、经济事务的管理和监督而收取的费用。准行政类机构虽然本身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政府行为,但能做出相当于行政机关的权威性决定或具有社会影响性的结论。其职能主要是监督、检查、审核、认证等具体行政行为,并能对违法者给予行政制裁和处罚。调研发现准行政类收费项目较多,给企业造成的负担也比较重。

3.社会公益类收费

该类收费主要是指社会公益服务类机构在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如就业指导、教育培训、人才交流等)时而收取的费用。社会公益类机构(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各类帮困基金中心等)收费应带有明显的社会性、福利性和保障性,且不能以营利为唯一目的,应主要考虑社会效益,体现社会价值。

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企业反映的问题集中于培训类项目收费。如成都市某培训中心收取的质量管理类培训费为600元/人、质量检验类培训费为600元/人等。某企业反映,主要问题并不在于实际缴纳的培训费用,而在于一旦专业技术人员前往培训,企业就无法正常开工,因其待工的时间成本耗不起,于是出现了“真交钱,假培训(服务)”等不正常的社会交易现象。建议改变此类机构的工作作风,切实以服务企业为宗旨,严禁相关部门强制摊派培训任务。具体可以制定培训机构规范、实行双向考评制度、问责机制,对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进行及时更新,适当降低培训费用。

(三)行政前置审批中介收费项目分析

社会中介机构是依法设立,具有一定资质要求,通过其特有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中介服务并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其提供服务的中介性主要表现为:该项服务处于市场主体交易或国家行政管理中的中间环节,并且是完成交易关系的必经环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社会中介机构队伍自然不断壮大。

依据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类型不同,中介收费主要可分为社区服务类收费、商务咨询类收费、鉴证监督类收费。经过调研,成都市行政前置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收费主要发生在鉴证监督类社会组织服务收费方面。该类服务主要涉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计量认证机构、质量检验认证机构等社会组织,主要费用包括验资费用、审计费用、资产评估费用、计量认证费用、安全评价费用、环境评价费用等。其中,企业反映负担较重的费用主要包括环境评价费用、安全评价费用和计量鉴定费用。

1.环境评价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在成都市市级政府部门涉及的前置审批项目中,要求由环境评价机构出具报告的项目有8项:采矿权申请登记、采矿权变更、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水下工程作业渔业资源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及补救措施审批。成都市政府公布的具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类企业共26家,其中有9家甲级资质企业、17家乙级资质企业。

2.安全评价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简称《条例》)的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上述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条例》第六条规定了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其中第十款规定应进行安全评价。因此,上述企业为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向相关部门提供安全评价报告。

在成都市市级政府部门涉及的前置审批项目中,要求由安全评价机构出具报告的项目有22项,包括燃气经营许可,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焰火燃放活动许可,影响公路通行和安全建设活动审批、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水上水下活动许可,港口经营许可等。

3.计量鉴定费用

虽然计量鉴定费用并未编入“成都市2016年前置审批中介收费项目清单”中,而是编入了“成都市2016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该项不包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考评员证书费、计量授权考核费),但是,在调研过程中,部分企业反映政府部门会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计量鉴定机构名单供企业从中选择。并且,实际上大部分企业会选择有国资背景的计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其原因如下:一方面在政府监督检查过程中,有国资背景的机构提供的鉴定证书更容易获得通过;另一方面在相关行业的市场交易中,该类鉴定证书也更易于受到下游企业的认可。但是,这类机构的收费标准通常高于无国资背景的机构提供的竞争性市场定价,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负担。从实质上看,计量鉴定行业的中介市场存在有国资背景的鉴定机构会使该行业形成隐性垄断,导致市场竞争程度低、价格偏高,而无国资背景的鉴定机构难以发展等问题。

这三类收费价格偏高的根本原因是:市场竞争程度较低,政府对该类机构实行资质管理,企业的准入门槛较高。因此,针对上述列举的三项收费,我们建议坚持开放竞争,实现公平公正;打破市场垄断和地域保护,全面开放中介市场,积极引入成都市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培育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发展开放型的中介市场。

(四)具体环节收费项目分析

1.建设环节收费项目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全面放开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包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和环境影响咨询费五项费用。

我们对成都市企业建设环节的非税费用情况进行调研发现,成都市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环节的具体收费涉及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如不动产登记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1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如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消防检测费、气候可行性论证费等)、3项政府性基金项目(如水利建设基金等)以及2项政府性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2.融资环节收费项目分析

企业是实体经济的运行主体,而中小企业数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7%,因此本报告重点考察了成都市中小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成都市中小企业融资环节主要涉及利息费用、担保费、评估费、公证费和委托贷款服务费,不少企业反映“融资难,融资贵”是其发展的瓶颈之一。一方面,成都市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的困境,从金融部门获得的贷款额度较小;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融资贵,贷款成本普遍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