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创新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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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民边缘化

(一)城市新二元结构与“两栖”劳力——被城市边缘化

前面谈到,在乡村的城市化进程中,大量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而这些农民工素质不高、文化水平低,加上二元户籍制度和身份制度的影响,流入城市的农村人口成为城市社会底层群体“二等公民”,农民难以完全市民化,城市内部出现新二元结构,农民工成为“两栖”劳力。这种城市新二元结构与“两栖”劳力的形成,是当代农民被城市边缘化的表现,中国太多的农村劳动力即使在这样迅速的城市化进程中也不可能被正常吸纳。乡村旅游的发展则可以将一部分剩余劳动力利用起来,但这些剩余劳动力仍然面对文化素质提高的要求。而且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更多的农业劳动力解放出来,乡村旅游也消化不了愈来愈多的剩余劳动力,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还是重要的一个出路。

(二)旅游为他人——被旅游边缘化

很多人将乡村旅游视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问题的主要途径,理论上来说也确实如此。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乡村居民在乡村旅游中被旅游边缘化的现象是十分明显的。原因在于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是乡村旅游属于第三产业服务业,从这个角度来说从事乡村旅游需要较高的综合素质,而乡村居民的综合素质较之城市居民普遍较低,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地区的乡村旅游得到迅速发展,那么必将会吸引大量的外来工作者,如此乡村居民除了属于本地居民这一优势之外,毫无竞争优势可言,这个时候乡村的剩余劳动力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其次是乡村旅游迅速发展,但是乡村居民却很难享受到旅游所带来的收益,在乡村旅游中,一切最好的衣、食、住、行等设施都是为游客服务的,乡村居民只能从中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但是这些经济收益在物价不断上涨的乡村给乡村居民带来的改变是极为有限的,乡村居民被旅游边缘化也在所难免。

(三)主人翁地位的失落——被现代边缘化

作为乡村旅游资源的主要持有者,乡村居民理应当是乡村旅游的主体,但是在乡村旅游发展中,这种主体地位却逐渐地边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农村土地的所有者,乡村居民却无法正常地对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利用。虽然说很多农户通过开设农家乐等在乡村旅游中获得了一定的收益,但是纵观乡村旅游中的旅行社、饭店等我们就可以发现这些大多数是由城市人投资的,从而从乡村旅游中分走了大部分利益,原因就在于乡村居民缺少足够的开发资金,能够用于旅游资源开发的资本十分有限;二是乡村旅游中所需要的大量工业产品并没有给农村经济带来发展,食物、饮料、手工艺品很多都是从外界运输进来的,农村居民在其中只是一个销售者,能够享受的收益并不是很多,也就是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手工业和农业给当地居民带来的收入是十分有限的,反而因乡村旅游的发展,农村的种植业产量在不断地下降。而导致这些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乡村与现代社会的脱节。

(四)乡民异化

在很多人眼中,乡村生活应当是一种静谧和谐、忙闲有致、自得其乐的生活方式,但是随着乡村旅游的迅速发展,一方面农村的游客在不断增加,大量的商品与服务需求使得农村居民不得不从之前悠闲的生活中走出来,为游客提供服务,生活逐渐地忙碌起来,看似富裕的生活背后隐藏的却是悠闲和谐生活环境的消失,乡村居民也逐渐地成为“城市居民”;另一方面随着乡村旅游而来的是市场经济思想,功利主义开始在乡村兴起,传统的道德信仰与淳朴的民俗文化开始逐步地消失,乡村居民的幸福指数开始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