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 投标的程序
(1)向招标人申报资格审查,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投标人在获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后,应当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所提出的资格审查要求,向招标人申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投标过程中的第一关。
资格预审文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见表2-18。
表2-18 资格预审文件包括的内容
邀请招标一般是通过对投标人按照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或出示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验证,确认自己的经验和所掌握的有关投标人的情况是否可靠、有无变化。邀请招标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见表2-19。
表2-19 邀请招标资格审查的内容
(2)购领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便可向招标人申购园林工程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是为防止投标人对其投标活动不负责任而设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是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向招标人缴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缴纳办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一般来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也可以采用支票、银行汇票,还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格式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额度,根据工程投资大小由业主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3)组成投标班子,委托投标代理人
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审查、购领了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之后,就要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准备时间着手开展各项投标准备工作。投标准备时间是指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的期限,它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28d之内。而为按时进行投标,并尽最大可能使投标获得成功,投标人在购领招标文件后就需要有一个有经验的投标小组,以便对投标的全部活动进行通盘筹划、多方沟通和有效组织实施。承包商的投标小组一般都是常设的,但也有的是针对特定项目临时设立的。
投标人委托投标代理人必须签订代理合同,办理有关手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投标代理人的一般职责,见表2-20。
表2-20 投标代理人的一般职责
(4)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拿到招标文件后,应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若有疑问或不清楚的问题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和解答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为获取与编制投标文件有关的必要的信息,投标人要按照招标文件中注明的现场踏勘(亦称现场勘察、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的时间和地点,积极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的内容,见表2-21。
表2-21 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的内容
(5)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经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后,投标人可以着手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着手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见表2-22。
表2-22 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的内容
(6)出席开标会议,参加评标期间的澄清会议
投标人在编制、递交了投标文件后,要积极准备出席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对投标人来说,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在评标期间,评标组织要求澄清投标文件中不清楚问题的,投标人应积极予以说明、解释、澄清招标文件,一般可以采用向投标人发出书面询问,由投标人书面做出说明或澄清的方式,也可以采用召开澄清会的方式。澄清会是评标组织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而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包括单价分析表)而召开的会议。在澄清会上,评标组织有权对投标文件中不清楚的问题,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最后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7)接受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提供履约担保,分送合同副本
经评标,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应接受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未中标的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合同正式签订之前,应先将合同草案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查。经审查后,中标人与招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
(8)投标的程序
园林工程投标程序,如图2-2所示。
图2-2 园林工程投标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