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 标底和招标文件
(1)标底
标底是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标底的作用:一是使建设单位预先明确自己在拟建工程上应承担的财务义务;二是给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核实投资规模的依据;三是作为衡量投标报价的准绳,也就是评标的主要尺度之一。工程施工招标必须编制标底。标底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编制标底能力的咨询、监理单位编制。标底必须报经招标投标办事机构审定。标底一经审定应密封保存至开标时,所有接触过标底的人员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①编制标底应遵循的原则。
a.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参照国家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标底。
b.标底价格应由成本、利润、税金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
c.标底价格作为建设单位的期望计划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d.标底价格应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动因素,还应包括施工不可预见费、包干费和措施费等。工程要求优良的,还应增加相应费用。
e.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②标底的编制方法:标底的编制方法与工程概、预算的编制方法基本相同,但应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尽可能考虑下列因素,并确切反映在标底中。
a.根据不同的承包方式,考虑适当的包干系数和风险系数。
b.根据现场条件及工期要求,考虑必要的技术措施费。
c.对建设单位提供的以暂估价计算但可按实调整的材料、设备,要列出数量和估价清单。
d.主要材料数量可在定额用量基础上加以调整,使其反映实际情况。
③在实践中应用的标底编制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a.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即根据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按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子目,逐项计算出工程量,再套用定额单价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系数计算间接费、独立费、计划利润以及不可预见费等,从而计算出工程预期总造价,即标底。
b.以概算为基础,即根据扩大初步设计和概算定额计算工程造价。概算定额是在预算定额基础上将某些次要子目归并于主要工程子目之中,并综合计算其单价。用这种方法编制标底可以减少计算工作量,提高编制工作效率,且有助于避免重复和漏项。
c.以最终成品单位造价包干为基础。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采用标准设计大量兴建的工程,如通用住宅、市政管线等。一般住宅工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实行造价包干;园林建设中的植草工程、喷灌工程也可按每平方米面积实行造价包干。具体工程的标底即以此为基础,并考虑现场条件、工期要求等因素来确定。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作为建设项目需求者的建设单位向可能的承包商详细阐明项目建设意图的一系列文件,也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主要客观依据。通常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①工程综合说明。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名称、规模、地址、发包范围、设计单位、场地和地基土质条件(可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土壤检测报告)、给排水、供电、道路及通信情况以及工期要求等。
②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目的在于使投标单位了解工程的具体内容和技术要求,能据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设计图纸的深度可与招标阶段相应的设计阶段而有所不同。园林建设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招标,应提供总平面图,园林用地竖向设计图,给排水管线图,供电设计图,种植设计总平面图,园林建筑物、构筑物和小品单体平面、立面、剖面图和主要结构图,以及装修、设备的做法说明等。施工图阶段招标,则应提供全部施工图纸(可不包括大样)。技术说明书应满足下列要求。
a.必须对工程的要求做出清楚而详尽的说明,使各投标单位能有共同的理解,能比较有把握地估算出造价。
b.明确招标工程适用的施工验收技术规范,保修期及保修期内承包单位应负的责任。
c.明确承包单位应提供的其他服务,诸如监督其他承包商的工作,防止自然灾害的特别保护措施、安全保护措施。
d.有关专门施工方法及指定材料产地或来源以及代用品的说明。
e.有关施工机械设备、临时设施、现场清理及其他特殊要求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