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工程项目管理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1.1.6 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构成简介

(1)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按立法权限分为以下5个层次。

①建设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②建设行政法规:由国务院依法制定并颁布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各种法规。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

③建设部部门规章: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的规章。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④地方性建设法规:指由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发布的建设方面的规章。

⑤地方性建设规章:指由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城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并颁布建设方面的规章。

(2)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标准体系

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标准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有关规划、勘查、设计、施工、安装、检测、验收等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条例、办法、定额等规范性文件。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网络计划技术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等。

建设技术法规体系包括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类。

①强制性标准。涉及工程结构质量和生命安全,具有法规性、强制性和权威性,必须执行。

②推荐性标准。具有规定性、权威性和推荐性,推荐执行。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标准,按适用范围分四级:国家级、部(委)级、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和企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