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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浙江咸肉(图4-2)
图4-2 浙江咸肉
1.工艺流程
原料整理腌制复盐第三次上盐成品。
2.配方
原料:猪肉50千克。
辅料:精盐7~10千克,硝酸钠20~25克。
3.技术要点
(1)选择健康无病的猪肉,屠宰时严禁打气、吹气和放血不净(否则腌制后的制品肉质容易发黑和变质),修去周围的油脂和碎肉,表面应完整和无刀痕。
(2)先把精盐(最好事先炒一下)与硝酸钠充分混匀,用手均匀地涂擦在肉的内外层,然后将肉放在干净的竹席和木板上。第一次用盐量是1~2千克,目的是使肉中水分和血液被盐渍出来。
(3)第二天将盐渍出来的血水倒去或用干净的毛巾揩去,并用手用力地挤压出肉内剩余的血水。按上述方法继续用盐(复盐)3~4千克。用盐后把肉堆在池内或缸内,也可继续放在竹席和木板上(但不如在池或缸中的质量好),必须堆叠整齐,一块紧挨一块,一层紧压一层,中间不得突出和凹入,使每两层肉的中间都存有盐卤。
(4)第三次复盐是在第二次复盐后的第八天,用盐量2~3千克,方法同上。再经15天即成。本方法是在春秋季节和用大级、中级肉干腌的方法。如果气温在2~3℃的冬季或用小块肉进行腌制,可一次上足盐、硝酸钠,每5天翻垛一次,共腌制20天即成。为了延长咸肉的保存时间,或在气温稍高的春、秋季节腌制,可加大盐和硝酸钠的用量,但盐量最多不得超过10千克,硝酸钠最多不得超过30克。
4.规格标准与产品特色
浙江咸肉成品外观洁净,瘦肉颜色红润坚实,肥肉红白分明;食之咸度适中,味道鲜美,耐久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