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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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我国医院评审评价的背景

一、我国医院评审评价的历程

(一)医院评审的第一个周期(1989—1998年)

我国医院评审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当时医院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十年动乱”使医院的许多管理制度遭到重创,医疗质量严重滑坡;二是医务人员整体素质下降,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不符;三是我国50年代建立的城乡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遭受冲击破坏;四是条块分割、部门所有,各自为政的管理体制使卫生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不尽合理,宏观管理职能难以很好发挥作用。为此我国许多地区开展了“文明医院”评比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80年代中期,卫生部在总结我国三级医疗网建设和各地创建“文明医院”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医院评审经验,组织专家论证,提出了开展医院分级管理与评审活动的设想。正如原卫生部前部长陈敏章在1987年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所谈到的:“我国的文明医院评比,实质上是我国医院评审工作的起源,构成了我国医院评审工作的雏形。”

1989年8月全国医政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医院评审标准,同年11月29日卫生部发布了卫医字(89)第25号文件《关于实施医院分级管理的通知》《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草案〉》,我国医院第一周期评审工作正式启动。

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评审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关于医疗机构评审办法》等一系列医院评审相关文件陆续发布。我国医院评审成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必需行为,使医院评审在我国除港、澳、台(我国台湾地区已有地区性医院评鉴)以外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级各类医院全面展开,包括军队系统的医院也全面开展了医院评审工作。自此,医院评审工作在我国纳入法制管理轨道。由于我国医疗机构以公立医院为主体,截至目前,公立医院所提供的服务占服务总量的90%以上,因此,政府作为医院评审主导,负责评审实施的总体部署是我国医院评审体系的突出特点。

(二)医院评审的第二个周期(1998—2007年)

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医院评审工作暂停,而总体规模比较小、集中在少数省份和全国的妇幼保健院、防疫机构、中医医院的第二周期评审工作陆续开展。如2000年12月,山东省的济南市妇幼保健院、青岛市妇幼保健院经山东省卫生厅评审通过确认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医院。2003年1月,北京市卫生局委托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对北京地区的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友谊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四家医院进行评审试点。

医院评审从1998年至2009年11年的时间里,经历了深入研讨、探索美国标准、逐步试点的十年探索,2009年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精神,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系统地总结了第一周期医院等级评审及医院管理年活动经验,经过三年努力和总结,于2011年9月27日发布了《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作为全国各地顺利开展新周期医院评审的指导性文件。

《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对新周期医院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给予了明确要求:

第二条 医院评审是指医院按照本办法要求,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院评审标准,开展自我评价。

第三条 各级各类医院均应当遵照本办法参加评审。

第十七条 医院在提交评审申请材料前,应当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自评工作。

第二十四条 医院周期性评审包括对医院的书面评价、医疗信息统计评价、现场评价和社会评价等方面的综合评审。

第二十七条 现场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医院基本标准符合情况;

(二)医院评审标准符合情况;

(三)医院围绕以病人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的情况;

(四)与公立医院改革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自1989年11月卫生部发布卫医字(89)第25号《有关实施医院分级管理的通知》和《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草案)》后,医院等级评审和分级管理工作正式启动,至1998年8月卫生部发出《有关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医院评审工作全面暂停,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工作结束。这十年中共评审医院17 708所,其中三级医院558所、二级医院3100所、一级医院14 050所,占1998年底我国医院总数的26.4%,是当时世界上通过评审医院数目最多的国家。

在医院评审课题研究组《我国医院评审工作评估》研究报告中指出:从医院外部环境来讲,医院评审调动了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医院建设的积极性,从而医院得到了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有效支持;同时医院评审引起了社会对医院建设、管理和行为的普遍关心,加强了社会对医院的监督。从所有医院整体来看,医院在“文革”后拨乱反正的基础上呈现出全国大体一致的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管理的态势,医院评审推动医院管理迈向科学化、现代化,巩固了三级预防保健网。从医院内部来讲,医院评审促进了医院基础建设的改进,加强了对医、护、技人员的基本功再训练,提高了医疗质量和医疗水平;医院评审后,医院院容、院貌有了明显改进,行风建设得到了加强;医院评审增强了医院的凝聚力,领导与职工全员参与,目标一致,积极参与医院分级管理与评审。

(三)新一轮的医院评审评价(1998—2007年)

原医政司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精神,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评审办法(1995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总结第一周期医院等级评审及医院管理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分别于2009年7月27日、2010年9月9日和2011年1月27日三次邀请中国医院协会、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高等医学院校及医院的有关专家对《医疗机构评审办法(1995年版)》进行了研讨和修订,在2010年1月8日和2011年1月10日两次征求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院和医学专家的意见,于2011年3月18日和4月26日两次征求部内各司局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审议稿)》,呈交部务会和部长办公会讨论,根据讨论意见最终修订形成《医疗机构评审办法》。

原卫生部医政司组织成立了评审标准课题组,并同时从2000年开始对北京地区部分三甲医院开展年度定期医院评价活动(一直持续至今),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借鉴国际上医院评审的标准与发展趋势,结合我国国情以及医院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先后起草向卫生部提交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02年版)》送审稿,并于2003年在北京地区对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及北京友谊医院、铁道部总医院等四所三甲医院评审试点与修改之后,向卫生部提交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04年版)》送审稿。

原卫生部以“医院管理年”为契机,制定和推出了《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并于2005年3月17日正式颁布。医院管理年活动以评价指南为标准,评价指南由医院管理年活动推动实施,两者主题同为“以病人为中心”,相辅相成,不可分开而语。

2008年5月,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与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3年后,卫生部通过总结经验,对其进行修订,发布了《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试行的指南共分为七大部分,包括医院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医院安全、医院服务、医院绩效、部分统计指标和三级医院指标参考值。

2009年1月原卫生部医政司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等级评审及医院管理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中国台湾、香港地区医院评审评价经验,经过广泛调研、深入研讨,起草了《综合医院评价标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009年11月以网上公示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并先后召集有关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士召开10余次工作会议研讨修订标准的有关问题,完成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送审稿,原卫生部医政司正式发布《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目前此标准是全国各卫生行政机构开展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