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健康传播者的基本要求
健康传播不同于其他一般人类传播活动,是以防治疾病、保护和促进健康为直接目的的传播活动,对其内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一般具有较高的要求,对传播者的医学科学素养也有较高的要求。
健康传播者一般应具有医学教育背景或接受过系统的医学知识培训,拥有医学专业资质,具有较高的医学科学素养。不具备系统的医学知识作为健康传播者,尽管可开展健康信息传播或借助于医学专业人员的帮助开展健康传播,但往往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或知其一不知其二,无法保证传播内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具有熟练的传播技能,如人际传播技巧、演讲能力等。即使是医学专业人员,不具备良好的传播技能,也会影响健康传播的效果,甚至会引起受众的误解。
具有公益心,愿意从事或参与健康传播活动。除了收费性的心理咨询类服务,健康传播活动一般具有公益性的特点,以营利为目的的传播活动,容易出现夸大、不实、片面等问题。
在开展健康传播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学准则,不得传播虚假、片面、未得到科学证实的信息,不得传播侮辱、诋毁性的信息。
开办健康栏目或节目需建立专职的人员队伍,队伍中既要有医学教育背景或接受过医学知识的系统培训的医学相关人员,也应有负责协调、管理、制作的人员。
媒体应在卫生行政部门、健康教育部门或医疗卫生机构的帮助下,建立具有正规医学资质和丰富医学经验的专家库,做好信息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把关。
应在法律法规和伦理学框架范围内开展健康传播活动,不得传播虚假、片面、有害信息。
非医学专业人员直接从事健康传播活动,不能把握健康信息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易造成误导甚至危及生命的严重后果。
一些健康传播者在没有循证依据的情况下开展传播,传播的信息缺乏考证,给公众带来不良影响。如“吃红薯、黑木耳防癌”等说法,明显缺乏科学依据。
一些食品企业打着公益活动的名义,为达到促销的目的,进行夸大、片面甚至虚假宣传,误导公众。
一些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或群体,以健康科普、公益广告、健康讲座的名义,传递虚假或伪科学信息,欺骗公众,赚取不义之财。这些人常打着“科普”“养生”“气功”的旗号,打出“根治”“一针灵”“祖传秘方”“包治百病”,冠以“大师”“神医”“世代御医”“教母”等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