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麻醉后质量控制
(一)恢复场所的选择
1.所有患者麻醉后均应在适当场所进行恢复。
2.危重患者或术后需要较长时间连续监测生命体征的患者应转送至重症监护室进行恢复。
3.其他患者麻醉后应在PACU进行恢复。
4.部分非全身麻醉患者,手术结束后即达到出PACU标准,可直接送返病房观察。
(二)PACU管理
1.应按床位数配备有资质的麻醉科医师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麻醉科护士。
2.建立健全PACU各项规章制度;应有患者转入、转出标准与流程。
3.由负责麻醉的医师向PACU人员交班,并对患者入室情况进行共同评估。交接内容涉及:生命体征(血压、心率、脉搏血氧饱和度、呼吸、意识等)、术中情况(手术方式、术中失血及补液情况、术中特殊情况处理及术中用药等)及术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与注意事项等。
4.PACU医师和护士继续对患者进行生命体征监测。密切观察患者,预防和处理相关并发症,如意识和精神障碍、呼吸抑制、循环波动、体温波动、疼痛、恶心呕吐、伤口出血等。如需专科医师协助,可根据情况通知术者或请专科医师会诊。
5.患者在离开PACU前,应由麻醉科医师进行评估,符合离开PACU或离院条件的,由麻醉科相关人员负责送离手术室,或由陪护人员陪同离院。
6.记录患者在术后恢复阶段的生命体征、阶段性评估情况以及患者进、出PACU的时间,并作为病历的一部分,与病历一同保存。
(三)患者转入重症监护室注意事项
1.手术结束前,由麻醉科医师根据患者情况与手术医师协商决定是否进入重症监护室。
2.转入重症监护室的患者由麻醉科医师、外科医师、手术室护士共同转送。转送途中应连续监测生命体征,一旦出现意外情况由麻醉科医师和外科医师共同负责处理。
3.患者平稳转运至重症监护室后继续监测生命体征,由麻醉科医师和外科医师分别向重症监护室医师和护士交班后,由重症监护室医师和护士负责患者的后续治疗与恢复。
(四)术后随访
1.麻醉科医师应根据不同情况对患者进行术后随访。
2.术后随访应重点关注麻醉恢复情况、镇痛效果和并发症。
3.术后出现并发症应及时进行有效处理,并执行上报制度。
4.填写麻醉术后访视记录,记录生命体征、麻醉恢复情况、镇痛效果和并发症及处理情况。
(五)术后镇痛管理
1.建立术后镇痛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
2.应有专人或由负责实施术后镇痛的麻醉科医师进行管理。
3.术后镇痛随访重点为镇痛效果及相关并发症。应及时调整药物剂量,在确保镇痛效果的同时预防和处理相关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