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Ⅱ期心脏康复概况
一、Ⅱ期心脏康复背景及历史沿革
20世纪30年代后半期,病理学证明了急性心肌梗死发病症状多样而且危重,特别是冠状动脉闭塞引起心肌坏死,自其纤维化直至瘢痕形成的治疗期间需3~6周,所以心肌梗死患者被迫长期安静卧床。但40年代前期的报告认为,安静卧床并非最好的办法,甚至有害,建议采取积极的运动疗法。早期运动疗法曾以早期离床、早期出院为目的,60年代后期,发展为早期回归社会、预防复发。70年代在欧美,这个概念已为全社会所接受,现在运动疗法的观点在预防缺血性心脏病的流行病学方面已经普及。20世纪50年代Levine和Lown以及60年代Wenger和他的同事们为心脏康复奠定了基础。为了心脏病患者出院后尽早恢复,出院后能够预防疾病复发并重返社会,在出院前期制定门诊规范的康复治疗计划,逐步发展为Ⅱ期心脏康复。
二、Ⅱ期康复模式及思路
此前,由国家心血管病中心《中西医结合Ⅰ期心脏康复专家共识》编委会组织编写的《中西医结合Ⅰ期心脏康复专家共识》(简称《共识》)对住院患者心脏康复技术进行了详细介绍。随着我国康复事业的不断发展,心脏康复领域的更新和新的认识不断出现,Ⅱ期康复作为承接院内以及院外康复的关键环节,日益引起心脏康复行业的重视。Ⅱ期康复阶段的患者,经历了住院急性期的全面干预或者手术治疗后,最明显的特点是大多数心脏病患者尚未从疾病的创伤中恢复,导致了Ⅱ期康复需求增加,以及进一步康复延续重要性增加。因此,需要许多机构或者过渡场所通过提供急性期后康复服务来迎接这项新的挑战。本章就心脏病患者Ⅱ期康复阶段以及其前后的过渡期的心脏康复内容和路径逐一介绍。
1.早期评估、宣教
国外的心脏康复与疾病治疗属于不同治疗范畴,需要经过转诊以及过渡阶段才能够实施。国内心脏康复建议尽早开始,从患者住院即刻,心脏康复便可直接或者按照常规康复程序实施,即Ⅰ期康复路径实施(详见《共识》)。其中主要建议内容见表1-1:
表1-1 住院期间及过渡期的心脏康复
Ⅱ期康复患者评估内容包括Ⅰ期(住院期间)、过渡期(出院至门诊康复前期)完整的流程回顾以及与患者面谈,了解疾病概况和康复意愿。初次与患者面谈重点了解患者生活习惯以及活动能力,以康复宣教为主(表1-2),让患者充分了解心脏康复并愿意接受。
表1-2 Ⅱ期康复患者评估资料表
续表
2.危险因素管理
康复患者评估除了上述核实心血管疾病的诊断以及目前治疗概况以外,应明确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确定可能增加心脏事件复发危险的任何情况及并发症,并制定积极的干预计划,对于心脏康复具有大重要意义(表1-3)。
表1-3 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评估表
3.Ⅱ期康复治疗的基本原则
心脏康复的治疗总体上需要遵循个体化原则,即应根据个人的年龄、性别、心理状况、疾病、患病前情况制定康复方案,根据患者兴趣和个人生活方式培养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全面性的康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