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骨伤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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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清创缝合术

清创缝合术是将开放伤口及时进行清创,使其成为接近于清洁的闭合伤,争取达到一期愈合。
一、手术指征与时机
开放性损伤、挫裂伤等均应进行清创术。手术应尽早施行,伤后6~8小时内的伤口经彻底清创后可一期缝合,战伤及火器伤除外。伤后8~24小时(或超过24小时)的伤口,如果尚未感染,配合抗生素的有效使用仍可清创,是否缝合或延期缝合应根据伤口情况而定。如就诊时伤口已感染,不能清创或不能彻底清创者,应予敞开伤口,清除坏死组织、血块和异物,冲洗和切开引流,更换敷料,等待延期缝合或植皮。
二、术前准备与清洗
首先做好术前麻醉评估及术前围手术期等准备工作,然后在麻醉下进行伤口的清洗和消毒,以减轻患者的痛苦。清洗顺序为先用无菌纱布覆盖伤口,剃去伤口周围的毛发,清洗污物,肥皂水刷洗伤口周围皮肤3次,每次需更换手套。除去纱布,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伤口,尽量清除伤口内异物和细菌,对较大、较深或污染严重的伤口,应用双氧水浸泡,再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对怀疑有异物黏附于深部组织的,可用脉冲冲洗法,然后再擦干皮肤,严格消毒伤口周围皮肤,铺无菌巾。
三、常规操作步骤
1.消毒铺巾
更换伤口内无菌敷料,擦干伤口周围皮肤,常规消毒铺巾。
2.充分显露创腔
这是清创能否彻底的关键之一,也是引流、减压、消肿、改善血循环、减少组织继发性坏死的必要措施。
3.彻底止血
活动性出血要止住,但各部位的主要血管尽量不结扎。对四肢主要血管的损伤,有条件时应尽量修复或吻合。
4.彻底切除坏死组织
清除或切除创腔内的血凝块、异物和碎裂坏死组织,粉碎性骨折中与骨膜相连的骨片及大的游离骨折块不应清除,以防止骨缺损。如伤口边缘不整齐,可切除伤口内缘1~2mm,颜面、手指、关节附近和会阴区等部位的皮肤要尽量保留。
5.充分冲洗和引流
清创后用3%双氧水、无菌生理盐水反复冲洗,进一步清除微小碎片及表面污染。冲洗后根据需要,另行切口放置引流条(管),伤口内尽量不放置引流条(管),尤其是关节腔内不宜置放引流条(管),以免发生关节僵硬。
6.修复创口
尽量保护和修复重要的神经、血管等,恢复其正常的解剖关系。神经、血管、肌肉、肌腱和皮肤等组织要逐层对应吻合,不可错乱吻合,避免愈合后出现或加重功能障碍;神经和肌腱因缺损不能一期吻合者,应原位固定覆盖,不可裸露,留待以后修复。清创彻底的胸腹部伤口,应一期缝合。关节附近、头面颈部、外生殖器、阴囊与手部的伤口因属功能部位且头面、外生殖器、阴囊血循环丰富,应尽量一期缝合,必要时可放置皮下引流,以免瘢痕挛缩,影响功能。伤口大而深、边缘不整齐和组织损伤严重及可能继发感染者,应延期缝合。肢体深筋膜可以不缝合,术后如发生软组织肿胀则有减压作用,防止血循环障碍。缝合时不能留有死腔,否则易积液感染等;皮肤应在无张力下缝合,防止缺血坏死,如张力过大,可行减张缝合。
四、术后处理及注意事项
1.有效固定
骨折、关节损伤、血管和软组织严重损伤等清创后都应适当固定,可减轻疼痛、防治休克和预防感染。一般情况下,严重污染的开放性骨与关节损伤、火器伤骨折初期不宜进行内固定,为方便更换敷料,固定器械可选用石膏、骨牵引或外固定支架等。
2.适当抬高患肢和更换敷料
抬高患肢与心脏位于同一水平线上,有利于消肿,又不会导致组织缺血。换药时,要按常规无菌操作。未感染伤口,不必过多更换敷料;伤口若发生感染,应及时打开敷料检查,伤口小而感染轻者,可用生理盐水或庆大霉素等湿敷;感染重、脓液多者,应拆除伤口缝线充分引流,用生理盐水或敏感抗生素溶液冲洗,清除坏死组织,争取二期缝合或植皮修复。
3.密切观察患肢远端血循环和神经功能
防止骨筋膜室综合征的发生,一旦出现,及时解开敷料,对症处理,必要时拆除缝线或重新切开,彻底减压,延期缝合。
4.正确使用破伤风抗毒素及抗生素
尽早皮试后使用破伤风抗毒素,预防破伤风的发生;根据伤口污染程度、清创情况、机体抵抗力的强弱和脓液的细菌培养及药物敏感试验决定抗生素的种类、是否联合用药、用药剂量和给药途径(局部和全身)。
5.术后感染的处理
一方面根据伤口感染程度和全身情况进行抗菌治疗,防治感染性休克,另一方面要按照感染伤口拆开缝线,充分引流、冲洗和换药,争取二期缝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