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中药养生的配伍及用药禁忌
养生中药的配伍,是指运用中医药基础理论和养生学理论,在清楚认识机体状态的前提下,将两种以上的养生中药按一定原则配合应用,采用传统和现代科学技术加工制作,形成具有独特色、香、味、形、效的养生方,发挥保持人体健康、调理生理功能、增强机体素质、预防疾病发生、辅助疾病治疗及促进机体康复等作用,以达到增强效能的目的。养生中药的配伍是辨证施方的最终表现,其效能如何可体现出养生辨证的正确与否。
一、养生方的配伍原则
在辨证的前提下,各种养生中药经恰当的配伍组合,能够起到相互协同、增强疗效、限制偏性等作用,使养生方更好地发挥功效。养生方的配伍原则同样遵循“君、臣、佐、使”配伍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主要原料:指养生方中必须有发挥主要作用的原料,针对患者身体情况的主要状态而设,即方中“君”药。如八珍益母膏中的益母草、人参与熟地黄相配,益气养血,共为“君”药。
辅助原料:指辅助主料发挥作用的原料,针对与主要状态相关的表现而设,称“臣”药。如八珍益母膏中的白术、茯苓健脾渗湿,协人参益气补脾;当归、白芍养血和营,助熟地黄补益阴血,助益母草活血调经,共为“臣”药。
佐使原料:指用于针对次要状态或引经的药物,以及养生方中的调料品,称“佐”“使”药。如八珍益母膏中的川芎活血行气,使之补而不滞,为“佐”药;炙甘草益气和中,调和诸药,为“使”药。
二、养生中药的配伍方法
除药浴方外,大部分养生方往往是特殊的“药食”。不同的食物和药物均有各自的性味和功效,若用相宜的药食配伍,可增强养生疗效,而不相宜的药食配伍,则会降低原有的疗效,甚至产生毒副作用。其配伍具体方法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传统食物的选用,二是药物的选用。
传统食物的选用主要考虑机体状态和食物与药物的性味差别。大米、小麦类是膳食均适用的食物,常作为主食、点心的选料,具有健脾和胃的基本功能。菜肴中的肉、禽、蛋等原料,在中医学中被作为“血肉有情之品”而用于调补方中。这些食物性味功能各异,要根据养生者的体质和状态加以选用,如偏阳虚者多用羊肉等,偏阴虚者多用甲鱼、海产品等。
药物原料的选用,必须遵循方剂的组成变化规律。选用原则主要包括:单行、相须、相使、相畏、相杀、相恶、相反等。如二子茶中枸杞子与女贞子相须为用;参芪鸡中党参提高黄芪的补中益气作用,相使为用;螃蟹大寒,食后容易引起腹痛、腹泻,生姜能减轻这些反应;萝卜能减低山药、大枣的补气功效;柿子忌茶,葱忌蜂蜜等。相须、相使可以提高养生疗效,相畏、相杀可使毒副作用降低或消除,使用药更安全有效,是养生方值得充分利用的配伍关系,相恶会使养生疗效减弱或消除,相反会使毒副作用增强或产生新的毒副作用,影响养生方用药的安全性,故相恶与相反原则上均是养生用药应当避免或禁忌的配伍关系。
三、养生中药的配伍禁忌
由于养生方多是具有治疗效果的“药食”,一种养生方一般只能适应与辨证相应的机体状态,因此,配伍就必须注意禁忌,不可混同寻常餐食随意长期进食。
一般用发汗中药应禁生冷,调理脾胃中药应禁油腻,理气中药禁豆类,止咳平喘中药禁鱼腥,止泻药禁瓜果。这些禁忌主要包括:鲫鱼反厚朴,忌麦冬;猪心忌吴茱萸;鲤鱼忌朱砂;狗肉反商陆,忌杏仁;猪血忌地黄、何首乌;雀肉忌白术、李子;蒜忌地黄、何首乌;醋忌茯苓、丹参;猪肉反乌梅、桔梗、黄连、百合、苍术等。食物与食物的配伍也有一些禁忌,其原理虽未经证实,但在养生方应用中仍要以安全为第一要义。这些禁忌是:狗肉忌蒜;猪肉忌荞麦、鸽肉、鲫鱼、黄豆;羊肉忌醋;鸭蛋忌桑椹子、李子;猪血忌黄豆;猪肝忌荞麦、豆酱、鲤鱼;鲤鱼忌狗肉;龟肉忌苋菜、酒等。如不注意这些禁忌可能使人气滞、生风、生疮、旧病复发等。
相恶相反配伍应尽量避免。相恶、相反是药物配伍中的“七情”内容。由于养生方所用药物本就不多,一般为2 ~ 3味,必须十分强调药物所承担的主要作用,不能允许相恶、相反的原料配伍使养生方功能丧失。如含人参的养生方,应忌萝卜、茶叶。
某些特殊的身体状态,如女性的经期、产期、孕期等,属于正常的生理变化,但又与平常的体质状态不同,故要注意药食宜忌。例如,人参、黄芪、桂圆肉等甘温之品,阴虚火旺的孕妇不宜食用,以免甘温助火,动胎动血。
病中禁忌指患有某种疾病,某些食物(药物)不宜食用。如热性病应忌食辛辣、油腻、煎炸食物及温热性药物。
时令禁忌指四季气候交替,人类必须顺应自然规律而不可悖。春夏阳气旺盛,万物生机盎然,应尽量少食温燥发物;秋季气候干燥,万物肃杀,应尽量少食辛热食物;冬季严寒应少食甘寒伤胃的食物,宜进食温热性食物。